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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依据国信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现有的锅炉房设施设备隶属于国家重要的特种设备,视为重要。为了使锅炉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行,有效的预防锅炉安全事故,杜绝重大锅炉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合理管理,确保锅炉设备万无一失的正常运转,现将游泳跳水馆锅炉安全运行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如下。

一、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和执行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负责锅炉设备的运行操作要求

3、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锅炉管理的各项制度。

及日常巡检。

4、保持锅炉设备和锅炉房室内外环境的整洁卫生。

5、锅炉设备应统一向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申领《锅炉使用登记证》。

6、巡查项目应包括:炉体、控制柜和水处理装置。炉体巡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控制柜、水处理装置每周进行一次巡查;遇有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

7、遇有下列情况,应加大巡查力度:

a)设备过负荷时;

b)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或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c)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任务时。

8、巡查设备时,对异常状态要及时、正确处理,详细记入《采暖(热水)锅炉运行记录》,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9、发现设备缺陷或其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汇报单位领导并联系锅炉质检部门进行检修。

10、每年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验,经检验无隐患后方准许继续运行。

11、锅炉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报当地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二、锅炉房现场环境安全管理

1、锅炉房是动力重地,与锅炉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锅炉房。

2、锅炉房内设施和设备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3、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水处理设备进行水质分析。

4、对入炉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进入造成事故。

5、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锅炉房内电气、照明,电控设施不得随意拆接,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7、锅炉房内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10、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1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12、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1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4、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应有具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锅炉安装必须接受当地锅炉安全检查部门的监督,经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2、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3、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4、锅炉设备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运行的常压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

5、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6、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三、锅炉房安全、卫生制度

1、锅炉房是体育中心设备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工作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4、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5、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6、锅炉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7、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8、主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运行记录、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锅炉工工作职责

1、按规定时间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记录,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有事请假。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3、定期对锅炉和附属设备进行保养,随时检查暖气片和管道,保证正常供暖。

4、保证锅炉房设备及室内外的环境卫生,随时清理炉灰,确保炉内外清洁,。

5、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篇2:锅炉房管理制度

1、锅炉房管理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定期检查锅炉运行状况,切实解决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任何领导不得同意或强迫司炉工违章作业。

2、执行《劳动法》,对锅炉房的各项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3、组织司炉、水质检验、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4、参与制订、督促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5、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标。

6、为了贯彻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在使用的锅炉每台必须有“三证”,即《蒸汽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检验证》和《蒸汽锅炉操作证》。

7、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8、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9、锅炉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主管部门和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处。

篇3:锅炉设备水质管理制度

1、水中含有的各种杂质会危及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因此需要对水进行处理,提高水的品质,减轻或消除锅炉结水垢和金属被腐蚀的现象,使水成为比较适合或完全适合锅炉使用的水。

2、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严格执行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结合本单位炉型、运行参数,定出每台锅炉的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4、水处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准时、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6、在保证锅炉防垢、防腐、蒸汽合格的前提下,不断降低各项消耗指标(如盐耗、水耗等),认真做好停用锅炉的防腐保养工作。

篇4: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1)

1、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工作单位其资质、安装许可证必须满足相应要求。

2、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在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过程中,应根据设计和设备的技术文件及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

3、锅炉、压力容器在使用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取得使用证,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

4、使用压力容器,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归档。

5、根据锅炉、压力容器的数量和对安全性能的要求,设置专职技术人员,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

6、对运行的锅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查。

7、锅炉最大负荷不得超过锅炉额定容量;

8、锅炉的各部位压力不超过规定的允许压力;

9、热水锅炉经常注意压力和温度不超过允许规定数值、并根据室外气温的变化随时调整热水温度。

10、锅炉、压力容器的各种表盘应整洁、刻度清晰,各种检验合格证上的有效日期应完整、易辩识。

11、锅炉房运行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按章作业。

12、锅炉运行期间司炉工、水处理员应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a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b锅炉房安全制度

c锅炉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d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

e锅炉节能运行制度

f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g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h司炉班长岗位责任制

i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j锅炉水质化验监督制度

k水处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l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m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3、司炉工负责记录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交接班纪录、设备检修保养纪录、事故记录,水处理员负责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以上记录必须清晰、完整、准确。锅炉的运行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14、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a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b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c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d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e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f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15、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运行操作、检验、焊接、焊后热处理、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16、修理和改造锅炉、压力容器,必须具备必要的安装设备工具、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并经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

17、检修人员在锅炉筒体内进行工作时,锅炉外面应有人监护。

18、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19、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受压部件进行重大修理和改造,应符合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标准后实施。

20、锅炉压力容器退役后重新启用,应进行检验和安全性能评估,并办理审批手续,并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按在役管理。

21、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锅炉应报废:

锅炉损坏严重,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检验中给予判定报废。

22、对于报废的锅炉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到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注销手续,所在单位物质设备部按照机械设备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3、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处理

锅炉、压力容器一旦发生重大爆炸事故,使用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九局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作业队调度及安全质量部报告,安全质量部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篇5: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房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下列几种:

(1)岗位责任制:分别规定司炉工、司炉长、水质化验员的职责范围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安全操作制度;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检查的内容、线路及应记录的项目;

(4)交接班制度:明确交接班的内容要求和交接手续;

(5)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日期、内容和要求;

(6)水质管理制度: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时间、项目和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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