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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厂管道工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1.管道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能独立操作。

2.上班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3.施工前仔细检查所使用工具,确认完好,检查施工环境,清理可燃物品。

4.登高作业应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上下传递物件要用绳索扎牢或用袋子等吊运,禁止上下扔甩。

5.搬运大件管件时,多人操作应相互协调,预防管件滑落伤人。

6.使用手拉葫芦时吊挂应牢固,禁止使用脚手架做手拉葫芦的吊挂点。

7.安装阀件及管子法兰时,禁止用手指复查眼孔,应用锥形铁棒插入,防止手指被扎伤。

8.进入舱室作业,通风要良好。进舱前必须检查气割电焊工具及气管、电焊线是否有破损及泄漏,并执行双人监护。

9.进入有道门的舱室作业时,道门口应设防护设施,以防他人踏空坠落,工作完毕后应放置好道门口的防护设施。

10.舱壁上和甲板面开孔,舱壁另一面及甲板下方要有专人看护。

11.在脚手上作业,不得将管子和附件放置在脚手架上,以防事故发生!

12.靠近易燃、易爆物质的部位作业,要采取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并征得安环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13.气割管子即将断落时,应用手接住或绳索吊好,防止坠落发生事故;拆装管子时,应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绳索扎牢吊好后再进行工作,禁止用铁链绑扎管子;拆下的管子应及时运走。

14.管系在串油时应认真检查管路的完整性,防止漏油!

15.管系试压时,要认真检查管路所有的焊接是否合格,超压试验前,要预先挂警示牌,并拉好警戒旗,并设专人监护巡查。

16.分段管系安装结束后,清理好作业场地,注意随分段吊装的管件应捆绑牢固!

17.进入封闭的舱室作业,需经安环部对含氧量进行测试确认合格后方可施工!并要有专人监护。

18.船上加油必须履行加油审批手续,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9.动火前,必须填写动火申请单,动火单填写要明确动火位置及动火人员。

20.下班前,将氧乙炔的气管收好,拉到舱室外通风处挂好,并将气阀关闭,清理施工场地灭绝火种,做好5S工作。

篇2:安全标准化模板之起重机使用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单梁桥式起重机、双梁桥式起重机、单梁悬挂起重机、柱式悬臂起重机、汽车吊、单轨悬挂起重机等。

二、使用规定

1.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能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2.地面操纵起重机操作者必须熟知起重机操纵和安全知识方可操作。

3.起重机司机和地面操纵起重机操作者工作前必须进行班前检查。检查各操纵手柄是否在零位,钢丝绳、链条、吊钩是否良好。开空车检查各限位开关、急停开关、刹车和制动是否有效可靠。

4.起重机司机和地面操纵起重机操作者操纵起重机时,精神必须集中,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必须听从任何人的停车信号或口令,必须随时观察重物前进方向和周围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并应注意起重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5.吊运一切物品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尽量不从设备上越过。

6.发生如下情况时严禁操作:安全装置失灵时;无人指挥或乱指挥时;超过起重机额定载荷时;吊物上有人时;光线暗看不清吊物或周围情况时;指挥信号不明时;金属液、酸碱液过满时;被吊物有尖棱快口而无预防措施时;牵引、斜拉时;重物埋在地下时;重物捆绑吊挂不牢时;钢丝绳缠绕、打结或不齐时。

7.吊运金属液、酸碱液及重要物品时,起升时必须发出警告信号,必须先微微起升距地面150~200毫米,确认制动器工作可靠后再继续起升。运行时要慢而平稳,不准使用急刹车,人员距离吊物2米以外。

8.使用起重机在设备上装卸工件或工装时,必须确认设备上无障碍物和多余物,缓慢起升和下降,严禁对设备产生冲击、碰撞。

9.起重机空负荷运行时,吊钩必须升起距地面2米以上,距障碍物0.5米以上。

10.如发生断电故障,必须关闭电源主开关,将所有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吊钩上如有重物,要设法放下。起重机发生故障或有异常声响时,应及时停车检查和处理。无法处理时,及时报维修人员处理,处理后填写设备日常维修记录和停机台时记录。所有电气故障严禁司机或操作者处理。

11.司机离开起重机或下班时,应将起重机开至停车位置,切断电源,所有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吊钩上不挂重物并升至距地面2米。地面操纵起重机应停到单位指定地点,切断电源,吊钩上不挂重物并升至距地面2米。

12.下班时,应按班末设备保养要求,清理驾驶室,擦拭设备,填写设备运转台时记录。

13.保养内容:彻底清理脏物;彻底擦拭设备;检查电气系统情况及钢丝绳、吊钩情况。

篇3: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12.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13.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剩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度,起重机在荷载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5.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16.禁止在风力过大或遇雷雨、大雾时进行吊装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地面应坚实。

17.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人升级,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8.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9.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其中总和的75%。

20.汽车起重机严禁吊物行走。

21.操作时,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声音时,应将物体稳妥降落,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在未找出原因前不得开车。

22.工作完毕,选择适当地点停放吊车。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断电源。

23.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

篇4:升降吊篮安全管理规定

1.应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能上岗。

2.工作前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3.检查安全绳自锁器;

4.检查吊篮主要受力构件、螺栓。如:(钢丝绳夹、装夹、安全绳)是否损坏,断裂。

5.上篮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独立悬挂的安全绳的自锁器吊环上,禁止系挂在吊篮栏杆上。

6.吊篮的载重量(含人员和物品)不允许超过额定载荷(400公斤)。

7.吊篮不准作电动吊梯及其它运输工具之用,且不允许在吊篮上擅自另设吊具。

8.吊篮内不准搭设脚手架和梯子,且不允许在吊篮里使用梯子、凳子、垫脚物进行作业。

9.吊篮内载荷应尽可能均匀放置,以免受力不均匀而发生倾斜。

10.不准将施工机械和大功率照明电源线接入吊篮的电控箱。

11.吊篮附近明火作业,(尤其在吊篮背面明火作业),必须注意保护吊篮的钢丝绳和电缆。

12.作业人员在空中不准从一个吊篮跨入另一个吊篮。

13.吊篮运行时,篮内作业人员不得施工操作。

14.吊篮的使用应符合施工现场有关高空作业安全的规定,在雷雨、大雪、大雾或六级风以上(含六级风)的天气不可使用。

15.劳务协作单位使用吊篮需经部门批准,由部门专业人员配合使用,不得擅自使用。

16.做好吊篮的日常维护工作,下班后负责切断电源、收好机头、气管等。

17.吊篮日常维护由专业人员负责,每月一次;吊篮专业检修,每年一次。

篇5:大型平板车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平板车驾驶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2.每辆平板车最少配备为:1名驾驶人员、2名指挥人员(1名主指挥、1名副指挥)。夜间或特殊环境作业可适当增加驾驶和指挥人员,但必须明确1名主指挥和主驾驶。主指挥为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人;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酒后上岗,操作时要求精力集中、禁止开玩笑和打闹;

4.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二、指挥人员工作要求

1.驾驶员视力范围内的指挥人员应为主指挥(主指挥的信号为驾驶员的动作信号,现场指挥员是安全生产责任人);

2.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应果断、明了;

3.承运前应仔细检查:

3.1.分段上有无施工人员、无与地面连接管线、无大量积水;

3.2.分段周围无地线等连接物,脚手等物件固定牢固;

3.3.地面无障碍物,周边无施工人员(必要时可设置警戒旗);

3.4.分段支撑点焊接牢固。

4.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路面障碍物和行人,非驾驶员不得座于驾驶室;

5.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平板车载物下面或旁边行人一律不得通过;

6.周边分段的构件或脚手架相阻碍时,应通知拆除或挪位,不得强行拉扯;

7.行走时要注意门架支腿的高低平衡;

8.通过门吊行走轨道时应注意门吊大车行走情况,不得冒险通过;

9.进出砂房时,要检查门档高度;

10.顶、放分段时车辆纵、横方向受力应均匀;

11.车辆方向变更时要检查车轮方向的一致性;

12.车辆未撤出,不得在车辆上方进行分段吊装作业;

13.停放分段一定要仔细检查分段马架摆放平稳与路基状况;

三、驾驶人员工作要求

1.动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常规检查;

2.视线不清、指挥信号不明不得操作;

3.平板车在承载过程中采用低速档行驶,空车用中档行驶,禁止使用高速档;

4.驾驶人员应根据主指挥的指令操作,但发现任何危险信号时均应立即停止操作;

5.行驶过程中,发现车辆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操作;

6.车辆停放时应保持无负荷状态;

7.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驾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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