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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12.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13.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剩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度,起重机在荷载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5.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16.禁止在风力过大或遇雷雨、大雾时进行吊装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地面应坚实。

17.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人升级,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8.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9.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其中总和的75%。

20.汽车起重机严禁吊物行走。

21.操作时,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声音时,应将物体稳妥降落,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在未找出原因前不得开车。

22.工作完毕,选择适当地点停放吊车。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断电源。

23.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

篇2:升降吊篮安全管理规定

1.应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能上岗。

2.工作前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3.检查安全绳自锁器;

4.检查吊篮主要受力构件、螺栓。如:(钢丝绳夹、装夹、安全绳)是否损坏,断裂。

5.上篮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独立悬挂的安全绳的自锁器吊环上,禁止系挂在吊篮栏杆上。

6.吊篮的载重量(含人员和物品)不允许超过额定载荷(400公斤)。

7.吊篮不准作电动吊梯及其它运输工具之用,且不允许在吊篮上擅自另设吊具。

8.吊篮内不准搭设脚手架和梯子,且不允许在吊篮里使用梯子、凳子、垫脚物进行作业。

9.吊篮内载荷应尽可能均匀放置,以免受力不均匀而发生倾斜。

10.不准将施工机械和大功率照明电源线接入吊篮的电控箱。

11.吊篮附近明火作业,(尤其在吊篮背面明火作业),必须注意保护吊篮的钢丝绳和电缆。

12.作业人员在空中不准从一个吊篮跨入另一个吊篮。

13.吊篮运行时,篮内作业人员不得施工操作。

14.吊篮的使用应符合施工现场有关高空作业安全的规定,在雷雨、大雪、大雾或六级风以上(含六级风)的天气不可使用。

15.劳务协作单位使用吊篮需经部门批准,由部门专业人员配合使用,不得擅自使用。

16.做好吊篮的日常维护工作,下班后负责切断电源、收好机头、气管等。

17.吊篮日常维护由专业人员负责,每月一次;吊篮专业检修,每年一次。

篇3:大型平板车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平板车驾驶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2.每辆平板车最少配备为:1名驾驶人员、2名指挥人员(1名主指挥、1名副指挥)。夜间或特殊环境作业可适当增加驾驶和指挥人员,但必须明确1名主指挥和主驾驶。主指挥为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人;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酒后上岗,操作时要求精力集中、禁止开玩笑和打闹;

4.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二、指挥人员工作要求

1.驾驶员视力范围内的指挥人员应为主指挥(主指挥的信号为驾驶员的动作信号,现场指挥员是安全生产责任人);

2.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应果断、明了;

3.承运前应仔细检查:

3.1.分段上有无施工人员、无与地面连接管线、无大量积水;

3.2.分段周围无地线等连接物,脚手等物件固定牢固;

3.3.地面无障碍物,周边无施工人员(必要时可设置警戒旗);

3.4.分段支撑点焊接牢固。

4.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路面障碍物和行人,非驾驶员不得座于驾驶室;

5.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平板车载物下面或旁边行人一律不得通过;

6.周边分段的构件或脚手架相阻碍时,应通知拆除或挪位,不得强行拉扯;

7.行走时要注意门架支腿的高低平衡;

8.通过门吊行走轨道时应注意门吊大车行走情况,不得冒险通过;

9.进出砂房时,要检查门档高度;

10.顶、放分段时车辆纵、横方向受力应均匀;

11.车辆方向变更时要检查车轮方向的一致性;

12.车辆未撤出,不得在车辆上方进行分段吊装作业;

13.停放分段一定要仔细检查分段马架摆放平稳与路基状况;

三、驾驶人员工作要求

1.动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常规检查;

2.视线不清、指挥信号不明不得操作;

3.平板车在承载过程中采用低速档行驶,空车用中档行驶,禁止使用高速档;

4.驾驶人员应根据主指挥的指令操作,但发现任何危险信号时均应立即停止操作;

5.行驶过程中,发现车辆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操作;

6.车辆停放时应保持无负荷状态;

7.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驾驶室。

收货部制度

篇4:氨气瓶使用管理规定

操作人员应熟知“氨的性质及应急处置办法”,并按照一下规定执行:1.操作人员应戴好口罩,操作时站位合理,严禁瓶口对这人员,开启时缓慢操作。2.氨瓶应放置在距工作场地至少5米以外的地方,并且通风良好。3.搬运氨瓶应平卧,氨瓶运送应采用推车或电瓶车,不准使用吊车,严禁抛、滚、滑。4.液氨冻结时,只能用不超过40摄氏度温水冲淋,严禁用火或电炉烘烤。5.液氨用完后,与实瓶分开存放。6.氨气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氨气管道、气瓶是否有泄漏,确保安全使用。

篇5:塔式起重机使用管理规定

1、塔式起重机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书。

2、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对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塔式起重机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4、每班作业前,应按规定日检、试吊;使用期间,安装单位或租赁单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塔式起重机定期进行保养。

5、施工现场两台及以上塔式起重机交叉作业,应制定防碰撞专项方案。

6、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吊物降落到安全地点,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7、塔式起重机不得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载荷的吊物,且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重物。

8、物件起吊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悬挂其他物件;零星材料起吊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当吊物上站人时不得起吊。

9、钢丝绳规格应满足额定重量的要求。钢丝绳的维护、检验和报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5972)的规定。

10、遇有大雨、大雪、大雾、风沙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雨雪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

11、应确保塔式起重机在非工作工况时臂架能随风转动。

12、行走式塔机必须设置有效的卷线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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