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气瓶搬运工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2)在班长领导下负责空瓶卸车、实瓶上车等工作。
(3)参加制订、修订、完善本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执行。
(4)协助追踪检查出气瓶隐患,并记录在帐。
(5)严格按照公司的操作规程进行气瓶搬运,立式侧滚,小心轻放,严禁卧式滚动和粗暴摔放。
(6)气瓶堆放最高不能超过2层,并做好巩固措施。
(7)对因个人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气瓶漏气、火灾、爆炸事故负责。
(8)接受气站作业安全教育。
(9)认识作业过程中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10)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及消防灭火器材。
(11)有责任、有义务第一时间消灭身边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有责任、有义务无条件参加公司安排的抢险任务。
(1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参加严重威胁个人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
(13)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对自身安全负责。
篇2:气瓶的建档标识管理制度
气瓶充装单位应配备计算机对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进行建档登记,气瓶建档登记包括建立电子档案和建立文本档案两部分。
一、气瓶电子档案
气瓶的电子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气瓶的登记信息,包括:气瓶在充装单位的编号、气瓶名称或型号(应填写LPG50、LPG15、LPG10、LPG5、LPG2、LPG0.5等)、气瓶充装介质名称或化学分子式。
2、气瓶的制造信息,包括:气瓶制造单位名称或代号、气瓶制造编号、气瓶制造年月。
3、气瓶的检验信息,包括:气瓶上次检验日期、气瓶上次检验的检验单位名称、气瓶下次检验日期、气瓶历史检验记录。
4、气瓶的基本技术参数信息,包括: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单位:MPa)、水压试验压力(单位:MPa)、重量(单位:Kg)、容积(单位:L)、瓶体设计壁厚(单位:mm)。
二、气瓶文本档案
气瓶的文本档案除包括气瓶电子档案的全部内容外,还须有气瓶的检验合格证、自有气瓶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托管气瓶的托管见证资料等。
篇3:不合格气瓶处理工作制度
一、无缝钢瓶报废条件(内外表面检查)
1、瓶肩、瓶身或瓶底出现可见膨胀的
2、瓶身呈现可见波浪现象的
3、瓶体遭受火烧至使局部或全部过烧或烧结的
4、瓶体受到严重撞击造成变形的
5、瓶体受到电弧伤或气焊伤的
6、瓶体经过焊补的
7、瓶体焊有附加金属的
8、瓶体有用电弧点焊记号或号码的
9、用焊接法装配颈圈或底座的
10、瓶身直线度超过瓶体长度0.2%,圆度允差超过该截面平均外径2%的
11、瓶体音响不正常
12、面腐蚀:大面积的线状或密集的点腐蚀
13、瓶口螺纹壁有裂纹的
14、瓶口因偏心造成瓶颈壁厚小于7.2mm,螺纹呈尖牙或偏扣的
15、瓶底凹坑超过2mm的
16、在试验压力下,瓶体发生异常膨胀的
17、试验压力下,瓶体出现裂纹,渗水或冒水珠的
二、气瓶的报废处理
1、由气瓶检验员填写《气瓶报废通知书》
2、由气瓶检验单位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报废气瓶的破坏性处理为压扁或将瓶体解剖。
篇4:氧气瓶乙炔瓶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二、气瓶应有明显的色标和防震圈,不靠近热源,不在日光下爆晒,用后应放专用仓库内。
三、防回火装置、减压器、压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皮管用夹头紧固,不漏气。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四、氧气瓶乙炔瓶存放距离不小于2米,使用距离不小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
五、氧气瓶、氧化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六、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
七、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八、工作完毕,应将气瓶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准离开。
篇5:气瓶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气瓶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气瓶的使用、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规定。
二、我公司符合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氧气瓶、液氨瓶、液氯瓶、氢气瓶、乙炔气瓶(应符合《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三、气瓶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有严重损伤等,应提前进行检验。
四、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
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2、瓶阀材料必须根据气瓶所装气体的性质选用。
3、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4、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5、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五、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火烤。阀门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2、开启气瓶阀门时应小心缓慢的进行,操作者应在侧面以免气流伤人。
3、氧气瓶、氯气及其减压器等,禁止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严禁穿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
4、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5、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6、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晒。
7、各类气瓶的减压器不准互相代用,并确保不漏气。
六、运输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爆晒。
3、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灭火器材和防毒用具。
4、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5、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七、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头部朝
向一方。
2、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有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3、生产使用的气瓶应分别贮放在室外的专用小房内。
八、气瓶发生爆炸,瓶阀飞出,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