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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安全防火教育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1、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和顾客防火安全、遵纪守法教育,做到逢会必讲,节日重点讲,冬防夏防定期讲,坚持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

2、结合全员培训,组织职工学习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业务素质,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确保安全。

3、调换工种时,必须对新职工进行新岗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对关键工种的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操作训练及消防业务培训,每年组织一次考核由公司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4、及时传达贯彻安全方面的文件指示、通知,经常检查总结本单位的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吸取安全方面的经验教训。

篇2:石油气灌装站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责任人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2、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3、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4、严格按照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站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5、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6、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

7、有关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安全的操作规程;

8、本站、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9、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0、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分工和操作。

篇3: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1油罐区严禁烟火。禁止穿带钉鞋、携带火种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罐区。

2油罐区严禁各类非计划性的及未经审批的违章动火和用火。

3油罐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人员的管理使用须严格按防火安全的要求进行。

4严禁外来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没罐区;因工作关系需要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登记,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对能产生电火花的电瓶车、汽车等及设备如果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进入。

5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油品的加热温度。油品的加热温度不允许达到该油品的闪点。

6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对储罐系统灭火设施系统、消防器材做到熟练掌握使用;做到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定期保养,以确保设施的完好可靠。

7油罐区的罐顶不得装设非防爆电器和仪表。采用电气仪表测量油罐油温、油位时,严禁将电气仪表的线接头暴露于燃油蒸气内,以免线接头产生火花,导致发生事故。

8油罐上的安全附件,要经常检查维修。油罐液压安全阀应经常保持足够的油位;呼吸阀应保持灵活好用;阻火阀的铜网应保持清洁、通畅;进气管必须通畅好用。

9严格遵守油罐区操作规程和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严防超温、超压、憋压、超高、超速,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10保障避雷设施、静电接地装置的完好,每年检测不得少于一次,确保其安全可靠。

11油罐区内不得随意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以确保防火间距和道路的通畅。

12如需在油罐区内架临时明线,须经安保部门检查批准,且只准在指定的时间内供电,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篇4:加油站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做好公司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广大员工的生产常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1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根据规定,接受再培训。

(2)其他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1.2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技术技能、岗位风险管理、应急等。

(2)公司应经常以岗位技术竞赛、练兵方式,组织从业人员人员进行基本功训练,提高从业人员人员的技术技能。

(3)公司应组织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取得特殊作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复审。公司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

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未按规定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公司技术、设备等主管部门,在新技术、新装置投入前,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公司所有的从业人员人员都应该接受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3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新员工安全培训实行三级安全培训,即公司一级培训,加油站三级培训,加油站班组三级培训。

新员工一级培训,由加油站站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课时不少于8个小时。一级安全培训应有以下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2)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油站内特殊危险部位;

(3)讲解石油产品的危险特性,根据特性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剖析以往事故发生的原因;

(4)讲解加油站各种预案,各种火灾的扑救方法以及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现场模拟演练。

新员工一级安全培训完毕后,应对培训的内容签名确认,并要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分配岗位。培训考试资料档案资料要有记录并存档。

新员工二级安全培训由副站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培训教育不得少于2小时,时间应在新员工上岗前安排。

二级安全培训应有以下内容:

(1)介绍本加油站周围环境及站内一般情况、特殊危险部位和防范措施,加油站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2)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

(3)加油机、机构设备以及一般电器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4)加油站各种应急事故处理和有关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

(5)加油站消防、安全组织情况介绍及对其进行分工;

(6)加油站治安和自我保护以及随季节变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二级培训完毕后,负责人负责对培训内容进行记录,新员工并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由加油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安全员必须要有3个月以上的工作经验,并熟悉掌握加油站一般安全知识和技能)负责,培训不得少于8个小时,并负责至少一个月的帮带,直到其能够熟练掌握加油站基本操作技能为止。

三级安全培训可采用讲解的实际表演相结合的方式,但应有以下内容:

(1)本岗位操作规程以及本岗位基本常识,三懂三会的内涵;

(2)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3)本岗位各种设备、工具和安全装置的作用以及使用;

(4)现场安全管理的注意事故以及本岗位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5)消防器材的保管和使用。

三级安全培训负责人对培训内容和培训情况应有完整的记录,加油站负责安全的管理员应随时(每周至少一次)跟踪三级培训情况,并培训情况记录在《安全管理记录本》中,直到新员工不需要帮带为止。

1.4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从业人员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油站、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施工队对加油站进行新建、改造、维修、安装、隐患治理等时,施工队应与加油站签订安全协议,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前,加油站站长或现场管理员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教育记录,同时要求受教育者对教育内容进行签名确认。

2日常安全教育

公司应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做好基本功训练。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加油站每月由班组长组织油站全体员工至少开展二次安全教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并将具体教育内容详细记录,同时参与人员应签名确认。

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或文件)精神,安排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学习油站安全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报刊;

(3)发动员工查隐患,提合理化意见;

(4)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5)重大节日前及季节变化时安全注意事项;

(6)分析安全形势,加强治安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7)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8)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9)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10)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11)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12)其它安全活动。

3培训教育管理

(1)公司应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2)公司应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及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3)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4)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5)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6)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7)公司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篇5:炼油厂防火防爆安全规定

1、凡是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线系统,在吹扫时应用惰性气体,如蒸汽、氮汽吹扫,禁止用空气吹扫。

2、可燃性液体禁止排入下水道,如需外排时应有回收或处理措施。

3、高温热油严禁外排,特殊情况需要外排时其温度必须降到该液体的自然温度以下,并采取防范措施。

4、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工作必须穿防静电服,不得脱穿衣服,防止静电火灾和爆炸事故。

5、可燃气体压缩机严禁抽负压,防止空气进入机体产生爆炸性混合物。

6、加强明火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如动火及使用,沙轮机、切割机、喷涂机、电钻、电炉等能产生明火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

7、严禁用轻质油檫洗机器、设备、管线,防止静电引起事故。

8、停用的甲、乙类设备,管线未经彻底处理,严禁密闭加热。

9、可燃气体,液体的设备,管线严禁带压拆卸开关,法兰、导淋等。

10、在有明火作业的区域,严禁排放可燃气体或液体。

11、对输送易产生静电积聚的粉料,固体物料的设备,管道必须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12、甲、乙类生产有易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蒸汽的场所,电缆宜架空铺设,如需设电缆沟,要防止可燃气体沉积和可燃易燃液体污水流、渗入沟内的措施,进入变、配电室自控仪表的沟入口及穿墙孔,应予填实密封。

13、使用遇水,水蒸气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应有氮气灭火措施。

14、严防高压系统向低压系统窜压,工业系统向生活系统相窜,易燃气体想安全系统相窜。

15、腐蚀性的物料管道不得在其他管线的上方。

16、严格劳动着装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7、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8、凡生产必须动火时,执行动火管理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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