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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装饰工程公司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物品类别办公用品:包括纸、笔、笔记本、计算器、名片簿、名片夹等公司出资购买的办公用品。公用物品:包括订书机、胶水、回形针、透明胶、双面胶、尺、美工刀等物品。电脑耗材:包括各类彩墨、碳粉、硒鼓、专用彩喷纸、照片纸、硫酸纸,其它特种纸及各类电脑、打印机耗材。

第二条领用原则

1.办公用品:

实行个人领取,自行保管,遗失自负,浪费惩罚的原则。本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到行政部库管处领取。

2.公用物品:

每个部门(分部)领取一套作为公用。由部门(分部)经理统一领取,并负责保管。部门经理督促本部门员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费,不得带回家或从事私人业务。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盘点,违反者将予以重处。

3.电脑耗材:

实行个人领取,自行保管,遗失自负,浪费重处的原则。各分部根据当月情况,预测下月工作量,于每月26日――30日向行政部提交下月采购申请。行政部库管经盘库后,拟出下月采购清单,交行政部经理签字审批。行政部经理签字审批后,将采购清单交采购员进行采购。每月初第一周,各部门(主要为设计部)员工到行政部领取当月所需电脑耗材,并按领料程序签字。部门经理督促本部门员工合理使用,不得浪费,不得从事私人业务。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盘点,违反者将予以重处。

第三条领用程序

员工领用物品时,填写《领料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向行政部库管员领取。部门经理领用材料时,填写《领料单》,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向行政部库管员领取。

行政部库管员接到《领料单》,在《材料领用登记表》填写领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项目名称、用途,领料人签字后,方可发放物品。应急需领用物品,

其《领料单》由行政部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并用单据注明,方可领用。物品属自然磨损者,则以旧换新;凡属遗失或被盗者,及时报行政部备补,并按原价赔偿。

第四条本制度自二O**年一月一起执行,解释权归行政部。

篇2:酒店设备物品配件管理与领用规程

酒店设备物品、配件管理与领用规程

项目规范内容与要求

管理会馆设备的配件、备用品由财务部建立一级库,全面管理,工程部建立二级库具体做好管理,统一编号、建卡、设帐、领用、封存和调拨。

请购备品、配件储备,根据会馆各种设备的多少及机件易损程度,由单项总负责工程人员编写请购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并签字认可后,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采购员进行采购,并做好物资验收。

保管

(1)备品、配件进入二级库时,保管员应严格查验,填写收料单,并在收料单上签字,同时登记入账。(2)对库存的备品、配件应加强保管,保持整洁,防止损坏,生锈和遗失。(3)应按最低储量要求,及时向经理报告备品、配件的储量情况。(4)每月末应会同财务部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和帐、账相符。

领用

领用备品、配件必须由领用人填写领料单,经经理签字认可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凭单发放,并及时登记入账,领用部门要建立备品、配件领用账册,凭单记账,并加强使用情况的检查。

篇3: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保管领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易燃易爆物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防止化学毒品因管理不善而毒害人畜,根据国务院《化学易燃物品防火管理原则》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易燃易爆物品是:乙醚、汽油、二硫化碳、丙铜、苯、乙醇、丁醇、销化钠、赛珞珞、磷、钾、钠、电石、氢气、乙炔、氧气、煤气、氯酸钾、硝酸钾、过氧化钠、硝酸等,化学毒品指:四氯化碳、硫硝酸铵、叠氮化钠、氢氧化钠、氯化钡、冰乙酸、乙酸铅、氢氟酸、销硫铅、二甲亚风、邻苯二胺、氰化钾、甲酸、苯、各类有毒农药-----等。

第二章、运输

第三条: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的采购必须按公司计划执行。

第四条:装运易燃易爆物品,事前必须严密检查,发现包装容器不牢固,破损或渗漏时,必须重装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可启运。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运至公司时,不得停留在人口稠密的地方,并必须尽速处理。

第六条: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不得载在同一个车厢或船舱。易燃易爆物品不允许与钢铁器材混合装载。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应该采取防止阳光照射的隔热措施,遇水燃烧的物品,应该有防水设备。

第七条:搬运易燃易爆物品,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和摩擦。

第八条:装运易燃易爆物品的交通工具,要有明显标志,都应该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保持有效。不得使用明火修理或照明该交通工具。

第九条:化学毒品做到专人采购、押运和专人运输。途中丢失,必须立即设法找回。

第三章、保管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必须专人保管,有专门仓库贮存,不得与其它物资混合贮存。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因素。所有电器设备和电器照明装置都应该采取隔离封闭防火措施,采用防爆型的设备和装置。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都应该有导除静电的设施。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毒品的仓库必须符合摬挚夥阑规则和防盗要求。

第十三条: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毒品的容器、包装的外部应该贴明显警告标志。注明物品化学性质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物品应该分类、分堆贮存。堆放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间距、通道和通风口。化学毒品应该分类堆放。以上物品必须严格保管,防止被窃和丢失。

第十五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毒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方。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的,不得存放在露天或高温地方,必要时必须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毒品的容器,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十七条: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的易燃易爆物品,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自爆。检查情况应做记录。

第十八条:不准在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进行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第十九条:库房内不得住人,工作结束时,应该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第四章、领用

第二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毒品,各部门必须根据公司总计划按月订出各自领用计划,报公司综合部、业务部。

第二十一条:领用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毒品,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量写出报告,按规定审批后方可领用。

第二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的领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手续。使用时必须作好使用记录,内容包括: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处所、用量、使用过程中有无不良情况发生----等。记录由车间、部门保存,公司检查时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十三条:煤气保管领用制度见《液化石油气管理制度》。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违反以上制度,按公司有关规定酌情给予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处罚。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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