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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材车间岗位防火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1.在木材加工操作时,应注意锯条角度,控制进锯速度。

2.锯末和废料应及时清除,应定期经常打扫电气、机械设备上和车间内的积屑和粉尘,并对电气、机械设备经常检查维修。

3.维护机器用的油棉纱及油抹布,应存放在专用金属箱内。每天工作结束后,应有专人收集存放好

4.带锯跑道的电源线,应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防止与其他物体摩擦、破损,引起短路,产生火花。

5.原木不应存放在车间内,可在入口附近留有空台,以存放原木,贮存在车间内的原木不应超过一个班次的需用量。车间内严禁存放易燃可燃液体和用挥发溶剂制的胶以及各种油漆。

6.车间内各种机械设备,木料与暖气设备,管道的距离不应少于1米;疏散用的出入口应保持畅通;不准阻塞通向灭火工具和室内消火栓通路。

7.在车间内外使用电焊、气割或动用明火时,必须经过批准,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应将焊割部位的可燃物质彻底清除,并准备好灭火器材,焊接后也应该有专人检查。

8.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车间内严禁用火炉或高压蒸气采暖;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在工作结束时,要将动力线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篇2: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车间

一、目的

为明确生产车间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我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工作基本原则

1、消防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实行部门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度。

2、消防安全是我公司进行生产、工作中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各班组负责人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

三、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消防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本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包括:

A.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与公司的管理规定,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法规要求,掌握本车间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组织实施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C.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D.将消防工作与本车间的其他活动统筹安排;

E.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F.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G.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H.组建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

I.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员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2.安全专员职责

A.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工作。

B.组织落实车间的消防演习以及相关训练和培训。

四、班组长职责

各班组负责人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本班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本管辖区域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五、本车间所有员工负责按照公司相关消防管理规定,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六、员工应本着“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遵守消防规定及要求,发现事故及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

七、二级仓库管理人员应确保库内物品堆放整齐,易燃、易爆、可燃物品要分库储存,并留有畅通的消防通道。化学品要按照要求进行存储。

八、义务消防队员应积极参加演习活动。火灾发生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员工疏散,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协助救火、并维持现场秩序。

篇3:岗位防火责任制-细木车间

1.禁止在车间、木工房等不准用火的场所用火吸烟、用火熬胶、烧火取暖等。用火熬胶要在单独安全的场所或房间进行。

2.在生产中留下的锯屑、刨花和其它废料要及时清除,下班时应清扫,保持清洁。

3.禁止从散热片山取下保护物,禁止在散热片上或蒸汽管道上烤抹布、工作服、木料等其它可燃物质;禁止把半成品堆放在散热片上和把材料放在散热片附近0.5米内的地方。

4.在生产车间和木工房内严禁保存超量的材料,严禁存放易燃可燃液体和用挥发溶剂的胶以及各种油漆。

5.禁止在设备上、电动机上积存灰尘或者在它的附近放可燃的木材和锯屑、刨花,应定期经常打扫,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在锯材过程中要注意控制电锯、轴承和电动机运转摩擦部分的温度;不要使用钝锯和弯扭的锯片,以免强烈摩擦生热;机器的运动部分要勤检查、勤注油;电锯片的冷却剂应当用水,不准用油。

7.对成品涂漆、喷漆要按漆工的防火规定进行操作。

8.管理好电源和电器设备,停止生产时必须断电。

9.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带锯机、钻孔机、开槽机、压刨机、砂光机等机械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进钻、进刀速度,防止速度过快,因刀锯与木材的摩擦加剧而产生火花,引燃刨花和木屑。

10.要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懂得扑救火灾的基本常识。

篇4:岗位防火责任制-制材车间

1.在木材加工操作时,应注意锯条角度,控制进锯速度。

2.锯末和废料应及时清除,应定期经常打扫电气、机械设备上和车间内的积屑和粉尘,并对电气、机械设备经常检查维修。

3.维护机器用的油棉纱及油抹布,应存放在专用金属箱内。每天工作结束后,应有专人收集存放好

4.带锯跑道的电源线,应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防止与其他物体摩擦、破损,引起短路,产生火花。

5.原木不应存放在车间内,可在入口附近留有空台,以存放原木,贮存在车间内的原木不应超过一个班次的需用量。车间内严禁存放易燃可燃液体和用挥发溶剂制的胶以及各种油漆。

6.车间内各种机械设备,木料与暖气设备,管道的距离不应少于1米;疏散用的出入口应保持畅通;不准阻塞通向灭火工具和室内消火栓通路。

7.在车间内外使用电焊、气割或动用明火时,必须经过批准,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应将焊割部位的可燃物质彻底清除,并准备好灭火器材,焊接后也应该有专人检查。

8.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车间内严禁用火炉或高压蒸气采暖;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在工作结束时,要将动力线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篇5:车间部室负责人防火责任制度

1、负责本车间或部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

2、定期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安全员对防火安全的意见,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发生火情时,在迅速组织救火的同时,立即报告公司,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4、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负责本车间部室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保养检修,并保证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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