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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库药房消防安全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医院药品大都是可燃物,其中不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药品一经烟熏火烤即不能再用,防火措施非常重要。

一、药库防火制度

药库应在独立设立,不得与门诊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毗连。乙醇、甲醛、乙醚、丙酮等易燃、易爆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并与其他建筑物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间距,危险性药品应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分类隔离存放。

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库中,中草药药材应定期摊手,注意防潮,预防发热自燃。

药库内禁止烟火。库内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药库内不得使用60W以上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及电热器具。灯具周围0.5m内及垂直下方不得由可燃物;药库用电应在库房外或值班室内设置热水管或暖气片,如必须设置时,与易燃可燃药品应保持安全距离。

二、药房防火

药房应设在门诊部或住院部的底层。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量,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得采用纸质包装。药房内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专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引起火灾。

药房内的废弃纸盒、不应随地乱丢,应集中在专用筒篓内,集中按时请清除。

药房内严禁烟火。照明灯具、开关、线路的安装、敷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防火规定。

篇2:医院病房楼消防安全制度

一、疏散通道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加设病床。为划分防火防烟分区设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如平时需要保持常开状态,发生火灾时则必须自动关闭。

二、按相关规定设置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前室内一律不得堆放杂物,防火门必须保持常关状态。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除医疗有特殊要求外,疏散门不得上锁;疏散通道上应按规定设置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广播并保持完整好用。

三、无论是使用医用中心供氧系统还是采用氧气瓶供氧,都应遵循相关操作规程。给病人输氧时应由医护人员操作。采用氧气瓶供氧,氧气瓶要竖立固定,远离热源,使用时应轻搬轻放,避免碰撞。氧气瓶的开关、仪表、管道均不得漏气,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保持眼气瓶的洁净和安全输氧。同时应提醒病人及其陪护、探视人员不得用有油污和抹布触摸氧气瓶和制氧设备。

四、医务人员要随时检查病房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病房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擅自改动,严禁使用电炉、液化气炉、煤气炉、电水壶、酒精炉等非医疗器具,不得超负荷用电。病房内禁止使用明火与吸烟,禁止病人和家属携带煤油炉、电炉等加热食品。应在病房区以外的专门场所设置加热食品的炉灶并由专人管理。

篇3:消防宣传制度范本

一、医院有开展消防宣传的权利和义务;

二、消防宣传方式主要有:广播、音像、板报、电子屏幕、条幅、内部刊物;

三、医院应经常性开展消防宣传,春防、冬防重点时期,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要加强消防宣传;

四、宣传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基本常识、典型火灾案例、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并不断更新消防宣传内容;

五、消防宣传应制定计划,并做好记录;

六、医院应协助公安消防科室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

篇4: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制度

一、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三、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四、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科室及时修复。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六、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七、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科室并报告科室主管。

八、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数量应不少于2人,保证24小时值班,并应经消防科室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篇5:暖通消防点检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暖通消防点检工程师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暖通消防点检工程师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在公司设备管理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设备管理部暖通消防点检工程师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3.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分管范围内设备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分管范围内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负责做好分管设备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安排消除缺陷,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保证安全生产。为分管范围内的设备及人身安全负直接责任。

3.4负责编制分管范围内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5编制、修订和完善与分管范围内设备现场运行、检修规程及技术质量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对技术组织措施,负责审核工作。保证各项生产、施工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生产、施工秩序。

3.6负责编写分管设备范围内的专业技术标准、制度、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大修更改项目计划、大修更改任务书和施工安全等措施,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3.7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技术业务培训,指导安全技术管理,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

3.8对分管设备范围内安全生产、施工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要作为科技工作的长期课题,进行研究。

3.9参与分管设备范围内的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3.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设备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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