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火区域动火办证工作程序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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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区域动火办证工作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1.目的确保焦化厂禁火区动火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渤海煤焦化有限公司或外单位来厂施工过程中在禁火区内的动火作业。3.动火许可证的办理时间各车间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提前1天将相应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于次日上午八点半之前将“动火申请单”报厂部审批。4动火证办理程序4.1动火申请车间在动火前,按照有关防火的规定做好动火前的准备工作。4.2由动火区域所属车间填好相应级别的“动火许可证”报所在车间审核签字。4.3安全科接到动火申请单后,专职安全员到现场对动火前的准备工作,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4.4检查确认后方可签字,经安全科确认,相应领导签字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5动火证审批手续5.1三级动火作业需车间主任签字后由煤防站签字即可。5.2二级动火作业需车间主任签字后再由安全科科长签字即可。5.3一级动火作业需车间主任签字后,再由安全科科长签字,最后由厂长签字后即可。5.4所有级别的动火证审批签字,均实行逐级上推制,即本级动火证审批领导不能签字时,应由其上一级审批领导签字。5.5动火证有效期限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动火任务需再继续动火时,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履行动火审批手续。6附件6.1焦化厂“主要生产场所或装置动火级别及有效期限”见附表1。6.2本作业程序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表1主要生产场所或装置动火级别及有效期限序号动火等级动火区域范围有效期限备注1一级动火作业1、粗苯工段区域内。2、煤气设备、管道及其附属装置。3、化工产品设备、管道及其附属装置。4、焦炉地下室。5、炼焦交换机室及烟道走廊。6、化工产品装卸台区域。7、化工产品库及各种油脂库。8、化产回收、脱硫系统各工段区域内及油库。9、情况不明的旧化工设备。8小时2二级动火作业1、易燃易爆气瓶的储存间或库。2、配电室及各电磁站、液压油站。3、煤气管道10米之内区域。4、循环水冷却塔。8小时3三级动火作业1、一、二级禁火区的外围。2、生物脱酚、循环水、煤塔、粉碎机、筛焦楼、皮带走廊。72小时

篇2:动火作业安全守则-酒店

一、本单位和外单位的有关人员在店内因施工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单位人员必须在动火当天到消防中心填表申请办理动火证,经消防中心人员检查现场后才能动火施工。

二、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要有专人负责,动火完毕后必须清查现场,通知消防中心到场检查。不办证而擅自动火的,一经发现,除责成其补办动火证外,对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也要进行处理。一旦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动火(液化站、油库、变压器室、电房、汽车场、电脑房、电话机房、蓄电池室、各机房、楼层天花板各仓库内等处),必须由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方能动火,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如在液化站、油库内动火,必须经消防中心向上级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申报同意后方能动火。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篇3:动火作业安全规定-酒店危险场所

一、动火前的八"不准":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过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窗口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爆炸物品的仓库和场所,未经过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二、动中火的"四要":

1、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3、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部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4、发生火情、燃烧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和扑救。

三、动火后的"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安全,并通知发证单位人员复查无异常后才能离开现场。

篇4:S酒店动火制度

为了保证动火施工安全,使动火者明确自己的责任,做好防范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经安委会研究决定,望遵照执行。

一、本酒店工程部或外来工程承包商在本酒店内任何部位动火施工,都必须到本酒店安委会申请"动火证","动火证"由项目责任人填写,写明动火位置、动火原因、动火时间、动火期限、清理隔离措施等,项目负责人签名后上报安委会,由安委会主任或注册安全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动火施工。

二、外来工程承包商申请动火证,必须向安委会提供有关证件(焊工证,上岗证等)备案,严禁无证人员动火施工。本酒店工程人员在本厂内动火,需由注册安全主任负责监督执行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注册安全主任亲临现场与项目责任人、监护人、部门经理商定施工方案、应急措施、监护措施等。由项目责任人、监护人、部门经理、注册安全主任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签名后,报安委会审批。

四、安委会有关人员在批准动火之前,必须检查有关证件,并对动火现场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注册安全主任要确保动火设备本身已吹扫、置换、清洗干净,进行可靠的隔离;设备内的可燃气体分析及进罐作业的氧含量分析要结合;检查周围环境,有无泄漏点或敞口设备;地沟、地漏、下水井应进行有效的封挡;清除动火点附近的可燃物,环境空间要进行测爆分析;有风天气要采取防止火花被风吹散的措施;高空作业要防止火花四处飞溅;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注意通风;动火现场要有明显的标志,并备足适用的消防器材;动火作业完毕应认真检查现场,灭绝火种。

五、注册安全主任要现场监督,逐项落实安全措施,监护人不能离开动火点,一张动火证只限一个点。

六、严格控制动火期限,过期的动火证不能再用,须重新办理。

七、动火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动火分析是指对现场周围环境及动火设备的易燃气体分析,不宜过早,应在动火前半小时以内进行,动火间断半小时以上应重新分析。

八、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人员要与监护人协调配合,在动火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停止动火:(1)生产装置紧急排放;(2)设备管道突然破裂;(3)可燃气体外泄。待恢复正常后,重新分析合格并得到注册安全主任同意后方可动火。

九、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应保持5米以上距离,距动火点要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电焊机要放到指定地点,施工用临时电源要安全可靠,接地线要接在被焊设备上,并应靠近接焊点。

十、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十一、动火人做到三不动火:没有动火证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十二、动火结束后,由安委会主任协同注册安全主任对操作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火险隐患后,由注册安全主任在动火证上签字,并由安委会收回动火证。

十三、动火施工单位如不执行上述规定,则由安委会勒令停工。

十四、本制度纳入《员工奖惩条例》考核。

篇5:物业企业机房动火管理制度

1、在机房因维修需要,需动用电、气焊时,均需报告消防中心后,方可作业。

2、在"动火"作业时,安全处应派人至现场,且配备有防火器材。

3、电、气焊工必须持证操作。

4、烧焊地点周围应清除5米内的任何易燃、易爆和可燃物质。

5、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

6、焊割的地点与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距离不少于10米,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

7、工作完成后,立即切断电源、气源,清理现场,在保证无余火、余热复燃的危险时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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