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车辆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08

为规范本公司车辆用油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功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所有车辆实行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加油站定点在珠海市中南方洲南屏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卡实行专人管理。

二、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加油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车辆用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和控制。

三、综合管理部设专人管理油卡(以下简称油卡专管员),首次领取油卡时,应在综合管理部填写《油卡信息登记表》进行备案。油卡一经备案,如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如油卡临时损坏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进行加油时,请油卡专管员及时报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理。

四、使用油卡时保持卡面清洁,不得折弯,专管员须对油卡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办卡油站办理挂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车辆需使用油卡时,可直接在油卡专员处进行领取,领取时填写《油卡领用登记表》,以备综合管理部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监督。

六、油卡专管员应及时了解车辆油卡的使用情况,信时向综合管理部申请油卡充值。并于每次充值之前将上一次的使用登记表交综合管理部进行备案。

七、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车辆使用有员在使用前仔细检查车辆情况,如需加油请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并要油卡专管员处进行备案,否则,将不予报销。

八、加油责任到每车每个人,每辆车配备加油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加油完毕后设备会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当天加油当天将小票交到综合管理部前台办公处,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或者是小票丢失时,当日须向综合管理部说明情况由司机做好加油记录,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九、综合管理部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派车申请表》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对。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加油费自己承担,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驾驶员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篇2:码头输油软管使用操作规定

1.码头使用的输油软管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并按其工作压力的1.5倍进行水压测试,无明显变形和渗漏等异常情况的方可交付使用。软管使用前,应有编号、测试时间、压力等各项数据的记录。

2.先接好静地线,再接好胶管。

3.软管在作业时不得超过规定工作压力。

4.使用中的软管每半年须测试一次,因强度降低的应适当降低使用压力,做好记录。

5.软管在吊高作业和平放时,应保持适度弯曲度,作业中避免剧烈振动和磨擦,当班人员应加强检查,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立即停止使用或更换。

6.控制软管输油流速不超过6米/秒。

篇3:交通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交通船舶必须持有符合三类航区要求的有效证件(适航证)和安全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

2、交通船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上应配有高频电话(VHF),并备有水上作业水域图。

4、船上应设有安全紧急通道,并将安全通道示意图上墙。

5、应按照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时间航行,定点靠泊。

6、船上应按核定的载人数量运送员工上下班,不得超载;超过载核人数,船长有权拒绝开船。

7、交通船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8、船舶接放缆绳的船员必须穿好救生衣,站在适当位置,待船到位靠稳后拴牢缆绳,搭好跳板,并作好人员上下船的保护,以防不测。

9、乘坐交通船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乘船规定,听从船员统一指挥,待船靠稳拴牢后依次上下,不得抢上抢下或船未靠稳后就跳船,不得站立和骑坐在船头、船尾或船帮处;严禁擅自跨越上下船或酒后登船。

10、非驾驶人员禁止进入驾驶台,严禁随意乱动船上一切救生、消防等设施;严禁非驾驶人员擅自操作。

11、交通船上严禁随地吐痰,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区域吸烟。烟蒂、纸屑应放入垃圾箱内,自觉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12、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水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经分离装置处理后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13、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

1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交通船应停止运行,并到指定处锚泊。

篇4: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施工船舶(包括挖泥船、炸礁船、抛石船、材料运输船舶等)必须持有符合三类海区要求的有效证书(适航证)和相关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

2、施工船舶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舶上应配有甚高频电话(VHF)和联络电话,并配有施工作业区的近期航行通告等。

4、应按照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实践航行,定点靠泊。

5、装载设备及材料运输的船舶,必须按核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和偏载;装载的设备、料具应摆放平稳均匀,并捆绑牢靠。

6、船舶上应设有安全应急通道,船舱两侧通道畅通,并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同时应做好冬季防冻、防滑工作。

7、施工船舶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8、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海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分离装置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9、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

1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雾、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施工船舶进行水上作业和运行,并到海事部门指定的锚地锚泊避风。

篇5:叉车使用管理制度

一、叉车使用规则

(一)、厂内叉车司机必须遵守的规定

1、严格遵照一般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遵守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维护交通秩序,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

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操作证准驾驶车种不相符的车辆;

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4、严禁酒后开车。当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准驾驶车辆;

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俩,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他人闲谈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6、行车中车辆不得突然紧急制动,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准超过限速规定行使。

(二)、叉车行驶安全规定

1、厂内叉车分道行驶的规定

(1)、各种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一律右侧行使;

(2)、在没有分道线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右侧行使;

(3)、在同一车道内行使的车辆,低速车应靠右侧行使。

2、行驶速度

(1)、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5公里;

(2)、叉车行使下列地点、或遇到特殊情况时的限速规定;

①、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处或转弯,调头;通过以上路段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

②、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危险地段、倒车或拖带其他车辆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同时应加强了望,谨慎行使;

③、车辆行驶经交叉路口需要提前减速,加强了望,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谨慎通过;

3、厂内叉车的行使间距

(1)、同向行驶,车辆前后之间应根据行使速度、路面和气候情况;

(2)、要注意辆车之间的适当安全侧向距离。

4、下列情况应禁止行使

(1)、过于狭窄的道路;

(2)、易燃易爆危险仓库;

(3)、机械设备过于拥挤、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

5、叉车停车规定

(1)、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

(2)、驾驶员离开后,拉手刹车,切断电路;

(3)、不得在禁止停车处停车。

6、机动车倒车规定

(1)、先查明周围情况,确定安全后再倒车;

(三)、叉卸货作业规定

1、叉车叉取货物

(1)、不管是倾斜门架还是调整货叉高度,要求动作连续,一次成功到位;

(2)、货物在高处时,如未在放货位置,禁止向前推动前倾手柄,以防造成叉车向前倾翻;

(3)、不允许叉车在前倾的情况下载货运行;

2、叉车卸下货物

(1)、操作操纵杆时,动作要柔和,速度要适当;

(2)、卸货抽货叉时,货叉高度要适当,以防拖拉、刮碰货物。

二、叉车的保养

(一)、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以清洁、润滑、检查为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完成;并做好检查记录;

2、一级保养:以检查、润滑、紧固、调整为中心内容,除了日常保养的内容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作。累计作业1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3、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内容,对机械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清洗、换油、修复或更换易损部件,作业5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4.磨合期保养:主要是针对新车和大修车的保养,磨合期内,应降低车速,不要满载,初始期一般为40工作小时;

5.清洁蓄电池,调整电解液密度;添加电解液;

三、司机管理制度

1、设置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叉车,建立健全车辆的安全管理;

2、组织对叉车司机进行安全理论知识和技术实际考核;

3、对叉车司机进行登记注册及档案管理;

4、核发叉车驾驶操作证;

5、对叉车司机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6、对叉车司机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编制:王宽时间:2012.2.15

审核:王新颖时间:2012.2.15

批准:戴永海时间:2012.2.15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