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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为加强对专业及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明确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1项目部在与分包队伍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及其他有关的安全协议(如:地下管线及文物保护协议、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等)。

2协议书的拟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得有霸王条款。

3协议书应由分包单位的法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有授权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4项目部必须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5项目部必须对分包队伍进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培训教育,未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者不得上岗施工。

6项目部必须向分包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其队长或班组长交底到具体施工人员,交底不清不得施工。

7项目部必须对分包队伍自带的或外租的机械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8项目部必须严格检查分包队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9项目部必须加强分包队伍的生活区管理,确保其符合公司文明工地的要求。

10项目部必须加强对分包队伍的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消防保卫、交通机电安全等的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其符合公司和项目部相应管理办法的要求。

11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分包队伍,应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要坚决清场。

篇2: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分包的项目经理是该分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总包的有关规定、标准和总包的有关决定和指示,按总包的要求组织施工。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根据安全生产组织标准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检查人员,每50人要配备一名专职安全人员,不足50人的要设兼职安全员,并接受项目安全部门的业务管理。

3.分包在编制分包项目或单项作业的施工方案或冬雨期方案措施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消防技术措施,并经总包审批后方可实施,如改变原方案时必须重新报批。

4.分包必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组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踪检查管理。

5.分包必须按规定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并履行书面验收手续,建档存查。

6.分包必须接受总包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安全检查并接受奖罚。在生产例会上应先检查、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切实把好安全教育、检查、措施、交底、防护、文明、验收等七关,做到预防为主。

7.强化安全教育,除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外,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要坚持转场和调换工种的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

8.分包必须按总包的要求实行重点劳动防护用品定点厂家产品采购、使用制度,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期、定量供应制。并严格按规定要求配戴。

9.各分包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总包方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10.对安全管理纰漏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分包单位除进行罚款处理外,对问题严重、屡禁不改,甚至不服管理的分包单位,予以解除经济合同。

篇3:项目部经理分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措施

建立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每月组织二次定期安全检查,做到有记录、有隐患整改、有复查。

l、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周一活动,通过各种教育,采用多种形式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要求,宣传安全生产方针、规程,做到有组织、有记录,对安全生产中表现好的给予表扬,差的给予批评。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防护设施(机械、垂直运输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等)按规定验收后方可使用,定期检查、整改,保障安全。

3、对新进场的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搞好生产与安全和“三同时”工作,特别要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根据国家和上级的安全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工程实施严格的科学管理。

6、签订承包合同书中要有安全生产指标条款。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并负责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参加事故处理并以实例教育职工,采取可靠防护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8、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篇4:工长(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措施

l、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纪律,减少和杜绝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搞好本现场的安全生产,针对工长(总、分包)特制订以下措施:

2、在施工中不违章指挥,坚决制止违章冒险作业,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做到完整、齐全、有效,符合要求。做到每曰有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防护设施及时整改。

4、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施工。

5、施工生产中,每道工序施工前做好各种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做到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遇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

6、搞好周一安全活动,组织班组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工艺安全规定,教育工人遵章守纪,正确使用防护设施、防护用品,并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有关人员检查执行情况。查出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组织及时抢救伤者,设专人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发生轻伤事故要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避免重复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

8、施工生产中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施工,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卫生的生产指令。对上级及各部门发出的各项隐患整改通知做到认真及时的整改、消项,不留隐患。

9、及时地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外架、高大异型脚手架、特殊脚手架、各层安全网搭设的工作,合格后交班组使用。

篇5:承包人对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

1、审查分包人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应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包人;

2、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3、对分包人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人,应责令其停工整改;

5、承包人应统计分包人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

6、会同分包人处理分包工程的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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