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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6

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6.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篇2:水电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宣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教育职工做好部门、岗位、防火重点部位防火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充分利用厂(单位、场所)内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工具宣传本单位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

四、熟悉本单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培训职工会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并熟悉在火场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六、对全单位、场所的水工、电工、电焊工和灭火自动操作人员进行专项消防安全培训。

七、对新进单位、场所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特殊工种人员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八、对义务消防队员业务、灭火技能的指导、监督。

防火巡查和检查制度

一、本队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

二、本队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每月向矿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区队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6、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8、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

9、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五、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六、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七、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疏散设施完好、有效,保护公民人身、国家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队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覆盖、阻塞;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2、灭火器应该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材应有保护措施。

3、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养维护维修,消防器材严禁挪做它用。

4、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5、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和检修。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认真研究本单位存在的火险隐患。

2、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3、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4、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5、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并拿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整改完毕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重点部位内临时用火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和灭火预案,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2、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应有专业的电工人员按照电器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3、对电器线路及用电设备要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4、不准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5、各种临时用电设备,用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6、下班后车间仓库的电源要全部切除。

7、不得擅自设置火炉或使用电热设备。

8、必须对所有用电、用火部位进行勤检查、勤维修,严防火灾发生。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2、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必须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导除装置,并在夏季来临前必须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当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检测、报警、降温、防潮、隔离等消防安全设施。

4、易燃易爆物品露天存放时,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5、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储存在地下室和其他地下建筑内。

6、性质互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7、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在使用时,必须有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各部门、公司、科室组织管理好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安全业务和灭火技能培训。

2、听到火警,应积极主动投入灭火战斗。

3、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和规定。执行《消防法》、《规定》和单位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

5、做好本单位消防器材和设施保养、管理工作,发现有过期、遗失、用完的灭火器或设施缺陷应及时报告专职消防队。

6、进行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负责本部门、公司、科室、班组的防火监护工作。

7、扑救火灾时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迟延、不退缩。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

2、应当经常组织消防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与教育。

3、应当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4、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6、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7、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本区队的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实施。

2、电气设备的检查纳入本区队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内容,与其他内容共同检查。

3、电器产品、用具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4、电器产品、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并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6、敷设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设备,必须由专业操作人员和专职电工承担。

7、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8、库房内电线必须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当设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每座库房的电源开头箱应当单独设在库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护措施。

9、凡遇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要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持完好。

10、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本区队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任组长,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委员、各班组长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一次。

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与员工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挂钩。

下列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对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的员工;

2、对发现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并及时制止者;

3、对发现并制止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避免重大损失的员工;

4、在扑救火灾中,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成绩突出的;

5、在危急时刻,防止了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或发生火灾后能及时报警,予以扑救,减少损失的;

6、在消防安全设施、技术装备上有重大革新及发明创造,成绩显著的;

7、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下列行为予以惩处:

1、不执行本区队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

2、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不明确或消防安全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作业、违章蛮干的;

5、对火灾隐患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6、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

7、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人员:消防安全小组全体成员。

三、主要的内容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为主。

四、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五、主要听取消防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工作下一阶段工作。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油库、木料场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禁烟禁火等各种文字、符号的警告标志。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备相应的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经常进行防火巡查,并填写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工作记录。

篇3:食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为防止火灾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院校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油库消防制度

1.油库内禁止烟火。

2.油库的盛油罐、桶和管道不准有跑、冒、滴、漏油的现象。

3.油库内使用的工具及装卸设备必须是能防止产生火花的有色金属制品或镀铜工具。

4.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或能产生静电的衣服出入油库重地。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油的保管贮存安全规定。

6.必须会使用消防器材,并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二、锅炉房消防制度

1.司炉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进行操作,操作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制度。

2.各种仪表,阀门必须安全有效,如发现管道阀门漏气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不得放任自流,不问不管,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3.锅炉房内严禁会客,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禁止喝酒、睡觉、玩耍、擅离职守,认真做好当班记录,详细记录本班运转情况。

4.按要求做好水处理和排污工作,锅炉房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烘、烤衣物,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5.锅炉内不准会客。认真做好当班记录,详细记录本班运转情况。

三、食堂消防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有关消防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消防训练,掌握基本消防知识,熟练操作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确保器材完好无损。

2.对厨房内燃气燃油、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设备使用后做到立即切断电源,清洁机器,确保可靠安全。

3.在烹调时要谨慎操作,防止锅内油外溅,保持炉灶前清洁。

4.对食堂用火人员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考核各小组的食品卫生,消防管理,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赏罚分明,记录备案。

四附则

1.本办法由浙江大学饮食服务公司滨江分公司负责解释,保卫处、总务处负责监督实施。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1年9月22日

沙二蓝天科技园食堂

篇4:生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防火安全制度》,保证员工人身和设备安全,使生产顺利进行,针对生产车间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第三条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第四条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生产部经理批准,由动力设备室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第五条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六条燃油锅炉运行期间,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七条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第八条车间内不禁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征得安保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第九条车间消防员按时对本部门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条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第十一条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第十二条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安保部报告。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生产部制定和检查,报生产总监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救助站制度

篇5: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配置、使用及相关专项业务管理,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正常运行和临警好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现配置在用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

3定义

3.1本办法所称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

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手动报警装置。

3.1.2各类火灾自动灭火系统。

3.1.3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防烟分隔设施。

3.1.4消防供水设施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2本办法所称的消防器材包括:

3.2.1移动式灭火器、灭火器材箱、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箱、消防铲等。

3.2.2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逃生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等。

3.2.3个人逃生疏散的防护装备器材等。

4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确保各种设施、设备、器材正常运行和完好有效。

5管理职责

5.1安全保卫部

5.1.1安全保卫部是公司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依法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督促整改问题,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5.1.2负责传达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

5.1.3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设备的规划、专业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5.1.4负责公司各单位年度消防器材购置计划的审核、编制、申报、购拨工作。

5.1.5监督指导公司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配置、使用和状态控制管理,落实责任制考核。

5.2设备管理部

5.2.1设备管理部是公司消防设施、设备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点检、维护管理制度。

5.2.2负责委托、监督检查各类自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测和维修保养。

5.2.3负责跟踪、了解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状态,汇总编制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计划和预算,签订年度检测项目的合同,并组织开展年度检测工作。

5.2.4负责根据合同(协议)要求组织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工作,负责向维保单位提供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要求,落实监管,检查考核。

5.2.5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点检、维修和维护保养工作,落实检查考核。

5.3投资管理部、项目管理单位按照职能分工,依据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分别负责对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依法配置与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维护管理,确保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保质保量、配置到位,投入使用。

5.4公司各单位负责消防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日常管理。应在单位内部明确设立管理机构或负责人,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5.4.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制定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5.4.2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报告单位主管领导。

5.4.3负责提出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费用的申报,并跟踪督促落实。

5.4.4依据本单位制定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考核,依规进行奖惩。

5.4.5建立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档案文件。

5.5两个单位以上共用建筑内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由公司授权的固定资产产权所属单位或部门负责。

6管理程序及责任

6.1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应落实逐级管理责任制,建立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6.2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应建立检查、点检、测试和故障记录、报告、消除等制度,由单位消防管理负责人组织落实。?

6.3单位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全面检查、点检应每月进行一次,工段每周进行一次,班组每日进行一次,并完善记录台帐。

6.4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通知本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停系统

的,需经本单位、监管部门批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拆卸或者停用消防设施、设备。

6.5单位甲、乙级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纳入岗位班组日常工作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完善管理档案。

6.6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应建立专项档案,档案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6.6.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负责人名单。

6.6.2义务消防组织机构人员名册。

6.6.3自动消防设施、设备值班、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6.6.4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点及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配置时间、使用年限等明细台帐。

6.6.5消防设施的各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责任制考核办法、奖惩记录等。

6.6.6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点检及隐患整改的情况记录。

6.6.7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记录。

6.6.8灭火疏散预案及演练情况记录。

6.6.9发生火警火灾事故记录文件。

6.6.10自动消防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报告、系统检测报告、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书、竣工验收意见书、检查意见书、整改通知书、维修维护保养合同书、台帐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巡查、点检记录等。

6.6.11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6.7超过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按时进行更换。

7附则

7.1本办法纳入公司精神文明责任制和治安保卫责任制进行考核。

7.2本办法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或未尽事宜,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7.3本办法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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