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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车间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6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煤矿消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各班组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车间主任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消防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消防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车间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车间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车间的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车间工作区、仓库、等场所。

三、防火检查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育和培训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害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应急电话

火警电话:********组长:********急救:8272387*************

篇2:某加工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加工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机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加工车间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车间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车间广大员工应该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车间主任为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员全面负责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车间安全员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

第五条?车间所有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车间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员工安全教育内容之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

第七条?车间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章消防安全检查

第八条?在车间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须通过公安消防机关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有关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送机械制造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九条?具有易发火灾危险性的岗位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申办动火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十条?车间任何人不准违章用电、不准私自接线、不准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故障要及时上报。车间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车间在消防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火灾隐患的,应当发出《火灾隐患协办通知书》,并督促执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车间防火责任制: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确定车间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针对车间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四)对车间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五)相关人员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车间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机械制造公司防火委员会;

(六)支持、配合机械制造公司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九)建立车间义务防火组织,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车间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一)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严格进行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

(二)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进行防火检查巡检;

(四)监督、检查车间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章?灭火及消防器材

第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值班调度电话8812638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十五条车间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

第十六条?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七条?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十八条?车间安全员对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检修等情况。

第十九条?车间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应由车间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十条?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一条?车间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个人予以奖励:

(一)及时组织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二)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制止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三)积极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按《加工车间安全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予以处理,严重者按上级部门规章制度处理:

(一)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火险、火灾的;

(二)防火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四)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车间广大员工要切实认识到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的重要性和严重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预防和杜绝一切可能的火灾事故,保障车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四条?原有其它相关文件如与本制度相悖者,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篇4:某热电车间消防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为车间消防管理工作的职责、内容、作业程序、报告和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中喣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车间消防管理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热电车间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994年7月实施)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

三、术语和定义

1、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防火重点部位

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3、防火安全“四级检查制”

指“车间月检、安全组周检、班组日检、岗位班前班后检查”的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四、职责

1、组织机构

车间成立消防管理委员会,由主管安全的主任担任组长,书记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班组成立防火小组。另外车间配备兼职的消防员,由安全员兼任,同时建立义务消防员队伍。

2、职责分工

2.1消防安全委员会组长的职责:

2.1.1贯彻车间和上级部门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指示,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与其它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

2.1.2检查指导现场班组工作,定期召开防火安全会议。

2.1.3组织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对义务班组人员进行培训。

2.1.4审批车间消防设备和器材的购置计划和经费开支。

2.1.5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车间内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

2.1.6发生火灾,在消防队没到达火灾现场前,负最高指挥责任,组织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2.2车间消防安全委员会副组长的职责:

2.2.1负责车间消防安全的归口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拟订防火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措施、预案并监督落实。

2.2.2组织进行各项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整改。

2.2.3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2.2.4协助车间消防安全委员会开展好各项消防工作。

2.3车间消防安全员的职责:

2.3.1监督检查全车间对《消防管理标准》和有关消防法规、防火安全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2.3.2审批车间动火手续和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火灾、火警、火险和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工程验收。

2.3.3汇同安全环保部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火险隐患并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2.3.4负责建立防火档案。

2.3.5组织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和演习,负责特殊工种和值班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考核。

2.3.6制订年度消防器材的购置计划和配备方案。

2.3.7参加审核现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临时工棚施工图纸。

2.3.8组织防火安全工作的评比竞赛活动,推广先进经验,负责防火安全工作总结。

2.4班组消防员(班长)的职责:

2.4.1协助车间领导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参与制订本班组的各项安全制度,认真贯彻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

况,在防火安全及消防管理上对车间负责。

2.4.2经常深入现场,发现火灾隐患督促及时解决,对解决不了的采取安全措施,同时报告本车间领导和公司消防队。

2.4.3负责本班组人员消防培训。

2.4.4申报消防设备及器材的请领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配备、维修和更换工作。

2.4.5审查本班组动火安全措施。

2.4.6参加本班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2.4.7组织本班学习有关消防知识,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4.8负责制订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制度,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负责本班消防器材的维修、配备、更换工作,在防火安全及器材管理。

2.4.9组织本班消防安全检查,负责本班提出的动火工作票。

2.4.10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立即报警,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2.5职工防火职责:

2.5.1严格执行车间有关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2.5.2熟悉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保养,懂的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

2.5.3发现火险隐患及时上报和整改,保证安全生产。

2.5.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错误指令。

五、作业程序

1.策划

1.1车间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1.2车间消防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

1.2.1建立并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包括预案)、规程和防火责任制;

1.2.3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1.2.4消防水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的管理;

1.2.5防火重点部位及防火管理;

1.2.6动用明火管理;

1.2.7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2.8义务消防员的教育培训;

1.2.9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1.3消防器材使用原理及方法:

见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消防水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的管理分工

1.4.1厂房室内消防水系统的检修由车间检修负责,运行维护由运行负责。

1.4.2室外消防水系统的检修维护由机修负责。

1.4.3火灾报警系统由公司消防队检查、维护,车间管理、使用。

1.5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

1.5.1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消防基本知识培训,使他们学会怎样报警,对发生的火情怎样安全补救,怎样正确熟练地使用消防器材。

1.5.2重点防火部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完善的防火制度、措施和预案,运行岗位必须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1.5.3重点防火部位必须悬挂明显的标志,注明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负责人,且有醒目的“严禁烟火”等字样。

1.5.4重点防火部位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防沙箱、等消防用具,消防员配合消防队对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按制度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或更换,确保万无一失。

1.5.5在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明火作业时,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时必须做好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必须由中化人员对周围环境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作业,车间安全员要对动火进行监督,动火申请人及监火人始终不能离开动火现场。动火作业完备后,要清除动火现场,清理易燃物和残余火种。

1.5.6重点防火部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安装安全灯

具,安全插座等安全用具,严格乱拉临时电源线。

1.5.7在重点防火部位严禁存放油漆、橡胶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必须始终保持清洁、无杂物。

1.6各场所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

各场所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参见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无明确规定的,由各班组视实际需要制订或采用适宜的灭火规则。

六、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1.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1.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由动火作业单位指派),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3凡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1.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1.5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1.6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落煤管,给煤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1.7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1.8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1.9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1.10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五.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2.1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2.2动火作业前,车间应通知公司生产调度室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3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等能顺畅排走。

3、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3.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3.2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m。

3.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3.4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3.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4.职责要求

4.1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作业人所属车间负责人)

4.1.1负责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4.1.2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2动火人

4.2.1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4.2.2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2.3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4.2.4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2.5应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

4.3监火人(动火作业单位指派人)

4.3.1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4.3.2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4.3.3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4.3.4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4动火部位负责人(工艺负责人)

4.4.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4.4.2检查、确认《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4.4.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4.5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工艺负责人)

4.5.1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4.5.2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4.5.3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5.《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1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5.1.1特殊动火作业

DCS控制室、锅炉零米控制室、废气管路系统。

5.1.2一级动火作业

锅炉燃煤系统、汽机油系统、锅炉油系统.

5.1.3二级动火作业

(a)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b)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1.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6.《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6.1特殊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

6.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环保部审批。

6.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工艺负责人)审批。

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h。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七、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7.1灭火器的配置

灭火器的配置要严格按照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配置,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配置位置或减少灭火器数量,改变灭火器的类型。

7.2灭火器设置点的要求:

—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

—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人们取用的地点;

—灭火器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人员对灭火器进行保养,维护及清洁卫生;

—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灭火器的稳固安放;

—灭火器的设置点环境不得对灭火器产生不良影响。

7.3灭火器的放置要求

—灭火器需置于避光、干燥处;

—面向外,摆放稳固;

—前方净空(每个设置点30CM计算)并予以标示;

—外观清楚,无灰尘;

7.4灭火器的使用要求与方法

7.4.1热电车间所有消防器材只可在发生火灾时做灭火之用以及消防训练、消防演习、抽检时使用,不得随意它用或挪做它用;动火点配置的灭火器必须随动火点移动而移动

7.4.2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手提灭火器的提把,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

—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流散液体火灾时,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快速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亦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应迅速向前,将余火全部扑灭。灭火时应注意不要把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防干粉气流的冲击力使油液飞溅,引起火势扩大,造成灭火困难。

—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使灭火器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左右扫射,并应尽量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酒在燃烧物的表面,直至把火全部扑灭;

—使用干粉灭火器应注意灭火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否则不能喷粉;同时注意干粉灭火器灭火后防止复燃,因为干粉灭火器的冷却作用甚微,在着火点存在着炽热物的条件下,灭火后易产生复燃;

—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

7.5灭火器检查内容及制度

7.5.1检查内容

—安全插销和铅封是否完好无变形;

—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

—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

—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喷筒等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破断裂;

—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

—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损伤和堵塞;

—瞄杆接头是否旋转灵活;

—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每具灭火器的筒体上都有生产日期)算起,是否达到规定的维修年限。

7.5.1检查制度

—安全员必须每月检查灭火器,保证所有灭火器都是合格、可用的,同时做好灭火器的维护工作;

—安全员每季度对灭火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同时联合施工部门对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能检查,并从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具一个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

—灭火器包干人员每天上班期间对自己包干的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7.5.1),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车间。

7.6灭火器的更换、维修及报废

7.6.1在月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应立即申请更换合格灭火器。

7.6.2对换下的有故障的灭火器安全组可委托消防队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部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7.6.3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者,必须报废

1)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

2)维修中筒体经水压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也必须报废;

3)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规定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有磕碰,焊缝外观不符合质量规定要求,也应该进行水压试验,经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

4)机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管从桶身上进入桶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必须报废;

5)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7.7教育训练

安全组应对所有人员进行灭火器使用方法培训,定期举行消防训练和演习。

篇5:某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负责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管理。

二、施工现场的平面位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明确防火重点区、仓库、配电室、要配备灭火器材,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有消防安全负责人。

三、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四、临时用电管理要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电气火灾。

五、车间每周检查安全工作的同时,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要制定措施,有专人负责,限期进行整改。定期进行消防器材检查的内容要点:

a消防箱:枪、带、箱体是否完好无缺,栓阀无严重生锈。

b灭火器:无缺损、无过期,“压力”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绿格内为压力正常。

六、经常检查、记录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情况,确保消防器材设备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检查消防通道,时刻保持畅通;检查消防管理规定的履行情况,及时纠正消防违章和清除火险隐患。

七、施工现场应设立吸烟室,现场、仓库、集体宿舍,配电室等地严禁吸烟。

八、增强防火意识,定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车间内灭火器材操作技术及使用方法。

九、保护消防标识、消防器材完好及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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