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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消防气防设施器材管理实施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6

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类消防气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消防气防设施、器材完好,以便在关键时刻发挥其重要作用。1.管理内容基层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气防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重点检查消防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况;消防气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消防安全标志设施及其完好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1.1消防气防设施日常管理各类消防气防设施、器材必须按要求在醒目部位设置消防标志,消防设施、器材严禁覆盖、遮挡,周围不得乱堆乱放杂物,避免影响突发事故事件情况的应急抢险。1.1.1消防水泵房(站)(1)消防水泵房严禁改作它用,乱放杂物,泵房的管理要纳入设备创完好管理活动中。(2)水泵和柴油发电机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齐全,机泵运行时不振动、不泄漏,出力能满足设计要求。平时要严格按照备用机泵的管理要求,定期机泵润滑,每天进行盘车,认真进行维护保养。消防泵每周进行试运转,做好记录。(3)建立24小时值班制,做到专人值班,专人负责,严格交接班制度,对于出现的故障要立即处理,时刻保持战备状态。(4)西山高压消防水泵房由供水车间管理,厂南区高压消防水泵房由气分车间管理,兴海公司消防水泵房由兴海公司管理,其他消防水泵房由属地单位管理,消防支队负责检查。(5)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水池(罐)应设水位标志,确定警戒水位,应安装自动补水系统。1.1.2泡沫泵(房)站(1)泡沫泵站严禁改作它用,乱放杂物,保持室内整沽,保持周围道路畅通。(2)泡沫泵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齐全。机泵运行时不振动、不泄漏,出力能满足设计要求。平时要严格按照备用机泵的管理要求,定期机泵润滑,每天进行盘车,认真进行维护保养。消防泵每周进行试运转,做好记录。(3)泡沫泵运行后要立即进行水清洗,防止机泵锈蚀。要做好泡沫管道和泡沫储罐的防腐处理,损坏的阀门和失效的泡沫要及时检修、更换。(4)泡沫液到期,必须立即更换药剂,做好登记。(5)西山罐区泡沫站由消防支队管理,兴海罐区、原油商储罐区泡沫站由兴海公司管理,消防支队负责检查。1.1.3消防管网(1)消防管网应按照设计要求运行,消防管网应完好无泄漏,阀门、法兰、垫片压力等级应满足稳高压系统使用要求,避免应急使用时增压不足,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压力应保持在0.7—1.2MPa。每年春秋两季对稳高压系统进行压力测试,管网末端压力要达到0.7—1.2MPa,保压60分钟,并做好记录。(2)消防管网出现泄漏,要及时查明原因并立即维修,处理过程中不得停止整个管网消防水,应临时关闭故障管段的截止阀进行维修,要尽快恢复消防给水,保证消防管网系统稳定可靠。(3)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切断消防管网给水或停止消防水泵。特殊情况下必须切断消防管网给水或停止消防水泵的,要做出切实可行的预案和防范措施,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消防管网系统运行。(4)新建、改建消防管网,应在投入使用前对管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清除管道内杂物。1.1.4消火栓、消火栓井、消防阀井(1)消火栓、消火栓井、消防阀井(消火栓井、消防阀井以下简称消防井)应有统一编号和明显标志,消防井内不得有积水、杂物,周围不得有杂草、垃圾、积水等。(2)定期检查消火栓、消防井是否完好,无锈蚀、无渗漏、无损坏,零部件齐全,接口垫圈完整无缺,老化的应及时更换,并定期润滑,发现漏水必须及时处理。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填写检查记录,存在问题的挂牌标识,及时维修。(3)定期对消火栓、消防井进行维护保养。消火栓、消防井的阀门等要定期整修油漆,避免外表生锈。每年春秋两季应对消火栓进行试用,保证开启灵活自如。(4)消火栓、消防井在使用后应及时恢复完好。(5)消火栓、消防井不得被埋压、圈占或私自使用。消火栓周围5米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6)消火栓由属地单位负责管理,消防支队负责定期检查,油品车间罐区防火堤外泡沫消火栓由消防支队负责管理。消火栓应保证灵活好用,不得用于与消防无关方面,如生产、工程急需用水,应进行审批,具体办法由生产技术处规定。1.1.5消防软管卷盘及箱式消火栓(1)消防软管卷盘及箱式消火栓内应按要求配备消防水带、消防水枪、软管卷盘等,并有明显标志。(2)稳高压管网应配备13型及以上级别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应具备直流-水雾功能。(3)箱应保持内部清洁、干燥,防止锈蚀、损坏。外观漆色无脱落、无破损,门玻璃无破损。(4)箱内水枪、泡沫枪、水带等应完好无损,水带不得霉变。如果消防水带出现渗水、漏水、发霉变质等应及时更换。(5)灭火或演练后,应将器材清洗晾干,水带要完全干燥后才能装入箱内。做好箱体内的整理工作,如果锁面板上的玻璃被击破,应及时安装新玻璃。1.1.6消防炮(1)消防炮应具备自泄水功能,具备直流-水雾两种喷射方式,早期安装的直流炮应利用大修、改造的机会逐步更换。(2)消防炮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有编号,每月检查一次,填写检查记录,存在问题的挂牌标识,及时维修。消防炮应在现场配置开阀扳手和炮衣。(3)炮体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对炮转动部位进行润滑,使之处于灵活、完好状态。(4)消防炮喷嘴内保持干净,不得有杂物,水炮零部件齐全。(5)炮及其阀井按照要求进行防冻保温工作。(6)每年冬防开始前和冬防结束后均应对消防炮进行试射,确保正常工作。1.1.7消防喷淋(1)消防喷淋必须专人管理,防止管道、筛孔或喷嘴堵塞。(2)消防喷淋竖管下端应设排渣口,防止竖管内锈蚀物堵塞管路。(3)消防喷淋系统每半年试验一次,确保系统完好。1.1.8蒸汽灭火系统(1)输气管应良好,要经常充满蒸汽,排除冷凝水设备工作正常,管网不积存冷凝水。(2)管线上的阀门灵活,不漏气。筛孔管、喷嘴等畅通,配气管清洁卫生。(3)生产装置的消防蒸汽管线由所在单位负责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时灵活好用。1.1.9泡沫灭火系统(1)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应管道畅通,无腐蚀和损坏;接口保持完好,阀门灵活。(2)泡沫管道接口宜采用跨越方式引出到防火堤外。固定、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竖管下端应设排渣口,防止竖管内锈蚀物堵塞管路。(3)油罐上泡沫发生器不少于两个,泡沫发生器及连接管道应定期检查,无堵塞、无破损,保证空气通道畅通。定期检查密封玻璃盲板,发现破碎应及时更换,以免储罐内易燃气体外漏;使用后必须用清水冲洗干净,恢复原来状态。外浮顶储罐泡沫发生器禁止安装玻璃盲板。泡沫产生器的玻璃盲板由消防支队提供,属地单位负责安装,消防支队负责检查。(4)西山罐区防火堤外固定式系统的消防管网由消防支队负责检查、维护、保养;半固定系统和防火堤内固定式系统的消防管网由油品车间负责检查、维护、保养;其他单位泡沫灭火系统消防管网由属地单位负责检查、维护、保养。1.1.10消防水泵接合器(1)消防水泵接合器是为高层建筑或食堂等建筑配套的自备消防设施,用以连接消防车、机动泵向建筑物管网输送消防水,以扑救不同楼层的火灾。闸阀在管路上作为开关使用,平时常开。(2)消防水泵接合器必须定人管理,定期保养,保证在使用时能正常工作,并设置明显标志。(3)对已老化的密封件应及时更换。1.1.11消防给水竖管(1)消防给水竖管要定人管理,经常对阀门进行注油保养,确保灵活好用。(2)对已老化和损坏的密封件、闷盖应及时更换。(3)管道畅通,无腐蚀和损坏。1.1.12火灾报警系统(1)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的控制室应设火灾报警电话。感烟、感温、火焰等自动报警器的控制器应设置在其保护区的控制室或操作间内。(2)火灾报警装置的配装要采用经国家鉴定的合格产品,由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3)值班人员应掌握火灾报警系统的报警部位和各监护场所的具体位置。(4)甲、乙类装置区及罐区四周应设置手动报警按钮。(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6)早期建设的装置应利用大修、改造的时机按照规范要求增设火灾报警系统。(7)火灾报警系统的职责分工、日常维护管理内容与要求执行《本公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1.13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1.1.14灭火器(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和《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的要求,在生产、使用、储存可燃物质的各种场所配置相应类型灭火器,定位置、定类型、定数量、并绘制现场灭火器材摆放平面布置图。小型灭火器要进器材箱,推车式灭火器应有防护罩,灭火器上要挂放灭火器材状态检查卡片。定人、定期检查,专人维护管理,确保其完整、清洁、好用。灭火器每半月检查一次。(2)岗位配备的灭火器使用后,或泄压、损坏、丢失以及用于灭火演习的,应于1日内上报消防支队更换。消防支队应于1日内完成更换。(3)动火现场需用灭火器时,必须经属地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同意方可使用。监火期间未使用并保持完好的,要及时放回原岗位。(4)灭火器必须保持清洁,不得随意挪用。铅封、保险销、喷射管、压力表等各部件保持完好。(5)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环境的地点。(6)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不宜多于5具。推车式灭火器可配置1具。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7)符合下列条件灭火器应到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定期进行检查、维修。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损坏部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2)灭火器达到维修期限,必须送到维修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如不合格,做报废处理。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自出厂期满5年,应进行首次维修,首次维修后每隔2年进行一次维修。(8)灭火器的报废。灭火器的报废年限按照充装介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必须报废:1)干粉灭火器——10年;2)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2)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3)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4)被火烧过的灭火器;5)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和认证厂家生产的;6)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明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1.1.15空气呼吸器(1)空气呼吸器使用前,必须对气瓶压力,减压阀、输气管、面罩的气密性和瓶体进行检查,气瓶开启后,储存压力低于15Mpa,不得使用。(2)空气呼吸器使用后,应检查有无损坏情况,清洁污垢,对气瓶充气,使其尽快恢复使用前的技术状态。(3)空气呼吸器应放置在气防柜内,气防柜不得上锁,由消防支队统一铅封;统一维修;统一更换气瓶。消防支队每月对空气呼吸器检查一次。(4)气瓶应严格按国家有关高压容器的使用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使用期以气瓶标明期为准。1.1.16消防车辆、消防道路(1)消防支队的消防车辆、装备保持战备状态,完整好用,不得擅自将消防车辆使用在与消防无关方面。消防车辆在出警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受厂内交通限速的限制,具体办法由《本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进行规定。(2)公司内所有的消防道路应保证畅通无阻,占用消防道路从事施工作业须经消防支队同意,用后恢复原来状态。领导参观、视察,安全检查和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除外。1.2消防气防设施检测1.2.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在建筑工程完工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委托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检测合格后,方可向消防部门申请验收。1.2.2已经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每年应进行检测,由检测单位出具相应的报告。各二级单位要对检测发现的问题组织进行整改。1.3消防气防设施报废消防设施、器材的报废由属地单位提出申请,说明报废理由,经消防支队核准,安全环保处批准,进行报废。2.本规定所涉及的台账、档案、检查记录由消防支队出具统一的样式,下发各单位执行。3.违反本细则规定,纳入绩效考核。4.本细则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5.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消防设施检查制度

一、消防设施包括防盗门、应急照明灯、指示灯、各种消防标识及干粉灭火器、消火栓等。

二、每月都要认真检查所属区域和部门内的消防设施,并进行详细登记。保卫处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1、防火门:是否关闭状态,铰链是否灵活,整体有无损坏。

2、应急照明灯及指示灯:电源是否正常,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3、各种消防标识:安装是否牢固,定位是否准确,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4、各种灭火器:瓶体是否受损,保险栓是否完好,气体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等。经常清洁瓶体。

5、消火栓:水枪头、水带是否丢失、破损,水压是否正常等。经常清理消火栓内的杂物。

四、每月15日前将消防设施检查情况会同防火检查情况一起书面汇报保卫处,并认真填写《消防器材检查登记表》。

篇3:消防设施使用安全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可靠状态,确保消防工作顺利进行,并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的使用,配置和变更做了统一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

3?消防设施的管理

消防设施是消防救火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手段,必须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用谁管的原则。

3.1?各部门的职责

3.1.1?保卫(消防)部门职责

保卫部门是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归口主管部门。职责是:

3.1.1.1?制定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

3.1.1.2?制定消防设施技改规划,实施计划和维修工作计划。

3.1.1.3?负责对职工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和维护保养、使用等有关专业知识教育和培训及消防演练工作。

3.1.1.4?组织消防设施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督促实施。

3.1.1.5?绘制消防设施分布图,建立消防设施台账和档案,并进行管理。

3.1.2?消防设施所在单位是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使用单位,其职责是:

3.1.2.1?负责本部门辖区内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或向消防保卫部门汇报,及时解决问题。

3.1.2.2?负责本部门辖区内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3.1.2.3?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有关消防设施的知识教育。

3.1.2.4?负责建立本部门台账,维护保养检查记录等档案资料,并定期向消防保卫部门汇报。

3.2?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3.2.1消防保卫部门对企业的消防设施必须绘制出详细的分布图,并注明设施、器材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防护范围、使用方法等,便于统一掌握管理。

3.2.2?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台账、档案,并定期检查、核对。对变更或增减的设施要及时调整台账、档案,并定期

3.2.3?应经常向职工进行消防设施有关专业知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3.3?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立健全消防设施逐级检查制度,进行经常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资金限期解决。

消防设施的检查分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二类。

3.3.1?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由消防设施所在单位实施,按工作要求,随时进行。

3.3.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分下列三种:

3.3.2.1?企业消防设施大检查,由消防保卫部门组织,企业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主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或人员参加,一般在重大节假日前或火灾易发季节前进行,但每季不得少于一次。

3.3.2.2?部门级检查,部门安全员组织,部门主管领导和班组长参加,每月进行一次。

3.3.2.3?班组级检查,由班组安全员组织,班组长参加,每周不少于一次。

3.3.3?对各种灭火器具要根据要求制定出检查周期和检查方法。

3.3.4?各类检查,都要做出详细的记录,定期整理归档。

3.3.5?检查的内容

3.3.5.1消防设施的完好程度,有效性能。

3.3.5.2?消防器材、零配件、工器具的配备是否充分,合理利用。

3.3.5.3?转动、传动装置是否灵活,压力、药剂是否符合要求。

3.3.5.4?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4?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3.4.1?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由设施的所在单位负责,并落实专人进行,其任务主要是外观的维护保养,如防冻、防腐,防损等。

3.4.2?消防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由消防保卫部门负责进行,其任务除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外,还要更换或修理损坏和失灵的零部件,更换到期或失效的药剂等。

3.4.3消防用高位水池由消防保卫部门管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每月检查一次水池中的水位,达不到要求应及时补充。

4?消防设施的使用

4.1?消防设施在下列情况下方可启用。

4.1.1?消防保卫部门进行消防设施检查抽查其有效、可靠时时可进行试用。

4.1.2?发生火灾时可启用。

4.1.3?消防训练、培训时可以试用。

4.2?消防设施不经批准,除火灾外,其它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启用,更不得作为它用。

4.3?消防设施性能不同,可视火灾种类选用。

4.3.1?炸药、爆破器材类着火,应用大量水扑救,禁止用其它消防器材。

4.3.2?易燃易爆液体、油类着火应用泡沫灭火器扑救,禁止用水。

4.3.3?电气设备类、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类着火应用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和四氯化炭灭火器进行扑救。

4.3.4?贵重的仪器、设备着火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4.3.5?木柴、纸张、棉花类着灭可采用水或酸碱灭火器扑救。

4.3.6?各种灭火器的用途、作用应列入安全、消防知识学习内容,广泛教育职工。

5?消防设施的配置与变更

5.1?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建立

5.1.1?必须按有关安全、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必要、足够的消防设施,并由消防保卫部门审查同意后备案。

5.1.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按有关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其方案论证必须吸收消防保卫部门人员参加,并接受其审查,征得同意后方能实施。

5.1.3?危险品生产区、库区的改、扩建工程及临时工程施工必须视实际情况设置消防设施,留足消防车进出口通道,并不得影响其相邻设施的消防防火工作。

5.2?消防设施的购置和变更

5.2.1?消防设施的购置

5.2.1.1?新建工程消防设施、器材的购置由施工单位或施工主管单位提出清单,报消防保卫部门审查后,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地点购置。

5.2.1.2?正常损坏或失效的消防设施、器材由消防保卫部门造册直接或委托其它部门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地点购买。

5.2.2?消防设施的变更

5.2.2.1?消防设施按其性能、作用分使用对象设置,且有一定的防护范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不得随意移动或变更。

5.2.2.2?确需变更的消防设施,必须征得消防保卫部门的批准同意,并办理准予变更的手续后,方可变更。消防设施变更后,要同时变更布置图和台账,建立新的档案。

篇4:A家具城安全消防实施细则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了进一步加强新东方家具城有限公司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摊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实施细则,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商场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同程,把日常安全工作上升到法的高度认识,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第二节?防火组织及其职责

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正确认识安全是经营的前提,是效益的保障。牢固树立企业法人第一责任者的观念,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营管理中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六条:公司逐级防火责任制,即:总经理包面,各商场、部室包块,经营区包片,各岗位员工包柜的四级防火责任。

第七条:公司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

二、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指示。

三、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四、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对新员工,临时工上岗前要做防火安全教育。

五、每月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公司安全例会,主持研究整改火灾隐患。

六、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落实防火任务。

七、组织和领导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学习、培训和灭火演练。

八、熟悉公司范围内的存储,销售商品的类别、性能、重点部位和防火措施,熟知灭火方案,一旦发生火灾,积极采取措施灭火。

九、督促指导各商场、部室做好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及时处理违章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者。

第九条:各商场、部室的经理和处长为其责任区防火负责人,其职责:

1、对本区域的消防安全负全责。

2、经营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员工学习防火,灭火常识和消防法规及本.细则,提高防火意识。

3、积极带领员工做好防火工作,教育员工严禁在商场范围内吸烟,严格控制火源、电源。

4、检查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5、每周对区域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并做好记录,对于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6、每天下班自行安排好值班人员,督促值班人员认真检查火源,电源,清除火险隐患,做好值班记录。

7、组织本区域义务消防队丌展消防训练,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8、认真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不准随意挪动和埋压消防用具,确保正常使用。

9、积极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并协助查明原因。

第十条:干事、科长为其各区域防火负责人,其职责是:

1、负责本区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规定。

2、认真组织本区员工学习防火灭火常识、文件。检查督促本岗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不得袒护,不准放纵。

4、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并向领导汇报。

5、每同要在班前班后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要经常向员工提出防火安全要求,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各岗位员工为其岗防火责任人,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本责任区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清查火源。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和各项活动。

4、严格执行商场内严禁吸烟的规定,并主动劝阻顾客吸烟。

5、认真保管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不准损坏,不准挪动,不准遮挡,不准移作它用。

6、发生火警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有责任为火灾提供失火前后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方法,懂得逃生方法,做到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义务消防队,总经理任队长,各商场设立义务消防分队,经理、处长任分队长,其职责是:

1、平时开展防火宣传,遵守防火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堵塞漏洞,消除火灾隐患。

2、学习消防业务技术,组织消防训练,做到既会防火,又会灭火。

3、各义务消防分队要认真管理好本区域的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遇有紧急情况,确保其安全有效的使用。

4、对用火、用电和违章作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记录上报。

5、要求各义务消防分队每天安排好安全员,监督检查各岗位一同防火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一月一汇报。

6、发生火灾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救火。负责灭火,抢救疏散人员和物资、维持火场秩序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7、保护好火灾现场,负责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

1、服从命令,听指挥,遵守各项广场安全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学习,了解消防常识,提高防火,灭火技术水平。

3、积极宣传防火规定和消防常识,认真监督检查本岗位防火工作执行情况。

4、时刻保持高度防火警惕性,听到火警迅速行动,勇敢参加灭火救灾。

5、对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备等灭火工具,要认真保管、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6、熟悉各部分水源、电源和消防器材的位置。熟悉广场灭火作战方案。

第三节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范围内各工作区、各卖场为禁烟火区。

第十六条:严禁烟火制度

l、严禁在公司内使用电暖器、电炉子、电熨斗、电热褥、电饭锅等电热器具和酒精炉,液化气等易爆物品。

2、工作人员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并有劝阻顾客在禁烟区内吸烟的责任。

3、商场范围内严禁使用火炉、煤油炉、液化气。遇有停电禁止使用蜡烛。

4、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随意动用明火和电气焊作业。

5、对违反严禁烟火制度的部门或个人,要进行经济处罚和教育,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6、各部门要根据情况,必须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火安全制度,明确岗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

第十七条: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1、凡因工作需用进行明火,电气焊作业或安装电器设备等用火、用电事项时,必须向保卫消防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2、动火和电气焊申请,应写明动火地点、起止时间、施工单位、用火用电性质、用焊种类及焊接部件。现场负责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在动用明火、电气焊作业前,必须清除周围十米内的可燃物,并备好消防器材,电气焊时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保护措施。作业完毕,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留下火种,半小时后再检查现场一次。有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4、安装电器改备,增加电源线路必须有使用部门写出申请,指定该岗位负责人,制定出防火措施.经批准后,由电工负责安装。

5、作业时,必须持用明火许可证上岗操作,不准无许可证和焊工证者上岗作业,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6、任何部门在用火用电时,不办理审批手续施工的,将间接追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责任,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电源管理

公司正式电工负责公司范围内一切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查及监督工作,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拆除、维修。

1、各商场、部室用电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不准乱拉临时电线,开关、插座和不符合标准的保险装置。

2、用电维修、仪器加工的部位,必须设专人负责,烤炉周围严禁存放可燃易燃物品。

3、经营用电商品或使用电器的柜组,要严格执行《商场消防安全实施细则》。调试商品,要认真负责,试完应及时拔掉电源插销,绝对禁止使用电器商品做饭菜、热水、取暖或作它用。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切断电源。

4、电源线路铺设,必须按照国家《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的标准执行。

5、陈列商品(如灯具、电磁炉、电风扇等电器)的安装,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线路要整齐,不准超负荷运行。

6、霓虹灯、广告灯必须与其它电器设备分设开关,每日下班前,山电工人员负责检查,切断电源。

7、每年要对电线及设备进行两次(春秋两季)安全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一次性打火机即:充气、油漆、稀料、指甲油、发胶、液化石油气、鞭炮等属易燃易爆危险品。

1、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要办理经营、使用许可证。

2、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人员,必须懂得其火灾危险性,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3、经常检查使用的容器,经营的商品是否有损坏和泄漏,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4、必须分专库储存,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绝对严禁吸烟和明火。

5、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6、不得将鞭炮带入卖场或储存。

7、不得随意腊烛照明。

第二十条:消防器材管理

1、一切灭火器具不准随意挪动或移做它用。

2、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物品堵挡消防用具,

要保证消防器材的随时使用。

3、消防设备每年检查,维修一次,保证完好有效。

4、各岗位上的消防器材、设施,必须置于明显位置。非火灾事故严禁私自运用和损坏的,按价赔偿,性质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防损部负责消防栓及管道,自动喷淋装置和加压泵的检查,负责消防设备冬季保温。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喷淋头、火灾探测器,疏敞指示标志及事故照明灯等)的位置,不准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防火宣传教育

1、公司对员工实行三级(商场,各商场、部室)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每月对新上岗员工进行培训考试。使每位员工必须熟知“四懂四会七防”内容。

2、每年对义务消防员进行二次消防培训和考试,以提高防火、灭火素质。

3、消防常识教育每年进行两次,消防演练每半年一次,达到人人懂防火,会灭火,自觉执行防火制度。

第二十二条:防火安全检查,火灾隐忠整改

1、各级领导要在布置经营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防火工作,并加强对防火工作的领导。

2、防火安全检查贯彻经常性检佥与季节性检查相结合,员工性检查与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3、公司防火安全每月进行两次联合检查,重大节日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夜间保卫人员要认真巡查,主要检查卖场的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及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

5、各部室、卖场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在案,商场对各商场每半月检查一次。

6、各部室、商场每周检查,并督促上岗人员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防火责任制。

7、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1)?火源、电源的使用,管理情况。

(2)?易燃易物品保管,使用过程中防火、防爆情况

(3)?水源、防火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和岗位责任制。

(5)?消防设备,灭火器材是否完备好用、有效。

(6)?防火制度的落实情况。

(7)?与防火有关的其它情况。

8、对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应详细记录,建立档案,制定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9、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报告的有关部门,应立即组织整改,不准拖延不办,一旦发生事故要追究其责任。

10、对暂时无力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整改部门制定出临时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火灾隐患整改后,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值班巡逻制度

1、建立有领导参加的值班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记录。

2、夜间和节假日,应加强值班巡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负责。

3、符岗位必须设立防火安全员,每日对本岗进行检查巡逻,并督促在岗人员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上班前,各岗位防火安全员,应首先检查火源、电源情况,下班后,应最后离岗,认真检查,清理责任区内的火源(烟头等),切断电源,关闭门窗,烤、炸部位要确实关掉电源、火源方可离岗。

5、警卫人员要领:岗位,认真巡逻、详细检查每一个部位,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6、值班、巡逻人员在_工作中遇有纵火、爆炸等犯罪分子破坏时应主动抓获,遇有火情,应立即报警,积极扑救。

7、消防、治安监控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到每小时进行一次防火观察,以免发生火灾。

第二十四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时,设计要求必须符合圈家“建筑设汁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和河北省建筑内部装修防火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承建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部门,必须提交设计、施工方案,提供各种数据资料,遵守公司的防火安全规定、制度。负责人必须负责场地的防火安全。

第二十六条:备商场、部室装饰装修,灯箱广告的安装应申报审批。电源的线路应穿管保护,易发热挪位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第四节岗位防火措施

第二十七条:公司防火制度

1、公司范围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褥、电暖器等电器产品和明火作业。

2、使用明火和电气焊时,必须经公司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防火措施。

3、各部门用电必须符合规定,不准乱接电源线路,不准超负荷用电。需增加用电,必须写出书面报告,批准后由专业人员安装。

4、对新进商品要认真验收,特别是易燃易爆的商品是否破损。

5、各部室、商场内一切消防设备不准损坏堵挡和挪用。

6、商品陈列应充分留出安全疏散通道。绝对严禁占用通道,楼梯间、安全门等安全出口。

7、广告灯、霓红灯、彩灯的安装,电源线路的敷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每同要有电工检查安全情况并作好记录。

第二十八条:配电室防火制度

1、配电室值班员要峰守岗位,守职尽责做好值班记录,并对商场的安全用电负责。

2、配电室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不准酒后上岗或在工作期问酗酒,不准在值班室内会私客。需要进入的要严格登记。

3、配电室不准堆放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和自行车、摩托车。配电屏、控制柜应经常清除灰尘。

4、电工人员安装、测试、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技术规定和防火要求进行操作。安装临时线路时要持许可证上岗操作,事后负责拆除。

5、每月要对电源线路,电器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的时问,发现问题解决的措施,完成的时间记卡存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6、对商场的安全用电进行监督,有权制止违章用电。并负责广告灯箱线路,专用敷设。

7、每天停止营业后,必须将不应照明的电源线路切断,防止事故发生。

8、工作人员要牢记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防火措施,熟悉灭火常识,保养好本岗位灭火器材。

第二十九条:治安、消防监控宅防火安全制度。

l、孰知本岗位操作规程,确实按规程操作。

2、保持室内清沽,经常擦试电视,操作台及设备,保证无狄尘。

3、工作室内不准吸烟、喝酒、会私客,不准看录像、玩游戏机。因公外来人员要登记。

4、二十四小时保证值班人员在场,值班员在工作期间要注意观察,并将值班和没备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5、交接班时,接班人员要在上班人员的陪同下认真查看记录,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室内不准私架电源线路不准使用除工作需要外的电热器具。

7、室内不准存放可燃气体、液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准存放自行车、摩托车。

8、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防火会灭火,管理好消防器材,确实保证完备好用。

9、定期检查电视,操作台等电器设备的线路,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避免凶线路老化短路而发生的火灾。

第三十条:各部室防火制度

l、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准使用电炉了、电热壶、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安令实施细则》。

2、室内严禁吸烟。

3、纸和其它可燃物品要随时清除。需烧毁的要到安全点进行,要始终有人看管到火熄灭。

4、库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壶等用电设备,严禁存放各种油类、可燃物等危险品,禁止存放自行车、摩托车。

5、对电器设备,保管员必须经常检查。对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不良等,应及时通知电工维修。

6、严禁铺设临时照明线和使用蜡烛照明。

7、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和电源开关。下班前,应认真检查工作岗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8、仓库保管员必须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知识。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保养好本岗位消防器材。

第五节、火灾的扑救、奖惩

第三十一条: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向消防队报警、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和火灾扑灭后,要注意保护火灾现场。

第三十二条: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做到事故原因查不消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在安全防火中做出成绩或发现制止雨大火险隐患和灭火救灾中的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第三十四条:公司范围内吸烟者,罚款二百元。违章作业不听劝阻者,处以五百元罚款,对违反规定的部门要追究领导责任。

第三十五条:见火不救,贪生怕死,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者,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篇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消火栓泵及消火栓管道阀门启动检查1次。

(2)每月对消火栓泵远距离启动按钮和消火栓检测1次。

(3)水带、水枪完好率每半年检查1次。

(4)每半年对室内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检查、保养1次。

(5)喷淋泵接合器和消火栓接合器有明显区分标志。

2、消防安全疏散系统

(1)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灯每季全部检查1次。

(2)每日对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1次。

(3)对本单位应急广播每月测试1次。

3、消防设施其它方面

(1)对配置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每天检查,每月清洁、保养1次。

(2)对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后,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3)及时修复故障和损坏的消防设施。

(4)检查情况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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