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库区值班制度
1、由公司守护员负责库区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岗位,认真负责,严禁迟到、早退、脱岗、睡岗现象的发生,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当班领导请假。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要经常到重点部位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同时还要做好外来电话记录,如遇重要情况及时向带值班领导汇报。
4、换岗前值班人员要与其作好交接。
5、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坚决杜绝饮酒、醉酒现象,切实保持高度警惕性和责任心,并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6、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如有违犯,一次罚款伍元,二次罚款拾元,依次类推,如因失职造成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7、因故不能值班者应自行安排替岗人员,并向带班领导进行汇报,经批准后方可替岗或换岗。
篇2: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
一、六严禁
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
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
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
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
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
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
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
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篇3:抢险值班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正常供气,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抢险值班昼夜24小时,有专人专车值班,其中分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和
节假日、星期天、晚上值班。
1.1工作日值班(包括中午)由抢修抢险队负责;
1.2节假日、星期天和晚上的值班由公司抢险人员担任。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无抢险任务时需在本岗待命。
3.各带班领导必须履行交接手续,熟悉上班及本班情况,并在本班交接记录上详细的记录本班有关情况。
4.抢险必备的材料和工器具需配齐,装入工具箱(包)存放在抢险班,以便应付突发性情况。
6.配有呼叫机、手机的抢险人员全天24小时开机待命,做到随呼随到。
7.各值班司机必须熟悉各生活区的道路走向,并保持良好的车辆状况。
8.抢险人员熟悉管网位置、走向、管径、材质,熟悉中、低压的阀门位置,做到准确无误。
9.值班人员接到抢险通知后应记录好时间,详细地址,报告人及事故的概况。
10.带班领导接到报警应立即组织抢险人员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展开抢险、抢修、关闭有关阀门、调压站(箱)、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及采取一些必要措施,与此同时将现场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11.抢险完毕后,必须由专人检漏,确保抢修质量,并由带班领导做好记录。
篇4:危险化学品库区十大禁令
1、严禁携带任何火种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生产区。
2、未办理动火、动土手续,严禁在生产区内动火、动土。
3、严禁穿化纤服装、钉底鞋、拖鞋进入生产区。
4、严禁用汽油、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和地面等。
5、严禁堵塞消防通道,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与器材。
6、严禁在生产区用金属铁件、石头等互相敲打。
7、严禁就地排放残液。
8、严禁一切非生产车辆进入生产区。
9、职工进入生产区必须佩戴标章,非工作人员除经批准外严禁进入生产区。
10、外来车辆与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生产区。
篇5:加气站值班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有较强的责任心,须认真填写交接班及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必须每一小时对站内重点防范部位进行一次巡视检查,防止火灾、盗窃等事件的发生。
2.任何人员及车辆不得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生产区域,进入站内装置区的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车辆必须戴防火帽。
3.外来参观、检查人员必须由公司派人陪同方可入内,值班人员须进行认真登记。
4.值班人员须对站内用电设施及冬季防冻保温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视情况报警。
5.夜间值班人员应按公司规定,对站内设备管线连接、密封情况进行安全巡视,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积极协调,保证抢险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分析事故原因,做好事故记录。
6.值班人员严禁擅离工作岗位,应保证电话线路畅通;凡因脱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将依法追究责任,严重者按刑法追究法律责任。
7.值班人员应明确提醒进站人员站区内严禁使用手机,如发现异常情况可迅速报警,防止事态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