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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气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第一章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氯,cl,原子量35.5。氯气是一种黄绿色、有强烈刺激性的气体。可溶于水和碱溶液,易溶于二硫化碳和四氯化碳等有机溶剂。氯气遇水后生成次氯酸和盐酸,再分解为新生态氧。在高压下氯气液化成液氯。氯气有强烈腐蚀性,设备及容器极易被腐蚀而泄漏。氯的制造或使用过程中若设备管道密闭不严或检修时均可接触到氯。液氯灌注、运输和贮存时,若钢瓶密封不良或有故障,亦可发生大量氯气逸散。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爆炸。与许多物质反应引起燃烧和爆炸。氯气对人体的作用有急性中毒和慢性损害两种。为有效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氯气在使用、贮存、运输方面的安全要求。第二章引用标准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30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第三章术语易熔塞:由熔化温度为65+3-1℃的易熔合金制成的液氯钢瓶卸压装置。第四章氯气安全使用要求一、氯属于Ⅱ级(高度危害)物质,直接接触氯气生产、使用、贮存、运输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二、氯气生产、使用、贮存、运输车间(部门)负责人(含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工艺过程和设备性能,并能正确指挥事故处理。三、氯气生产、使用、贮存、运输等现场,都应配备抢修器材,见表1。有效防护用具及消防器材,见表2。表1常备抢修器材表器材名称常备数量易?熔塞2?~?3个六角螺帽2?~?3个专用扳手1把活动扳手1把?手锤?1把?克丝?钳?1把?竹签、木塞、铅塞?5?个、6?铁丝?20?m?铁箍?2个?橡胶?垫?2条?密封用带?1盘?氨气,10%?200ml表2常备防护用品表名称种类常用数备用数防毒面罩防毒面具与作业人数相同10个操作工配3个放毒口罩隔离式防毒面具送风隔离式面具与从事紧急作业人数相同隔离式氧气面具防护手套橡胶或乙烯材料与作业人数相同防护服防护靴四、根据公司氯气使用情况及公司场地现状,公司不设置氯气存储库房,氯气使用根据生产情况做到“使用一瓶,购买一瓶”的原则,不存储多余不用氯气。五、使用氯气的车间(作业场所),空气中氯气含量最高允许浓度为1mg/m3六、氯化系统管道必须完好,连接紧密,无泄漏,定期进行更换,如发现氯化管道出现老化时,必须及时更换。七、定期清除滞留在反应容器内反应生成物,消除堵塞。八、设备、管道检修时,必须切断气源和传动设备电源,进行气体置换后,方可操作,操作时应有专人监护。

九、使用液氯钢瓶,必须执行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十、氯气领用、保管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人领用、双帐本(发放单位和领用单位)和双锁,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贯彻谁领用谁负责,危险品到哪里责任到哪里的原则。第五章使用、贮存的安全一、液氯钢瓶的使用安全1、液氯钢瓶使用前必须检查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必须注明:瓶号、容量、重量、充装日期,并记录保存。2、钢瓶有以下情况时,不得使用:2.1、漆色、字样和气体不符合规定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体类别。2.2、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2.3、无合格证。2.4、超过技术检验期限2.5、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2.6、瓶阀和易熔塞上紧后,螺扣外露不足三扣。3、严禁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钢瓶。可采用45℃以下的温水加热。4、严禁将油类、棉纱等易燃物和与氯气易发生反应的物品放在钢瓶附近。5、钢瓶与反应器之间应设置逆止阀和足够容积的缓冲罐,防止物料倒灌,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6、不得将钢瓶设置在楼梯、人行道口和通风系统吸气口等场所。7、应有专用钢瓶开启扳手,不得挪作它用。8、开启瓶阀要缓慢操作,关闭时亦不能用力过猛或强力关闭。9、钢瓶出口端应设置针型阀调节氯流量,不允许使用瓶阀直接调节。10、瓶内液氯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压。充装量为50kg的钢瓶应保留2kg以上的余氯,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钢瓶应保留5kg以上的余氯。11、作业结束后必须立即关闭瓶阀。12、空瓶返回生产厂时,应保证安全附件齐全。二、液氯钢瓶的贮存安全1、钢瓶禁止露天存放,也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的棚架存放。2、空瓶和充装后的重瓶必须分开放置,禁止混放。3、重瓶存放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三、液氯钢瓶的搬运安全1、钢瓶装卸、搬运时,必须戴好瓶帽、防震圈,严禁撞击。2、充装量为50kg的钢瓶装卸时,要用橡胶板衬垫,用手推车搬运时,应加以固定。第六章预防泄漏和抢救一、严格执行氯气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泄漏和设备隐患,保证系统处于正常状态。二、氯气泄漏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修,撤离无关人员,抢救中毒者。抢修救护人员必须佩带有效防护面具。三、抢修中应利用现场机械通风设施和尾气处理装置等,降低氯气污染程度。四、液氯钢瓶泄漏时的应急措施1、转动钢瓶,使泄漏部位位于氯的气态空间。2、易熔塞处泄漏时,应有竹签、木塞做堵漏处理;瓶阀泄漏时,拧紧六角螺母瓶体焊缝泄漏时,应用内衬橡胶垫片的铁箍箍紧。凡泄漏钢瓶应尽快使用完毕,返回生产厂。3、严禁在泄漏的钢瓶上喷水。4、在运输途中钢瓶泄漏又无法处理时,应将载氯瓶车辆开到无人的偏僻处,使氯气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第七章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急救一、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二、生产、使用、贮存岗位必须配备两套以上的隔离式面具,操作人员必须每人配备一套过滤式面具,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三、生产、使用、贮存现场应备有一定数量药品,吸氯者应迅速撤离现场,严重时及时送医院治疗。第八章附则一、本办法由生产部负责解释。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2:射线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放射性同位素装置库房设专人负责保管,设置双门双锁,两个人掌握库房钥匙。

2、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装置使用交接手续,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领用人必须签字后,方可领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装置。

3、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领取放射性同位素装置。

4、定期检查库房内放射性同位素装置使用情况,做好记录。

5、自检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发现丢失、泄露事故立即上报领导及保卫、环保等有关部门。

6、库房旁边设置放射危险警戒标志牌。非放射检测工作人员禁止出入放射性同位素库房。

7、施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和施工地环保部门申请办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转出手续。

8、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放射性同位素安全运输许可手续。

9、为了安全运输的可靠性,采用检测专用机动车进行运输的措施。放射性同位素绝对不允许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运输。

10、放射性同位素途中运输时,为防盗、防泄露,指定专人管理,采用专人负责制。

11、运输时,机动车设置放射性同位素警戒标志,将置于γ源的密封的检测探伤机存放在封锁的铅箱内,铅箱符合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防护标准,以防源泄漏。

12、放射性同位素出入源库,由源库管理员检测技师负责交接,并做好登记、记录及交接人员签字。

13、旧源返回原生产厂回收运输时,同样采取上述安全防护运输措施,并设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14、对将要移出使用的放射源报至盘锦市环保局书面申请。

15、将要移出使用的放射源报至盘锦市公安局运输申请。

16、经上述两个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移出的放射源方可使用。

17、放射源在使用地点,应向县一级环保、公安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18、放射源应在指定地方、工程上使用,未经公司同意任何第三方无权使用。

19、在外使用放射源、*射线装置公司与移出使用方签定《放射源转移合同》。移出方即:公司在外施工检测工程项目部;项目工程负责人与公司签署《放射源转移合同》即成为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并设立专人管理,定期对机组放射源、*射线装置的安全使用、存放管理进行检查。

20、工程项目部在下发检测机组使用的放射源、*射线装置时,必须与机组负责人(RT-II)签订《放射源移出合同》,机组负责人即成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放射源、*射线装置在机组使用、存放的管理工作,并做好出入库的收发纪录,记录要清晰、齐全,记录使用人、使用时间、地点,不使用时存放在机组仓库里的保险柜内,并设有警示标示,钥匙由专人(RT-II)保管;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工作中的检查、监督、使用、保管工作,每次的检查要有记录。

21、使用时由现场机组长(RT-II)签字领出,即负责放射源、*射线装置在运输、现场使用时安全保管工作,要指派专人(RT-II)使用,按说明书或技术人员指导的方法操作。严禁违章操作,防止同位素泄漏,造成辐照射事故。操作者要佩戴个人剂量笔,报警器以便随时监测照射强度。直至返回入库。

22、机组在使用时应定期对放射源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对放射性同位素装置的检查

①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员每月要进行2次以上的检查,检查各机组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情况,记录、存放,个人防护是否按规定去操作的。

②各检测组要经常性检查放射性同位素装置的使用和保管情况,现场使用情况,有无违章操作情况检查要有记录。

③各机组要每天检查使用保管情况,每天用完后将源存放在指定的地点(铅箱)。

23、移出使用方依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对所接受的放射源负有使用和防护管理的责任。

24、公司定期对接受方放射源的使用、贮存、运输等防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移出使用方是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管理、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泄露、污染等事故,接受方除承担经济损失外,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篇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生产活动中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3.2各承包责任人负责定点承包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指导、应急演练等。

3.3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定点承包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4各单位建立本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台帐,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5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司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台帐,定期组织进行检查。

4内容

4.1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和生产单位领导(包括正职、副职)对生产中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实行定点承包管理,现场要设置“承包责任牌”。

4.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包括:

4.2.1指导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2.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2.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2.4督促隐患整改;

4.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2.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活动。活动形式可以为:检查、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安全工作指示、督促隐患整改等。

4.4综合管理部每季度对责任人员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5日常管理

4.5.1各班组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时报告问题和隐患。

4.5.2各单位要至少每月一次组织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6建立台帐

4.6.1各单位建立本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管理台帐。

4.6.2综合管理部建立汇总台帐。

篇4: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活动

3职责

3.1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作业负责。落实作业证制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品;贯彻落实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公布职业危害检测结果;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情况。

3.2综合管理部负责作业证的审批、公共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管理、公共场所作业安全管理和检查各单位安全作业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4内容

4.1作业证管理

公司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

4.1.1各单位在进行以上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作业证应有针对作业活动的安全措施和有效期、责任人、监护人等内容。填写完的作业证报综合管理部审批。

4.1.2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得进行危险性作业。

4.2警示标志管理

4.2.1各单位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牌,警示标识的设置要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和其他有关要求,告知牌要载明危险物品的名称、危害后果、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4.2.2进行检维修、施工、破土、断路、吊装等作业的单位要在现场设置相应的警戒区和警示标志。

4.2.3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内容包括:相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2.4生产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内容包括: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3直接作业环节

4.3.1危险性作业

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作业单位必须执行《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监护人员等,作业单位对作业过程和结果负责。作业证未经综合管理部批准,不得进行作业。

4.3.2承包商作业

进入公司施工作业,必须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管理,施工人员必须进行相关培训教育,各种作业活动必须按公司制度办理手续,施工人员必须按相关规范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完善安全设施,参加公司与该施工有关的安全联席会议等,施工现场所在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综合管理部对施工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实施。

4.3.3危险化学品作业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作业。必须严格按要求配备安全设施,建立管理台帐,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篇5:天然气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制度

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天然气生产运行部为甲级防爆单位。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证生产安全运行,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防止各灾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运行部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每位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

2.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处理和整改,并做好记录。

3.加强事故管理,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对重大未遂事故也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处理报告和复查记录。

4.认真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随意动用未经许可的设备和工具。

5.严格执行进站管理规定。

6.非本站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危险区,在站内行走时严禁在管道容器及工艺装置附近逗留,严禁在危险源区域逗留。

7.在禁火场所严禁吸烟,严禁带入各类火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储仓库进行存放并有专人监护。

8.每个岗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要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及消防演习,保证人人都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9.除在固定动火区域内动火,其它区域一律需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动火。

10.各种安全装置、监测仪表、警戒标志、消防设施和器材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除、改动、挪用,安全通道要随时保持通畅,安全装置要按规定进行校验。

11.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必须由培训合格的电工进行,其他人员一律禁止私自维修工作,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线、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私人电器,仪表装置的修理工作应由培训合格的仪表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12.每年雨季前,要对避雷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测试和检修,确保性能良好可靠。

13.禁止在站区生产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站场保持清洁,废料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1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坚持交接班安全检查。

15.定期组织职工培训,全站职工应熟知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

进站须知

1.站区内严禁一切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入站区。外来办事人员随身携带的火种(火柴、打火机、电警棍等)入站时交门卫保管。

2.本站和外来办事人员一律不准穿化纤衣服和带钉子的鞋进入站区。

3.工作人员进入气站应按规定着装。

4.凡进入站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在发动机排气管的出口处佩戴防火帽(阻火器),车速不超过每小时5公里,拖拉机.电瓶车.蓄力车.放射性设备严禁进入站区。

5.不准在生产区内修车、擦车、放油水、扫车垃圾等。

6.外来学习、参观人员必须持单位行政介绍信,经本站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站,参观时必须有本站领导和安全员及有关人员陪同。

7.外来人员不准随意动用站内生产设备,更不准自行在贮罐区放残气。

8.对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对于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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