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公司电气高压试验管理规定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石化公司电气高压试验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气高压试验管理,确保电气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是公司电气试验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电气试验及试验设备的选型、购置、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高压试验由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归口管理。各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管理人员;并在主管领导、电气副总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高压试验的管理。

第五条?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电气设备试验及高压试验设备的选型、购置、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考核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电气高压试验的年度测试计划,组织参与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六条?承试单位应根据承试电气设备的特点,依据本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高压试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承试单位的职责至少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试验资质。

2.试验设备精度、等级符合要求,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定。

3.应严格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定期试验工作,并对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4.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并判断设备的绝缘变化情况。

5.试验报告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管理。

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电气设备的特点,依据本规定,编制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电气试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各二级单位的管理职责至少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负责按规程规定的预试周期、项目及设备具体情况编制电气设备预试计划,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将下年度预试计划报公司电气管理处。

2.负责组织预试计划的实施及计划的落实。

3.负责监督试验单位的试验方法是否正确,试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使用的试验设备、仪器、仪表是否正确、是否检定合格并在检定周期内。

4.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负责组织事故后或继电保护动作后对高压设备的临时性试验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高压设备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和电气设备有关参数,并使其符合实际,正确齐全。做好电气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和管理工作总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7.负责对变电所(发电厂)值班人员进行有关高压技术方面的知识培训工作。

8.负责绝缘监督管理,对设备绝缘配合的合理性、正确性有管理责任。

第十条?公司内电气设备的试验任务由公司内取得相当电压等级电气试验资格的队伍承担。二级单位特殊情况确需外委其他有资质单位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各单位需根据季节特点、负荷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高压试验计划。定期试验工作应及时完成并应保证试验质量。

第十二条?预试计划的年度检测内容经电气管理处高压技术人员审查、电气管理处主管处长审批后在3月10日前下发。

第十三条?预试回路由调度部门根据生产情况协调停电工作。

第十四条?试验单位在进入现场开展工作前必须熟知电气规程、规范和标准,试验工作中,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保护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并按符合设备实际安装情况的正确图纸进行现场试验工作;复杂的试验工作事先应制定施工方案及事故预案。

第十五条?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认真履行签字验收手续,保证预试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六条?高压试验时,应认真做好记录。试验结束时,运行人员应及时了解试验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并对高压试验现场要进行认真检查。工作结束后,试验单位应及时整理试验报告,试验报告试验人、审核人,应对试验记录、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个预试回路完成后一个月内将试验报告交生产单位保存,试验单位同时保存一份试验报告。每个月由承试单位上报电气管理处每月预试情况(包括进度、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在预试工作结束后11月20日前报公司电气管理处。

第十七条?各单位要按预试计划的要求安排现场试验,不得缺项漏项。预试计划内容调整或消项由二级单位主管部门电气管理人员填写《文件资料更改单》,按计划上报程序办理变动和消项审批手续,最终由电气管理处审批后执行;临时调试工作由用户与承试单位联系安排。

第十八条?当高压设备发生事故后,立即向上级汇报并组织检修,检修后通知试验单位组织试验。重大事故的试验工作应与公司电气管理处和安全部门商定,找出事故原因,制定对策。

第十九条?对外转供用户超周期拒不安排预试者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供电。

第二十条?各单位装置年度大检修、日常检维修中的试验项目,必须列入装置检修计划或当月的维修计划中。

第二十一条?要求预试计划完成率和准确率均为100%,确因生产原因不能停电的回路需经电气管理处运行管理批准,否则视为无故不执行,将对计划完成率进行考核;不按计划内容完成试验项目对计划准确率进行考核。

第二十二条?试验报告的标准格式以公司规定格式为准,不得随意变动,应有本单位统一的报告编号。设备名称、设备位号等项目应与设备档案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第二十三条?试验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档案资料保管体系,凡对外出具的正式报告,必须存档,备查。

第二十四条?试验单位应随时了解掌握当前国内、外有关电气设备试验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用技术的发展动向,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试验能力。

第二十五条?新、改扩建工程设计审核、运行准备与验收:

1.计划与设计部门在编制系统发展规划、系统设计和确定厂(站)、变电所一次接线时,应考虑设备技术性能和条件,以保证系统安全、经济、合理。

2.新建6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应按照有关基建工程验收规程的规定,在投入运行前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交接试验。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并提交试验报告。经组织验收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行。

3.新安装的保护装置竣工后,其验收主要项目如下:

(1)电气设备及线路有关实测参数完整正确。

(2)全部装置竣工图纸符合实际。

(3)试验项目及结果符合试验规程和有关规程的规定。

(4)检查屏前后的设备整齐、完好,回路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

4.新安装的设备装置投入运行前,安装单位应向运行单位移交符合实际的竣工图纸、试验记录、厂家说明书及设备技术资料、制造厂随同设备供应的备品备件、生产试验仪器和专用工具等。如整理工作困难而无法全部移交时,可与运行单位协商,但投入运行后一个月内必须全部移交完毕。

第二十六条?试验单位每年12月底前,应向公司电气管理处上报一次单位、人员资质情况变更统计表。

第二十七条?电气试验中发现被试设备试验数据不合格,交电气管理处设备专业组织检修处理。

第三章?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管理处定期对各二级单位高压试验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讲评及考核。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电气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压力试验管理制度

通过压力实验检查容器有无渗漏和异常变形,以便发现产品的潜在缺陷,考核其承载能力,是在压力容器制造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停止点。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压力容器产品的质量控制。

1、?归口部门与职责

1.1压力试验质量控制管理归口质检部。

1.2压力试验由检验责任人对压力试验质管控制负责人,并组织实施。

2、试验过程

2.1压力试验场地

2.1.1压力试验必须设有独立的场地,实施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2.1.2压力试验场地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应经厂安全认可。

2.1.3压力试验场地应能排水和不积水设施。

2.2压力试验条件的确认

2.2.1压力试验前对被试验的压力容器内外部全部检查,所焊接部位和组装完毕。

2.2.2对压力试验前所有工序检验见证资料齐全,符合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2.3压力试验应在周围环境温度高于5℃时进行,低于5℃时须有防冻措施。

2.3.1水压试验介质为洁净的水。

2.3.2水压试验用水应保持高于周围露点的温度的以防容器表面结露,但不宜温度过高以防汽化和过大的温差应力,一般为20~70℃。

2.3.3合金钢受压元件水压试验温度因高于所用钢的脆性转变温度。

2.3.4奥氏体受压元件水压试验时,应控制水中的氯离子的含量不超过25mg/l,水压试验后立即将水渍去除干净。

2.4水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与检查

2.4.1试验前压力容器各连接部位的紧固件必须装备齐全,紧固妥当,试验用螺栓、盲板规格,压力级别必须相匹配,并有标识标记,试验用螺栓的螺纹不得有损坏(一般连续使用不应超过三次)否则不得用于试验。

2.4.2试验所用的压力表不少于两只,量程是试验压力的1.5~3倍,精度不低于1.5级,表盘直径≥100mm。经检验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和检定标识装在被试压容器顶部便于观察的地方。

2.4.3试验设备应处于完好状态,试验系统与被试验容器各部位连接牢固、不得有渗漏。

2.5水压试验压力值按设计图样

2.6水压试验程序

2.6.1所有准备工作就绪后,试验、检验人员,检验责任人须到场对试验过程加以监督和指导,同时应预先通知监检人员到场检验。

2.6.2对试验产品进水时应排除滞留容器内的气体进满水后稍停让被试压容器金属壁温与液体相近,并保持容器外表干燥。

2.6.3经检查无异常再缓慢升压至容器设计压力,进行检查无渗漏、无异常情况,经确认无异常情况后再缓慢升至试验压力,并保压30分钟后缓降到试验压力的80%,在确保足够的时间进行焊接接头,接管密封、信号孔处无渗漏,试验过程中无异常响声,无可见变形则视为液压试验合格。

2.6.4耐压试验后,由于焊接头,接管泄漏须进行返修的,应当重新进行耐压试验。

2.6.5水压试验合格后,应立即将水渍去除干净。

2.7气压试验

2.7.1按设计要求气压试验严格采用干燥的洁净空气、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试压设备完好、计量仪表符合规定。

2.7.2气压试验时试压温度(容器器壁金属温度)应比容器金属无延性温度高30℃

2.7.3气压试验时应缓慢升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0%,保持30分钟并对所有的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初次检查,无无渗漏可继续升至规定试验压力50%,无异常现象,其后按10%逐级升压,直到试验压力,保持30分钟降至设计压力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保持不变。

2.7.5气压试验后,由于焊接头、接管泄露进行返修的,应重新进行气压试验合格。

2.8气密性试验

2.8.1气密性试验介质为空气,气体温度应不低于15℃,缓慢升至试验压力10%,检查连接部位无渗漏再缓慢升至试验压力并保持30分钟,然后降至试验压力87%用肥皂液检查无渗漏,无可见形为合格。

2.9耐压试验安全事项

2.9.1耐压试验场地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防护栏应牢靠并有安全标识,并经常有安全检定合格。

2.9.2气压试验时场安全员到现场检查监督安全。

2.9.3在升压过程中严禁现场作业和检查。

2.9.4在试验过程中严禁带压紧固螺栓,想受压元件施加外力。

2.9.5不得连续加压维持不变。

2.9.6试压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待查明原因并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

3记录确认

3.1压力试验时检验员要及时做好记录。

3.2检验员出具实验报告,检验责任人当场审核、监检人员确认。

篇3:试验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试验规章制度,认真完成试验室下达的试验检测任务。

(2)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试验操作规程及合同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

(3)做好试验测前的准备工作,正确取样、分样和备料,核对仪器、设备量值和运转情况,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试验检测条件的要求。

(4)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试验检测原始记录,按标准要求正确处理检测数据。

(5)对出具试验记录、报告的正确性负责,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6)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做到事前有检查,事后有维护、清理、加油、加罩。

(7)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做到文明检验,离开岗位时检查水电源,防止事故发生。

(8)认真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标准、新技术、新的检测方法,提高试验检测水平。

篇4:试验室质量管理制度

(1)试验人员要掌握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方法,按操作规程操作。

(2)各种仪器设备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精度要求,并在符合标准的有效期内工作,不合格的仪器设备不得使用。

(3)所有药品要具有代表性,有缺陷的样品不予试验或结论中注明。

(4)所有试验环境要满足相应规程的规定,温度、湿度、通风等符合要求,室内保持清洁。

(5)试验人员对有疑问的数据必须复试,以保证取的可靠数据,在试验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主任如实汇报,并作好记录。

(6)在检测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设备故障等,检验员立即中断检验,及时向试验室主任报告,制定措施并以实施。

(7)试验员要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检验数据不得私自改动,各项记录要齐全。

篇5:试验样品管理制度

(1)样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

(2)试样的采集,不同材料不同的要求,应按照相关试验规程规定现行取样。

(3)取样人员应认真填写样品的名称、规格、使用部位、产地及送样日期、数量是否符合取样数量。

(4)保管员必须对取样的材料编号登记,在标签上著注明材料名称产地、使用部位、里程桩号、送样日期、送样人。

(5)样品应列架分类管理,未检,已检应有明显标志,不同单位取样的样品应有区分的标志,分开存样。

(6)样品保管员应将环境条件符合该样品的储存要求,不使样品变质和损坏,不使其降低或丧失性能。

(7)试样在存放期间应免受风吹,日晒,雨淋。

(8)样品的检后处理及备用的样品的处理应按照有关规定存放。

(9)做好样品室的防火及防盗工作。

(10)破坏性检测后的样品,确认试样方法,检测仪器,检测环境,检测结果无误后,才准撤离试验现场。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