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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计量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5

人民医院计量管理规定

(一)计量管理制度

1、院计量管理小组全权负责本院有关计量工作的制度实施、监督和管理。日常事务由设备科承办,各科必须协助和配合计量管理小组做好本部门的计量工作。

2、任何部门不准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资料不完备及未检、超检、检定不合格的计量设备和器具。

3、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计量设备、器具管理制度》,加强本部门的计量设备、器具的各项管理。

4、医院工作人员在诊断、配方、报告等医疗文书和医院其它工作文书中,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废止其它计量单位。

5、加强计量管理,提高计量意识,认真执行《计量法》,保障和提高医院工作质量。

(二)计量设备器具管理制度

1、凡本院购置和使用含计量的设备和器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认真执行医院《计量管理制度》和医院设备管理的各项要求,做好含计量的设备器具的管理工作。

2、含计量的设备和器具的购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编制计划,并经审批同意后,统一采购。

3、所购置的计量设备和器具的拆箱、安装、验收工作,必须有计量管理人员到场,按照计量管理要求,对照设备所随资料,认真填报验收单。

4、计量设备器具的入库、保管、领发、报废、更新等工作,须按照医院设备管理的相应要求执行,以严格计量设备的管理和医院设备的管理。

5、含计量的设备器具操作使用人员必须掌握该计量设备器具的使用方法,认清其计量等级和范围,正确操作,不得超值使用和擅自改动计量设备器具,以确保计量正确。

6、严格执行《计量设备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使用单位按期申报,管理部门认真办理,并登记造册,以保证计量设备器具的准确。

7、认真执行档案管理法规,所有含计量的设备和器具,必须计量资料完备,建档造册,以便计量值溯源和计量管理。

(三)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1、凡列入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必须实行强制性周期性检定(本院强检器具目录由设备科拟定)。非强制性检定器具应定期审校。

2、各计量器具使用科室负责人应主动配合设备科做好计量器具的送检和审校工作,并应确保强检标记的完整。

3、建立强检和非强检器具帐目,使帐、卡、合格证和实物相符。详细记录检定器具名称、型号、购入日期和强检审校日期、合格证编号等内容,存档备查。

4、计量器具严格按购买、核定、发放使用、到期检定审校、再使用、直至报废的程序流转。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继续使用:(1)无检定印章的;(2)超过检定有效期的;(3)经检定不合格或已明显失准的;(4)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

篇2:建筑工程计量管理规定4

建筑工程计量管理规定4

1、目的

确保建筑工程施工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安全生产,节约原材料,加强经济核算,促进施工处的管理水平。

2、范围

本规定适应于施工处的计量工器具,如磅称、台称、氧气表、乙炔表、压力表、测距仪、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5米以上)、水平仪等。

3、职责

施工处计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计量工作的法令、法规,认真学习本公司计量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本公司计量管理细则,一丝不苟地工作,宣传普及计量技术知识,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教育。

工具房管理员负责计量器具的计划、领取并对仪表、器具鉴定后进行登记、发放,测量兼职计量员负责对测量仪器、称量仪器的鉴定并登记、发放。

4、程序

4.1施工各种类计量工器具要认真做好计量器具档案,根据公司要求及工作性质做好计量的A、B、C分类工作。

4.2根据计量器具的A、B、C类,认真做好周期检定日程表,严格按照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

4.3对于检定周期已到,暂不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办理封存手续,启用时必须经过检定并办理启用手续方可使用。

4.4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对损坏的计量器具及时向计量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向有关部门申请修理,并做好计量器具的维修记录,经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4.5对于使用年限已久或各种原因损坏,而无法修复的计量器具,应通知计量管理人员申请报废,经有关部门及公司经理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后停止使用。

4.6计量员应认真管理好计量器具档案,切实做到每一个计量器具都有一份档案,做到案具统一,杜绝案具不符现象。

4.7计量器具档案字迹清晰、工整,检定证件整理有序以备上级部门随时检查。

4.8严格按公司《计量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篇3: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管理规定

(1)计量设备、仪器按国家规定定期送检;受检率达到100%;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避免漏检或过期使用。

(2)配置计量器具及仪表等应选用国家计量公司或法定计量单位的产品,并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凡无计量合格证的产品不准购置和使用。

(3)计量器具铅封应保持完好,在使用或保存时,应注意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止日晒雨淋。

(4)定期核查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在使用过程中误差超过规定应及时复检,除法定检验机构,任何人无权拆毁计量设备铅封。

(5)压力表每六个月至少校验一次。

(6)公司应对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等实行定人保管、保养和使用。

(7)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计量设备。

(8)计量设备属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①未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的。

②经过周期检定不合格的。

③已超过检定周期的。

④无检定合格证或合格印的。

(9)计量设备的备品和附件等必须保持完整性,禁止成套的设备分散或解体使用。

(10)属于不合理使用或非正常损坏的计量设备,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篇4:化工装置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1.?范围和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计量器具的维护、管理和使用。

本规定是为了保证计量器具处于合格状态的要求。

2.?职责

2.1.?公司各部设备管理是计量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部计量器具的外送校验、计量器具使用的监督。

2.2.?公司各使用部门具体负责各自部门计量器具台帐的建立、计量器具的维护、管理和使用。

3.?计量器具台帐的分工

3.1.?各使用部门编制、修订、完善本部门计量器具台帐并保存。各部设备管理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台帐编制各部计量器具台帐,并每年进行修订,由各部副总审批。

4.?计量器具台帐管理

4.1.?根据我公司计量器具使用情况,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台帐(A级管理)、控制级计量器具台帐(B级管理)和其它类(C级管理),并根据国家规定制定相应的周期检定计划表。

4.2.?台帐内容包括本单位编号、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家、出厂编号、测量范围、分度值、精度、检定周期、位号。

4.3.?周期检定计划表内容包括:本厂编号、器具名称、型号规格、测量范围、分度值、精度、检定周期、上次检定时间、计划检定时间、检定单位。

5.?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

5.1.?凡是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中的我厂计量器具都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5.2.?依据规定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登记、建帐工作,并报上级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5.3.?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送往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授权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5.4.?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由各部设备管理统一管理、交档案室存档。

5.5.?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必须按规定的周期执行,特殊情况时,需提前做出申请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6.?计量器具流转管理

6.1.?计量器具的配备由使用单位提出配备计划,报各部设备管理批准后,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审批流程。

6.2.?计量器具的验收由各部设备管理与使用单位共同组织进行。设备完好,资料(技术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书、附件)齐全,方可入帐,发放,使用。

6.3.?计量器具的封存和报废必须报各部设备管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启用封存的计量器具也要报各部设备管理同意后才能启封。封存、报废和启封需填制表格,并对相关计量器具贴相应标签,在台帐中注明状态。

7.?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原则

7.1.?在统一管理计量器具的基础上,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全公司计量器具划分为A、B、C三级并实施管理。根据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范围,对我公司A级、B级、C级计量器具范围明确规定如下:

7.1.1.?A级计量器具范围:我公司列入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列入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必须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检定单位申请检定。

7.1.2.?B级计量器具范围:用于公司内部贸易结算及内部经济核算的能源、物料管理的计量器具;用于产品质量检验及检验规范中所指定的计量器具;用于生产过程中带控制回路的计量器具;精密测试中精度较高的计量器具、使用频繁量值易变的计量器具。列入B级管理范围的在连续运转装置上的计量器具,按设备大检修的自然周期安排检定。对生产装置上不可拆卸或拆卸易造成损坏的B级计量器具,应由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判断或由使用人员认可,可以不进行周期检定。对列入B级管理范围的其它计量器具应根据国家检定规程的要求安排周期检定。

7.1.3.?C级计量器具范围:低值易损性计量器具,固定安装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和一般工具类计量器具(如:玻璃器具、玻璃液体温度计、风压表、设备随机携带的电流表、电压表、直尺等)。列入C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在使用前安排检定。并根据使用情况实行有效期管理。

7.1.4.?延长周期检定:对于非生产关键部位用于监测的计量器具、使用频率低的计量器具,以及性能稳定、耐用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控制在国家规定周期时间的2~4倍。

8.?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处理办法

8.1.?不合格计量检测设备是指:已经损坏;过载或误动作;工作不正常;示值超差;功能出现了可疑;超过了规定的确认间隔;封印完整性已被破坏。

8.2.?不合格计量检测设备的处理

8.2.1.?凡不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隔离存放。

8.2.2.?查明不合格原因,先进行调整,仔细检查或修理,再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重新投入使用。

8.2.3.?对不能调整或修复的计量检测设备,使用部门应视工作具体情况,对其计量检测设备做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如降级、报废。计量检测设备降级或报废由使用单位填写相关审批表,上报各部设备管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8.2.4.?价格低、数量大、易损坏的计量器具(如工业压力表等)的报废可不履行报废审批手续,使用部门应严格管理,以旧换新,做好更换(报废)记录,每季一次汇总,报各部设备管理备案,每年修改一次台帐。

8.2.5.?对不合格计量检测设备的处理应及时做好记录,对降级、报废的审批手续要妥善保管并存档。

9.?计量人员管理办法

9.1.?计量检定人员按国家制定的检定员管理办法进行所从事检定项目的考核,合格者由单位主管部门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检定员证。执行国家、地方及部门校准规范的校准人员可参照检定人员考核发证办法取得校准人员证。自编校准规范以及用测试、校验、比对等方法确认计量特性的人员,可参照以上办法对人员进行考核,由公司确定相应的资格。

9.2.?计量调试维护人员:对大型、精密、贵重检测设备的调试和维护人员通过考核取得资格证明。

9.3.?计量员:通过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的人员。

9.4.?计量管理人员:有某种学历或经过管理方面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

9.5.?计量人员培训

9.5.1.?所有计量人员应了解和掌握计量基础知识、计量确认体系所依据的国际标准,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计量确认体系的有关文件、程序等。

9.5.2.?计量校准、调试、维护、操作人员,应掌握或了解相关的检测设备工作原理、结构、性能、使用和溯源方面知识。

9.5.3.?计量管理人员:熟练掌握法制计量管理和科学计量管理基本知识,应熟悉本公司计量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工作程序,检测设备配置和管理知识,了解先进计量管理方法。

9.5.4.?各部设备管理负责制定计量人员培训计划,经人力资源岗位审核后实施,将培训结果记录培训档案。并对计量人员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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