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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特种设备人员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5

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二、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三、对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

篇2:钢铁集团公司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明确责任、强化外用工安全管理,保障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及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的外用工、外包工及售后服务人员。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划分与确认

3.1.1外用工:凡公司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和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统称外用工。

到公司参观、考察、调研等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参加劳动的学生、代培生、借调人员;不由公司支付工资的外单位人员;承包公司生产任务的外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均列入外用工范围管理。

3.1.2外包工:行政上独立或单位组织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具备法人资格,在银行设有独立的户头或帐户,有权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到公司承包基建、修房、加工、检修、劳务等工作的人员统称外包工。

3.1.3售后服务人员: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经营和服务性经济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自行组织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生产任务的职工。

3.2管理职能

3.2.1安全管理部管理职能

3.2.1.1安全管理部是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监督部门,参与外包工招投标工作,负责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参与外包工立项施工的审批,负责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

3.2.1.2负责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的备案。

3.2.1.3负责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监督与协调工作。

3.3管理规定

3.3.1公司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计划外用工谁使用、谁负责;外包工谁承包、谁负责;谁发包、谁监督;为谁服务、谁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3.4安全管理程序

3.4.1外用工安全管理程序

3.4.2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及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必须经用人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并建立外用工台帐、档案,适其工作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劳动合同。

3.4.2.1列入外用工范围的主管部门应事先到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4.2外包工安全审查程序

承包单位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承包合同(协议)、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申报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审批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治安五防协议书、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包)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单及本单位相关资质证明进行安全审批确认,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合格、盖章确认、签定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包工安全协议书(一式四份)后,方准进入作业现场进行施工,并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同意盖章,各职能部门不予受理。

3.4.3售后服务人员监督程序

售后服务单位组织本企业职工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售后服务任务,公司对口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凡包含售后服务内容的经济合同,发包单位应与对方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安全相关事项,被服务部门必须履行安全告知手续,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一式两份〉,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入公司生产区域进行作业。未按以上内容执行的单位,安全管理部有权停止其作业,并视情节考核责任部门。

3.5检查与考核

3.5.1所有计划外用工一律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正式职工严格安全管理,发生工伤事故按《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统计上报、调查处理、考核。

3.5.2各部门的外包工,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施安全监察,监督安全协议执行情况;发生工伤事故,由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所在安全主管部门协同调查,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3售后服务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完成本企业生产任务,所在区域场所的部门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行安全监督,严格执行安全协定,发生工伤事故售后服务单位自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发包部门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4为强化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各部门可采用安全风险抵押或违规考核等方法,费用不准挪作他用,具体办法须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5.5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违章违纪、违反合同和违反协议、协定问题,安全管理部有权按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处理。

3.5.6对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而擅自雇佣、发包、同意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的部门及先用工后补手续,边用工边办手续和从事合同协议、协定以外的工作,安全管理部有权监督处理。如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部门负责,并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管理责任或法律责任。

3.5.7公司所属独立经营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到公司各部门承包任务按外包工管理规定执行,但必须独立承包,不准转包或分包。

3.5.8公司安全管理部及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3.5.9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3:装修公司加班人员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加班人员管理制度

一、为了维护加班秩序、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加班的各部门员工,每日下午18前到前台开具加班单,或电话通知前台代为填写,凭加班单加班。

三、加班单一式两份由前台填写,一份自己保管,在抽查时作为当天加班依据,一份留前台备案;

四、行政主管当天指派加班临时负责人交给钥匙,临时负责人在当天加班时间内负责全部事项;按正常上班制度管理;

五、加班人员应文明加班,保持办公区域内的卫生,不得做与所报加班内容无关的事项。禁止在公司内大声喧哗嘻笑打闹。

六、加班人员在未经临时负责人同意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本公司;

七、加班人员间应团结互助,互相尊重,爱护公物、杜绝浪费、保守机密、安全防范,注意防火、防盗。

八、加班完毕后,加班人员必须关闭所有电气设备电源及门窗,临时负责人锁好大门并于次日将钥匙交还行政主管。

九、违反本制度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的,视情节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单并照原价赔偿。

十、加班时间内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情况,将给予严重过失单或开除处罚。

十一、18:30未开具加班单的员工必须离开办公区。

十二、无加班单加班的员工给予一般过失单一张。

篇4:工程管理人员考核考评管理制度

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考评管理制度

一、考核考评管理规定:

1、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考评管理,是公司评价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的一项制度规定,督促工程管理人员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参加考核考评,作为增加薪资、晋级、调动、奖罚、解雇等人事处理的依据。

二、考核考评的内容:

1、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是束严格按照《为主现场工作管理手册》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积极认真负责的完成本职岗位工作;

2、工程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的主动性、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

3、工程管理人员个人的道德品质、创造力、判断力等;

4、工程管理人员对完成工作具备的工作知识、技术经验、学习接授新知识的能力;

5、工程管理人员执行上级指令、计划组织的能力、联系协调能力等;

三、考核考评办法:

1、工程管理人员每周、每月按时填与本周考核表、本月考核表,对本周(本月)完成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

2、由工程总监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3、上报公司领导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评定;

1、考核表交办公室存档;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与公司的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篇5:工程项目标志制度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标志制度和人员管理制度

1、流动人员管理

对进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各分包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登记,及时上报总承包单位,进行汇总并统一管理。流动人口必须持有"三证";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流动的,必须及时更改登记记录,并将更改记录及时上报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报知监理单位和业主。

各施工单位必须对进场所属施工人员办理劳动保险,并将有关资料报总承包单位,并向进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建筑施丁安全检查标准》,《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广州市现行安全管理办法(如广州市建筑工程安伞生产文明施工量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食宿,生活和施工环境及条件。

各施工单位必须对所属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全天候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未经本单位,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批准擅自进入本项目现场。

2、标志制度

身份识别管理:为人员的管理,正确识别其所属单位和身份,特制订如:

*集团识别制度:

图6.1集团识别标识

*安全帽识别制度:总承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佩带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一般施工人员为浅黄色,机电工及特殊作业人员为蓝色,施工管理人员为红色,监理人员及业主为白色。安全帽正面粘贴其所属单位的标志,侧面粘贴代表其身份的工号。分包单位进场后在2天内向总承包单位提交有关人员资料,内容包括公司标志的样本,所有人员的名单及初始工号,总承包单位根据各分包单位人员的初始工号进行统一编号。总承包单位对自身人员及分包单位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图6.2安全帽识别标识

*工作牌制度:总承包单位建立工作牌制度。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内容包括姓名,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所属单位,所属班组,职务,工号,工种等,工作牌的工号与安全帽的工号必须一致。工作牌的制作和编号由总承包单位按业主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统一管理,各分包单位负责本单位进入现场人员工作牌的具体制作和费用。总承包单位通过佩带工作牌制度对全体施工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对违反佩带工作牌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的人员立即作出登记,并定期汇总上报监理单位及业主。

*各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着装统一,整齐,还应当在胸前佩带标有个人彩照,姓名,工种或职务,所属单位的标卡(尺寸为90×60mm)。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应当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临空和高空作业人员应当系好安全带;各类洞口和脚手架应当设置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各类建筑工程高出+0.00线2m以上的立面所设的安全网应采用10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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