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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学仪器室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Z小学仪器室制度:

(一)、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室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认真钻研业务,熟悉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

2、仪器要按要求分类、编号、入账,仪器室要建立总账、借用登记本。仪器一定要定橱、定位,设立存橱、做到帐物卡相符。

3、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除超长超高的仪器外,均应放置在橱内。放置的橱外仪器,应有防尘措施。仪器存放应做到分类科学,取用方便。

4、做好仪器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蛀、防压、防霉变、防有害生物和污染物等工作。

5、一切仪器的借用,均应办理手续,教师职工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一般不予办理,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员批准,借用时间不超过一周。

6、损坏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凡确认不能使用的仪器及经常损耗的仪器报损报废要按规定办理手续。

7、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正常损坏的仪器应及时填写损坏登记表,凡属操作错误损坏的,原则上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二)、教学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

1、属操作不慎引起的仪器损坏,应酌情赔偿。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罚。

2、不论何种原因,发生仪器损失,都应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视不同情况作相应处理。

3、仪器发生故障,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尽可能及时排除,或送交专业部门维修,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维修好的仪器要认真填写好“仪器维修记录”,并作资料保存。

4、已损坏不能修复或经长期使用,性能达不到实验要求的仪器,由实验室提出意见,填写“仪器报废申请单”,经本学科教研组长鉴定后报校领导批准,并报送当地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审核,办理报废处理手续。

Z小

篇2:工地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工地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试验仪器设备应建立台帐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设备档案和使用记录薄,属固定资产,则按规定归类保存。

二、仪器设备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或校验,未经检定或校验合格以及已过检验周期的设备禁止使用。

三、使用仪器设备前后,必须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和运转正常,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使用完毕应关好设备,切断电源。

四、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检修,检修完毕,调试正常或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仪器不准外借,需要时应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借出与退回都应仔细检查仪器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并办理交接手续。

六、仪器设备除按周期检定、校验外,保管人员还应不定期地进行检修和保养,以确保其功能正常,精度满足试验检测要求。

七、所有仪器设备,经检定、校验合格后,均应贴上合格证进行标识。

篇3:工程公司各种仪器定期校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各种仪器的定期校准制度

1.目的

根据国家对计量仪器管理的规定,计量仪器要定期进行校准,确保精度符合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压力机、万能压力机、天平等各主要仪器都要建立仪器校准台账,应记录每次检定的有关情况。

3.各仪器保管人应按时提出申请,联系经国家认可的计量单位来进行检定,通过检定合格后,仪器才能继续使用。

4.规定校准时间:

(l)万能材料试验机、手动压力机:每年要检查一次;

(2)天平、比色计等精密仪器:根据情况进行校正,每年至少一次;

(3)回弹仪:一般一年检定一次;

(4)机械、仪器不随意拆卸,拆装后必须重新校准才能使用。

篇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试验室指定专人管理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2建立仪器设备总台帐,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性能状况、检定情况、购买时间、价格、量程、精度等内容;仪器设备分为A、B、C三类,A类指送检设备,B类指自校设备,C类指一次性验收设备及工具,三类设备在总台帐中注明。

3对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应指定仪器保管负责人;制定操作细则;建立档案,内装仪器设备说明书、检定证书、使用维修情况记录等,填写记录要整洁、清晰,不得涂改,做到准确无误,具有可追溯性。

4主要常用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贴在墙上醒目位置,并配备“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簿”,使用或维修保养后,认真填写。

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经试用或检定合格,填写仪器设备事故与中、大修理或其他履历后,方可移交检验人员使用。

6仪器设备在搬运、维修和长期停用后,再次使用前应重新标定,仪器的维修、检定情况应及时填写在履历书上。

7试验检验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用完毕应进行断电和必要的常规保养,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保持工作间的整洁。

篇5:试验检测设备仪器周期计量检定制度

试验检测设备仪器周期计量检定制度

1属于送检仪器设备,应编制检定计划,按周期送检,取得检定合格证后才能使用,严禁不检或超过检定周期使用;在检定周期内,仪器设备如果经过修理,影响力值系统,或经过搬运、移动等,要重新送检。

2属于自校设备,应编制自校计划,应按《铁路系统仪器设备自校规程》自校;对没有检定系统和规定规程的仪器设备,应自编检验方法进行校验,确保设备精度可靠。

3各种仪器设备须在试验室内放置整齐,并按要求分别粘贴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标志。

4检定合格的仪器方可投入使用。操作人员须经技术培训,了解仪器的性能,熟悉操作方法,方可上机工作。特殊仪器设备(比如核子密度仪、EVd、EV2等)必须持有相关的计量仪器操作证。

5试验检测时要特别注意仪器设备的量程和精度,是否满足检测试验项目的技术要求,试验室要经常检查仪器的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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