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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水车检修规程范文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第一章:铁水车列检第一部分:铁水车列检规定一、铁水车检查时间:1、检查时间为每周二次,星期一、星期四2、具体检查时间为:12时30分开始二、铁水车检查地点:铁水区域调度窒旁三、铁水车检查人员:车辆工区四、铁水车检查联系方式1、定期检查,车辆工区必须提前半小时与385调度联系,确定检查具体时间。2、补检、临时安排检查,当班调度应提前1小时通知车辆工区。3、检查时间确定后,列检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检查地点,等候检查。4、铁水车到达检查地点前,调度提前10分钟通知列检,做好检查准备。五、铁水车检查要求1、检查前应与调车人员联系后方可进行,同时必须按规定在靠近机车第一辆铁水车两侧插上二面红旗,专人负责,在每辆铁水车放置止轮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2、远距离目测,检查一列铁水车有无倾斜,有倾斜要进行重点检查。同时检查铁水车出铁口有无挂碴,如有挂碴,检查时要注意避让。3、列检人员应在一列铁水车两侧红旗处开始检查,到铁水车另一端结束。4、检查内容与技术要求按附表进行。5、检查完毕,专人撤除止轮器,列检人员应相互联系,确认后,方可撤除红旗,通知调车人员检查完毕。6、检查中发现有故障铁水车,急修铁水车,应立即告知调车员停止作业,并及时向码头调度汇报,一般扣修铁水车,由检修分公司向铁运调度做计划,第二天安排扣修。第二部分:铁水车检查内容及技术要求检查部位技术要求及限度检查方法车钩1、?钩舌、钩头、钩身、钩颈无裂纹,二车连结车钩中心高度不大于75mm。2、?钩舌元销不折断,钩锁销链松余量为30—50mm3、?冲击座、钩颈托板无裂纹,螺栓无松驰。4、?车钩三态作用良好,开启灵活。5、?提钩杆不弯曲,杆座螺栓不松弛。6、?钩舌与钩碗内侧距离,闭锁位不得大于135mm,开锁位天有不大于250mm,防跳3—12mm。1、目测2、目测3、目测、锤检4、手动试验5、目测、锤检6、目测钩尾框、钩尾框托板、?缓冲器1、?钩尾框、钩尾框托板无裂纹。2、?从板、从板座、缓冲器箱体无裂纹。3、?各连接螺栓无松弛。1、?目测2、?目测3、?锤检轮对1、?轮轴无裂纹,轮毂无松弛。2、?轮缘内侧缺损长度≤30mm,宽度≤10mm。3、?轴身打痕、弹伤、碰伤、磨伤深度≤2.5mm。4、?踏面园周磨耗≤9mm,踏面擦伤深度≤1mm。5、?踏面剥离长度一处≤50mm,二处≤40mm,二处剥离边缘相距小于75mm时每?长不超过35mm,连续剥离长度不超过35mm。1、?目测、锤检2、?目测3、?目测4、?目测5、?目测轴箱1、?轴箱无裂纹,轴箱盖无浸油。2、?轴箱盖按装螺栓无松弛。3、?观察堵无松弛。4、?轴箱导框与轴箱左右间隙之和4—7mm。1、?目测2、?锤检3、?锤检4、?目测侧架,摇枕、心盘1、?上下心盘无裂纹,按装螺栓无松弛。2、?同一转向架左右旁承游间之和4—12mm。3、?侧架、摇枕无裂纹,检查侧架变形情况,如有明显变形,扣库内检查。4、?弹簧夹板无破损,螺栓无折损。5、?枕簧无断裂,无移位。6、?摇枕与侧架左右间隙之和4—12mm。1、?目测、锤检2、?目测3、?目测4、目测、锤检5、目测、锤检6、目测踏脚、扶手、安全棚1、?踏脚、扶手弯曲不超限,按装牢固。2、?踏脚翘起距离铁水车中心不超过1600mm。1、目测、锤检2、目测车架1、枕梁与侧梁焊缝无裂纹1、目测备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确定项目时,安排扣车检查第二章:铁水车辅修内容、要求1、铁水车检查按铁水车列检标准要求,对铁水车检查,不良情况,分步落实检修。2、车钩及缓冲装置检修?(1)、车钩三态检查,车钩高度测量。(2)、车钩分解检修。(3)、钩舌元销、钩舌、钩舌推铁、锁铁电磁探伤。(4)、维修更换不良零件。(5)、组装车钩,三态检查及各部尺量。(6)、调整车钩高度。3、转向架检修(1)、检查转向架各部尺寸及磨损情况。(2)、根据检查各部尺寸及磨损情况,重点检查侧架变形情况,确定是否分解转向架。(3)、架车,推出转向架,分解转向架,摇枕、侧架堆焊修复。(4)、轮对轴检,检查防松螺栓是否松动,油脂是否良好。(5)、更换油脂。(6)、转向架组装,落车,检查各部尺寸,检查调整旁承间隙。4、车体检修(1)、检查车体变形、磨损、裂纹情况,并对安全棚、扶手、踏脚焊接、变形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枕梁、侧梁、牵引梁焊接情况。(2)、根据检查情况,进行修复。5、铁水车辅修探伤项目辅修时必须对钩舌元销、钩舌、钩舌推铁、锁铁进行电磁探伤,其它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探伤。6、验收铁水车验收分部件验收、整车验收,部件验收,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根据检修要求进行验收,整车落成验收,对整车进行列检验收。第三章:铁水车段修内容、要求1、铁水车检查按铁水车列检标准要求,对铁水车检查,不良情况,分步落实检修。2、车钩及缓冲装置检修?(1)、车钩三态检查,车钩高度测量。(2)、拆除相关部件,吊下车钩及缓冲装置。(3)、分解车钩及缓冲装置(4)、上锁销、钩舌元销、钩舌、钩舌推铁、锁铁、钩尾扁销、钩尾框电磁探伤。(5)、维修、更换不良零件。(6)、组装车钩及缓冲装置(7)、吊装车钩及缓冲装置,三态检查及各部尺量。(8)、调整车钩高度。3、转向架检修(1)、检查转向架各部尺寸及磨损情况。(2)、拆除相关部件,架车,推出转向架。(3)、检查各部尺寸及磨损情况,重点检查侧架变形情况,分解转向架。(4)、轮对电磁探伤,条件具备时,对轮对进行超声波探伤。(5)、侧架、摇枕、旁承检修,摇枕、侧架堆焊修复。(6)、轮对轴检,检查防松螺栓是否松动,油脂是否良好。(7)、转向架组装,推入转向架,落车。(8)、检查各部尺寸,检查调整旁承间隙。4、车体检修(1)、检查车体变形、磨损、裂纹情况,并对安全棚、扶手、踏脚焊接、变形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枕梁、侧梁、牵引梁焊接情况。(2)、根据检查情况,进行修复。5、铁水车辅修探伤项目段修时必须对上锁销、钩舌元销、钩舌、钩舌推铁、锁铁、钩尾扁销、钩尾框、轮对电磁探伤、超声波探伤,目前不具备轮对超声波探伤,条件具备时,必须对轮对进行超声波探伤。其它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探伤。6、验收铁水车验收分部件验收、整车验收,部件验收,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根据检修要求进行验收,整车落成验收,对整车根据段修规定进行验收。第四章:铁水车辅修、段修规程由于受铁水车检修人员技术、设备、环境等限制,铁水车检修规程,在铁水车检修过程中参照执行。一、铁水车辅修、段修焊接及连接部件工艺技术要求1、各金属零件接触安装面,在用螺栓、焊接、铆接连结前,应清除油垢、夹锈,并涂防锈底漆,但四周皆为焊缝密封的焊接组合接触面,可不涂防锈底漆。2、用各种压延钢材制作配件时,其氧气切割边的残渣及毛刺需清理干净。各螺栓孔、铆钉孔禁止用弧割、气割方法制作(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部分螺栓孔、铆钉孔采用氧气)。3、各连接螺栓不得松动,其露出部分不得少于一扣,或多于一个螺母厚度。4、各开口销劈开角度应为60-70度。5、在螺栓上插置开口销时,开口销须在距离螺帽或锁紧帽3毫米处(槽形螺母除外)。6、铁水车焊接技术要求(1)焊缝坡口可用刨边机刨出、风铲铲平或气割切出。用气割时边缘的毛刺、熔渣及凹凸不平处应进行清理;气割或风铲切割时不允许局部过切;如未超出公差范围应平滑过渡。(2)在焊接前,离焊缝边缘不小于20毫米范围内应除尽铁锈、尘土、污垢。(3)在焊接过程中,如需矫正,可在冷或热态下进行,但不得在金属处于蓝脆温度200-500℃时用锤敲打(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难以控制,会影响检修质量)。(4)焊接重要的零件时,对可疑的处所可进行钻孔检查,钻孔直径应比焊缝宽2-3毫米。7.铁水车配件的磨损堆焊加修技术要求(1)焊件应在5℃以上施焊;冷却时亦应在5℃以上的静态空气中缓慢冷却(冬天难以做到,会影响焊接质量,焊接范围小,可照常进行,大面积焊接,可以避开环境温度),禁止用水急剧冷却。(2)填充金属时,要适当增大电流,使其熔深不小于2毫米;填充金属材质应为A1-A3。(3)焊波应为焊条直径的2-3倍,二层与一层焊波相重叠应在30%以上,并应充分熔合。(4)同一配件相对称焊补时,不得焊偏。(5)焊波凹凸不平高低差不得超过2毫米,其咬边深不得超过0.5毫米;并应有1-3毫米的加工余量。堆焊面不得有凹陷、夹渣、裂纹等缺陷(实际操作过程受焊工技术限制,对焊接质量要求高的部件,可以安排技术好焊工操作)。8.铁水车配件的裂纹焊修技术要求(1)裂纹末端必须钻8-10毫米直径的扩散孔;用风铲或扁铲铲削45°-65°的“V”型或“*”型坡口,坡口深度及长度应视裂纹情况而定,以消除裂纹痕迹为准(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难达到,必须消除裂纹)。(2)焊件应预热,预热温度为250-300℃,并在室温5℃以上施焊(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预热温度较难控制,焊接范围小,可照常进行,大面积焊接,可以避开环境温度。)。(3)裂纹长度超过150毫米时,应采用逆向分段焊;第一层焊波应充分焊透,第二层焊波的接头与第一层焊波的接头应错开20毫米以上。(4)焊后应在5℃以上静态空气中缓慢冷却(冬天难以做到,焊接范围小,可照常进行,大面积焊接,可以避开环境温度),禁止用水急剧冷却。(5)焊后不得有夹渣、气孔、裂纹及未焊透等缺陷,咬边深不得超过0.5毫米,焊波应有高出基本面1-3毫米的加工余量及增强量(实际操作过程受焊工技术限制,对焊接质量要求高的部件,可以安排技术好焊工操作)。二.转向架检修技术要求?转向架段修时,其螺栓结合件均须分解检修(铆钉组装部分状态良好者除外),清除锈垢(实际操作过程下,心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分解)。?轮对须彻底清除锈垢,对轴颈、防主板座、轴身等部位进行探伤检查(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各部加工及组装须符合规定要求。转向架各部按装组成应结合牢固,间隙应符合要求,弹簧性能(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检查弹簧变形情况)和润滑状态须良好。轴承在确认内外圈、保持架、滚柱等状态良好时(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目测检查,观察润滑油情况,判断是否良好)。1.转向架检修落成技术要求(1)同一车辆须使用同一类型转向;同一转向架须使用同一类型轮对和轴箱。(2)同一转向架两铸钢侧架的固定轴距之差不得大于2毫米(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难控制,目前,运用中发生侧架变形,严重影响侧架的固定轴距)。(3)心盘自由高度公称尺寸低时,允许在心盘与摇枕间加垫板,其垫板厚度超过13毫米时,须将垫板焊接在摇枕上;焊接之垫板厚度不得超过50毫米,并仅限一块。2.轮对(目前受设备、技术限制,检修过程中参照要求检查,发现不良状态,停用,委外检修)轮对检修技术要求:1、.轮对有下列缺陷时须修理:1)?钢轮轮缘垂直磨耗。2)?轴颈、防尘板座缺损或有伤痕。2、轮对有下列缺陷时须更换:1)轮毂、轮箍或扣环松弛。2)轮箍、轮辋、车轴有裂纹。3、轮对有下列缺陷时须退轴、退箍检查:1)轮座有透油、透锈及移动现象。2)轮箍有透锈、移动现象。4、轮对下列各部件不得施焊修理:1)?车辆(轴领和顶针也除外)。2)?辗钢轮和轮箍(轮缘除外)。3)?轮心、轮毂和铸钢轮裂纹。4)?有“S.P”高标记的铸钢轮。5)?含碳量超过0.7%的轮箍轮缘或整体钢轮。车轴检修技术要求:1、轴颈有疵痕时,经旋修后发现有亮斑者可继续使用。2、禁止将轮座长度旋短,防止板座直径须较轴颈直径大20毫米.3、车轴上与纵向中心线成45°以上的横裂纹,其深度不超过2.5毫米的旋去裂纹后,须加旋0.5毫米,旋修后的直径,如不小于规定限度者,可继续使用.4、滚动轴承带锥度之轴颈旋修表面光洁度应为▽6;其锥度公差不得超过20″.车轮检修技术要求:1、车轮旋修后用样板检查,轮缘内外侧和踏面部分与样板的间隙应各不超过0.5毫米,轮缘顶点与样板的间隙应不超过1毫米;如因轮缘旋至原型而轮箍或轮辋的厚度不足,检修限度时其轮缘厚允许按限度旋削。2、未经堆焊的轮缘,旋修后距顶点15毫米内允许留有宽不超过5毫米的残沟。3、旋修后车轮踏面外形光洁度为▽3。车轮与车轴组装时须符合以下技术要求:1、轮座与轮毂也的椭园度不得超过0.05毫米,不圆柱度不得超过0.1毫米,轮毂孔内端应旋成5毫米圆弧,外端应旋成3毫米的圆弧或2×45°倒角。2、同车轴须使用同型、同材质的车轮;车轴轮座及加工部位均须探伤。3、轮对压装时在轮座部须涂植物油。4、轴对组装压力按轮毂孔直径计算,钢轮每100毫米为35-55吨。5、轮对内侧距离小于规定时,不得向外压调;内侧距离同一圆周测量三处,其差不得超过1毫米。6、对压装时的压力曲线应符合下列要求:a)?曲线应逐渐上升,但起点陡升的压力不得超过10吨。b)?曲线中部不得有平直线或降吨,末端的平直线不得超过投影长度的15%,降吨不得超过10%,其降吨数不得超过最大计算压力的5%,如平直线和降吨同时存在,而降吨不超过规定时其合并长度不得超过15%。c)?曲线的投影长度不得小于理论长度的80%。d)?曲线开始上升的一点与末端(按计算最小压力的一点)连成直线,曲线全部应在此直线以上。滚动轴承不得有下列缺陷:1、零件裂纹、破损。2、内外圈滚道与滚柱表面剥离、擦伤或过热变色。3、保持架磨损、裂纹、变形、滚柱脱落。4、润滑油过节热变色,有杂质。铸钢侧架与摇枕检修技术要求:1、铸钢侧架弯角处的横裂纹,不得超过裂纹处断面的1/6,其他部位不得超过裂纹处断面的1/3,限度以内者允许焊修并焊后热处理。2、箱形铸钢摇枕侧面横裂纹不超过周长1/7时焊修,底面横裂不超过该处宽度1/6时焊修;工型摇枕底面横裂纹不超过该处宽度1/6时焊修,立板有放射性裂纹时焊修,焊后应热处理。3、侧架、摇枕在原焊处出现裂纹时更换(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无法实施,检修中如发现摇枕、侧架裂纹更换)。4、侧架与摇枕挡游间之和应符合下列规定:沿摇枕纵向两侧之和:原型:3—7mm;横向2—6mm,考虑到2005年5月,侧架单边卡死,影响铁水车正常使用,研究决定,纵向检修限度7—12mm;横向2—7mm。转向架组成后侧架轴箱导框与轴箱滑槽间隙:沿侧架纵向两侧之和:原型:3—7mm;沿侧架横向两侧之和:原型:4—7mm;。心盘及旁承检修技术要求1、上心盘体根部破损时更换。裂纹时拆下焊修,裂纹长度超过周长1/2时,须全周焊修,焊后热处理。2、上心盘体平面磨耗,段修超过6毫米时焊后旋修。3、下心盘摩擦面磨耗,段修超过6毫米时焊后加修,立棱厚度不足11毫米,脐部厚度不足7毫米时焊后加修。4、中心销弯曲时加热调直。裂纹时焊后磨光。直径磨耗,段修超过5毫米时堆焊旋修(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无法实施,检修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更换部件)。5、钢旁承裂纹时焊修,破损时更换。非钢制旁承盒裂纹、破损时更换。6、同一转向架两旁承高度差,段修时不得超过12毫米。三、车钩及缓冲装置车钩缓冲装置检修的技术要求:1、同一车辆车钩形式须一致,三态作用须良好。2、钩舌销、钩尾扁销有横裂纹时更换。焊修后的车钩、钩舌及铸钢钩尾框须进行热处理(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无法实施,检修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更换部件)。3、钩舌尾端与钩锁铁接触面须平整。4、无衬套的钩耳孔及钩舌销孔磨耗过限或原衬套磨耗过限时,镶上经表面硬化处理的衬套(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无法实施,检修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更换部件)。钩舌销套允许用两节,但每节套长不短于钩舌高度的1/3。5、颈有裂纹时更换;钩身其他各部有横裂纹时在同断面上总长度不超过50毫米时焊修。6、耳孔边缘裂纹不超过钩耳壁断面积的1/2时焊修(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无法实施)。7、钩舌内侧弯角处上、下部裂纹长度之和不超过30毫米时焊修(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无法实施,检修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更换部件)。8、钩舌销孔凸起边缘裂纹时,延至钩舌体的长度不得超过15毫米,限度以内者焊修(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无法实施,检修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更换部件),超过时更换。9、钩颈磨耗深度,段修超过5毫米时焊修;短颈钩尾部销孔磨耗,段修超过3毫米时,扩孔后镶套,衬套允许有两节,每节套长不短于钩颈高度的1/3。10、钩尾框厚度磨耗,段修时超过3毫米,宽度磨耗,段修时超过4毫米,焊修后磨平。?11、钩尾框扁销孔或圆销孔磨耗,段修时超过3毫米应焊后加修。12、钩尾扁销磨耗,段修超过3毫米时焊后加修。13、锻钢钩尾框垫板,松弛时更换;钩尾框弯角处有裂纹时,其长度不超过钩尾框的1/3者焊后补强。中间隔板有裂纹磨耗时焊修(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无法实施,检修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更换部件)。车钩及缓冲器辅修、段修落成须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3号缓冲器铸钢弹簧盒及导板磨耗、裂纹时焊修;弹簧盒裂纹长度超过100毫米时焊后应热处理;弹簧盒摩擦斜面磨耗时堆焊加修或加修后镶装磨耗板。2、各缓冲器圆簧部分,可按圆簧规定施修,但3号缓冲器瓦片簧以不低于1370公斤的荷重进行试验,压缩三次后测量其自由曲度,低于27毫米者须热修。凡经热修后的瓦片簧,按上述规定进行永久变形试验,其自由曲度应为28.5-31毫米(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无法实施,检修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更换部件)。3、缓冲器往车上安装时,须有2毫米以上的压缩量。车钩缓冲装置的组合须符合下列技术要求:4、钩下垂或上翘不得超过5毫米。5、钩体托板及钩尾框托板上须装厚3毫米以上的磨耗垫板。6、车钩上部与冲击座下部之游间应在10-20毫米之间。辅修时不得小于10毫米。7、钩头肩部与冲击座的距离最小不得少于50毫米。钩颈与冲击座左右游间之和不得小于50毫米。8、舌与钩腕内侧距离,在闭锁位置:大修时不得超过127毫米,段修时不得超过130毫米,辅修时不得超过135毫米;全开位置:大修时不得少于242毫米,段修时不得超过245毫米,辅修时不得超过250毫米。9、钩锁销链的松余量应为30-45毫米。10、提钩杆孔与上锁销孔两垂线的前后水平距离不得超过15毫米。11、钩舌与钩耳间隙,段修时超过6毫米,辅修时超过8毫米加垫调整。钩舌销与销孔间隙段修时不得大于4毫米,辅修时不得大于5毫米。12、从板弯曲不得超过5毫米,超过时调修;磨耗深度段修时超过3毫米、辅修时超过5毫米须焊后加修实际操作过程受设备、技术限制无法实施,检修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更换部件)。13、从板与板座不贯通间隙允许有1毫米,缓冲装置安装后必须保持正位。

篇2:铁水罐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铁水罐,应在专用场地或铁路专线一端进行,检修地点应有起重及翻罐机械。修罐时,电源线应采用软电缆。修罐地点以外15m应设置围栏和标志。两罐间距离应不小于2m。重罐不应进入修罐场地和修罐专用线。

2修罐坑(台)应设围栏。罐坑(台)与罐之间的空隙,应用坚固的垫板覆盖。罐坑内不应有积水。

3待修罐的内部温度,不应超过40℃。砖衬应从上往下拆除,可喷水以减少灰尘。

4修罐时,罐内应通风良好,冬季应有防冻措施。距罐底1.5m以上的罐内作业,应有台架及平台,采用钩梯上下罐。

5罐砌好并烘干,方可交付使用。罐座应经常清扫。

篇3:高炉休风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第1条休风点火时,应将火源装入料车内,从炉顶点火,禁止从炉喉入孔处点火。(绞车系统发生故障时除外)点火前,检修人员不经安全科或值班工长同意,不得擅自上炉顶。

第2条参加高炉检修的干部、工人必须佩戴齐全防护用品。在高空,煤气等危险部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检修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工作完毕,必须同离开现场,工作中应定人监护,禁止一人工作。

第3条检修炉顶放散阀或料斗设备时,必须在大小料钟上面压料(矿石、烧结矿、水渣)打开炉喉入孔,堵严所有风口。

第4条更换风口的操作与检修料斗内设备及炉顶放散阀不准同时进行,如果非同时进行不可,必须请示检修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同时进行。

第5条休风点火后,在炉顶工作开始前,绞车值班人员必须将所有的电闸拉掉,切断总电源,并指定专人监护。需要动车前,检修负责人应亲自与绞车负责人和专门监护人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第6条凡在旋转漏斗以上部位动火检修时,大、小料钟必须固定和压料。

第7条在煤气设备上动火,要进入设备内工作时,必须经过煤气防护人员同意后方可工作。

第8条凡进入煤气区域检修或检查时,检修人员必须与生产岗位负责人取得联系。负责检修的人员应不少于二人。

第9条检修中,发现了不安全的因素,检修人员要及时向负责检修的领导汇报,经检查和采取了安全措施后再进行工作。

第10条休风后,出现需要增减检修项目时,负责检修人员必须和主管检修的领导联系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允许工作。

第11条起重工绑架子,搭脚手板时,一定要绑牢放稳。使用的杉杆,脚手板其负荷量一定要符合起重工技术操作规定。

第12条起重设备使用前应试车,试车前必须检查吊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是否正常、合乎技术规定。使用必须定专人指挥。被吊运物品上严禁站人以及在吊悬重物下站立或通过。

第13条同时进行多层交叉作业时,两层作业面间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否则不准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及附近工作。脚手板上层的检修人员必须将工具、备件、下脚料等拿放牢稳,以防落物伤人,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将更换下来的设备,下脚料等清理干净运到炉下。

第14条检修中,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地点或夜间工作时,均应装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第15条电动机械,照明设备等电气部分拆除后,不准留带电的电线,必须保留时,应将电源切断,线头绝缘。

第16条检修中需要炸瘤或现场放炮时,要严格执行《炸药生产安全和爆破规程》同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第17条检修前,参加单位要对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点清人数检修中,检修人员应听从指挥,结束后,必须清点人数,各岗位负责人要向负责检修的领导汇报工作和人员情况。负责检修的领导应对所有的部位检查后方准离开现场。

篇4:某检修车间安全作业规程

1、?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检修作业行为,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完成各项检修任务,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氧化铝厂范围内的各项检修作业。

3、?内容

3.1检修作业前的安全操作要求;

3.1.1班组接到工作后,组织班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员明确工作内容、安全要求;

3.1.2根据工作内容准备工器具的同时准备好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并进行安全性检查;

3.1.3出工前班长、安全员按日检表的要求逐项检查,督促班员规范穿戴好劳保用品、同时填写“日检表”;

3.1.4办理“检修工作票”或“停电工作票”,联系电气、工艺车间做好停电挂牌、断气断料、排料工作;

3.1.5危险作业提前办理好危险作业审批手续,作业前,落实好安全措施;

3.1.6班员到达工作现场后,首先将车辆停放在停车点,不许乱停乱放。然后检查周围的工作环境有无安全隐患、并落实好安全措施,做好各项工作准备;

3.1.7班员检查检修设备是否停电、断汽、断料,并由操作工操作启动示范确认具备安全检修条件,在启动按钮上挂警示牌;

3.1.8湿法车间作业时配好1%硼酸水,个人佩戴防护眼镜、胶手套(套鞋、雨衣、雨裤、面罩)检查好水源(特殊情况接好水管备用),预防碱烧伤。

3.2检修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要求

3.2.1,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设备、机具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3.3钳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3.1按规定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3.2所用工具必须齐全、完好、可靠,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3.3.3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交给电工修理,自己不得拆卸,不准自己动手修理。

3.3.4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二人以上工作要注意协调。

3.3.5起吊和搬运重物,应遵守起重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并与行车工密切配合。

3.3.6高空作业前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坚固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安全带是否可靠并扎好系在牢固的结构件上。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往下面扔东西。

3.3.7采用梯子登高要有防滑措施,梯子斜度以60°为宜,并设专人看护,人字梯中部要用结实的牵绳拉住。

3.3.8登高平台不准设置于带电母线或高压线下面,平台面上应有绝缘垫层以防触电,平台上应设栏杆。

3.3.9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源断开。

3.3.10刮研操作时,被刮工件必须稳固不得串动,校准工具必须装有固定手环或吊环,二人以上做同一工件时,必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准对人操作。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吻合错动面或有危险的地方。

3.3.11工作地点要操持清洁,油液污水不得流在地上,以防滑倒伤人。

3.3.12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打火或进行其他明火作业。不准用汽油、酒精、天那水或其它易燃物清洗零件、擦洗设备或地面。废油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准倒入下水道。

3.3.13机器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未安装好之前严禁试车,不准移交生产。

3.3.14工作完毕,必须清理工作场地,将工具和零件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3.3.15在煤气、碱液区域工作检修时,应和煤气防护站、氧化铝调度室(含生产总调)联系好。煤气必须测定到规定安全值,碱液必须有防范措施才能进入现场检修,否则不准进入现场检修,需动火时,必须办好动火证及工作票。

3.4电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4.1焊工在上岗前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4.2工作前应检查电焊机壳接地是否良好,电焊机前后接线是否有保护罩,连接导线的螺栓,螺母是否完好,紧固。

3.4.3焊接电缆时绝缘必须良好,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必须可靠。

3.4.4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尤其是煤气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物搭接起来作为焊接回线用。

3.4.5在有接地或接零工件上电焊时,应将工件上的或焊机二次线圈上接地或接零线拆除。

3.4.6焊接设备电源线的连接或改装应由电工进行。

3.4.7作业现场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3.4.8高处焊接,应严格遵循高处作业安全规程,严禁抛掷焊条头及其他物品。

3.4.9电焊机送电合闸或拉闸时应戴干燥手套,做到一只手操作,并动作迅速,以防电弧烧伤。

3.4.10严禁在构件进行起吊时焊接,以防损坏钢丝绳发生构件坠落和事故。

3.4.11在金属容器及其他狭小工作场所焊接时,应遵循平果铝《在容器、炉窑等特殊危险环境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标准》。

3.4.12从事特殊危险的焊接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已制订的安全措施方案。

3.4.13锅炉、受压容器的受压元件的焊接工作,必须由持有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证的焊工担任。

3.4.14作业结束后,必须切断焊机电源,严格检查现场,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再撤离工作现场。

3.5管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5.1按规定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5.2水管打铅结口时,必须将灌铅口擦干,以防灌铅时发生爆炸,化铅时应注意防止烫伤和失火。

3.5.3锯割管子在铁管快锯断时,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把手碰伤。

3.5.4禁止在有压力的各种气体管道及附件上进行修理工作,修理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输送管道时,应先和有关部门联系好,办好工作票后,切断气、液来源,清除余气、液,采取防火防爆措施才能进行工作。

3.5.5在电线附近工作影响安全时,未停电之前,禁止工作,以免触电伤人。

3.5.6紧固导管及零件时,只准一手用力,另一手应攀住固定物,高空作业时,必须拴好安全带。

3.5.7递接工具材料严禁投掷,起吊和放下物件时禁止人在物件下面站立和通行。

3.5.8在地沟、容器内等暗处工作时,要有足够照明设备及供氧措施,照明电源电压应在36伏以下,并要有二人以上一起工作。

3.5.9蒸汽、液阀门必须缓慢开动,操作者应站在阀门侧面进行,交验工作票,清理好工作现场卫生。

3.6起重机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6.1起重作业人员上班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上岗。

3.6.2作业前,首先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装置和零件不正常时,必须在操作前排除。

3.6.3起重机开车前,必须鸣铃报警。

3.6.4作业时,严格执行起重机“十不吊”原则。

3.6.5在任何情况下,吊运重物不准从人的上方通过,吊物下面严禁站人。

3.6.6起重机在正常运转过程中,不得利用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及反方向运行制动停车。

3.6.7起重作业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3.6.8起重机升降物件前,必须鸣铃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也应以断续铃声报警。

3.6.9起重机运行中,发现机件损坏等故障,应放下所吊物件,拉下闸刀开关,报告有关负责人员处理故障,严禁在运行中进行检修。

3.6.10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因停电重约悬挂半空时,起重作业人员应使地面人员紧急避让,并立即将危险区域拦围起来,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

3.6.11同一轨道或同跨起重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防止起重机发生互相碰撞。

3.6.12两台起重机协同吊运同一物体时,做到统一指挥,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重量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进行载荷。

3.6.13起重机作业结束时,应将吊钩装置上升到较高位置,取物装置是电磁盘和抓斗的,应将其放落到地面上。

3.6.14作业结束时,把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并切断电源。

3.6.15对起重机在运行中和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检修和处理情况应进行详细记录。

3.7叉车驾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7.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操作。

3.7.2起步前应检查各部件技术状况,必须观察车辆周围、通道,有无障碍物和行人。

3.7.3货叉应离地高度200~300毫米,两叉车同行时,前后应保持在2米以上距离。

3.7.4转弯、后退、通过狭窄通道,不平路面、交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应减速慢行,进出库门和转弯时,要鸣喇叭。

3.7.5禁止货叉载人行驶和升降,禁止超载叉运货物,禁止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非情况,禁止使用紧急制动。

3.7.6在插取易碎物品、贵重物品或重心不稳的货物时,应用安全绳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指挥,才能行驶。

3.7.7叉车作业中发现异响和异状、异味时应立即停车检查,不许带病作业。

3.8砂轮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8.1按规定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8.2检查砂轮是否松动、有无裂纹、防护罩是否牢固可靠,电源是否有电、断相等。

3.8.3砂轮正面不准站人,操作者要站在砂轮的侧面,砂轮机必须设置防护网。

3.8.4砂轮转速不准超限,磨料时要选择合理的吃刀量,要缓慢进给及防砂轮破裂飞出伤人。

3.8.5装卸工件时,砂轮要退到安全位置,防止磨手,砂轮未退离工件时,砂轮不得停止转动。

3.8.6用金刚石修砂轮时,要用固定架将金刚石夹住,不准用手拿着修。

3.8.7吸尘器必须保持完好有效,干磨工件时不准中途加冷却液,湿式磨床冷却液停止时应立即停止磨削。

3.8.8工作完毕应将砂轮空转3~5分钟,将砂轮上的冷却液甩掉,关掉开关,拉下电源闸,清理工作场所卫生,把断头废料堆在指定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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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砂轮切割机及手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3.9.1操作者必须熟悉本机结构原理和使用性能,检查电源线及各部连接紧固情况,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9.2操作时要戴好防护眼镜、口罩,女工要戴好工作帽,并将发辫装入帽内,扎好袖口,禁止戴围巾。

3.9.3使用前检查砂轮、切割片,如有裂纹、破损、缺口等现象禁止使用,没有生产厂家和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3.9.4切割切割前应空转5分钟,观察是否有摆动、松动、发抖等现象。作业时人应站在轮片的侧面,防止轮片破裂、飞出伤人。

3.9.5磨削、切割时不许加力过大,猛压砂轮片,开机后等轮速稳定后再进行作业。

3.9.6本机不准磨削或切割有色软性金属,及非金属等,防止磨削物粘附砂轮表面,引起打滑,甚至损坏砂轮。

3.9.7切割机在切割工件时,一定要把工件用钳口夹紧。砂轮及切割片磨损达到规定限度或失园时,禁止使用。

3.10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3.10.1工作前必须按规定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10.2对使用的钻床和工、卡具、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3.10.3工件夹装必须牢固可靠。钻小件时,应用工具夹持,不准用手拿钻,工作中严禁戴手套。

3.10.4使用自动走刀时,要选好进刀速度、调整好行程限位块。手动进刀时,按照逐渐增压和逐渐减压的程序进行,以免用力过猛造成事故。

3.10.5钻头上绕有长铁屑时,要停车清除,禁止用风吹、用手拉。精绞深孔时,拔取圆器和梢棒,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手碰在刀具上。

3.10.6不准在旋转的刀具下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手不准触摸旋转的刀具。

3.10.7使用摇臂钻时,横臂迥转范围内不准有障碍物。工作前横臂必须卡紧,横臂和工作台上不准有浮放物件。

3.10.8工作完毕后,将横臂降到最低位置,主轴箱靠近立柱并卡紧,切断电源,收拾好工、卡具,清理床上及地面卫生。

3.11气焊(割)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11.1上岗作业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11.2施焊现场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如必需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3.11.3氧气表、瓶及焊(割)工具严禁沾染油脂。

3.11.4安装减压器前,应先检查气瓶,然后微开阀门,吹除瓶嘴污物再进行连接,开启阀门时操作者应站在站侧面。

3.11.5禁止敲打碰撞曝晒气瓶、乙炔瓶禁止卧放使用,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0米。

3.11.6严禁用起重设备直接接吊运气瓶。

3.11.7氧气瓶、乙炔瓶之间距离保持在5米以上。

3.11.8气瓶内的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有余气,乙炔气瓶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

3.11.9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乙炔火灾。

3.11.10高处焊(割)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3.11.11作业完成后,必须严格检查施工现场,确保无火灾事故后,方准撤离现场

3.12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3.12.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核合格,领取驾驶证后,方准驾驶车辆。

3.12.2驾驶车辆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

3.12.3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车辆。

3.12.4行车准检查车辆各部连接螺丝是否紧固、可靠。转向机构、传动轴、脚手制动器,各种灯光、信号、刮雨器等技术状况是否安好有效,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

3.12.5发动机启动前,必须检查机油、燃油、冷却水、电解液有无不足现象,视情况加添。

3.12.6发动机启动后,应查看各种仪表工作情况,先低速发动3~5分钟视听发动机运转有无异常现象,待水温达到40℃以上,制动气压符合要求方能起步。

3.12.7起步前必须先鸣号,并注意车辆下部及周围有无障碍物和行人,车门是否关牢,挡风玻璃应清晰。

3.12.8驾驶车辆时,必须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禁止吸烟、饮食、闲谈及其它影响安全行车的行为,严禁酒后开车。

3.12.9实习驾驶员可以按考试车单独驾驶车辆,但车箱内不准载人和运载危险物品。

3.12.10行驶中要遵守转弯三项规定(即:减速、鸣号、靠右行)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陡坡时不准熄火赛空挡滑行。

3.12.11不准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禁止开斗气车,制动器、转向器灯光等发生故障时,须修复后方准行驶,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准人工直接供油。

3.12.12停车时应选择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拉紧手刹车,挂上低速挡,在坡道上停车时应掩好三角木。

3.12.13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加强车辆例行保养,及时消除隐患和故障,确保行车安全。?

3.13泵类设备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3.13.1拆卸泵壳及泵进出口短节时,眼睛不能正对着法兰,防止余料烧伤。并先从下端拆起;

3.13.2起吊泵壳、时叶轮等部件要检查拴好钢丝绳,并由起重工指挥;

3.13.3当有操作工来启动周围设备时,要注意监视,防止其按错按钮;

3.13.4使用叉车起重臂起吊时,动作应缓慢,并注意观察有无滑脱现象,如有应设法排除后再继续起吊。

3.14槽罐(压力容器)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3.14.1按危险作业级别办理审批手续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票》;

3.14.2进入槽罐(容器)内作业,应在检查确认断汽、断料后,并在进槽罐(容器)的阀门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开阀”警告牌,”同时还要在返回槽罐(容器)流程的污水泵现场启动按钮上挂警告牌;

3.14.3槽罐(容器)内照明用灯电压不能超过12V;?

3.14.4槽罐(容器)内施焊时,焊把线接头处要用干石棉垫垫好;

3.14.5离槽底2.5米以上地方作业须系好安全带;

3.14.6禁止一个人单独在槽罐(容器)内作业,封闭式的槽罐要有通风设备。

3.14.7没有可靠的隔离保护装置,不得同时在同一垂直工作面作业;

3.14.8允许进大窑、石灰炉,各种槽缸等容器内工作的气流温度为45℃以下,二人同时在场,内外互相照顾。

3.14.10进槽清理、管道合岔,所有进出料管道要关好考克或加好盲板,确保不进入溶液、料浆,方可施工。槽内的料先放空,打开人孔时,先松下几个螺的,待料浆流完后再拆开;

3.14.11带料受压管道。容器禁止重力敲打和拉挂负重。

3.14.12拆卸蒸汽、溶液、料浆等管道、槽子人孔,要将汽、料、风放尽,工作时不要面对法兰,卸螺丝由下而上,注意物料喷出、漏出伤人;

3.14.13多人清理管道,拖、拉转动或将要卸完最后一个螺丝时,要互相照看,统一行动;

3.14.14打大锤时,检查锤头是否装牢,锤把不得有油污或开裂现象,前后不得站人,扶钎或敲击扳手的人员不得在同边,严禁疲劳打锤;

3.14.15六角钢撬棍严禁淬火使用,不允许高处下抛;

2.15电收尘内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3.15.1在确认停电,放完静电后方可进入;

3.15.2作业中要戴好安全带和防尘口罩;

3.15.3收尘器内照明灯电压不超过12伏;

3.16进行煤气管道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3.16.1拆卸管道及阀门前要经煤气防护站同意后方可进行;

3.16.2拆卸中,人不能在阀门的背风处停留;

3.16.3如条件允许,拆松螺栓后立即吹扫;

3.16.4紧螺栓时应对角逐渐上紧,避免松紧不匀,引起煤气泄漏而发生危险。

3.17运输皮带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3.17.1如利用运输机运送新皮带时,新皮带头用铁丝或卡具固定在旧皮带上要牢固,防止在输送的过程中刮碰撕裂、拉伤皮带;

3.17.2新皮带输送之前,班组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上下负责人,与操作工统一指挥信号,应点动输送,出现意外拉下紧急制动开关;

3.17.3新皮带就位后,办理皮带机停电手续,确认停电,方可作业;

3.17.4皮带卡要固定牢,由班长或安全员检查确认;

3.17.5使用硫化机时注意搬运安全,防止砸脚、挤手;

3.17.6使用甲苯浸泡生胶的过程中和涂胶的过程中严禁烟火,注意通风,防止苯中毒;

3.17.7硫化机在使用前应由电工检查硫化机的绝缘情况、导线无损伤、不裸露、加热板接好地线、电流控制箱接好地线,检查各连结线路无误后方可送电,再由电工测试绝缘情况,以防漏电伤人;

3.17.8硫化机在通电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防止硫化温度过高,硫化时间过长,或出现意外情况,有异常正确处理;

3.17.9抽出换下的旧皮带前,要做好准备工作,进行安全交底,确认托辊已上齐、卡具、配重倒链已拆除,皮带上下无异物等。特别注意送电后用皮带机带动抽旧皮带,有专人指挥、安全确认与操作工交底点动皮带机,逐步抽出皮带,换下的旧皮带不得随意下抛,地面上要有人安全监护;

?3.18各岗位通用的安全操作要求

3.18.1进行工艺管道气割作业,应从下部开始,防止管道内残余料液伤人;

3.18.2离地2米以上高空处作业须戴好安全带;

3.18.3交叉立体作业时,上下要相互照顾,防止落物伤人;

3.18.4氧气、乙炔瓶禁止混装运输和起吊;

3.19更换球(棒)磨机衬板严格遵守《关于原料车间球(棒)磨机衬板更换作业的安全规定》和《更换磨机衬板工作安全措施》;

3.20停汽检修严格遵守《关于停汽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停汽检修安全措施》;

3.21焙烧炉停炉检修,严格遵守《焙烧炉停炉检修的安全措施》;

3.22进入G车间检修严格遵守《G车间检修安全规程》;

3.23起重作业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在高压线附近或垮高压线起吊作业的规定;

3.24进入石灰炉检修作业严格遵守《原料车间石灰安全作业规程》;

3.25各岗位检修结束后的安全操作要求

3.25.1自检自查检修质量和有无安全隐患,清点人数、清理工器具、更换下的备件定置摆放,通知点检负责人检查、确认并达到要求;

3.25.2办理送电工作票,试车达到合格,及时通知调度室和岗位主控室;

3.25.3清理现场。

4、?事故应急措施?

4.1碱烧伤的预防措施及应急措施

4.1.1碱烧伤的预防措施

4.1.1.1作业之前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顺序、拆装要领,重复“无料当有料,无压当有压”的原则,提高安全意识。

4.1.1.2开始作业之前同岗位一起确认停电、断料、放料、阀门关严,并已挂牌。

4.1.1.3作业人员穿戴好劳保用品,戴好防护眼镜、防碱手套;特殊环境穿上雨衣、雨裤、雨鞋、戴上防护面具,备足硼酸水和冲洗用胶管。

4.1.1.4检查好现场自来水源,作业人员知道水源的位置。

4.1.1.5工作中先拆卸底部法兰(或人孔)螺栓,后拆卸上部螺栓,最后留上部一颗松开的螺栓,用撬棍撬开法兰(或人孔),放完余料,用水冲洗余料。

4.1.1.6拆开后的管口或者是进料管口,警惕来料,人员远离管口位置。

4.1.1.7带压补漏或在管道上加固补强板必须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制定修补方案,经主管上级批准后方可施工,并落实安全措施。

4.1.1.8湿法区域作业严禁抛甩传递工具、零部件,物品摆放稳固,防止倾倒。

4.1.2碱烧伤的应急措施

4.1.2.1?被碱液飞溅到身上,应迅速脱掉工作服或工作鞋,用清水反复冲洗身上,再用硼酸水冲洗,不能用手去擦或揉被碱烧到的部位。

4.1.2.2遇到严重碱烧伤,现场的有关人员应迅速播打5806120求救,并通知上级找车送医院治疗。

4.1.2.3烧伤特别严重者本人以自救为主,外援为辅,以最快的速度脱去服装,用自来水冲洗身体,同时不可慌乱,防止碰撞和跌到。现场人员在救助过程中尽量避免扶、抬被烧伤人员的烧伤部位,防止损伤皮肤。

4.2触电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4.2.1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4.2.1.1没有电工操作证的人员不得私自拆、接电源线路、电动设备。

4.2.1.2?电工现场拆、接电源线时,班组应有专人监视,确认电器设备、电动工具接地、接零。

4.2.1.3照明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的电缆线应接在漏电保护器开关上。

4.2.1.4不允许使用过期老化、破损、接头过多的电缆线,电缆线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好。

4.2.1.5工作过程中,要保护电气线路,严防挤、压、砸、拉、烫、磨等损坏电缆线,线路摆放位置要安全,避免潮湿漏电等。

4.2.1.6电动设备、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由电工送电检验有无异常,确认安全后才能使用。

4.2.1.7使用电动设备、电动工具前应熟知其工作原理,严格遵守设备、根据的安全操作规程。

4.2.1.8工作中发现线路、开关、电动设备、工具、配电箱等发热冒烟、短路、漏电应迅速切断电源,通知电工处理。(电气设备着火应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灭火)

4.2.2触电应急措施

4.2.2.1发现有人触电,应尽快使他脱离电源,脱离电源的方法如下:

4.2.2.2现场有关人员迅速拉下电源开关,或用电工钳切断电线。

4.2.2.3如果离电源开关较远,或断开开关有困难,可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绝缘物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拔开带电设备。

4.2.2.4如果其它方法有困难,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4.2.2.5触电现场应急措施

4.2.2.5.1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心脏和肺部还在工作,应使其安静恢复,严密观察,同时拨打医院急救电话:5806120求救。向医生说明地点、触电者现状等。

4.2.2.5.2如果触电者心跳停止或呼吸停止,须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抢救,并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原则上不得中断人工急救。

4.2.2.6口对口人工呼吸法

4.2.2.6.1使触电者仰卧,迅速清理其口腔内妨碍呼吸的杂物;使其头部后仰至鼻孔朝天,以免舌根堵塞呼吸道;同时迅速解开其领口和衣服,以利呼吸。

4.2.2.6.2救护人在触电者一侧,用一只手捏紧其鼻孔,用另一只手掰开他的嘴,深呼吸后紧贴其嘴往里吹气约两分钟;吹气时触电者的胸部应当鼓起。

4.2.2.6.3松开触电者的鼻和嘴,让他自行呼气三秒钟。

4.2.2.6.4胸外心脏挤压法

4.2.2.6.5救护人跨跪在触电者腰部两侧或位于触电者的一侧,两手相叠,掌根放在其胸窝稍上一点的地方,即放在胸骨下1/3的部位。

4.2.2.6.6掌根用力向下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对成人压陷3~4厘米,每秒钟挤压一次。

4.2.2.6.7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部自动复原,血液再充满心脏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触电者的胸部。

4.3高空作业的事故预防和急救措施

4.3.1高空作业事故预防措施

4.3.1.1高空作业前,车间、班组应到现场了解情况,制定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开好班前,组织开好班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会,并做好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3.1.2?5米以下高空作业属三级危险作业,由作业班组制定安全措施,填写《三级危险作业安全措施审批表》,经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确认签字后,报车间主管领导审批,由车间与班组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监护。

4.3.1.35~15米的高空作业属于二级危险作业,由车间组织编制安全措施,填报《二级危险作业审批表》,经车间主管领导、安全员确认后报安环科审批。由厂安环科与车间共同负责现场监护。

4.3.1.4高空作业前,严格安装审批的安全措施组织落实,检查、确认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措施的安全可靠性,并进行试用,经检验无问题后才能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主要有: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设施主要有:脚手架、作业平台、防护栏杆、吊篮等)

4.3.1.5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器具要放置稳妥,防止高空坠落,作业下方应设置警戒线或专人监护;安全监护人员要做好现场的安全监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4.3.2高空坠物的急救措施

4.3.2.1发生高空坠物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拨打5806120急救,向医院救援,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现场。

4.3.2.2抢救伤员时不可慌乱,盲目搬动或搬运伤员,防止伤势加重,不利于救治。

4.3.2.3抢救伤员时应根据伤势情况进行救护,伤势较轻者,可询问伤者的状态,采取相应的救助。如由划伤应先止血,用绳子或布条绑紧动脉血管,用布包扎伤口或手按住动脉血管止血等;如有骨折的现象可用合适的材料缠绑再搬运。

4.3.2.4伤员伤势较重,如神智不清、昏迷、休克、内出血等应积极护理,清除口中异物,保证呼吸畅通,如果停止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抢救,直到医务人员到达现场。

4.4防中暑和中暑急救措施

4.4.1预防中暑的措施

4.4.1.1中暑是在高温、高湿或强辐射等条件下发生的,以体温调节障碍为主的急性疾病。

4.4.1.2班组在工作前了解和掌握当天的天气预报和现场的工作环境,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中暑,避免高温环境长时间连续作业,露天作业防暴晒可以用太阳伞或断续到阴凉处休息,及时补充饮用水(或清凉饮料),个人自备藿香正气水或十滴水,如有不适按说明服用。

4.4.1.3在槽罐容器或磨机内作业,应按危险作业等级申报安全措施审批表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票,严格按照审批的安全措施执行,做到强制通风、换气、降温,作业人员轮换作业,防止出汗过多、疲劳作业,及时补充饮用水(或清凉饮料),安全监护人注意观察作业人员的精神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帮助。

4.4.2现场中暑应急措施

4.4.2.1中暑根据病症的程度可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和重症中暑。

4.4.2.2先兆中暑和轻症中暑的表现为:出现大量的出汗、口渴、头昏、耳鸣、胸闷、心悸、恶心、全身疲乏、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体温略有升高和体温38℃以上、有面色潮红、皮肤湿冷、血压下降、脉搏细弱而快等呼吸循环衰竭的早期表现等症状。对于先兆中暑和轻微中暑,应首先将患者移至阴凉通风处休息,擦去汗液,给予适量的饮用水(或清凉、含盐饮料),并可服用人丹、十滴水、避丹、藿香正气水,一般患者可逐渐恢复。如有循环衰竭倾向,须立即送医院治疗。

4.4.2.3对于重症中暑,必须采取紧急措施,予以抢救,同时播打5806120向医院求救。临时求救措施是以迅速降温为主,补充饮用水(或清凉饮料),防止休克。

4.5一氧化碳中毒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4.5.1一化碳中毒的预防措施

4.5.1.1班组在煤气区域工作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如需动火的应提前向煤防站办理动火证,监测作业区域的一氧化碳含量应在允许范围内(<0.03mg/L)。

4.5.1.2班组到达现场后,首先要落实预防措施,由专业人员监测煤气含量,由煤气的含量确定作业的时间,指定专人监护作业人员,不允许超时作业。可佩戴氧气呼吸器,或使用风机吹散煤气,尽量降低煤气含量。

4.5.1.3进入石灰炉内或其它煤气设施内作业应指定专人监护,有可靠的联络信号,检修人员不少于两人,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4.5.1.4安全员和现场的安全监护人负责工作过程的监护,密切关注职工的精神状态和煤气含量,职工在上风侧休息,带足饮用水(或饮料)。

4.5.2煤气中毒的应急措施

4.5.2.1煤气中毒是人吸入一定量的一氧化碳后出现的中毒,轻者表现为头痛、头昏、呕吐、四肢无力等;重者出现昏迷以至死亡,或严重损伤大脑。

4.5.2.2出现轻度煤气中毒后,应立即帮助其脱离煤气区,到阴凉通风处休息,呼吸新鲜空气、降温、补充饮用水(或饮料),如果未见好转应送医院治疗。

4.5.2.3发生重度中毒应立即将患者迅速脱离煤气区,在通风阴凉处抢救,同时拨打求救电话5806120向医院求救,说清地点、路线、中毒者的状况。如果患者停止呼吸,应迅速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同时进行,直到医务人员到来。

5、?附则

5.1本文件由氧化铝厂检修车间负责解释.

篇5:氧化铝厂大型检修作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氧化铝厂大型检修项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各类大型检修项目安全、稳定、连续进行,杜绝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术语解释

2.1大型检修项目:指作业人员超过30人,作业时间超过24小时,特种作业工种超过3个工种,涉及交叉作业的大型项目,包括氧化铝厂全厂停汽检修项目、焙烧炉系统停炉检修项目、棒(球)磨机更换衬板检修项目。

2.2相关方:关注组织的环境行为或受其环境行为影响的个人或团体,或与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在本程序中指参与本公司检修作业过程的组织与个人。

2.3危险作业:相对于正常生产过程中的操作、巡检、检修维护、运输、爆破以及大型吊装等作业而言,在此类作业过程中,存在(或产生)对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较大危害因素,容易发生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2.4有限空间作业:在密闭或半密闭的各类容器、贮罐、槽、地窑(沟)、下水道、反应器(塔)、箱盒、大直径管道、除尘器、煤粉仓、沥青仓、油焦仓、各种炉窑或其它狭窄或有限空间中的作业。

2.5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等。

2.6交叉作业:在同一区域(空间)内存在多处或多种类型的作业同时进行包括上下、左右空间交叉作业,或分公司与相关方同时进行的作业。

2.7高处作业:指离基准面达到2米或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根据坠落的高度,将高空作业分为四级:2-5米为一级;5-15米为二级;15-30米为三级;30米以上为特级。

3、基本要求:

3.1严格执行“三个负责”--谁主管谁对作业全过程的安全负责;谁审批谁签字安全措施谁对措施负责;谁监护谁对监护结果负责和“四个到位”--安全防范措施要到位;现场监督监护要到位;安全确认要到位;审批监护的责任要落实到位的原则。

3.2相关方作业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办理“五方会签”手续,即:项目开工前,项目所在方(即项目所在厂矿和车间)、施工检修方、项目管理方、所在单位安环科和岗位操作方要签字确认。

3.3严格执行《中铝广西分公司检修项目安全员负责制》,明确项目安全员,佩戴“项目安全员”胸牌。

3.4相关方在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外来施工单位和施工作业安全环保管理规定》与项目发包单位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交纳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

3.5严格按照《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煤气生产、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标准》,办理相关危险作业审批表、动火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工作票。

3.6构成立体交叉作业的,必须有具体的安全措施,长时间(超过1天)的检修清理作业,在每天作业前,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重新与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确认。每一个岗位(包括操作、检修、点检等)在每一项作业开始前必须对周围人员、设施、设备进行安全确认,确认没有危险方可作业。

4、过程控制

4.1氧化铝厂全厂停汽检修

4.1.1严格按调度指令协调系统液量平衡和转移。

4.1.2各车间检修前要进行安全动员,对检修涉及的项目进行危险预先分析,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要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4.1.3严格遵守《氧化铝厂安全作业规程》和车间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每个作业小组,必须指定一名技术全面、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安全监督和协调工作。

4.1.4任何检修项目作业前必须经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确认和检修人员再次确认两道程序后方可开始作业。

4.1.5做好在线人员及相关设备的安全协调、溶出系统检修时,必须关闭相关部位的同位素放射源,检修后的试车必须通知调度室及相关车间岗位人员,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4.1.6压力容器检修要重点做好泄压和排放料工作,拆卸过程要谨慎小心,不得一次性拆除全部螺栓,必须通过反复确认已无压、无料后再全部拆除,同时要切实做好有效的个人防护及监护工作。

4.1.7对密闭容器、管道、槽罐的物料状况判断不清或无法判断时,必须上报厂部组织协调解决,禁止昌险蛮干。

4.1.8检查、检修、清理槽罐、管道时,作业前要对系统做全面的泄放及安全检查和确认,在拆卸法兰、人孔作业中要高度警惕,要做到无压当作有压干、无料当作有料干,充分作好预防措施,拆卸时要按照安全作业程序和动作标准逐步松动,待槽罐、管道内料、压排泄完后方可全部拆除,同时要配戴好防护雨衣、胶鞋、面罩等防护用品。

4.1.9全体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对人员、工具、材料、吊索吊具、焊接设备、起重设备、设施以及检修电源、手持电动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其安全性,特种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

4.1.10涉及上下、左右立体交叉作业时,作业程序、人员必须协调清楚,敲击扳手使用时必须采用绳索捆绑,防止意外飞出伤人。

4.1.11抓好各工序、场所、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特别是对跨工序管线进行改造或检修作业,必须通过相关部门、车间、岗位的协调与配合,同时严格做好卸压、排、放料工作。溶出、蒸发等系统酸洗作业时,特别要抓好隔离、放散、吹扫等安全技术措施。检修过程中临时增加项目和检修内容变更转移时,必须通知到相关的车间、岗位和部门并落实相关手续和安全技术措施。

4.1.12各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纪和各现场、各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做好特殊条件下的通风降温工作,检修现场备好硼酸水,做好必要的应急措施。

4.2焙烧炉系统停炉检修

4.2.1严格遵守《煤气生产、检修管理标准》、《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并按照上述标准、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办好动火证并进行监督检查。

4.2.2焙烧车间按照总调、厂调指令的时间停炉,停炉前与煤气厂调度室、煤气防护站联系,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按焙烧炉操作规程停炉。

4.2.3停炉后待煤气厂对煤气系统调整完毕后,配合煤气厂对煤气的输气系统进行全面吹扫,吹扫时按煤气厂要求逐项打开所有放散阀。

4.2.4吹扫煤气设施时,车间派专人现场巡查,吹扫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焊机线和其他电气线路,焙烧炉40米内禁止动火,杜绝一切火源。

4.2.5吹扫结束后,由焙烧车间向煤气防护站提出申请,对焙烧炉系统作全面的一氧化碳含量检测和试验,重点对煤气总管、T12系统、V08系统、V19系统以及放散管路和检修作业环境进行检测,待焙烧炉各设施及作业环境经过煤气防护站技术认可后方可安排检修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2.6检修作业前由焙烧车间打开各系统人孔,散阀残余物质并将设施内的易燃物清理干净,确认在动火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气体,检修人员方可动火检修。

4.2.7进入电收尘检查、检修前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由电气车间停电、对电晕极进行放电和接地,并将电收尘外壳与电晕极连接,由焙烧车间与煤气防护站联系,对电收尘内部作一氧化碳含量检测,经确认电收尘内一氧化碳含量低于30mg/M3(25.77pp),内部残料已排除干净,温度降至符合检修条件时,方可允许检修人员入内检修。一氧化碳含量检测不得早于入内前30分钟,并保证适当的通风条件。

4.2.8进入炉内,电收尘内进行检修的人员应作好个人防护工作,并给予良好的通风保障,检修动火中,每2小时,要求煤防站作一次检测分析。工作中断后,再次复工前30分钟内也要重新分析,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备内部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并要求检修人员明了煤防站检测的数据并按下表中所示标准控制作业时间。

一氧化碳含量lmg/m3=0.859ppm?≤30mg/m3?≤50mg/m3?≤100mg/m3?≤200mg/m3?

?≤25.77ppm?≤42.95ppm?≤85.90ppm?≤171.8ppm?

可连续作业时间?8小时?1小时?30分钟?15分钟?

4.2.9焙烧炉作业现场作业的检修工作票、停送电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由焙烧车间办理会签,工作票的使用时间超过其票上限定的时间由焙烧车间负责联系办理延长或重新办理等手续,电气车间检修电气设备的停送电工作票由电气车间负责办理,但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事先征得焙烧车间的同意或通知焙烧车间有关人员。

4.2.10作业单位及检修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在煤气设施上切割、敲打。高处管道、阀门以及设备内部作业,必须设置安全平台或系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作业必须二人以上进行,并设置可靠的联系信号。

4.2.11焙烧炉检修现场禁止吸烟。

4.3棒(球)磨机更换衬板

4.3.1检修前组织计控、电气、调度、安全、检修人员开好协调会,制定严密的组织措施、检修进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统一指挥协调,保证安全措施的落实。

4.3.2检修单位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事先提交检修工作票,注明对所检修的设备及现场环境的安全要求,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落实,并在工作票上签字,检修人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作业区。

4.3.3设备所属单位必须在磨机检修前切断主机电源,关闭物料进口,并悬挂警告牌,同时用清水冲洗工作面,做好通风降温措施,待磨机表面温度至50℃以下时,方可允许检修人员进入磨机,作业现场要备好硼酸水洗液。

4.3.4通风设施必须安全可靠,安装牢固,风机正面必须安装网罩。磨机内检修照明必须使用12V安全行灯。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品。

4.3.5作业人员进入磨机后禁止开动“慢拖”,同时必须在“慢拖”开关上悬挂“禁止起动”的警告标志,配电室断电。如需开动“慢拖”,必须通知磨内人员全部撒出,并经过检查确认磨内、磨底无人后方可开动。

4.3.6磨内检修时,磨外必须有人监护。检修结束时,必须把当班拆下的衬板全部清出磨外。球磨机衬板拆卸时要同时拆除相应的端部衬板,保证作业过程安全。磨机底部必须进行有效的安全隔离,挂好警示牌,并采取壁垒措施,防止卸球卸衬板时砸坏磨底其他设备、设施,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4.3.7天车在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其安全性能,吊具、钢丝绳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钢丝绳必须在其承重范围内使用,吊运钢球、钢棒、衬板等物时,必须捆绑牢固,吊斗、吊钩下严禁站人,转动磨体时,磨机底部严禁站人,起重、指挥等作业必须由专业持证人员完成,在调运物件时要打铃提示,兼顾周围人员,不可用力过猛、速度过快,防止物件撞人。

4.3.8检修单位作业期间必须指派一人负责安全检查协调。设备所属单位,每班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检查、监督、协调安全工作。

4.3.9做好人员、设备、作业环境的组织协调,对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器材、吊索、吊具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

4.3.10筒体维修时,必须保证筒体内的强制通风,焊接作业必须在脚下衬垫绝缘材料,手持式砂轮机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4.3.11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作业现场要准备充足的饮水或清凉饮料。

4.3.12吊装机具在使用前做好安全检查,要求部件齐全、无损伤、转动部件灵活注油。

4.3.13吊装机具在磨机筒体上安装、拆卸之前,要做好人员安排:筒体上5人,其中4人同时平稳拉起或降落吊装绳,当遇到偏重时,另一人及时帮助,到位后插牢或抽上固定销子,同时筒体内有专人看护,机具下方不得有人。

4.3.14吊装机具安装完毕,应先试吊确认无误后再正式使用。

4.3.15正确使用机具:夹具限载300Kg,不得超负荷使用,不可在多块衬板叠层下抽取另一块衬板,需将上面衬板移开后再吊。

4.3.16夹具要夹牢衬板再起吊。起吊时操作人员要站在安全位置,防止衬板滑落砸脚或起吊衬板的碰撞。

4.3.17衬板在运输时要兼顾周围人员,不可用力过猛、速度过快,防止衬板撞人。

4.4检修作业结束要求

4.4.1检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4.4.2检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4.4.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4.4.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4.4.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4.4.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4.4.7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4.4.8现场负责人要清点本单位参加检修作业人员。

4.4.9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检修产生的垃圾应按要求分类处理。

5、相关文件

5.1《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Q/CHALCO-G*06A12--2004

5.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Q/CHALCO-G*06A13--2004

5.3《煤气生产、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标准》Q/CHALCO-G*06A1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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