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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铝厂大型检修作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1、目的

为了加强氧化铝厂大型检修项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各类大型检修项目安全、稳定、连续进行,杜绝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术语解释

2.1大型检修项目:指作业人员超过30人,作业时间超过24小时,特种作业工种超过3个工种,涉及交叉作业的大型项目,包括氧化铝厂全厂停汽检修项目、焙烧炉系统停炉检修项目、棒(球)磨机更换衬板检修项目。

2.2相关方:关注组织的环境行为或受其环境行为影响的个人或团体,或与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在本程序中指参与本公司检修作业过程的组织与个人。

2.3危险作业:相对于正常生产过程中的操作、巡检、检修维护、运输、爆破以及大型吊装等作业而言,在此类作业过程中,存在(或产生)对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较大危害因素,容易发生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2.4有限空间作业:在密闭或半密闭的各类容器、贮罐、槽、地窑(沟)、下水道、反应器(塔)、箱盒、大直径管道、除尘器、煤粉仓、沥青仓、油焦仓、各种炉窑或其它狭窄或有限空间中的作业。

2.5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等。

2.6交叉作业:在同一区域(空间)内存在多处或多种类型的作业同时进行包括上下、左右空间交叉作业,或分公司与相关方同时进行的作业。

2.7高处作业:指离基准面达到2米或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根据坠落的高度,将高空作业分为四级:2-5米为一级;5-15米为二级;15-30米为三级;30米以上为特级。

3、基本要求:

3.1严格执行“三个负责”--谁主管谁对作业全过程的安全负责;谁审批谁签字安全措施谁对措施负责;谁监护谁对监护结果负责和“四个到位”--安全防范措施要到位;现场监督监护要到位;安全确认要到位;审批监护的责任要落实到位的原则。

3.2相关方作业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办理“五方会签”手续,即:项目开工前,项目所在方(即项目所在厂矿和车间)、施工检修方、项目管理方、所在单位安环科和岗位操作方要签字确认。

3.3严格执行《中铝广西分公司检修项目安全员负责制》,明确项目安全员,佩戴“项目安全员”胸牌。

3.4相关方在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外来施工单位和施工作业安全环保管理规定》与项目发包单位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交纳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

3.5严格按照《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煤气生产、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标准》,办理相关危险作业审批表、动火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工作票。

3.6构成立体交叉作业的,必须有具体的安全措施,长时间(超过1天)的检修清理作业,在每天作业前,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重新与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确认。每一个岗位(包括操作、检修、点检等)在每一项作业开始前必须对周围人员、设施、设备进行安全确认,确认没有危险方可作业。

4、过程控制

4.1氧化铝厂全厂停汽检修

4.1.1严格按调度指令协调系统液量平衡和转移。

4.1.2各车间检修前要进行安全动员,对检修涉及的项目进行危险预先分析,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要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4.1.3严格遵守《氧化铝厂安全作业规程》和车间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每个作业小组,必须指定一名技术全面、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安全监督和协调工作。

4.1.4任何检修项目作业前必须经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确认和检修人员再次确认两道程序后方可开始作业。

4.1.5做好在线人员及相关设备的安全协调、溶出系统检修时,必须关闭相关部位的同位素放射源,检修后的试车必须通知调度室及相关车间岗位人员,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4.1.6压力容器检修要重点做好泄压和排放料工作,拆卸过程要谨慎小心,不得一次性拆除全部螺栓,必须通过反复确认已无压、无料后再全部拆除,同时要切实做好有效的个人防护及监护工作。

4.1.7对密闭容器、管道、槽罐的物料状况判断不清或无法判断时,必须上报厂部组织协调解决,禁止昌险蛮干。

4.1.8检查、检修、清理槽罐、管道时,作业前要对系统做全面的泄放及安全检查和确认,在拆卸法兰、人孔作业中要高度警惕,要做到无压当作有压干、无料当作有料干,充分作好预防措施,拆卸时要按照安全作业程序和动作标准逐步松动,待槽罐、管道内料、压排泄完后方可全部拆除,同时要配戴好防护雨衣、胶鞋、面罩等防护用品。

4.1.9全体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对人员、工具、材料、吊索吊具、焊接设备、起重设备、设施以及检修电源、手持电动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其安全性,特种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

4.1.10涉及上下、左右立体交叉作业时,作业程序、人员必须协调清楚,敲击扳手使用时必须采用绳索捆绑,防止意外飞出伤人。

4.1.11抓好各工序、场所、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特别是对跨工序管线进行改造或检修作业,必须通过相关部门、车间、岗位的协调与配合,同时严格做好卸压、排、放料工作。溶出、蒸发等系统酸洗作业时,特别要抓好隔离、放散、吹扫等安全技术措施。检修过程中临时增加项目和检修内容变更转移时,必须通知到相关的车间、岗位和部门并落实相关手续和安全技术措施。

4.1.12各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纪和各现场、各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做好特殊条件下的通风降温工作,检修现场备好硼酸水,做好必要的应急措施。

4.2焙烧炉系统停炉检修

4.2.1严格遵守《煤气生产、检修管理标准》、《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并按照上述标准、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办好动火证并进行监督检查。

4.2.2焙烧车间按照总调、厂调指令的时间停炉,停炉前与煤气厂调度室、煤气防护站联系,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按焙烧炉操作规程停炉。

4.2.3停炉后待煤气厂对煤气系统调整完毕后,配合煤气厂对煤气的输气系统进行全面吹扫,吹扫时按煤气厂要求逐项打开所有放散阀。

4.2.4吹扫煤气设施时,车间派专人现场巡查,吹扫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焊机线和其他电气线路,焙烧炉40米内禁止动火,杜绝一切火源。

4.2.5吹扫结束后,由焙烧车间向煤气防护站提出申请,对焙烧炉系统作全面的一氧化碳含量检测和试验,重点对煤气总管、T12系统、V08系统、V19系统以及放散管路和检修作业环境进行检测,待焙烧炉各设施及作业环境经过煤气防护站技术认可后方可安排检修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2.6检修作业前由焙烧车间打开各系统人孔,散阀残余物质并将设施内的易燃物清理干净,确认在动火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气体,检修人员方可动火检修。

4.2.7进入电收尘检查、检修前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由电气车间停电、对电晕极进行放电和接地,并将电收尘外壳与电晕极连接,由焙烧车间与煤气防护站联系,对电收尘内部作一氧化碳含量检测,经确认电收尘内一氧化碳含量低于30mg/M3(25.77pp),内部残料已排除干净,温度降至符合检修条件时,方可允许检修人员入内检修。一氧化碳含量检测不得早于入内前30分钟,并保证适当的通风条件。

4.2.8进入炉内,电收尘内进行检修的人员应作好个人防护工作,并给予良好的通风保障,检修动火中,每2小时,要求煤防站作一次检测分析。工作中断后,再次复工前30分钟内也要重新分析,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备内部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并要求检修人员明了煤防站检测的数据并按下表中所示标准控制作业时间。

一氧化碳含量lmg/m3=0.859ppm?≤30mg/m3?≤50mg/m3?≤100mg/m3?≤200mg/m3?

?≤25.77ppm?≤42.95ppm?≤85.90ppm?≤171.8ppm?

可连续作业时间?8小时?1小时?30分钟?15分钟?

4.2.9焙烧炉作业现场作业的检修工作票、停送电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由焙烧车间办理会签,工作票的使用时间超过其票上限定的时间由焙烧车间负责联系办理延长或重新办理等手续,电气车间检修电气设备的停送电工作票由电气车间负责办理,但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事先征得焙烧车间的同意或通知焙烧车间有关人员。

4.2.10作业单位及检修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在煤气设施上切割、敲打。高处管道、阀门以及设备内部作业,必须设置安全平台或系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作业必须二人以上进行,并设置可靠的联系信号。

4.2.11焙烧炉检修现场禁止吸烟。

4.3棒(球)磨机更换衬板

4.3.1检修前组织计控、电气、调度、安全、检修人员开好协调会,制定严密的组织措施、检修进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统一指挥协调,保证安全措施的落实。

4.3.2检修单位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事先提交检修工作票,注明对所检修的设备及现场环境的安全要求,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落实,并在工作票上签字,检修人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作业区。

4.3.3设备所属单位必须在磨机检修前切断主机电源,关闭物料进口,并悬挂警告牌,同时用清水冲洗工作面,做好通风降温措施,待磨机表面温度至50℃以下时,方可允许检修人员进入磨机,作业现场要备好硼酸水洗液。

4.3.4通风设施必须安全可靠,安装牢固,风机正面必须安装网罩。磨机内检修照明必须使用12V安全行灯。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品。

4.3.5作业人员进入磨机后禁止开动“慢拖”,同时必须在“慢拖”开关上悬挂“禁止起动”的警告标志,配电室断电。如需开动“慢拖”,必须通知磨内人员全部撒出,并经过检查确认磨内、磨底无人后方可开动。

4.3.6磨内检修时,磨外必须有人监护。检修结束时,必须把当班拆下的衬板全部清出磨外。球磨机衬板拆卸时要同时拆除相应的端部衬板,保证作业过程安全。磨机底部必须进行有效的安全隔离,挂好警示牌,并采取壁垒措施,防止卸球卸衬板时砸坏磨底其他设备、设施,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4.3.7天车在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其安全性能,吊具、钢丝绳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钢丝绳必须在其承重范围内使用,吊运钢球、钢棒、衬板等物时,必须捆绑牢固,吊斗、吊钩下严禁站人,转动磨体时,磨机底部严禁站人,起重、指挥等作业必须由专业持证人员完成,在调运物件时要打铃提示,兼顾周围人员,不可用力过猛、速度过快,防止物件撞人。

4.3.8检修单位作业期间必须指派一人负责安全检查协调。设备所属单位,每班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检查、监督、协调安全工作。

4.3.9做好人员、设备、作业环境的组织协调,对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器材、吊索、吊具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

4.3.10筒体维修时,必须保证筒体内的强制通风,焊接作业必须在脚下衬垫绝缘材料,手持式砂轮机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4.3.11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作业现场要准备充足的饮水或清凉饮料。

4.3.12吊装机具在使用前做好安全检查,要求部件齐全、无损伤、转动部件灵活注油。

4.3.13吊装机具在磨机筒体上安装、拆卸之前,要做好人员安排:筒体上5人,其中4人同时平稳拉起或降落吊装绳,当遇到偏重时,另一人及时帮助,到位后插牢或抽上固定销子,同时筒体内有专人看护,机具下方不得有人。

4.3.14吊装机具安装完毕,应先试吊确认无误后再正式使用。

4.3.15正确使用机具:夹具限载300Kg,不得超负荷使用,不可在多块衬板叠层下抽取另一块衬板,需将上面衬板移开后再吊。

4.3.16夹具要夹牢衬板再起吊。起吊时操作人员要站在安全位置,防止衬板滑落砸脚或起吊衬板的碰撞。

4.3.17衬板在运输时要兼顾周围人员,不可用力过猛、速度过快,防止衬板撞人。

4.4检修作业结束要求

4.4.1检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4.4.2检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4.4.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4.4.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4.4.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4.4.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4.4.7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4.4.8现场负责人要清点本单位参加检修作业人员。

4.4.9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检修产生的垃圾应按要求分类处理。

5、相关文件

5.1《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Q/CHALCO-G*06A12--2004

5.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Q/CHALCO-G*06A13--2004

5.3《煤气生产、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标准》Q/CHALCO-G*06A15--2004

篇2:股份公司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检修作业(包括大修、项修、计划检修、临时检修、日常维修)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作业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名词解释

(一)大修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系统停机并进行全面检修或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15天以上。

(二)项修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系统停机并进行局部检修或全面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2--15天。

(三)计划检修指根据生产情况,一个生产系统有计划的停机并进行局部检修或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1--2天。

(四)临时检修指单台设备或设施出现故障后进行的维修。

(五)日常维修指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或设施的完好日常进行的检查、维修、保养等。

(六)动火作业指在存在火灾爆炸危险并确认为禁火的区域内或需要在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路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七)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八)高空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九)交叉作业指一个区域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影响的作业,如一个区域内存在空间上的交叉作业或不同单位人员的交叉作业,一个区域可能受到相邻区域的送电、水、气(包括氧气、氮气、天然气、蒸汽、压缩空气等)影响的作业。

(十)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指作业过程中存在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吊装作业以及可能出现触电、倒塌、中毒、窒息等危险的作业。

(十一)检修单位指需要进行检修的设备、设施所属的单位。

(十二)检修主体单位指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以其人员为主进行检修作业的单位。

第二条检修作业组织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大修、项修安全管理要求

1.检修单位在大修(项修)前10天制订大修(项修)安全管理方案,经生产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审批。批准后,将大修(项修)安全管理方案书面版和电子版报到生产部。如需要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完成的项目,检修单位应在开始检修前3天将检修项目清单通知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

2.大修(项修)安全管理方案的内容包括:

①大修(项修)安全管理网络,内容包括安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分工、大修(项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②大修(项修)项目清单,包括内部检修项目和外协施工项目,项目要齐全,不得遗漏。

③危险性分析:根据大修(项修)项目,分析检修环境和检修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害和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

④根据大修(项修)危险性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要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科学、严密,便于执行,并层层把关。

3.大修(项修)期间,需进行交叉作业的项目,各作业单位必须分别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护,检修单位派专职人员负责各作业单位之间安全作业的协调。

4.大修(项修)的安全宣传、教育要求:

①大修(项修)开始前,检修单位应在检修区域悬挂安全宣传横幅、张贴安全管理方案,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点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利用黑板报等载体宣传检修安全知识,鼓励班中采用喇叭广播安全注意事项等方式营造检修安全氛围。

②大修(项修)开始前,检修单位对参与大修(项修)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检修过程中存在的所有不安全因素、大修(项修)的安全管理制度、各个检修项目的具体安全措施、突发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等。

5.大修(项修)期间,检修单位每天组织参加检修的人员开班前会,交待检修项目的不安全因素、具体的安全措施、突发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等;下班前,检修单位组织开班后会,总结当日作业过程中与安全作业有关的事项,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出现安全隐患、是否遗留安全隐患等。

6.检修单位每天下午在规定的收工时间后对检修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夜间无检修作业,并保证检修设备、电源、物品摆放等符合安全要求;必须夜间作业的,应经过检修单位的厂长批准,并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

7.大修(项修)完成,立即恢复、完善大修(项修)过程中移除或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经股份公司安全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计划检修、临时检修、日常维修安全管理要求

1.计划检修前1日,检修单位将检修项目清单的电子版报到生产部,检修项目清单,包括内部检修项目和外协施工项目,项目要齐全,无遗漏。如需要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完成的项目,检修单位提前1天通知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

2.临时检修、日常维修项目,由生产厂安排,如需要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完成的项目,检修单位通知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如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检修单位必须通知生产部。

3.检修完成后,立即恢复、完善检修过程中移除或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经检修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需要外协单位施工的,外协施工单位须提前到生产部签订《外协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与检修单位签订安全告知书,否则不得施工。

第三条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

(一)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必须先办理《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一个单位完成的检修作业,由进行检修作业的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格式见附录1);两个及以上的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作业的,由检修主体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格式见附录2)。《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必须明确一下内容:时间、地点、检修负责人、检修监护人、参加检修人员、检修方案、危险性分析、安全措施等。其中

1.危险性分析要根据检修项目分析作业环境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害因素和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要全面、具体。

2.根据检修项目危险性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要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科学、严密,便于执行,并层层把关。

3.危险性较大作业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时,由检修主体单位设置检修安全监护人。

(二)危险性较小的检修作业必须先办理《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一个单位完成的检修作业,由进行检修作业的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格式见附录3);两个及以上的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作业,由检修主体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格式见附录4)。《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必须明确一下内容:时间、地点、检修负责人、检修监护人、参加检修人员、危险性分析、安全措施等。

(三)检修开始前,检修主体单位对参与检修作业的所有人员和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具体的安全措施、突发异常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

(四)检修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

1.查工器具,要求完好、无损,且安全性能符合相应要求。

2.查个人防护用品,要求按工种配备齐全,且能正确使用。

3.检修作业人员和检修作业地点的工段及相关岗位人员,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应做到设备完好、措施得当、环境状况清楚、信号联系清楚。

4.确认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

(五)检修单位每天要对检修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的精神状况、操作行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规程执行及安全监护等情况。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在生产厂进行检修作业,生产厂进行属地监督管理。

(六)各生产厂制定相应的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管理。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在大修(项修)或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应对本单位参与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每天对本单位参与的检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七)检修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并严格监护;中间若有其它原因必须离开的,必须告知其所属的工段长,工段长另外指派新的监护人并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八)检修作业中存在禁火区动火作业的,必须先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严格执行;检修作业中存在爆破作业的,必须先办理《爆破作业票》并严格执行。

(九)电气检修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十)检修作业完成后,开车前必须联系到位,做到信号清楚、准确,杜绝误操作引起事故。

第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由生产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9日

篇3:特定作业及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特定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1?目的

为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危险作业可控,从而达到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据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互保、联保制度》、《日照钢铁有限公司确认制、四项重要保证制度》、《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关于日常维检、临时抢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3?具体要求

1.3.1?严禁单人进入煤气、氮气等有害气体区域作业(含巡视、检查)。

1.3.2?严禁单人进行电气作业(含巡视、检查)。

1.3.3?单人作业岗位必须与相邻岗位结成互保联保对子,并履行互保对子职责。

1.3.4?检修及处理设备故障,必须向上级(车间、当班工长、调度)汇报,严禁单人进行。

1.3.5?车间主任或当班班长、调度接到报告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作业危险难易程度,指派车间安全主任、安全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指导、监护。同时指派专人按规定办理检修手续。较大危险作业可向分厂或公司提出援助。

1.3.6?进入要害区域、岗位,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1.3.7?因工作需要检修、检查、学习等,须与当班岗位员工临时结成互保对子,并履行互保对子职责。由当班负责人负责外来人员的安全,严格落实互联保制度。

1.3.8?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1.3.9?除处理突发事件外,各种危险作业不得夜间和节假日进行。

1.3.10?各种危险作业,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特殊环境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1?目的:

为确保单人检修作业时员工人身安全,保障生产顺利进行。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结合具体作业环境对安全的不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2?适用范围及区域:第一炼钢厂各车间、科室,外协单位、外委维修施工单位等。

2.2.1?容器:布袋除尘箱体(电场)、压力容器(汽包、蓄热气)、管道(烟道)、烟囱、料仓等;

2.2.2?煤气区域、能源介质管网、高低压配电、转炉各平台、管道支架、建筑物顶部(或外墙)、行车、皮带通廊等部位、卷扬料坑、地下受料槽、地下皮带通廊。

2.3.?风险分析:

2.3.1?容器内气体含量超标或达不到规定值,造成人员窒息、中毒;

2.3.2?气体、液体温度超高造成烧烫伤;

2.3.3?粉尘(可吸入颗粒)进入呼吸道造成呼吸困难;

2.3.4?上部坠物砸伤;料塌方;触电和其他机械伤害;

2.3.5?高空坠落(人员和物体);转炉各平台、煤气管道支架煤气中毒;

2.3.6?地下气体中毒、窒息,粉尘(可吸入颗粒)进入呼吸道造成呼吸困难;上部坠物砸伤;料塌方;结构坍塌;触电和其他机械伤害。

2.4系统安全措施

2.4.1?单人检修作业必须向当班班长、调度主任报告,由班长、调度主任协调安排安全人员进行监护、方可进行作业。

2.4.2?单人检修作业前必须制定检修安全措施,作业前严格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4.3?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确认制度,熟悉作业区域内危险源点的预知预防。

2.4.4?现场监护人必须做好监护,严禁脱离监护现场。

2.4.5?容器内检修作业前,必须打开通气孔进行通风,并关闭所有有害气体来源,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

2.4.6?进入容器必须佩戴氧气及一氧化碳检测仪、对进行氧气、氮气、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对容器死角要重点进行检测,确认氧含量在18%--22%的范围内方可工作。

2.4.7?高、低压电气区域作业时,严格遵守电气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经电气系统主管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工作。

2.4.8?高压、高温部位工作时,所使用设备、工具、安全带应做好相应保护措施,工作人员不得正对泄爆孔、减压阀等危险薄弱部位。

2.4.9?在运转部位上方进行高空作业,(如皮带、转动设备等)工作人员下方必须有可靠的隔离措施,高空作业下方严禁人员进入、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并根据现场要求设立警戒线。

2.4.10?严禁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在高空管道或支架上行走,起重机吊挂物件上严禁站人。

2.4.11?进入地下工作前首先打开通气孔进行通风,并可靠关闭所有有害气体来源,并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

2.4.12?进入有煤气的地下区域前,首先进行氧气、煤气等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2.4.13?进入地下工作根据现场要求,戴好防毒、防尘面具(空气呼吸器)系好安全带(钳工用),系好安全绳,并严格检查其安全性必须达到使用要求。

2.4.14?在通风孔处安装轴流风机向内吹气,并保持轴流风机正常运行未经负责人允许严禁关闭风机。

2.4.15?检修完毕,清点人数检查确认地下区域内无人、工具等其他遗留物,由主要负责人发出指令封堵入口。

2.5.附则

2.5.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第一炼钢厂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处理。

2.5.2?本制度如有和检修安全操作规程相抵触的,按照检修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3.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3.1目的

为深入贯彻公司“不安全,不生产”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3.2适用范围

适用于第一炼钢厂各车间、科室及各外协维修建设单位进行的危险作业。

3.3具体措施

3.3.1?切实做好危险作业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3.3.2?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3?各车间、科室及外协维修单位需要进行较大危险性作业,如:煤气区动火、高空作业、压力容器检修、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等,必须按要求办理安全作业许可审批手续。

3.3.4?在进行各种危险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靠安全防范措施,由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认真落实执行。

3.3.5?危险作业必须遵守安全检修规程、操作规程。

3.3.6?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有专人监护,严禁单人作业。

3.3.7?各车间、科室及外协单位在进行危险作业前,须经安环科科长、主管厂长确定安全措施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对于较大危险作业及以上作业必须由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

3.3.8?危险作业结束后必须认真仔细清理作业现场,不留隐患。

3.3.9?危险作业过程中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或其他事故,严格考核相关责任人。

3.3.10?对于因未认真落实本制度或由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失误导致事故发生的,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检修方案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审批制度

4.1目的和作用

为了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达到公司对设备管理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4.2管理职责

设备的检修工作分为大中修和分厂内部的检修。年度大修、中修和其他原因公司安排的检修由公司统一安排,具体由分厂机动科科作出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分厂内的检修、保养及日常使用过程的检修由各车间负责组织实施。

4.3编制检修计划方案

4.3.1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和安全措施。

4.3.1.1检修方案内容有:检修项目名称、参加检修工种和人数、检修方法、步骤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4.3.1.2检修方案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方法科学。

4.3.1.4检修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报厂安全科备案。

4.3.2编制检修方案的程序

4.3.2.1大中修外委施工单位承担的项目,由外部单位编制检修方案、分厂内各车间负责实施的项目,自己编制检修安全注意事项报请安环科审核。

4.3.2.2厂内一般检修,由车间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在,下达后实行。

4.3.2.3车间日常维修,由车间班组长在作业前口头交代维修计划方案,必要时书面经车间主任批准后执行。

4.4.检修组织与管理

4.4.1大中检修应成立检修领导小组,分厂成立检修组织机构并由设备副厂长负责人,由参加检修项目的有关车间部门参加组成。

4.4.2检修开始前由机动科办理《开工批准书》,各车间主任为检修项目负责人。

4.4.3项目检修负责人对分管检修项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4.4.4大、中检修现场的每个区域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和车间部门领导对检修安全负责,并指定区域现场专职安全员。

4.4.5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按检修任务要求向检修人员进行任务交底、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同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4.6分厂邀请安全管理部门等有专人在大检修现场,检查、督促检修过程的安全作业情况。

4.5.检修准备

4.5.1?生产车间要为检修项目负责单位、部门创造可靠的安全检修条件,做好检修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和设备处理方案,落实好安全措施。

4.5.2?参加检修项目的单位、车间部门没有按规程办理、办完检修手续,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等。

4.5.3?根据检修任务的规定安全措施应认真逐项落实,不准随意改动,如执行有问题必须经总指挥批准。

4.5.4?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5.5?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起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4.5.6?检修单位要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设备内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和落实情况。

4.5.7?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过程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4.6.检修安全

4.6.1?安全员在检修中应掌握的重要关键是:

4.6.1.1电源设备管线是否有效切断。

4.6.1.2盲板是否按流程顺序抽、堵,有无遗漏或差错。

4.6.1.3设备内清洗和置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有无死角或漏项。

4.6.1.4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逐项落实。

4.6.1.5检查、督促检修过程是否按有关规程办理作业证。

4.6.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应掌握的重要关:

4.6.2.1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公司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4.6.2.2检修人员要认真检查有关作业证,在手续齐全、审批内容明确、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下方可施工。

4.6.2.3检修人员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4.6.3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正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详细的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4.6.4易燃易爆区域的检修作业,要使用防爆器具、器械,或采用其它防爆措施,严格防范产生火花。

4.6.5检修区域内,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对各种机动车辆实行严格管理。

4.6.6凡是机动传动设备检修,必须有效切断电源,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设备、容器、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挂设“禁止启动”警告牌。

4.6.7检修临时行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4.7?焊接作业

4.7.1从事动火作业,严格按公司《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作业,同时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4.7.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4.7.2.1焊接作业工具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4.7.2.2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4.7.2.3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4.7.2.4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4.7.2.5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和溶解乙炔气钢瓶。

4.7.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4.7.3.1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4.7.3.2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地或接零逐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4.7.3.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4.7.3.4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7.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4.7.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4.8.设备检修

4.8.1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同时按要求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8.2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要认真详细填写工程地点、日期、检修内容等,不得漏项。

4.8.3检修设备的生产车间必须按要求填写检修设备的安全处理方案,并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4.9.设备内作业

?设备内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经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

4.10.盲板抽堵作业

抽加盲板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同时按要求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要指定专人负责抽加盲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护,防止因误加盲板造成事故。

4.11.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要求必须系安全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监护。

4.12吊装作业

?起重吊装必须遵守公司的《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吊装方案,经施项目负责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4.13.检修竣工验收

4.13.1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好安全检查:

4.13.1.1检查工具、器材等防止遗留在设备或管道内。

4.13.1.2因检修需要而设置的盲板、栅栏等拆除。盲板抽去,阀门灵活,电气仪表复位。

4.13.1.3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4.13.1.4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性试验,做好记录备查。

4.13.1.5工完料尽场地清,正确堆放材料和工具,保持道路畅通。

4.13.2试车正常,由设备、检修车间部门与生产车间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并进行交接,办理交接手续。生产车间准备正常生产运行。

5.检修作业安全交底管理规定

5.1?目的:

为确保外协检修单位、内部维修单位的检修安全,根据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5.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第一炼钢厂范围内检修作业的外协单位及内部检修单位。

5.3具体措施

5.3.1?检修人员进入检修现场前,机动科、安环科、检修施工现场负责人、检修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检修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

5.3.2?现场安全交底内容以书面方式执行,由双方签字确认,安环科存档。

5.3.3?施工单位人员应组织检修人员对安全交底内容进行学习考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考试成绩报安环科存档。

5.3.4?现场安全交底内容应包括现场危险源、点及危险源、点的预知预防、现场环境、特殊作业环境安全措施。

5.3.5?检修单位针对检修现场危险源、点要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并对检修状态下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危险源转换)、确认、评价,确保检修安全。

5.3.6?对未经现场交底培训,直接进入现场检修作业的责任单位(个人),每次考核100-500元。

6、停送电管理制度

6.1停送电牌的设定

设红绿蓝三种颜色牌,红色为送电牌,设在电工值班室;绿色为操作牌,设在各操作台;蓝色为禁止操作牌,各检修人员必备。

6.2?停送电制度的适用范围

正常生产情况下的检修、故障处理、定检定修及厂临时安排的检修。

6.3?停送电牌的运作程序

6.3.1?申请停电前必须向调度室报告,并得到批准,送电后及时向调度室报告。

6.4停送电程序

6.4.1申请停电者到相应操作台摘取操作牌(绿色牌);挂禁止操作牌(蓝色牌),并登记;然后到电工值班室,摘送电牌(红色牌),并办理停电票。

6.4.2值班电工执行停电操作,挂停电警示牌并做好记录。

6.4.3申请停电者要与操作台操作者共同确认已停电,方可进行相关作业。

6.4.4工作完毕后,将送电牌(红色牌)送电工值班室换回操作牌(绿色牌),办理送电票。值班电工执行送电操作,摘停电警示牌;到操作台摘禁止操作牌(蓝色牌)挂操作牌(绿色牌)并登记。

6.4.5操作人员与检修人员共同确认无误,方可进行试车操作。

6.5禁止操作牌在特殊情况下的运用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若20分钟内可以处理完毕,经值班调度同意,可只挂禁止操作牌(蓝色牌),摘操作牌(绿色牌),不办理其他手续进行检修。但相关操作台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承担监护职责,严防他人误碰开关,误操作。检修人员在检修完毕后要补办登记手续。

申请停送各区域操作台控制范围以外的线路和设备时,到调度室申请办理停电票,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停送电。

6.6停送电要求

6.6.1停送电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停送电牌运作程序,严格落实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送电牌不挂禁止送电,禁止操作牌不摘严禁操作,违者按《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第六条违章违制处理。

6.6.2生产线上生产人员、各操作台操作人员,在对所控区域设备维护保养时,也必须严格落实本制度。

6.6.3值班电工执行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6.6.4在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必须及时送交停送电牌摘取禁止操作牌。因送交停送电牌摘取禁止操作牌不及时影响生产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7、检修安全挂牌制度

凡机械设备需检修、保养、必须事先取得车间领导同意或经厂领导布置并与当班班长和操作工取得密切联系,说明检修的机台、线路、时间、地点、部位、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

1.?机、电设备的检修、保养必须停电、停机的条件下进行,为确保停电、停机的可靠性,检修人员必须把“有人检修,禁止操作”的警告牌给操作工,并监视其停机操作,可靠地切断电源,摘下电气保险插销,挂上警告牌,经双方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后,方可开始检修作业。

2.?检修警告牌采取谁挂必谁摘的原则,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动。

3.?如遇检修作业当天不能结束,需要继续进行时,操作工应将检修情况与挂牌等安全措施向下一班接班者详细交清,并认真做好记录,检修人员同样要向接班者交代清楚。次日或下一班开始检修前,应首先复查停机和挂牌等安全措施。

4.?检修结束后,进行试车前。检修工与操作工双方必须都在现场,检修工确认检修保养完毕,情况正常,一切工具、材料和人员撤离施工现场,操作工方可摘下检修警告牌,装上电气保险插销,准备操作。

5.?各类电器设备与线路进行检修、保养、必须事先办理停电申请作业票,经机动科、生产技术科核实后,才能安排工作。工作开始前,应指定专人负责与电工联系,由电工进行停电操作,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可靠的切断电源并落实放电,临时接地等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检修结束后,操作电工必须得到专人的指令,摘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8、转炉烟道、烟罩漏水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转炉烟道、烟罩漏水需停炉补焊时,调度必须通知转炉炉长、一助手用高压氮气吹扫烟道,同时通知运转风机房风机运行30分钟后降低速运行,待检修人员检测、确认漏点后对检修烟道及烟罩进行放水,以降低烟道内温度,确保烟道内没有残留煤气。

2.?此时炉前一助手要将氧枪提出氮封口,检修人员要在氧枪氮封口处盖上钢板防止掉物。如氧枪提不出时,检修人员必须关死氧气阀门并检查确认氧枪不漏气(或割枪并提出氮封口后),方可进行补焊。

3.?检修人员进入烟道前必须通知调度并在转炉控制台上挂检修牌(倾动、传动部分必须确认停电,确认倾动及各下料阀是否关闭)。转炉一助手必须值守于操作台前监护,因无检修主管人员的指令或检修牌未摘除,一助手严禁动枪、动炉。

4.?补焊转炉烟道、烟罩前维修人员应做好准备工作,检查检修工具是否完好可靠,照明用具必须使用充电灯或36v以下行灯。

5.?检修人员进入烟道前,检修人员要检查烟道内壁是否粘有钢渣,如有粘渣,必须打净方可进入烟道作业,遇有残钢确属粘牢打不掉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否则不得进入作业。

6.?检修人员进入烟道前必须对高温、高空作业的安全,采取有针对性防范措施;从下往上作业时,检修用的梯子必须与转炉牢固连接,必须戴好安全带;从上往下作业时,吊梯必须与水套连接牢固,将水套外钢渣清理干净。检修人员的安全带及吊索必须确认安全可靠,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7.?检修人员进入烟道前,遇有漏、滴水现象,电焊作业人员要做好防护,穿戴好绝缘鞋与戴绝缘手套。

8.?进入烟道作业,原则上检修人员越少越好。

9.?检修人员在烟道内作业时,禁止汽化烟道内其它维修工作进行。

10.?检修人员补焊完后通知调度,由调度下指令:给汽化烟道补水,检修人员对焊点要进行检漏(如还有漏点和调度联系继续补焊),确认无漏点后交付生产。由调度下指令,炉前做吹炼前各项确认准备,送水、送电,维修人员摘检修工作牌,检修结束。

篇4:电气设备清扫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清扫:

l、清扫必须全部停电并由两人以上进行。容性设备在验电证明电源已断开后,要进行放电。

2、现场要明确负责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去做,负责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清扫周期:每月一次。

4、清扫内容:除尘;检查接点、触点烧蚀情况;信号、仪表指示装置;液位控制装置;传动机构等。

5、清扫结束后要由负责人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确认设备无问题,现场无遗留工具,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后再指定值班员合闸送电。确认被清扫的设备已正常运行后与值班人员交接清楚方可离开现场并由负责人填写记录。

二、电气设备检修:

l、设备发生打火、闪络、发热、异响、机构失灵、信号仪表指示异常等情况,应及时退出运行进行检修。

2、检修现场要明确负责人、监护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操作,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停电时要严格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停电验电程序进行,容性设备放电后方可工作。

4、监护人的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并要认真执行《电气设备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工作监护制度。

5、检修完毕,要清理现场,验点工具,对检修的设备做必要的测试后方可通电运行。待检修负责人与值班人员共同确认正常后,检修人员方可离开现场。并由检修负责人填写检修记录。

篇5:检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总则:为了确保设备检修质量增强检修人员的责任性,特制定以下制度:

1、项目负责人首先对检修项目进行确认,了解设备检修前状况以及检修要求,并积极组织做好协调工作。

2、施工人员应根据检修质量要求,以认真负责人态度进行施工。

3、检修完工后,验收负责人与施工人员应在检修项目表上共同签字认可,以便落实责任。

4、验收负责人应由设备使用单位确定。

5、发生检修质量问题,查清原因对项目负责人验收负责人与施工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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