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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办公室(副)主任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带领全室人员履行公司办公室职责。

(二)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执行和修正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协助公司领导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及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公司定期和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文稿的审核工作;

(四)根据公司及各部门的用人计划组织招聘工作,审核员工岗位调整方案;负责公司内外的接待、来访和协调工作,对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解决或上报有关领导;负责组织起草公司行政综合性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决议等文件;负责综合性公文的传递、传达、催办与检查。

(五)根据工作需要向总经理提出人员任免、聘用、提拔、调动建议;负责监督全公司印章等的使用;负责根据人员编制和岗位任职标准,及时调配人员;负责根据公司生产计划,确定劳动组织与定员;负责处理员工奖惩事宜;负责做好工资计划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档案的定期审查和整理工作。

(六)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负责管理公司后勤工作;负责做好员工培训工作;负责全公司防火防盗及厂内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审核人力资源管理有关方案及报表等;负责按规定做好公务用车的调度与管理工作;参与车辆外修定点。

(七)负责处理公司对外的公关事务,负责公司对外的联谊联络工作;负责公司外部形象的塑造,提升企业的知名度。

(八)负责提请总经理召开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通知召开公司例会和临时性会议;传达公司会议精神并协调、督促各部门及时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各项工作。

(九)检查、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公司会议决议的情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熔炼车间(副)主任

(一)对熔炼车间的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维护、管理负领导责任,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产品质量、材料消耗、技术指标及生产进度进行有效控制,不断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二)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落实公司方针目标,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生产计划、决议决定,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建立生产系统管理制度。

(三)组织生产过程中,认真落实公司及有关部门的生产及纠正措施,严格控制中间物料与不合格品。

(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安全卫生设施同步到位,做到“三同时”,确保使用前各类规程制度到位。

(五)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生产工艺方面的规程,推进熔炼车间标准化工作,检查指导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生产系统危险辨识工作,挖掘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分析事故模式,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七)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定期组织对熔炼车间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制定整改处理措施。

(八)负责参与制定生产系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相关班组参与事故模拟演练,确保体系运行效果。

(九)开展节能降耗、增产节约、群众性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等各项活动;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问保护意识。

(十)开展攻关或组织使用新材料、新生产工艺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二)负责熔炼车间安全责任划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检查落实;对由于责任不清、检查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十三)负责组织对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与处理,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参加伤亡事故、重大险肇、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质检中心(副)主任

(一)在公司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领导职工完成各项质量检验任务,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力争进出厂质量达到100%合格。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质量方针政策、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和上级下达的各项质量指标,督促执行公司下发的各项规定。

(三)及时掌握原材料、成品的质量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公司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充分发挥质检中心对质量的控制和指导作用。

(四)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决议,定期检查督促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检验工作的准确性。

(五)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管理,熟悉新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验方法,不断提高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技术素质。

(六)加强质量信息的收集管理,做好生产厂工艺指导的服务工作,了解对产品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为生产厂的工艺技术提供准确的数据。

(七)合理配备部内各岗位的人员力量,及时掌握人员各项情况,严格执行工作考核,做到奖罚分明。

(八)负责本部门的测量设备鉴定和维修维护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消防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培训工作。

(十一)按时完成领导安排得各项重点工作或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篇4:工作责任制:项目委员会主任(监督检查员)

项目委员会主任(监督检查员)工作责任制

1.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和全国建设建材工会和市总工会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施工现场佩带"监督检查员"标识,依法实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3.参与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对安全生产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协同行政予以解决,并如实上报同一级工会。

4.严格执行"职工伤亡速报制度",现场发生重伤、重大伤亡、特大伤亡事故或紧急中毒事故,须在24小时内如实报告上一级工会,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意见的建议。

5.支持班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开展工作,在劳动保护业务上给予指导。

6.定期召开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会议。

篇5:发电室主任安全责任制

1、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和本单位的指示、决定等,对本工段班组职员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和检查本工段班组职员正确使用机器设备、电气设备、工器具、原材料、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注意机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消除一切可能引起伤害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3、对本工段班组涉及分厂重大危险及其它较危险的作业,要熟悉、会用危险源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亲自组织现场监督,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4、督促检查工作地点、作业场所的安全卫生,保持物品合理放置,实行安全文明生产;

5、对本工段班组职员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督促职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守纪,制止“三违”现象;

6、负责对新调入本工段班组的职员、改变工种的职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按标准要求考核上岗作业;

7、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8、及时组织本工段班组每月(周)的安全活动,提高职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开展整治事故隐患工作,消灭事故苗子,做到隐患于未然;

9、发生事故立即报告,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拟定整改措施,提出整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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