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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指挥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第一条为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所辖部门、单位、个人为从事科研工作而支配科技项目经费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科研经费帐户及科研资金来源

(一)总公司设立专用科研经费帐户,由总公司建设处财务部按科技项目名称分类代理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的支出由总公司科技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或委托其办公室主任审批。

(二)总公司科研经费帐户的资金来源由以下部分构成:

1.总公司根据每年科研工作计划列支专项科研经费,经总公司办公会审定后,总公司财务处一次性拨付至科研经费专用帐户。

2.新、改建高速公路项目中批复概算已列的研究试验费。

3.交通部或交通厅立项的科技项目,由交通部或省交通厅安排下拨专项补助经费。

4.其它渠道获得的科研经费。

第四条科技项目研究经费的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需要如实申报。办公室在咨询有关专家的基础上进行审核,报总公司科技领导小组审批。

各科技项目经费一次审定,签订合同,实行专款专用。承担单位应对科技项目实行明细核算,合理安排经费开支,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审查监督。

第五条需要委托外单位研究或以外单位为主进行联合科研,使用总公司科研经费的,应由总公司科技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并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在经费的拨付、监督、决算等方面,参照本办法执行。总公司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应了解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审核科技项目经费决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1.材料设备费:购买仪器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及相关运输、安装和调试费用;

2.加工、试验检测费:包括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的各类技术试验、产品试制、加工等。

3.科技情报费:用于技术管理和科研管理中的科技情报检索、课题查新、中外文期刊数据库使用、书刊资料、计算机软件::引进和网站维护等费用。

4.专家咨询费:邀请专家指导、评审、鉴定的咨询费及相关差旅费。

5.科研管理费:为实施科技项目或科技交流而发生的差旅、会议、邮电通讯、摄影摄像、复印打印等费用。

6.人员费用:直接参加科研人员的津贴、酬金、奖励及相关人员劳务费。

7.其它费用:与科技项目有关的发表论文、编写专着、译着、申报专利和成果等发生的审稿费、版面费、出版费、申请费及专利维护费等。

第七条对外委托单位或联合单位发生的科研合同费用,由办公室根据科技项目的特点和执行进度,实行分批拨付。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科技项目,分三次拨付,第一次拨付不超过60%,第二次拨付至总额的90%;5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分四次拨付,前三次各拨付30%;待科技项目通过鉴定后一年内,根据科技项目后评估结果再拨付另外余下的10%。

第八条科技项目负责人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安排使用研究经费。领用和报销经费,由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项目负责人本人经手的,须由该项目中另一主要参加人员签字证明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九条凡用总公司科研经费购买的参考资料和仪器设备,所有权归总公司,科技项目结题后,由办公室协调,分别移交有关部门。

获奖的科研成果和在公开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应及时到办公室备案,以便及时计算奖励费用。

第十条科研经费的开支标准实行严格控制,购置一般设备超过500元、专用设备超过800元,软件资料超过800元的,应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科研人员的津贴

1.每个科技项目根据其规模大小,允许有2~3人享受科研工作津贴,具体人员名单及数量由科技项目负责人提议,科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主要人员按每人300元/月标准发放,辅助人员按每人200元/月标准发放。

第十二条奖励

1.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奖励4万元;获得省部级三等奖的,奖励2万元;特别重大成果的,由办公室报请科技领导小组重奖。科研成果的奖金由办公室申请,在课题研究经费之外拨付。

2.与科技项目有关的科技论文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的,每篇奖励1千元;论文发表在其它省级以上科技期刊的,每篇奖励500元。科技论文的奖金由项目承担单位报办公室审核后从项目研究经费中支付。

第十三条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应向办公室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按要求提交科技项目年度财务决算。科技项目完成后,应提交经费决算报告,根据经费来源,分别报送对应的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办公室存档。办公室应定期向科技领导小组汇报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科技项目经批准撤消或中止后,承担单位应对已开展的

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的设备仪器、已取得的成果等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办公室审查,经总公司科技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对未按合同计划执行的科技项目将终止拨款并收回已拨款项。确需调整合同计划的科技项目,应在得到正式批准后才能恢复拨款。

第十五条科技项目研究经费决算后如有结余,经办公室审核,科技领导小组批准,可以用于开展新项目的研究。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或安徽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总公司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2: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等法律法规,及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使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原则是:计划管理,规范使用,据实列账,杜绝截留。

第四条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用管理。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职责

1、负责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督促相关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2、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过程监督、检查以及按计划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情况的审核,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杜绝截留。

3、协助本单位财务部完成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和费用使用情况的上报。

4、负责编制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交本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5、会同财会部门汇总本单位安全投入计划,并下达。

第七条?财会部职责

1、负责正确核算、归集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使用情况;

2、配合安监部门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按计划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

3、负责做好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台账管理,并按要求上报费用使用情况。

4、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第八条工程部职责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时,负责编制安全防护措施及方案。

2、根据审批的施组及方案,负责分劈出用于安全防护的工程量,交单位的施预部门分别计算费用。

3、认真落实方案中安全防护措施及执行标准,严格按方案执行。

第九条计合部职责

1、在签订设备租赁、劳务分包合同,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

2、根据相关部门上报的安全措施费用计划,编制预算报告。

3、在办理相关计量支付时,应单独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计量。

第十条机电部职责

1、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及设备安全管理要求,按季、年度编制安全投入计划,进入单位生产计划。

2、在签订设备租赁、电力安装等合同时,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措施及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

3、认真落实与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情况。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设备安全及用电安全措施费用的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物资部职责

1、负责根据物资设备的性质和用途,明确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内使用的物资。

2、根据施工方案,在提出材料计划的同时,明确用于安全投入的材料,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3、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用于安全防护等方面使用的材料计划,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4、在租赁及购买材料时,应认真按公司物资管理要求,租赁及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及材料进场。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和范围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为工程总造价的1.5%;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总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根据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文件规定,铁路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

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

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安全电压)、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隧道瓦斯检测设备;

6、地质监控设施;

7、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8、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

9、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

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

11、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护栏等;

12、起重、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

13、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14、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

15、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1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

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

3、急救药箱及器材;

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

5、救生衣、圈、船等;

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7、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超前地质预报、重大危险源监控费用;

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

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坚石开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

4、重大事故隐患评估;

5、应急预案措施投入;

6、自然灾害预警费用;

7、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

8、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

9、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

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

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

6、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

7、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8、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工资性费用;

2、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

3、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4、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

5、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

6、其他。

但以下费用不属于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⒈企业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用;

⒉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

第四章?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与实施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工作以项目部为基础,根据生产任务自编制。计划应包括项目内容、实施方案、预算、责任人、完成期限等,履行编制、审批、批准手续等。

第十五条?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并结合安全投入的特点,由各单位第一管理者组织编制年度计划,上报公司审查批准,由公司下达各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每半年各单位根据安全投入计划实施情况,需调整安全投入计划的,上报公司批准。

第十六条?根据年度安全计划编制季(月)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各单位第一管理者审批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单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增加的项目,由各安全环保部编制单项安全实施计划,上报公司安质部门,通过相关部门会签和领导审核、审批下达实施。

第十八条?工程部负责编制与施工方案相配套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施技术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量测方案等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措施、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由安全、机电、物资等相关部门会签,交由预算部门编制预算。

第十九条?安全部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安全检查考核、评价;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以及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由工程部、机物部门会签,需编制预算的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条?机电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设备、装置、器材、仪器等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环保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工程部会签,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一条?物资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投入相关的材料、机具及安全用具用品等方面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工程部会签,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二条?计合部对相关部门提出的计划进行预算编制后,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会同财会部门下达年度、季(月)度计划。

第二十三条?安全投入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安全投入项目负责实施管理的部门及时将书面凭证报送财务建帐。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

第二十条四?负有安全投入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所下达的安全投入项目进行认真管理,确保安全投入项目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有效实施,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检查监督,使劳务分包单位安全投入有效落实。

第二十七条?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项目第一管理者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并设专门的帐户或科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生产经营的其它需要,缩减安全生产投入或将其挪用。

第五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

第二十八条?为真实、准确、及时地核算安全生产费用的收支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收入通过“工程结算”核算,支出通过“工程施工”或“管理费用”归集。各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中核算。财务部必须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准确核算、归集安全生产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费用的列账应附有安全管理部门和施、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法、合规的凭据。

第三十条?财务部负责安全投入统计、上报工作。定期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帐户核对,确保安全资金的使用。

1、按财务管理要求,由财务逐级上报实施管理。

2、为了及时掌握安全投入项目各时段计划及实施情况,掌握年、季、月各时段发生的安全投入项目费用情况,应建立相应的台账。

3、预算、工程、机电、物资、工会等部门按各自分工协助财务部进行安全投入统计工作。

第三十一条?安全费用应及时、准确提取,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在日常账务处理时应结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十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在凭证摘要中具体列示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项目。

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的归集

结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台账(见附件),逐月逐笔反映“工程结算”、“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科目中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情况。逐级按季度上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六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四条?按规定及时、足额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披露安全生产费用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第三十五条?财务部、安全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核。

第三十六条?根据本项目的生产经营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实施管理,对安全投入项目的实施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有效落实。

第三十七条?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安全投入计划与实施情况。

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投入是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资源保证,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投入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会计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篇3: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充分发挥的限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我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基金按国家计委(73)劳字第417号文件第三项规定,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每年应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10%-20%(矿山、化工、金属冶炼企业大于2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为专项经费,矿财务要单独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第二章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第四条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班组要以安全生产为重,认真落实本矿所应实施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第五条为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安全事故、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矿山每年编制,安排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完成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的经费,设备、物资、器材要同生产计划一起安排解决,切定保证措施的实现。

第六条矿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组织全矿员工对全矿生产区域进行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出为的安全事故隐患,指令各班组限期完成整改,并保证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坚持每年为职工购买职工工伤保险。

第八条按国家规定认真制定好职工劳动保健管理制度和劳动用品发放制度,认真做好职工的劳动保健和保护用品的资金投入工作,不得扣发,停发职工劳动保健费和劳保用品。

第九条各班组要认真维护现有的安会设施,并完善管理制度,不得任意放弃或停用。同时,制定好设备更新计划,不断实现技术改革,不断改善安全技术设备。从而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第十条现有的机构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所有高空、悬空部位的防坠安全技术措施、消防设备等不得任意或放弃合用,并按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不得为了节约资金而不改或不用。

第十一条坚持湿式作业,降低粉尘产生率,搞好清洁卫生,减少二次粉尘危害率,减少废风污染,搞好个人防护,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措施设计和施工要经过矿长审查签字后方可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验收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使用班组共同验收并矿长签字后才能进行结算。

第三章违章处罚

第十三条凡挪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资金作他用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不依照本制度不得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矿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规定与国家的有关法令、条例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附:本矿可列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项目。

1、安全隐患整改;

2、设备的安全装置的更新改造;

3、工人的个体防护及作业环境改善;

4、防尘设施的更新改造;

5、抢险排险措施;

6、消防设施及避雷装置的更新;

7、职工培训及职工健康体检费用;

8、安检安评费用;

9、三废处理。

篇4: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管理办法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经费及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管理2、管理职责(1)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本企业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汇总、审核、上报审批并督促检查实施。(2)公司、项目管理部(分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费用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平?纳入资金保障计划。(3)施工现场和生产场所安全隐患的整改项目由各项目管理部(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和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本基层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并报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备案。(4)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安全设施及消防、保安设施由其所属基层单位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所属基层单位负责按“三同时”规定组织实施和管理。3、管理要求3.1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范围3.1.1保障职业安全健康的技术措施以预防伤亡事故和改善有害职工健康的劳动条件,职业病预防为目的采取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如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安全警示标志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消除噪声等措施。3.1.2减轻劳动强度等其他安全技术措施。3.1.3辅助措施为保障职工劳动卫生条件,施工现场设置的“五小设施”、遮阳棚、茶水供应等(符合文明工地创建的要求)。3.1.4安全宣传教育措施以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有关宣传教育、培训考核、仪器、教材、设施和场所等。3.1.5其他与安全??产有关的措施(如应急救援预案物资准备、演练培训等)。3.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3.2.1项目管理部、分公司、厂、站的安全管理部门于每年三季度将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报送。3.2.2凡构成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都应有工程设计、预算和决算。3.2.3公司全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质量安全管理部审核、统一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报公司经理批准立项。3.2.4施工现场、生产场所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整改项目必需资金的。由项目管理部(分公司)安全部门会同项目经理部经理及相关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符合项目进行评价、审定,找出原因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项目管理部(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实施,同时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备案。3.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容3.3.1编制措施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编制单位和工作场所(工地);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与目的;4)经费预算及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单位及负责人;6)措施使用方法及预期效果3.4安全技术措施管理3.4.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由工程管理部计划、财务管理部门按规定渠道和比例计划安排优先予以落实。3.4.2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统一掌握控制,并参与实施后的验收。3.4.3费用在5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掌握控制,并参与实施后的验收。3.4.4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或者临时隐患整改措施费用由项目经理部掌握控制,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参与实施后的验收并备案。3.4.5严格贯彻“三同时”规定1)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严格做到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2)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按“三同时”原则完善。4、检查与考核4.1由公司安全主管经理组织,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与考核。4.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成绩显著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4.3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或者造成重大事故和严重经济损失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篇5:三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5

应根据"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合理使用有限的科研经费,结合我院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1.科研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院的财务开支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专款专用,报销时必须有课题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财务科办理。

2.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直接需要的费用。主要开支范围包括: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科研协作费、课题论证及科研成果的评议、验收、鉴定等所需费用、聘请外来专家举办各种形式的咨询、讲座所必需的讲课费、必要的通讯费、交通费等。

3.购买与课题有关的书籍应限制在课题经费的5%之内,必须办理图书登记手续。与课题无关的一切书籍一律不得报销。经费使用人一律不得直接购买固定资产及相关耗材,采购程序遵照医院相关规定。

4.科研项目支出由财务科设立明细帐户,负责核算。项目经费额度下达后,课题组负责人应根据经费额度,制订研究工作开支的年度预算计划,在科教科和财务科的指导下,严格按计划开支。

5.项目一经批准,不得无故中止。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者,追回己拨项目经费。项目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清理历年收支帐目,填写《项目财务决算表》,经财务科、审计办公室签字盖章后,连同项目总结报告及研究成果一起报送科教科备案。此项工作结束前不得再申请新的研究项目。

科教科和财务科、内审办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挪用、浪费或其他违反财务制度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或给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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