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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公司目标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建筑公司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强化和完善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工作,促进和加强综合管理体系工作的各个环节,持续改进公司内部的管理体系工作。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及项目部。

3、责任领导:管理者代表,负责各部门管理目标的审批。

4、责任部门: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目标的实现

5、相关部门:为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检查本部门管理目标的实现。

6、实施办法:

6.1公司内部管理目标的类型:

6.1.1第一类型:公司年度管理目标

6.1.2第二类型:工程项目部的管理目标

6.1.3第三类型:公司各个职能部门的管理目标]

6.2关于公司的管理目标:

公司的管理目标是公司全年度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的方向和落脚点,公司每年年底的管理评审会议上要对本年度的管理目标的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分析要涉及到各个部门相关的综合管理体系工作,找出影响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依据分析情况对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对有关环节要点控制,管理评审报告上要详细体现。由总经理主持依据本年度的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各部门发言,出具合理化建议,制定下年度公司的管理目标。公司的管理目标由总经理批准后,做为文件,由办公室控制进行下发,在公司内部实施。

6.2关于工程项目部的管理目标

工程项目部的管理目标依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公司领导层通过,总经理批准,在工程项目合同中体现。

工程部应对各个工程项目部的管理目标进行控制,每半年检查一次,将检查结果与项目部进行沟通,找出影响分项分部合格验收的重要影响因素,制定纠正和纠正措施。

办公室年底应有公司全年度工程管理目标实现情况的分析报告,递交管理评审。

6.4关于各职能部门的管理目标

6.4.1各职能部门每年年底对本部门的管理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制定下年度的管理目标,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6.4.2管理者代表每半年监督检查各部门的管理目标的实施工作。

篇2:工程项目标志制度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标志制度和人员管理制度

1、流动人员管理

对进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各分包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登记,及时上报总承包单位,进行汇总并统一管理。流动人口必须持有"三证";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流动的,必须及时更改登记记录,并将更改记录及时上报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报知监理单位和业主。

各施工单位必须对进场所属施工人员办理劳动保险,并将有关资料报总承包单位,并向进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建筑施丁安全检查标准》,《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广州市现行安全管理办法(如广州市建筑工程安伞生产文明施工量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食宿,生活和施工环境及条件。

各施工单位必须对所属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全天候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未经本单位,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批准擅自进入本项目现场。

2、标志制度

身份识别管理:为人员的管理,正确识别其所属单位和身份,特制订如:

*集团识别制度:

图6.1集团识别标识

*安全帽识别制度:总承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佩带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一般施工人员为浅黄色,机电工及特殊作业人员为蓝色,施工管理人员为红色,监理人员及业主为白色。安全帽正面粘贴其所属单位的标志,侧面粘贴代表其身份的工号。分包单位进场后在2天内向总承包单位提交有关人员资料,内容包括公司标志的样本,所有人员的名单及初始工号,总承包单位根据各分包单位人员的初始工号进行统一编号。总承包单位对自身人员及分包单位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图6.2安全帽识别标识

*工作牌制度:总承包单位建立工作牌制度。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内容包括姓名,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所属单位,所属班组,职务,工号,工种等,工作牌的工号与安全帽的工号必须一致。工作牌的制作和编号由总承包单位按业主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统一管理,各分包单位负责本单位进入现场人员工作牌的具体制作和费用。总承包单位通过佩带工作牌制度对全体施工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对违反佩带工作牌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的人员立即作出登记,并定期汇总上报监理单位及业主。

*各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着装统一,整齐,还应当在胸前佩带标有个人彩照,姓名,工种或职务,所属单位的标卡(尺寸为90×60mm)。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应当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临空和高空作业人员应当系好安全带;各类洞口和脚手架应当设置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各类建筑工程高出+0.00线2m以上的立面所设的安全网应采用100C

篇3:企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控制。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督促检查;

(2)各基层编制本部门目标及实施计划,各基层单位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及实施计划。

(3)常务副厂长批准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4)工作程序。

(1)制订

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风险评价结果、生产和过程绩效、标准化系统评价结果、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后由常务副厂长批准后实施。

(2)实施

常务副厂长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提供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技术资源。

(3)目标分解及实施

办公室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部门。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4)实施结果考核

办公室负责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员工,做为安全奖罚依据。

(5)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评审及修订

通过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及内外部条件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救助站制度

篇4:煤矿开拓队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煤矿开拓队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加强区队现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1号文的精神,将全面推行安全管理、细化安全教育和培训,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开拓队的安全工作,制定区队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及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强化责任主体意识。以矿井安全"双基"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为主线,强化区队现场管理,消灭各类事故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力争实现安全生产年。

二、工作目标

1.区队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

2.消灭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

3.区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不低于二级标准。

三、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按照矿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以质量保安全、以安全促生产"的管理目标。

3.积极推行安全"双基"工作,使区队各项管理量化考核定量跟踪,确保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落实到实处。

4.强化现场管理,及时查处现场管理中的各项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夯实区队安全管理的基础。

5.加强区队安全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工作,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不断提升区队安全管理的水平。

6.加强人员管理,区队人员实行互保、联保制度,不断增强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

7.区队、班组必须每月制定各自的安全愿景目标,并为各自制定的目标而采取办法,力争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

篇5: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某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各作业区、科室。

3职责

**厂安委会对各作业区、科室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厂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目标制定中的审核、实施中的监控、年终考评等具体工作。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组织体系

4.1.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采取部门负责人负责制,按照自主管理与厂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

4.1.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本部门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其他负责人对主要负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岗位责任。

4.1.3**厂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2目标的制定、内容与分解

4.2.1目标制定依据

4.2.1.1政府和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4.2.1.2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4.2.1.3**厂安全生产工作状况。

4.2.2目标分类和内容

4.2.2.1安全生产分为控制目标、工作目标两类,基本分为100分。

4.2.2.1.1控制目标(40分)。控制目标为当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控制指标。控制目标经安委会审定后由生产技术科分解、下达,并予以公布。

4.2.2.1.1工作目标(60分)工作目标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包括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基础保障、管理保障和日常工作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部门部署和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

4.3目标监控与考评

4.3.1目标监控

4.3.1.1生产技术科采取点上抽查与面上检查相结合、适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随时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向安委会报告目标完成情况。

4.3.2检查与考评

4.3.2.1季度自查。每季度末月,各部门对本季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会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抽查和检查。

4.3.2.2半年考评。每年6月底生产技术科将按不低于30%的比例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未被抽查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集中审查,形成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委会报告。

4.3.2.3年底总评。每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对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将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未被抽查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集中审查,形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委会报告。

4.3.3目标考评计分办法

4.3.3.1采用倒扣与奖励加分相结合的计分法,扣分项将该项基本分扣完为止,加分项不超过该项的最高累计分。具体扣分、加分方法及标准详见附表。

4.4评定与奖惩

4.4.1评定

4.4.1.1各作业区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无本办法附表中规定的“一票否决”项的部门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部门;其中,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部门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优秀部门。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或有符合本办法附表中规定的“一票否决”项的部门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部门。

4.4.1.2各科室考核得分在98分以上(含98分)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优秀部门,95分(含95分)以上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部门,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下或有符合本办法附表中规定的“一票否决”项的部门为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部门。

4.4.2表彰

4.4.2.1安委会依据考评得分,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并作为各项安全奖励的依据。

4.4.3惩处

4.4.3.1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取消当年安全生产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并向安委会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其中发生了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除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应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管理者领导责任。

4.4.3.2连续2年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由生产技术科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报安委会审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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