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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材料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管理办法

1为有效控制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管理。

2物供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并实施归口管理,并负责对装饰装修材料供方进行评价、监控。

3项目部负责按本办法的规定实施装饰装修材料的入库检验、贮存及使用管理。

4项目部编制需用计划时应明确所需用的材料涉及的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5采购人员应按采购计划中明确的要求实施采购,在采购定货合同中要明确采购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6项目部环保员负责日常检查项目部的饰装修材料贮存使用情况,抽查装饰装修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是否符合限量标准,必要时复验,确保采购的材料符合限量标准。

7项目部材料员在材料进场后要对其按标准验证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合格的准予验收入库。当发现材料有害物质超标或放射性物质超标,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8装饰装修材料的采购管理工作按本办法第三章(材料采购管理)执行。

9装饰装修材料属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设专库单独分区存放,设专人保管。库房和作用场所应保持通风、防晒、防火、防潮的措施,并经常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10对搬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必要的运输装卸安全知识。

11对装饰装修材料的发放要建立收发台帐,进行有效管理,已领取但未用完的材料在现场要有专人管理,且防护保存条件符合要求。

篇2:工程公司网络管理办法

工程有限公司网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网络是为了实现公司机关内部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以及与Internet互联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是公司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设施。为加强网络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网络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用户联网前应与公司签订有关协议。

第三条**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网络用户应服从市场开发部的管理,并及时缴纳网络使用费。

第二章用户接入

第四条仅限于新建高层住宅楼及住宅办公综合楼可接入公司网络。

第五条未经市场开发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入**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网络。

第六条与**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网络相关的任何施工必须经市场开发部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费用以及公司网络用户接入所需设备、材料等费用自理。

第七条用户接入申请步骤:

1.填写《**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网络用户入网申请表》,并签订《**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网络用户入网协议书》。

2.经市场开发部确认可以接入后,到财务部办理交费手续。

3.凭缴费收据和“申请表”到市场开发部办理接入手续。

第三章用户管理

第八条各用户联网计算机由市场开发部统一分配IP地址,用户不得自行更改或盗用他人的IP地址。

第九条为保证有限出口带宽资源的有效利用,防止滥用(如采用BT、P2P大量下载电影)等情况的发生,市场开发部将对用户的流量实施监控,频繁使用BT、P2P方式大流量下载的用户,市场开发部将停止其网络使用权一个月(费用照扣)。

第十条用户应于到期前一周内自行到财务部续交费用,并到市场开发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缴费者,将被终止服务。

第十一条凡因违反各级互联网络管理规定、非法扫描未经授权的网络和主机、不健康地使用网络资源、盗用IP地址等原因而被取消网络用户资格的用户,不可以再次成为公司网络的用户。因故被取消使用权的网卡在公司网络内禁用。

第十二条严禁公司网络用户以任何方式扫描公司办公用服务器、路由器及其它网络设备,对影响公司网络设备正常工作的,取消其网络使用资格;造成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服从公司网络管理部门的其它安排,不得向网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规定的任何要求。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服务

第十四条网络用户统一免收初装费,包括接入所需的网线、RJ45接头、施工费等,但网线自备。

第十五条两栋高层住宅用户(仅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需交纳线路、设备使用费,按30元/月?台,一次交费需半年以上,低于六个月不予办理。一次交纳一年以上费用的按330元/年计。公司机关外独立核算单位办公用户费用按500元/年?台计。

第十六条公司网络使用费采用预收费制,用户必须先交费,经市场开发部确认后方可使用网络。

第十七条新登记的网络用户,计费起始日为开通之日。

第十八条市场开发部负责管理接入用户和维护线路的畅通,线路或设备故障将于5工作日内解决,遇特殊原因(如线路改造、电信部门系统维护等)引起网络故障,需提前通知用户。

第十九条用户要加强个人电脑的维护,非线路故障引起的问题网管人员无义务进行解决。用户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工作人员解决非线路故障问题,否则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暂停网络使用、取消网络使用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将依据公司网络管理发展的实际需要而作必要的调整。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市场开发部。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年3月1日起执行。

**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篇3:工程公司公司网站管理办法

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网站的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保证公司商业信息的安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网站管理的所有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网站各栏目(网页)设立主责部门和相关部门(详见附表),主责部门负责上网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并对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直接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主责部门工作,对主责部门索取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网站管理部门负责发布;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设网站管理员1名(兼职),负责管理网站的登录名和密码,不得随意公开和泄漏,并回应网站上的相应问题。

第四条公司网站由市场开发部负责管理,公司各单位、各部门网络管理员参与。

第五条网站管理部门职责:

1、网站版面及管理方式的重大变更;

2、网站硬件设施的重大采购、变更事项;

3、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

4、网站管理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决策;

5、网站栏目主责部门的变更事项;

6、网站管理员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理;

7、涉及公司网站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理;

8、其他涉及公司网站重大事件的决定。

第六条公司网站各栏目应保持及时更新,对长期不进行更新的栏目,网站管理部门应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七条凡在公司网站各栏目公开发布的信息,主责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一式二份,认真审核,分别签署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批,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交公司网管室建立信息档案。

第八条各栏目(网页)主责部门的网络管理员必须遵守网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网站管理员职责:

1、进行部室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批工作,及时报送网站管理部门进行发布;

2、对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加以宣传,对本部门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根据需要协助搜集相关的网上信息,为主责部门提供信息;

4、及时关注网站留言区,对留言板中相关问题进行回应答复;

5、及时检查已发布的图片、文件,出现无法显示或错误时尽快与网站管理部门联系。

6、管理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做到不泄露、不乱用;

7、及时发布下载内容及网站公告,发布下载内容确保无病毒;

8、当发现网站上有不良信息时及时向网络管理部门反映;

9、统一收集内容的正文格式(正文内无标题,每段前空两格,纯文字文章必须从记事本粘贴),修改图片和附件的格式及大小,及时回应网站管理部门的问题。

第十条网站管理员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属于一般性违规

1、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发布信息的,未造成公司或个人信誉、经济利益及名誉损失的;

2、未履行审查职能而发布虚假信息,未造成公司或个人信誉、经济利益及名誉损失的;

3、工作懈怠,未按规定期限及时更新栏目;

4、不执行网络管理员的建议和意见的;

5、不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的;

6、擅自在网站上链接其它站点,擅自张贴广告的;

7、擅自发布盗版软件;

8、擅自提供各种形式的收费或免费服务信息的;

9、擅自利用公司网站存储空间谋取私利的;

10、擅自修改网站网页源代码,影响网站浏览速度的;

11、无能力履行管理员职责的。

第十一条网络管理员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都属于严重违规;给公司或个人造成信誉、经济利益损失的,属于计算机犯罪,应予以法律上的制裁:

1、刻意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的;

2、发布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3、擅自关闭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

4、擅自使用黑客软件、嗅探工具,攻击他人计算机的;

5、擅自链接色情、*、暴力等非法网站的;

6、刻意更改网页源代码,造成网站整体崩溃的;

7、利用网站空间进行非法交易的;

8、故意制作、散布计算机病毒,造成信息损失或计算机硬件损失的;

9、泄露网站操作密码的;

10、其他涉及公司网站安全的行为。

第十二条对于一般违规人员,网站管理部门有权建议相关部门取消其管理员资格,并进行通报;对于严重违规人员,网站管理部门应及时报请主管领导给予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场开发部负责解释。

篇4:中山学院基建修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基建、修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监督,提高工程效益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能部门在基建维修工程(包括土建、水电安装、市政、绿化等)项目设标时,应做好详细预算,尽可能地将工程项目包括在工程承包范围内,减少工程变更。基建、维修现场代表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做好相关变更签证工作。

第三条凡是经过招投标[造价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工程]确定施工单位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确需进行工程变更签证的情况,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四条本文中的“工程变更签证”指的是“工程量变更签证”或“工程项目变更签证”。如涉及材料价格,则按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材料(指政府信息价不能反映其价值,且市场价浮动范围较大的材料。如装修材料等)的价格谈判,不属本办法管理范围之列。

第五条本文中的部分用词释义。“甲方”指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主管部门”指后勤管理处。“职能部门”指后勤管理处基建科或维修绿化中心。“使用部门”指建筑物的使用管理部门。

第二章细则

第六条工程变更条件

工程变更条件分为设计变更和甲方变更。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按程序进行工程变更签证;否则,不允许进行变更。

1、设计变更

按招标时的勘探资料及设计图纸施工,不能满足实际技术要求,经过设计单位、勘探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必须修改的。如基础超深(挖)、基础或上部结构形式更改或数量增加等。

施工图会审综合意见和审图公司修改意见,如属强制性规定的,直接按规定修改后执行;如属建议性意见,则由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2、甲方变更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从投资、工期或日後使用的合理性等方面对工程项目某部分的材料或使用功能等进行更改。

使用部门在建设过程中提出更改要求,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将有关书面资料报送职能部门后才能进行以下工程变更程序。

第七条工程变更程序

符合工程变更条件项目的,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变更方案)技术确认è(变更方案)造价分析è(变更方案)学院确认è(变更方案)现场签证

1、(变更方案)技术确认

职能部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调有关单位,确定可行的经济的变更方案。变更方案须经相关部门书面确认可行。变更方案包括书面说明和施工图。

书面确认资料(变更通知)作为技术文件。技术文件是竣工资料的一部分,由职能部门负责归档。

完成本步骤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重大变更及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情况除外)

2、(变更方案)造价分析

职能部门根据变更方案,协调有关单位,估算完成变更项目所需的费用。估算应合理地体现变更项目当前的价值。结算时,该部分工程造价不能突破估算价。

完成本步骤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重大变更的情况除外)

3、(变更方案)学院确认

学院职能部门按以下顺序完成书面确认程序

①基建、维修现场代表è②职能部门负责人è③主管部门è④学院审计部门è⑤学院财务部门è⑥学院主管领导

其中,造价估算在3000元以下的,按①è②è③顺序确认;

造价估算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按①è②è③è④è⑤è⑥顺序确认。

完成本步骤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重大变更的情况除外)

书面确认资料由职能部门负责归档。上述资料作为结算依据的一部分。

4、(变更方案)现场签证

变更方案实施前,职能部门必须完成上述3步程序。

现场签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按变更后的施工图施工的,则此施工图作为结算审核的依据。工程量根据计价规则按图计算。职能部门可直接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实施。

(2)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工程量须现场实际量度的,则按以下情况执行:

①造价估算在3000元以下的,由基建、维修现场代表,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学院审计部门根据书面资料抽检。如属隐蔽工程,职能部门须保留相应部位的数码照片作为竣工资料。

②造价估算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由学院审计部门代表、基建维修现场代表、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四方共同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职能部门须保留相应部位的数码照片作为竣工资料。

书面确认资料由职能部门负责归档。上述资料作为结算依据的一部分。

学院工程一般存在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为配合工程的进展,使工程变更签证工作能顺利完成,学院各部门需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签证工作。

职能部门根据工程的进展,尽可能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学院审计部门,以便学院审计部门安排工作。学院审计部门接到通知后,尽可能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

为使工程顺利进展,一般情况下,完成变更签证的时间不应超过2个工作日。

第三章其他事项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于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5:中山学院基建修缮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管理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基建、修缮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文中的部分用词释义。“职能部门”指后勤管理处基建科或维修绿化中心。“使用部门”指建筑物的使用管理部门。“确认”指符合要求的书面形式认可。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相关专业规范,完成工程施工图、施工合同、施工招标文件和工程变更等文件规定的内容,并完成了工程档案整理工作,经监理单位和甲方职能部门检验确认后,准予申请竣工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第四条学院建设工程验收组织

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验收组织由以下部门(或人员)组成:学院建设工程验收小组、职能部门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使用部门代表、水电管理部门代表和学院档案管理代表。

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验收组织职责:代表学院对经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的基建修缮项目的完成情况(质量和资料)进行检查和综合评定,并填写《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基建修缮工程竣工验收表》。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验收分以下三种情况:

1、工程造价在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修缮项目的验收工作,按以下程序执行:

①施工单位确认è②职能部门确认è③使用部门确认

完成以上每个步骤从受理之日起计,不应超过1个工作日,以保证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职能部门负责将竣工资料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整理归档,并负责妥善保存。

2、工程造价在5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之间的基建修缮项目的验收工作,按以下程序执行:

①施工单位申请è②监理单位确认è③职能部门确认è④学院工程验收小组及使用部门确认è⑤工程竣工资料备案

完成以上每个步骤(除第④外)从受理之日起计,不应超过1个工作日,以保证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学院工程验收小组在接到职能部门的《验收通知书》后,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确认手续。

职能部门负责将竣工资料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将资料移交学院档案室。

3、工程造价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基建修缮项目的验收工作,按以下程序执行:

①施工单位申请è②监理单位确认è③职能部门确认è④学院建设工程验收组织确认è⑤市建设局确认è⑥工程竣工资料备案

完成以上每个步骤(除第④⑤外)从受理之日起计,不应超过1个工作日,以保证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学院建设工程验收组织在接到职能部门的《验收通知书》后,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确认手续。

职能部门负责将竣工资料在竣工验收时,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并移交学院档案室。

第三章工程结算程序

第六条工程结算条件

工程结算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施工合同规定求,并完善了工程变更签证手续后,方能进行。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职能部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整理工程结算资料,并做好移交工作。工程结算资料一式两份。

第七条工程结算程序

工程结算分以下三种情况:

1、工程造价在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修缮项目的验收工作,按以下程序执行:

①施工单位结算送审è②职能部门审核

完成以上每个步骤从受理之日起计,不应超过1个工作日,以保证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完成。职能部门负责办理工程的结算报帐手续。

2、工程造价在5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之间的基建修缮项目的结算工作,按以下程序执行:

①施工单位结算送审申请è②监理单位审核确认è③职能部门审核确认è④学院审计部门审核确认

完成②③步骤从受理之日起计,不应超过3个工作日,以保证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完成。完成④步骤从受理之日起计,不应超过10个工作日。职能部门负责办理工程的结算报帐手续。

3、工程造价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基建修缮项目的结算工作,按以下程序执行:

①施工单位结算送审申请è②监理单位审核确认è③职能部门审核确认è④学院审计部门和市财政局审核确认è⑤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完成以上每个步骤(除第④⑤外)从受理之日起计,不应超过5个工作日,以保证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完成④步骤从受理之日起计,不应超过《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第十四条中规定的时间。后勤管理处综合科负责完成工程固定资产登记手续,职能部门协助。从受理之日起计,不应超过2个工作日。

第四章其他事项

第八条工程余款的支付方式按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工程保修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和施工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基建修缮工程竣工验收表》填写说明:

1、各部门(组织)验收职能确定如下:

a)学院建设工程验收小组根据验收组织中各部门对各自验收内容的确认情况,对基建修缮工程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综合评定。

b)监理单位和职能部门负责对基建修缮工程的质量进行确认。

c)使用部门根据使用要求(应在工程设计前书面提出),对基建修缮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确认。

d)水电管理部门负责对基建修缮工程中的水电、消防及防雷安装工程的质量进行确认。

e)学院档案管理代表负责对基建修缮工程的竣工资料的合法性及完整性进行确认。

2、为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各部门可在职能部门提出申报验收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相应部分质量进行检查并确认。

第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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