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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对监理方单位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工程施工对监理方单位的要求:

1严禁接受任何施工单位的请吃,不准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如发有类此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及监理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2必须保证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发现不符合要求、不规范的报送资料,要求限期整改,且提出批评;如多次出现类此现象的问题,建设单位有权对监理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3由于监理单位的原因,不能保证各分项计划和目标的实现,建设单位有权对监理单位的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进行50-100元的罚款,对总监理工程师进行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如不能保证总体计划和目标的落实和完成,建设方将按照有关约定对扣除监理单位一定额度的工程监理费用。

4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监理规范和监理制度,并切实落实旁站管理制度。如发现旁站人员脱岗,将对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对总监理工程师处以100~200元罚款;如因此对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篇2:对工程监理单位考核监控操作指导书

对工程监理单位考核监控操作指导书

1.目的

通过对施工、监理公司的有效控制与检查考核,通过掌握施工单位管理现状,找出偏差和产生原因,为及时进行有效控制提供依据,使项目监理工作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有序地开展,确保监理工作发挥最大作用。

2.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项目公司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对监理工作的控制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支持于《工程管理规程》。

3.2.监理规划:在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3.3.监理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监理公司专业工程师编写,并经监理公司总监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4.职责

4.1.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批准《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4.2.项目公司工程部

4.2.1.负责审核及监督《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实施。

4.2.2.审核各阶段监理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4.2.3.编制检查计划,负责每月一次对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检查考核。

4.2.4.负责监督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检查意见的落实。

4.3.监理公司

4.3.1.参与每月对施工单位的检查考核。

4.3.2.跟踪施工单位对检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知项目公司工程部。

4.4.施工单位

4.4.1.接受每月检查考核,按照检查结果确定整改落实并实施。

4.4.2.参与对分包单位的检查考核。

5.工作程序

5.1.施工准备阶段对监理单位工作的控制

5.1.1.监理公司组成项目监理机构并进驻施工现场,项目公司工程部应审核监理机构人员组成,须与监理合同的人员和公司的要求相符合。

5.1.2.项目公司工程部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督监理公司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1)监理公司须协助公司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编写《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并予以实施;

2)监理公司应督促施工单位作好施工准备,根据工程项目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计划及按计划时间提交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经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表予以签认;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文件;

5)审查分包商资质

6)组织施工图会审(含设计交底);

7)组织召开开工预备会议;

8)签发开工令。

5.1.3.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核监理公司提交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并报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集团工程部备案。

5.2.施工阶段对监理单位工作的控制

5.2.1.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督促监理公司严格按《监理细则》及相关规范进行监理。

5.2.2.在施工阶段,监控监理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1)监理公司应严格监控工程材料与构配件的质量,对原材料和构配件须按规定取样送检;

2)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3)监控工序质量;

4)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5)设备进场检验和设备安装验收;

6)处理质量安全事故;

7)跟踪进度计划,控制工程进度;

8)组织工程例会,组织编写并签发《会议纪要》,协调工程有关各方关系。审核监理周报与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总结、各专题报告、项目监理工作总结等,并报主管领导。(会议纪要的内容应包括附件所列内容);

9)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负责施工现场签证;

10)处理工程变更事宜;

11)处理工程索赔;

12)合同争议的调解;

13)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

14)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5)组织公司、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初步验收;

1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审查工程结算;

17)整理监理文档,向公司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8)及时配合退保等报建手续。

5.2.3.项目公司工程部重点对监理单位以下工作内容进行控制

1)严格控制项目监理人员素质,晚上要安排监理人员值班,备齐常用检测器具和办公设备,设立独立办公室,要求监理公司认真履行监理义务,独立、公正、科学、有效地服务于工程项目,实施全面监理,使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满足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要求;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施工单位的测量放线成果;

3)图纸会审、施工方案的评审意见;

4)现场签证的有效性、真实性、时效性;

5)隐蔽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作的规范性、权威性;

6)监督每周检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跟踪进度计划,控制工程进度;

7)图纸、竣工资料审核的真实性、有效性;

8)做好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9)督促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实施监理活动。

5.3.监理工作考核

5.3.1.项目公司工程部每月对监理公司人员进行考评。

5.3.2.项目公司工程部每月下旬编制检查计划并确定具体的检查考核时间,检查考核时间在每月25日前。

5.3.3.项目公司工程部提前一天通知被检查的监理公司。

5.3.4.对在建工程监理公司的检查考核分监理组织、监理资料、技术管理和现场监督管理四个部分。

1)监理的考核占20分,对监理公司的组织机构、办公设施及制度进行检查考核,确定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

2)监理资料的考核占20分,对监理公司必须编制或持有资料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确定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

3)技术管

理的考核占20分,针对监理公司对参与在建工程各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的检查记录进行检查考核,确定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

4)现场监督管理的考核占40分,针对在建工程和所在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进行检查,同时抽查监理的检查记录,确定监理公司是否能够按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在建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

5.3.5.检查汇总,问题整改

1)项目公司工程部在检查的当天对检查记录进行汇总,填写《对监理工作质量评分检查表》,并将检查考核的结果通知被检查监理公司;

2)监理公司对不合格项进行确认后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表并知会项目公司工程部。

5.4.项目公司工程部最终确定整改完成。对监理单位工作不到位的情况,项目公司工程部可以填写《监理人员月度奖惩意见》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5.5.资料归档。对监理单位的检查记录和整改记录由项目公司工程部归档保存,并将每月的检查记录抄报集团工程部和系统主管领导。

5.6.监理工作评价

5.6.1.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公司应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并对总包、分包单位过程管理业绩做出书面评估意见。

5.6.2.项目公司工程部审核监理公司编写的《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5.6.3.项目公司工程部应针对项目工程建设过程监理公司的有关业绩,提出评估意见。

6.支持性文件

6.1.《工程管理规程》

7.记录

7.1.《会议纪要》

7.2.《监理人员月度奖惩意见》

7.3.《对监理工作质量评分检查表》

篇3:在建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工作规程

在建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管理工作规程

一、目的

对公司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进度满足工期要求,投资控制在预算内,安全零事故。

二、控制要求和方法

1、项目部负责审查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并督促其落实。

2、项目部负责审查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并督促其实施。

3、项目部负责组织监理首次例会,协助监理单位正常开展工作。

4、项目部负责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质检部门间的协调工作。

5、项目部负责审核监理公司上报的工程量经济签证、材料进场报验单及开工、竣工报告等;

6、项目部负责审核监理月报、项目周例会纪要及相关技术文件。

7、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监理日志、材料验收单及相关技术文件。

8、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方面的标识及产品防护方面的管理。

9、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对质量的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及时纠正不符合监理规程的现象,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得到控制。

10、项目部负责督促监理单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计量设备、大型设施设备,各专业工程师对此项进行抽查。

11、由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对监理单位7―10项的工作内容进行抽查,并在工程管理日志中做相应记录。

12、项目部负责对监理单位使用的检测设备监督检查。

1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在各项目开工前或检测设备首次使用前应对监理单位使用的检测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测设备检查记录表”。发现其未经校准或超出有效期时,应责令其立即进行校准。

2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每半年对监理单位正在用于工程项目的检测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测设备检查记录表”,未经校准的检测设备或超出有效期的检测设备一律不许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并责令其立即进行校准。

13、项目部按季度组织实施优秀监理人员的评选。

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每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完成对上一季度优秀监理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2项目经理对专业工程师推荐的优秀监理人员可进行调整,也可以根据自身意见推荐优秀监理人员。

3项目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完成对上一季度本项目部优秀监理人员的评比工作并将结果报送工程管理部。

4每个项目部评选的优秀监理人员限1-2人。

5奖励办法:

篇4:建设单位对总包分包监理单位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1)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具体费用根据分包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总包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在技术质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3)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在技术、质量、进度、协调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付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用,具体价格在总包合同中双方约定。

2、由总包单位分包工程的管理办法:

(1)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批准。

(2)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三家以上的分包单位进行招标(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通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

(3)分包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的分包工程确认单价,列入总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中,不参与取费。

(4)分包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5)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负全面责任,并履行保修责任。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随时监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况,如建设单位拨款到位,而总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款,并影响了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有权直接拨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此款从下次总包单位的应付款中扣除。

二、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以监理单位的管理为主,建设单位授予监理“三权”(停工权、复工权、拨款权),监理单位应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并为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负责。若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为建设单位节省了资金,建设单位将给予监理单位一定的奖励,奖励额为节省工程资金的20%,奖金在下一次的监理费拨付中一并兑现。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监理单位,具体的考核及管理办法见《驻工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建设单位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当月表现进行评比、考核。

篇5: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按监理规划进行管理。

2、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审批文件、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特点等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组织落实。

3、执行监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5、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改的,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告。

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办理各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施工。

3、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4、核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是否专款专用。

5、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制止违章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要检查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拒不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7、复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验收资料不全的,禁止施工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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