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装置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分工程序、确保有效使用
2、范围:适用于安全装置的使用单位
3、责任者:工程部、动力部、安全部、保卫科
4、程序:
4.1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总称为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4.2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
4.2.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4.2.2.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遍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4.2.3.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4.2.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4.3管理分工:
4.3.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4.3.2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电气部门负责管理。
4.3.3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部门负责管理。
4.3.4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灭火装置,均由防火部门负责管理。
4.3.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安全技术部负责管理。
篇2:安全装置防护用品器具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为加强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保障作业员工身心健康和生产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术语2.1安全防护装置: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2.2防护用品(器具):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起防护作用的用品(器具)。
3职责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厂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3.2车间负责所管辖区域内,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根据岗位作业环境和条件,合理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制订出本厂的管理细则。
4安全装置管理4.1各车间要对所属的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4.2技术开发部所属安全装置要建立各种安全装置档案,并纳入检修计划,定期检修。4.3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4.3.1设备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压力容器安全阀、行程限位器等机械设备安全装置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4.3.2电仪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各种继电保护器和避雷装置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建立检查、校验记录。4.3.3电仪部门要按相关规程对分管辖区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安全联锁等装置进行检查、校验,并建立相应记录。4.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所属单位要将所管辖区域的安全装置及时复原。
5防护用品(器具)管理5.1安全管理部部门根据岗位作业环境、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接触毒物类别、浓度等)、劳动强度及相关要求,选择适宜的防护用品和器具、合理配置。5.2安全管理部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领用登记台帐。5.3安全管理部负责防护器具的定期检查和维护,检验维护后要加铅封,作好记录。5.4防护用具应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5.5车间负责在本单位防护用具的存放、保管,发现缺少或损坏等情况,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反应。5.6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防护用具的日常管理、检查和考核。
篇3:监视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使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与管理更趋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使其更好地为施工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包括改制单位)、各项目经理部。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生产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
4、内容和要求
根据生产安全的需要,公司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安装了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便对这些岗位和部位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控和测量,达到及早发现问题、随时处理问题的目的。为加强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4.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4.1.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
4.1.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4.1.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1.4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4.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4.2.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同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4.2.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
4.2.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保存。
4.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4.3.1使用部门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4.3.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4.3.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3.4对使用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4.3.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5、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5.1使用单位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5.2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
6、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6.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维修检定。
6.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确认,按报废处理程序进行报废。
7、相关管理
7.1《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7.2《安全生产议会制度》。
8、相关记录
8.1《监视和测量设备清单》。
篇4:化工安全装置管理制度
1定义和分类
1.1定义:
凡配置在机械、设备上,用于保护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所有装置,称为安全防护装置。
1.2分类
1.2.1检测装置——压力计、真空计、温度计、分析仪器、气体检测器及报警装置等。
1.2.2泄压装置——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放空阀、回流阀、减压阀、放空管等。
1.2.3防止火灾蔓延装置——阻火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火堤、防火墙等。
1.2.4紧急处理装置——紧急切断电源,紧急切断阀、紧急排液、紧急冷却、安全联锁装置等。
1.2.5防护装置——防护罩、防护屏、电气过载保护装置;防静电、防雷电、防噪声、防暑降温、通风除尘等装置;限制器、限速器、制动装置等。
1.2.6灭火装置——消火栓、泡沫灭火装置、泡沫枪等。
2管理和职责
2.1各类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由责任部门分工进行管理。
2.1.1凡机械、设备、电气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均由动力、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1.2凡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1.3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灭火装置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1.4各类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由使用车间、部门负责维护保养。
2.2各类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要与生产设备等同看待,岗位操作人员要懂得本岗位安全装置及设施的结构、原理、使用与维护方法。
2.3各种安全装置由所属车间、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4各类安全装置的管理责任部门,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2.5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2.6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必须与主机同时投产运行,发生故障,车间部门应立即组织抢修,使其恢复正常。
3安装与拆除
3.1新建、扩建、改造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
3.2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不准随意挪用、废置和拆除。
3.3选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有通过主管部门的技术鉴定方可使用。
3.4认为有必要拆除安全装置及设施时,需提出申请经设备、动力、安全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方准拆除。
4维修与校验
4.1安全防护装置要由专业技术部门和人员负责校验(检验)与维修,除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随意拆装。
4.2安全装置的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与校验档案,纳入设备管理进行考核,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检验结果记入档案。
4.3工艺、设备及施工条件发生变动,安全防护装置作相应调整,应经设备、动力、安全管理部门审定认可。
5安全装置
5.1安全阀
5.1.1选型安装,开启压力不准超过容器设计;排气能力必须大于容器的安全泄放量。
5.1.2排气口应在安全位置或装设放空导管。
5.1.3安全阀定期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5.2压力表
5.2.1压力表的安装、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
5.2.2压力表表面刻度极限值,应根据工作压力选1.5-3倍,最好取2倍选用。表盘上刻划红线指出工作压力。压力表表盘直径不小于100毫米,应装设在便于观察、便于稳定和吹洗位置、防辐射热、冰冻和震动。
5.2.3未经检验合格、没有铅封或铅封损坏、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面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以及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的缺陷。均应立即停止使用与更换。
5.2.4压力表定期检验,每年至少一次,检验合格后应有铅封。
5.3爆破片(膜)
5.3.1爆破片尺寸和材质应根据计算和实验选用,爆破压力不超过容器设计压力。
5.3.2定期更换,每年至少一次,对于超压未爆破的爆破片应立即更换。
5.3.3安装位置必须保证爆破片爆破时使容器压力迅速泄放,为使爆破时不伤及人与其它设备等,在排放口装设放空导管。
5.4液位计(水位表)
5.4.1应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液位的明显标志,能承受与容器相等的工作压力玻璃管液位计应有防护装置,上下均应装设阀门,以便检修、维护、校验。
5.4.2液位计应装在便于观察的部位和有足够照明或光亮;观察不便时,应装二次远传仪表。
5.4.3盛装易燃或剧毒、有毒介质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应采用板式玻璃液面计或自动液面指示器液面计或指示器要有防泄装置。
5.5温度计
5.5.1安装在便于稳定的位置或采用远传式二次仪表,所测介质温度是具有代表情生的测点。
5.5.2必须做好维护保养,定期校验合格方能使用,失灵或损坏的温度计不准使用。
5.5.3测试温度的仪器仪表也要定期校验。
5.6报警装置
当温度、压力、液面及其他工艺条件等超过正常允许范围而威胁安全生产时,应装设报警装置以便及时发出警报,迅速进行处理,避免发生事故。
5.7进、出口阀
5.7.1进口阀应便于在运行可可随时与其它连通的管道切断,防止超压,确保安全。
5.7.2出口阀是便于在必要时可将内部物料排除和泄压。
5.8静电防护装置
5.8.1在一切设备、管道等可能引起静电的部位,均应装设静电接地和消防装置。
5.8.2定期检查静电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5.8.3当介质为不良导体时,如(苯、二甲苯、汽油、碳四)等不准使用塑料、橡胶玻璃等材质的管道和设备。当必须使用塑料或橡胶玻璃管线短距离连接时,则在管内接入导电良好的铜质编带,同时可靠接地导除静电。
5.9防雷
5.9.1装设避雷装置,应按《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规定要求进行设计安装。
5.9.2定期检测防雷设施,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并做好记录,如不符规定要立即解决。
篇5:化工厂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目的、范围:为加强对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范围内所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分工,确定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区域的划分,并对承包人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3.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的责任。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承包本部门范围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控。
3.4管理部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登记台账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3.5管理部负责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程序:
4.1责任区域的划分:
?管理部根据公司领导层的分工和个人职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确定责任人,在责任区域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名称、责任人姓名等在责任牌上注明。
4.2承包人职责:
4.2.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4.2.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2.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2.4督促隐患整改;
4.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4.2.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承包人、承包点所在部门安全管理要求:
4.3.1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4.3.2承包点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书面反馈到管理部。
4.4承包人的考核:
管理部每季度对承包人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情况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4.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4.5.1管理部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台账。
4.5.2管理部建立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公司。
4.6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在部门、班组职责:
4.6.1部门职责:
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4.6.1班组职责: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7应急预案与演练:
4.7.1管理部事务局应制定应急预案,每1年组织一次演练。
4.7.2演练结束,对演练效果应进行验证,确保现场操作人员通过演练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5、相关管理
5.1《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5.2《安全生产议会制度》。
6、相关记录
6.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