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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公司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公司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防汛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

第三条防汛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遵守所在流域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

第二章?防汛制度、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各单位应建立防汛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防汛工作责任部门,组建抢险队伍,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五条各单位应制定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防汛物资管理制度、防汛应急预案等有关防汛工作制度。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防汛工作的副职为本单位防汛安全综合管理领导责任人。

第七条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防汛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防汛安全制度,明确各级防汛安全责任。

(三)保证防汛资源配置。

(四)组织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五)及时处理涉及防汛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分管防汛安全工作副职职责:

(一)组织审查重大防汛技术措施。

(二)组织防汛检查。

第九条防汛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一)开展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防汛工作计划。

(二)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监督防汛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督促有关单位开展防汛演练。

?第三章防汛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应做好防汛准备工作,认真开展汛前检查,汛前检查主要包括:

(一)防汛组织机构(防汛领导组织机构、防汛责任部门、抢险队伍等)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顺畅。

(二)防汛措施、防汛应急预案。

(三)有关建筑物(施工围堰、泄水建筑物等)是否满足度汛要求。

(四)对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生活营地、工作面是否制定应急措施、人员是否能及时撤退。

(五)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六)对可能受洪水影响的营地和大型设备是否采取措施。

(七)可能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在主汛期间和大暴雨过程中应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及突发险情。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和业主单位的联系,及时、准确了解有关气象、汛情资料。

第十三条根据预案启动条件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危险地段设置警戒线和醒目标志。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汛度汛领导组织成员名单、联系电话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发生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篇2:大唐发电厂防汛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工作,不断提高防汛工作水平,促进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公司公司防汛工作要求,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防汛工作是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本厂厂界对应的长江岸区江堤及向上游、下游方向延伸50米的江堤以及厂内区域生产设施安全度汛;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抗洪抢险,保证灾后恢复电力生产供应。

第三条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所属各部室、公司。

第二章防汛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办公室,负责组织防汛工作,协调解决防汛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防汛办公室设在生产物业公司,负责公司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厂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厂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工会、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物资部、检修公司、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公司、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各部门行政正职组成。

第八条防汛办公室主任由物业公司经理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设备部分管副主任、发电部分管副主任、检修公司分管副经理、安监部副主任、物业公司副经理、安全员、总务专职等组成。

第九条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3.统一协调和调度厂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4.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5.决定和宣布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建各应急工作组。

6.发生生产事故后,与有关政府部门配合,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计划。

第十条防汛办公室职责

1.负责防汛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

3.负责监督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5.负责汇总、通报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有关单位汇报。

第三章防汛工作的重点

第十一条防汛工作应加强所管辖江堤安全管理,保证排水设施安全可靠,不发生倒灌和被淹,抗洪排涝措施齐全、完善。

第十二条超前做好防汛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防汛准备工作。重点保证发电设备和生产生活设施的安全,保证可靠发电。

第十三条做好防汛检查监督和抢险工作,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的防汛抢险预案和应急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第四章日常工作的管理

第十四条汛前应及时调整防汛负责人名单、防汛抢险队、值班电话及防汛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严格按照防汛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每年汛前组织对防台风、防内涝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第十六条认真落实防汛经费和防汛物资,保证防汛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防汛器材的物资管理,确保汛期物资器材储备充足,完善可靠,汛期供应及时,不发生防汛物资器材管理不善贻误汛期抢险。

1.日常防汛物资由物业公司负责储备。防汛物资器材必须充足完备,储备齐全、汛期供应及时可靠。

2.每年对防汛器材进行补充和完善,做到在各种汛情情况下,满足汛期抢险的需要。

3.在汛前对防汛物资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补充有关防汛器材,按计划对防汛物资进行相应的定期试验,做到防汛物资器材的安全可靠使用。

4.建立防汛物资台账表,对防汛物资规格型号数量及每年防汛物资的检查试验,及时进行填写,设专人负责。

5.防汛物资的存放,必须遵循专库(专柜)存放,专人负责的原则,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挪作它用。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确保防汛物资、数量充足,符合质量要求。

6.防汛物资的领用必须由防汛办主任签字方可领取。

第十七条认真落实汛前检查和消缺管理制度。

1.设备部、发电部负责制订汛期设备安全运行措施,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

2.检修公司负责对露天马达、端子箱、接线盒等设备制订防雨、防潮措施,并组织实施;对现场重点设备、重点区域可能发生的汛情制订处置预案;制订对所辖设备加强巡检的措施;做好0.4KV、6KV开关室防潮降温措施。负责雨水泵及其系统的检修维护。

3.物资部负责检查防汛物资的采购、储备,检查清点已有防汛器材的数量、品种及完好程度,及时按防汛应急办要求补齐备足防汛物资,确保24小时有人发料。

4.物业公司负责对厂区四沟、窨井、管道进行清淤疏通,排除异物,确保畅通,对厂房屋顶防漏工作进行检查维修,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江边一、二道埂背水坡清理杂草。

5.人资部负责做好防暑降温、医疗保健和疫情的处置准备工作。

6.厂办公室、粉煤灰运输公司安排好防汛值班车辆和抢险车辆。

7.安监部负责安全检查和督办考评工作。

第十八条加强汛期防汛值班和巡查工作。当进入台风预警或长江水位达到7.5米警戒水位时,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1.防汛办公室认真组织安排好汛期值班,制定值班表,实行领导带班制。

2.汛期值班要做好紧急抢修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工作准备,做到超前预想,提前布置。值班车辆、防汛物资要准备充分。各单位防汛抢险队员的所有通讯工具要在汛期24小时内全天开通,确保通讯畅通。

3.汛期值班时间内,每2小时对江堤进行一次巡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脱岗,严禁喝酒,并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恶劣天气情况下,必须加强值班力量。

4.汛期值班时间内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紧急情况及重大事项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认真履行交接班制。

5.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汛值班各项规定。

第十九条为及时作好防汛工作,增强汛期的控制力和救助能力,及时使上级组织了解灾情,采取措施,控制灾情,把灾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建立汛期灾情报告制度。

1.当发现危情、灾情后,应立即向上级组织汇报,不得有误。危情、灾情特别严重时,要每10分钟或20分钟汇报一次,并随时与上级防汛部门取得联系。

2.按照“逐级汇报”的原则,一旦发现险情、灾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向防汛办公室及有关领导汇报,通知有关单位,将灾情降低到最低水平。

3.各抢险队要及时相互联系,积极配合,不得有任何推诿现象,必要时及时向当地防汛指挥部请求支援,以取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4.凡配有移动通讯工具的防汛抢险人员,要随时携带移动通讯工具,并保证汛期24小时处于开启状态,在接到命令后,要及时回应,并按要求尽快到达指定现场或岗位。

第二十条加强汛期信息管理,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气象信息和分管范围内的水情、汛情和灾情,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一条汛期结束后(10月15日前),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写出总结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对汛期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统计,不得虚报、瞒报,提出有效的防范措失,促进防汛工作水平。

第五章奖惩

第二十二条对在安全度汛和防洪抢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防汛任务,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贯彻上级及防汛有关文件精神,取得显著成绩。

2.在防汛期间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3.在防汛期间,工作突出,处理事故果断及时。

4.在防汛期间,对承担防汛任务能够早预料、早控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扩大者。

5、各抢险队能够及时赶到现场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办法、造成工作失误和防洪抢险不力,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按照厂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1.对汛前有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处理,在防汛期间造成事故者。

2.接到防汛通知后,各抢险队不能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人员、物资不能及时到位者。

3.防汛期间对由于责任不到位造成通讯联络中断。

4.防汛期间防汛物资储备未严格管理造成供应不及时。

5.防汛车辆未能及时进行检查,配备不能满足防汛的需要或不能满足事故处理者。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3:防汛管理办法

1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南风电公司)防汛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防汛物资准备、防汛检查、防洪抢险工作规则。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防洪防汛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汛工作规定

3总则

3.1防汛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指导方针。

3.2根据桦南地区的气候特点和历史水文资料记载,确定桦南风电场防汛期定在每年的四月下旬至10月末。

3.3每年的四月下旬由公司安监部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年度防汛方案和工作要求,各部门及各风场根据要求部署防汛防雷工作。

5防汛工作组织机构

5.1指挥部

总指挥:桦南风电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桦南风电公司分管生产副职、副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门及风场负责人

5.2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安监部主任?生产部主任

成?员:生产部、安监部副主任及专工

5.3抗洪抢险突击队

总指挥:桦南风电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桦南风电公司党委书记、各分管副职

抗洪抢险突击队队长:风场场长

抗洪抢险预备队队长:生产部、安监部主任

物资保障组组长:计划发展部主任

医疗组组长:思政部主任

车辆抢运组组长:总经部主任

后勤保障组:总经部主任

抢险突击队员:桦南风电场全体人员,晨光风电场、富强风电场、桦川风电场、海林风电场各10人

抗洪抢险预备队组成:桦南风电公司机关20人

后勤保障组组成:总经部、计划发展部共9人。

医疗组组成:思政部3人、风场兼职医疗救护人员3人。

车辆抢运组组成:总经部小车班全体、各风场司机。

6职责

6.1指挥部职责

6.1.1?公司总经理是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总指挥;各分管副职为分管部门的抗洪抢险第一责任人。

6.1.2?各部门和风场场长为本部门和本风场抗洪抢险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防洪防汛工作的组织、指挥、调度工作,并建立本单位的防汛组织机构,同时作为桦南风电公司的防洪防汛领导机构成员,接受桦南风电公司防洪防汛指挥部的领导。

6.1.3?定期召集防洪防汛组织机构成员听取防洪防汛工作汇报,及时掌握防洪防汛工作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

6.1.4?定期组织防洪防汛组织机构成员对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批示职能部门下通知进行整改。

6.1.5?在出现危急情况时负责指挥和调动人力、物力、设备、车辆全力参加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6.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6.2.1?在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的防洪抗汛管理。

6.2.2?组织贯彻落实防汛指挥部有关防汛抗洪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拟订并落实防汛抗洪工作方案和保证措施。

6.2.3?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协调生产现场的防洪防汛以及防雷工作;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以及防汛信息的收集和传达工作;汛期建立防汛值班制度,收集汛情报告上报防汛抗洪指挥部。

6.3抗洪抢险突击队职责

6.3.1?负责突发洪水汛情事件的应急处理。

6.3.2?接到命令后应迅速赶赴防汛现场进行应急抢险工作。

6.4?物资保障组

6.4.1?负责防汛抢险救援物资和备品备件的采购、储运和调拨工作。

6.4.2?物资准备要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完好,随时可用。

6.5?车辆保障组职责

6.5.1?防汛期应做好车辆的准备和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随时可用。

6.5.2?服从分配,听从调用。

6.6?医疗保障组职责

6.6.1?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

6.6.2?及时检查、检测饮用水是否受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6.6.3?做好卫生防疫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

6.7?后勤保障组职责

6.7.1?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及设备抢修工作人员的食品、水的及时供应工作。

6.7.2?负责保证事故现场工作人员的休息安排。

7防汛物资

7.1汛期,风场应根据本地区防洪情况,储备足够数量的潜水泵、铁锹、尖镐、编织袋等防汛物资、备品备件和防汛食物和药品等,以备发生汛情时急用。

7.2风场要对防洪防汛物资设立台帐、专项保管,要落实责任,专人使用与维护,每年的汛期前,要全面检查、试验防洪设施,对于损坏或有缺陷的,要及时修复或补充到位,达到完备好用。

7.3在防汛期内,每周应对防洪设备检查试验一次,并做好检查试验记录。

7.4风场每年应在汛期到来前开展防洪防汛安全自查工作,根据防汛物资的储存情况,提出需要补充的物资或紧急消缺用的备品备件计划,经生产副总经理同意后,报计划部补充完善。

7.5防洪防汛常用器材,不准挪用或丢失,需要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但必须及时归位或补充。

7.6生产部和安监部要对风场的防洪防汛物资及生产紧急消缺的备品备件进行审核,对防洪防汛物资、设备和器材检查试验与维护工作做好监督检查和协调。

7.7计划部对防洪防汛、抗洪抢险的物资储备、器材的供应和紧急备品、备件的采购全面负责。

8防汛检查

8.1每年四月初风场应组织对防汛重点部位如风场道路、线路、中控楼、母线室、高压开关室防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生产部、安监部。

8.2每年四月初风场应对所属电力和通讯线路杆根、杆体、拉线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需要采取加固措施的要及时上报生产部,加固工作要在每年六月十日前完成。

8.3?每年四月初风场应对风电机组的基础、机舱、塔筒门窗、箱式变压器基础的防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4?每年四月初风场应对场内道路、排水沟、下水井、排水涵管、变电所及围墙护坡等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需要修缮加固的报公司审批实施,应在四月三十日前完成,场内排水系统疏通由风场负责。

8.5汛期,风电场运行值班人员每日对场内排水系统检查一次,每次大雨、暴雨前后应增加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向风场负责人汇报,由风场负责人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8.6?洪汛期,风电场要加强设备、线路以及场内道路的巡视检查,发现隐情及时处理,做好防控措施,以防发生损毁道路和冲毁农田的现象。

8.7?汛前,风场应加强对周围地貌检查及洪水流向的观察,必要时挖出临时排水沟道,防止水淹场房。

9抗洪抢险

9.1风场各岗位人员发现险情后,要立即汇报值班长或风场厂长。

9.2在汛期,风场厂长、值班长要随时掌握重点防汛部位的防汛情况,出现的险情及时向防汛抗洪指挥部汇报。

9.3汛期,防汛指挥部有关领导和部门、风场负责人要参加值班、值宿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汛期的值班纪律和指挥作用。

9.4防汛指挥部接到险情汇报后,立即按照实际情况和拟订的防汛预案调动人力、物力进行抢险。

9.5?接到抢险救灾命令后,各级人员应迅速投入到抗洪抢险工作中,服从分配,听从调用,不得推诿、延迟、阻挠抢险救灾工作。由此造成的后果将层层追究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0?附则

10.1?本规定由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10.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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