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套开关柜仪表电器设备保管实施细则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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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开关柜仪表电器设备保管实施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一)仪表、继电器应存放在封闭或保温库内。从表盘拆下的仪表、继电器的接线端子应做好标记。仪表内部的电池,应拆下另行保管。标准电池严加倒置。

(二)仪表、继电器放置方法应符合制造厂要求。宜带原包装放置或另行用塑料袋包好存放在货架上。货架下层与地面的距离一般不宜小于0.5m。货架前后宜设有通道,不宜紧靠墙壁,一般距离墙壁不应小于0.5m仪表、继电器的塑料外壳如有霉点时,应在清除后涂刷掺有防霉剂的防护漆。

1.属第3类维护保管的仪表、继电器应放在保温库内,并应由熟练的仪表检修人员定期抽查,记录防锈蚀及霉变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精密部件应用非乙基汽油(不允许用煤油)去锈,并用软细刷子清刷。检修处理后,应做性能实验,合格后打上铅封。

2.表盘、控制台、开关柜应直立保管。

3.属第3类维护保管的测量孔板、喷嘴、带套管的测温元件,应按规定做防锈处理。

篇2: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

1目的

为了规范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2×300MW)(以下简称公司)工作票操作流程,规范工作票管理,提高发电设备检修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的损坏,提高检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工作票的执行、检查考核与统计管理的程序与要求。

2.2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一切主辅生产设备以及与生产设备有联系的其它辅助系统上进行的检修、消缺、维护、试验、安装等工作的工作票管理。

3引用文件及关联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26860--2011)

4专用术语及定义

4.1工单为检修工作任务联系单,当消缺工作不需要办理工作票时,工单为检修与运行之间的工作任务联系单,工单不能代替工作票使用。

4.2工作票是为保证电力生产设备的检修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和保障人身及设备的安全而使用的一种具有严格执行流程和规范的、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核和批准手续的、针对于检修中应做的安全措施的文件。

5执行程序

5.1工作票管理一般要求

5.1.1公司各部门进行需要采取隔离措施的检修工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应根据检修设备的不同选择正确的工作票种类,热力检修工作选择热力机械工作票模板,各部门做好统计工作;不需要采取隔离措施的消缺工作,必须办理缺陷单手续和维修工单,生产现场工作禁止无票作业。

5.1.2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经值长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处置,但必须由机组长(或值长)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

5.1.3凡计划夜间或第二天进行的检修工作,应在第一天的16时以前上票(事故抢修除外);对于不涉及运行方式而进行临时消缺的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以及配合热机检修的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可在当天上票,当日消缺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1小时上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可在工作的当日上票。

5.2缺陷单和维修工单执行流管理要求程

5.2.1四类缺陷走缺陷单流程办理。

5.2.2三类缺陷如不需运行人员做措施的,也可走缺陷单流程办理,需要运行做措施的则必须办理工作票。

5.2.3维修工作(如转机加油、设备清扫、设备保温、设备刷漆、阀门手轮掉、盘根紧固、法兰渗水紧固、输煤冲洗卷盘等等,不限于此)不需运行人员做措施的,可走维修工单办理。

5.2.3.1办理维修工单流程时一式两份,发电运行部和设备管理部各执一份。

5.2.3.2维修工作结束后,执行维修工单结束流程,并在工单上签字确认,填写工作结束时间。

5.2.3.3发电运行部对办理的维修工单进行认真备案,做好维护工单的许可、结束和注销工作。

5.2.3.4办理维修工单流程时,风险预控票同时执行。

参见《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5.3工作票办理程序

5.3.1填写工作票

5.3.1.1工作票负责人根据工作性质选取相应种类的工作票,填写工作组成员、工作负责人、工作内容、工作范围、所在专业、电话、填票人、填票日期等信息后提交。电气工作票工作内容中应将工作地点详细填写。

5.3.1.2在“隔离对象”选项卡中填写需要检修设备、隔离内容和隔离方式。

5.3.1.3在“关联信息”选项卡中可根据工单的计划工作时间,调整工作票的计划工作时间。

5.3.1.4在“隔离措施”选项卡中填写具体的隔离措施,确定需要隔离的设备、措施类型、措施说明、隔离状态、安全标示、是否要求恢复等内容。

5.3.2提交工作票

工作负责人检查确认工作票填写完整正确,隔离措施完整正确,并对工单分项进行“分项确认”后,工作负责人方可提交工作票。

5.3.3签发工作票

5.3.3.1工作票签发人审查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无误后,签发工作票。

5.3.3.2工作票签发后由工作负责人通知当班运行机组长或主值安排接收工作票。

5.3.3.3工作票签发人在签发工作票前应与值长沟通,确认该项工作具备隔离条件时,方可签发工作票。

5.3.4接收工作票

5.3.4.1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票后,应认真核对工作内容,审查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审查发现工作内容或安全措施有疑问时,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发生下列情况应将设备管理系统中工作票打回,重新填写、签发工作票。

(1)工作任务不明确。

(2)工作票中安全措施有误或重要遗漏。

(3)安全措施含糊不清。

(4)按工作任务要求退出设备运行或备用以及退出有关热工、电气保护、自动装置而未办妥有关审批手续。

(5)其它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工作票。

5.3.4.2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票后,应认真核对工作内容,根据现场实际,审查安全措施齐全无误后,在设备管理系统中完成“接票”工作。

5.3.4.3工作许可人在设备管理系统中完成“接票”工作后,若发现安全措施有遗漏需要补充时,必须由工作许可人将设备管理系统中工作票状态改为“补充措施”状态,并在设备管理系统上填写相关补充内容,然后再进行一次设备管理系统的“接票”操作。

5.3.4.4工作许可人完成上述工作后,通知值长批准工作票。

5.3.5批准工作票

5.3.5.1若值长审核发现工作票措施不全面,通知工作许可人执行“补充措施”。

5.3.5.2值长审核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无误后,在批准工作时间框内确认或修改计划工作的时间,批准后通知工作许可人开始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

5.3.6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

5.3.6.1工作许可人打印两份工作票,根据计划开工时间、机组运行方式和值长意见,在适当时候布置安全措施,工作票页数为两张以上时,应分别用订书机进行装订。

5.3.6.2当隔离对象不能被有效隔离时,工作许可人将设备管理系统中工作票状态改为“扩大措施”,增加隔离措施,通知值长重新批准工作票。

5.3.6.3热机工作许可人每布置完一项安全措施后,在相应措施执行情况栏内打“已执行”,同时在执行人栏内签名确认。

5.3.6.4对于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工作许可人根据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的要求全面正确地布置完成,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填写,并要求如下:

(1)已拉开的刀闸和开关,只填写编号。

(2)已装设的接地线,应写明装设的具体地点、接地线编号和组数。

(3)已合入的接地刀闸,必须写明接地刀闸的双重编号。

(4)需要加装绝缘隔板时,必须写明装设的具体位置、隔板的编号。

(5)已设遮拦、已挂标示牌,必须写明地点和标示牌名称。

(6)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必须写明邻近工作地点有触电、误登带电设备、误进带电间隔等,发生触电危险的具体带电部位和带电设备名称,并提出补充安全措施和要求。

5.3.6.5隔离措施完成后,工作许可人通知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

5.3.7开始工作

5.3.7.1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工作票中已执行的安全措施,既要与工作票中所要求的安全措施相符,又要与现场实际布置的安全措施相符。由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当邻近有带电设备时,应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带电部位,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的危险,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然后工作许可人在设备管理系统中完成“工作许可”流程,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各持一份。

5.3.7.2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班成员详细交待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明确邻近运行设备和带电设备,正确说明工作地点周围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的危险,工作班成员必须认真听取讲解。工作负责人或安全员要向一部分成员提问,确认每个成员对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带电部位等确实了解清楚的基础上,方可开工。

5.3.7.3严格执行工作票开工手续,切实做到“四不开工”:

(1)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不明确不开工。

(2)安全措施的要求或布置不完善不开工。

(3)审批手续或联系工作不完善不开工。

(4)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没有共同到现场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开工。

5.3.7.4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均不允许随意变更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如必须变动时,应取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5.3.7.5工作负责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其安全职责,对工作班成员的检修工作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5.3.7.6检修工作中部分检修设备需要加入运行时或检修项目需要变更时或需要增设安全措施时,必须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

5.3.7.7运行值班员发现检修人员在检修工作中有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或没有按工作票内容进行工作以及任何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停止其工作,收回工作票,令检修人员退出现场,同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

5.3.8工作人员变更

5.3.8.1工作负责人因故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

5.3.8.2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

5.3.8.3更换工作负责人后,原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新工作负责人对现场工作情况进行详细交待,清楚后新工作负责人方可开始工作。

5.3.8.4工作票签发人、新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分别在两份工作票中签字,工作许可人负责将新工作负责人姓名输入到设备管理系统中。

5.3.8.5工作班成员变更,新加入人员必须进行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学习,由工作负责人在两张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变更原因、变更人员姓名、时间并签名。

5.3.9检修设备试运

5.3.9.1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方能交工的检修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并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

5.3.9.2工作负责人通知工作票签发人检修工作已完成,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管理系统中确认工单分项工作完成,工作许可人进行恢复措施操作,检查工作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

5.3.9.3措施恢复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在设备管理系统中将工作票状态变为“恢复完成”,在确认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请示值长同意进行检修设备试运。

5.3.9.4对于试运不合格仍需继续进行检修工作时,经值长批准后,工作许可人重新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并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工作班成员继续进行工作。工作许可人需将试运不合格仍需进行检修工作的工作票编号、工作内容、重新开始工作的时间详细记录在设备管理系统运行日志中。

5.3.9.5如果试运后需改变原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范围时,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原工作票按作废处理,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确认后,记入作废时间、注明作废原因,双方在作废工作票上签字。

5.3.9.6对于不需要进行试运的检修工作,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管理系统中确认工单分项工作完成,措施恢复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在设备管理系统中将工作票状态变为“恢复完成”。

5.3.10工作票延期:

5.3.10.1工作任务不能在批准时间内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2小时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

5.3.10.2延期时间在两天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完工前一天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

5.3.10.3工作票延期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必须重新签发工作票,原工作票按终结处理,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确认后,记入终结时间、注明终结原因,加盖“已执行”章后,立即重新办理工作票,此时,由于安全措施未恢复,所以新办理工作票中隔离开始、隔离结束无时间间隔。

5.3.10.4工作票延期时值长负责将延期时间输入到设备管理系统中。

5.3.10.5电气第二种工作票不允许延期,检修工作如需延期时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将原工作票终结。

5.3.10.6检修设备为调度管辖设备时,值长执行《值长与调度联系/通讯管理标准实施细则》。

5.3.11电气工作的间断、转移

5.3.11.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长处。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值长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5.3.11.2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值班员不准将检修设备合闸送电。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根据通知工作负责人或值长,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采取下列措施:

(1)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换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2)必须在所有通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5.3.11.3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

(1)全体工作票人员撤离撤离工作地点。

(2)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

(3)应在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员进行加压试验。

5.3.11.4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须重新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5.3.11.5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5.3.12工作终结

5.3.12.1试运合格,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负责组织清扫整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认无问题时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5.3.12.2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没有问题时,工作许可人在设备管理系统中完成“工作终结”流程。

5.3.12.3工作许可人在两份纸介质的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在工作票第一页右上角处盖上“已执行”章,工作票双方各留一份。

5.3.12.4凡作废或未执行的工作票,也需双方签名并在最前一张工作票右上角处盖上“作废”章,工作许可人必须在注释中写明作废原因,作废工作票双方各留一份。

5.3.12.5检修工作已结束,但在工作票未注销以前,任何人不得将设备投入运行。

5.3.12.6工作票终结后工作许可人应立即向当值值长汇报,在得知与该设备相关的所有工作票全部终结后,根据工作票中所作安全措施及值长的命令进行恢复措施。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5.3.12.7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只有当全部接地线拆除,并认真填写在工作票上,才为终结。对于不能拆除的接地线要注明原因,并记录在运行日志中,工作票上也应详细记录未拆除的接地线双重编号。

5.3.12.8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接地线拆除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无接地线时写“无”,不能写“零”。

5.3.12.9凡主设备、重要辅机大小修或电气设备、公用系统经过改进,继电保护和热工、电气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经过改进或定值变动后,在设备恢复备用前,检修及试验人员应将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在“检修交待记录本”中向运行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以备查阅,否则工作许可人应拒绝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5.3.12.10检修人员在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应注意恢复设备的明显标志、电气一次设备的双重编号、二次设备的名称,复查核对热机设备的阀门名称、编号、旋转方向、介质流向、管道色环等,若运行人员发现标志及双重名称不全或不符,应拒绝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5.3.12.11严格执行工作票终结手续,切实做到“五不结束”:

(1)工作人员未全部撤离现场不结束。

(2)设备异动交待不清或记录不明不结束。

(3)安全措施未全部拆除不结束。

(4)试转不合格不结束。

(5)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没有共同到现场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结束。

5.3.12.12每月26日由所在部门将工作票收回进行检查分析,并作出合格率评价,措施恢复单应与工作票一并上交。工作票统计以上月的26日至本月的25日终结的工作票为当月工作票。

5.3.12.13检修到期(含已延期)的工作票必须办理结束手续。如因物资受限或其他原因没有完成设备检修工作的,工作票办理结束后,设备管理部做好检修技术交底记录。

5.4工作票检查、统计、分析:

5.4.1各生产部门认真执行工作票的动态检查制度,安全监察部对各生产部门严格检查工作票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5.4.2工作票的检查包括:票面、措施的执行、检修工作期间、设备的试运、工作终结等全过程的检查。

5.4.3发电运行部、设备管理部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对本专业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现场跟踪检查,每月应对全部已执行的工作票进行检查、统计、分析和总结。

5.4.4各部门的专业负责人对工作票进行日常抽查,每月抽查率应不低于20%,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给予纠正,提出改进和考核意见,并在检查的工作票左上角签字。安全监察部安监专工每月对各部门工作票进行统计和分析,将统计分析结果于每月1日前报安全监察部部长。检查统计表见附件1。

5.4.5安全监察部部长每月审核、统计公司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及合格率,对于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和考核,并在安生产例会上公布。

5.4.6工作票的合格率的计算公式:

工作票合格率=合格工作票的张数/已执行的工作票的总张数╳100%

5.4.7工作票合格率应严格按规定实事求是的统计,并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不断改进,逐步提高。

5.4.8对工作票的统计情况及工作票的合格率,每月在安全简报上进行通报,从而促进工作票的管理水平,保证工作票的合格率达到100%。

5.4.9工作票应由发电运行部、设备管理部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5.5工作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正确或不合格工作票:

5.5.1工作票无编号或重号、错号。

5.5.2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填写不明确或不正确。

5.5.3填写工作任务时,设备有双重编号而未填写。

5.5.4安全措施与工作任务不相符,或无故扩大安全措施。

5.5.5设备编号有涂改或字迹不清,难以辨认。

5.5.6安全措施不全而未补充。

5.5.7主要安全措施未填写。

5.5.8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填写、不完善、不正确。

5.5.9未填写接地线的确切装设地点、组数和编号。

5.5.10未注明装设标示牌的地点或标示牌名称错误、装设错误。

5.5.11未按规定签名、盖章。

5.5.12运行人员在电气一种票中未按票面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或填写不合格。

5.5.13在工作票上乱写乱画,或将工作票丢失、损坏。

5.5.14按照规定应重新填写工作票而未填写。

5.5.15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工作延期而未按规定办理手续。

5.5.1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符合规定或超出批准范围。

5.5.17工作票票种签发错误。

5.5.18未按规定履行许可手续或开工前没有共同去现场检查。

5.5.19未按规定履行监护职责或开工后监护人不在现场或不带工作票。

5.5.20未按规定履行终结手续或结束工作票未检查验收、未拆除安全措施。

5.5.21执行中发生异常、故障和未遂等不安全现象。

6职责

6.1本细则负责人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全面制定、实施及贯彻执行本细则,监督本细则的正确有效执行。

6.2本细则执行人由安全监察部安监专工担任,负责收集整理本细则在执行过程中的反馈意见,检查、指导各部门、各级人员正确执行本细则。

7检查与评价

7.1安全监察部部长组织对本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对检查评价结果经审批后下发至相关部门,检查和评价记录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三年。

7.2本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与现场不相符或不全面等情况,应及时反馈至所在部门负责人,部门安全负责人每半年汇总反馈至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每半年汇总反馈到公司,以便修改和补充。

8附则

8.1本细则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部。

8.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3:发电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落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员工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依据《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14年版)》(中国华电安制〔2014〕264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2015年版)等,结合常德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和“以责论处、奖惩分明”原则。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各承包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或者本级,“以下”不包括本数或者本级。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绩效考评委员会负责每月安全生产奖惩考评工作。

第八条?安监保卫部、生产技术部分别行使公司安全监督、文明生产、环保监督、生产管理职能,负责下发各种安全生产《处罚通知单》,并将考核建议汇总报公司考评委员会。

第九条?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对本部门及相关外委工程的安全、质量及进度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上报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外委单位、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事故、事件责任部门、外委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14年版)》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认定;对发生的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未遂,按照本细则附件《障碍异常认定规定》进行调查认定。

第十二条?对隐瞒、谎报、迟报事故、事件的责任部门和外委单位,按照相应考核等级加倍处罚。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为隐瞒事故(事件):

(一)不按规定将事故(事件)上报。

(二)破坏事故现场、隐瞒事故(事件)重要情节。

(三)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

(四)躲避、阻碍事故(事件)调查,或未在事故(事件)分析会上说明事故(事件)真实经过。

第十四条?外委、外包单位工作责任范围内发生异常(未遂)及以上等级的不安全事件和人身事故,按事故、事件同等性质追究对口执行部门(项目直接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人员责任,并纳入执行部门事故、事件统计。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说清楚”和“事故检讨”制度。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和设备事故、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如责任一类障碍、严重未遂等),责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专题汇报、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作检讨。

第十六条表彰和奖励

(一)公司每年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二)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评选条件:完成年度安全目标(必备条件条款),年度安全绩效综合考评成绩居前三名。

(三)安全生产先进班组评选条件:(1)年度内被授予并保持《安全标准化班组》;(2)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3)班组无公司通报的违章事件;(4)“五型班组”年度考评成绩居前30%。

(四)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评选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基层生产一线的员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1)个人安全意识和技能突出,所在岗位以及带领本团队安全业绩突出。

(2)主要负责(承担)的安全生产创新、创效方面成效突出,在本企业以上层面推广,并取得良好效果。

(3)及时发现(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或多次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4)所在部门、外委单位、班组当年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时,取消其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五)长周期安全专项奖励。奖励细则依据《******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专项奖励管理办法(A版)》规定执行。

(六)季度专兼职安全员评比。每季度对公司三级安全网成员按不超过20%的比例进行优秀安全员评比,给予人均500元的奖励。

(七)“安全卫士”称号获得条件及奖励。从事(公司级或部门级)专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超过15年,且未发生不安全事件、无违章或事故责任纪录,在期满年度,经个人申请、公司审核和湖南分公司复核,报集团公司授予其“安全卫士”称号。该称号为一次性荣誉。获得集团公司“安全卫士”称号,一次性奖励2000元。

(八)公司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以及获得市厅级、分公司及以上荣誉称号、先进集体荣誉的,按《******发电有限公司“评先创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九)对弄虚作假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收回奖励证书和奖金,并对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事故处罚

(一)发生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对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给予处罚。对于由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处理意见严于本标准,按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组织调查所做出的事故调查报告意见给予处罚。

(二)处罚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七种。

(三)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司有关领导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2015年版)等相应考核条款执行。

(五)发生一般人身重伤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1)按300元/人考核责任部门。

(2)主要责任人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1年处分。

(3)次要责任者给予记过至记大过处分。

(4)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记大过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500~2000元。

(5)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000元。

(六)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1)按400元/人考核责任部门。

(2)主要责任者给予留厂察看1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3)次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至留厂察看1年处分。

(4)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2000~3000元。

(5)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000~2000元。

(七)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1)按500元/人考核责任部门。

(2)主要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

(3)次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1年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4)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撤职至留用察看1年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3000~4000元。

(5)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2000~3000元。

(八)发生统计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1)按150元/人考核责任部门。

(2)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3)次要责任者予以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

(4)责任部门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至予警告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000~2000元。

(5)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500~1000元。

(九)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供热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突发事件)、涉网事故等电力生产事故(供热事故除外),按以下规定处理:

(1)按200元/人考核责任部门。

(2)主要责任者给予记过处分。

(3)次要责任者给予警告处分。

(4)责任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2000~3000元。

(5)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000元。?

?(十)发生较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电力生产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1)按300元/人考核责任部门。

(2)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2年处分。

(3)次要责任者给予记过至记大过处分。

(4)责任部门负责人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3000~4000元。

(5)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000~2000元。

(十一)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电力生产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1)按400元/人考核责任部门。

(2)主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2年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3)次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处分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4)责任部门负责人给予撤职至留用察看1年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4000~5000元。

(5)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2000~3000元。

(6)公司有关领导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2015年版)相应考核条款执行分。

(十二)发生重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以及特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电力生产事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事故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对责任部门(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十三)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各类交通事故,依据交通事故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者,负有管理或领导责任的各级负责人,按照不高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相应等级,视责任酌情处罚。

(十四)发生事故后,若事故情况复杂、原因不易查清,对主动讲清事故真相、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的事故责任者从轻处罚。

(十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视事故性质和应负责任,对公司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相关党支部作如下处罚:

(1)给予党委(党组)书记与行政正职同等或低一个等级处罚。

(2)除党政正职、行政分管副职外的其他班子成员,依据事故性质及分管范围关联度和应负责任大小,给予不高于党组(党委)书记处罚等级的处罚,或免于处分。

(3)给予责任部门所在支部书记与责任部门负责人同等或低一个等级处罚。

(十六)发生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环境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特种设备事故,以及在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工作中,由于处置不当导致次生和衍生事故或产生严重影响,按照其性质、损失和影响,比照上述有关条款执行。

(十七)在进行行政处分的同时,应并处相应经济处罚,具体标准如下:

(1)通报批评:扣罚1~2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2)警告:扣罚3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3)记过:扣罚6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4)记大过:扣罚10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5)降级:扣罚12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6)撤职:扣罚12个月绩效薪金或奖金。

(十八)对失职、渎职造成事故者(含外包单位人身死亡事故负管理责任者),有关责任人员按上限或提高一个等级处罚。

(十九)受处分人员后续任职等按照集团公司领导人管理办法和员工奖惩指导意见执行。

(二十)事故处罚一般在事故调查结束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规定提出对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处罚意见,报湖南分公司审批。经集团公司审查同意后,形成处罚意见,并通报公司各部门、单位。

第十八条不安全事件考核

(一)发生Ⅰ类障碍、人身轻伤考核规定

?1.对部门考核规定:每起主要责任部门考核5000元,主要原因是人为责任和管理性责任的考核8000元;次要责任部门按主要责任部门处罚金额30%处罚。

?2.Ⅰ类障碍、人身轻伤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规定:对主要责任者考核1-2个月绩效奖;对次要责任者考核0.5-1个月绩效奖;对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视情况给予并给予行政处分或离岗培训二个月的处理;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负责人考核800-1500元;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负责人考核1000-2000元。

?3.发生外委、外包单位单位轻伤事件,联责考核对口管理部门的专业负责人2000元,安全专工1000元。

?4.一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人身轻伤事件的部门,根据事件严重程度,给予责任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警告至记过处分。

?5.一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人身轻伤事件的班组或专业,根据事件严重程度,班组或专业安全第一责任人下岗2?个月。

?6.一次轻伤构成统计事故者,按照第十七条执行。

(二)发生Ⅱ类障碍、严重未遂考核规定

?1.对部门考核规定:每次主要责任部门考核2000元,主要原因是人为责任和管理性责任考核责任部门3000元;次要责任部门按主要责任部门处罚金额30%处罚。

?2.Ⅱ类障碍、严重未遂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规定:视情节轻重,另外给予责任部门相关领导、相关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各处罚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如果是责任人违章造成,按上限进行处罚。

?3.发生非责任性设备二类障碍,障碍所在部门罚款1000元。

(三)发生异常或一般未遂的处罚:

?1.给予责任部门处罚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2.视情节轻重,另外给予责任部门相关领导、相关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各处罚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其中,主要责任者处罚200~500元,次要责任者处罚100~300元)。

?3.如果是责任人违章造成,按上限进行处罚。

?4.发生非责任性设备异常,异常所在部门设备责任人考核300元。

(四)人身伤害未遂的考核

1.发生一般人身伤害未遂,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考核1000元,班(值)长考核500元,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考核200元,分管负责人考核300元。

2.发生严重未遂或情节严重恶劣的未遂事件,直接责任人下岗1?个月,其让他有关人员按一般人身伤害未遂加倍考核。

?(五)外委、外包单位事故、事件处罚

?1.发生外委、外包单位责任的事故、事件,按照项目外委合同的有关规定或本条款进行处罚,若项目外委合同的考核严于本条款,则执行项目外委合同的有关规定。

(1)发生一般人身未遂,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发生严重人身未遂,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

(2)发生轻伤,处罚责任单位10000元;构成统计事故者,按合同款30%处罚责任单位(不高于10万元)。

(3)发生重伤,按合同款30%处罚责任单位(不高于15万元)。

(4)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按合同款50%处罚责任单位(不高于30万元)。

(5)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按合同款50%处罚责任单位(不高于60万元),并按照国家和行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执行。

(6)发生因外委、外包单位责任造成的设备、火灾事故和事件,构成异常处罚600元;构成二类障碍处罚1000元;构成一类障碍处罚5000元;构成统计事故按合同款20%处罚责任单位(不高于10万元);构成一般事故按合同款30%处罚责任单位(不高于20万元);构成较大及以上事故按合同款50%处罚责任单位(不高于50万元)。

(7)发生外委、外包单位人员违章或违反其他规章制度的事件,处罚400~700元/人次。

?2.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和设备、火灾事故,由责任单位直接交纳罚金;发生未遂、轻伤、异常、障碍等不安全事件,相关处罚从外委单位合同结算款内或安全抵押金中扣除;处罚结果落实情况、相关人员受教育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报安监保卫部备案。

?3.外委、外包单位人员的违章或违反其他规章制度的事件处罚,由执行部门下达《处罚通知单》,计划部、财务部配合执行,安监保卫部监督;外委、外包单位的不安全事件处罚,由安监保卫部执行部门下达《处罚通知单》,计划部、财务部配合执行;相关部门未对外委单位进行考核,则外委单位的应考核金额全部由管理部门承担;无故减轻对外委单位处罚,则按外委单位处罚金额50%处罚相关责任部门。

第十九条不安全事件“四不放过”

(一)发生异常及以上不安全事件应及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发生不安全情况必须及时组织分析,属于设备技术原因的,由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安监保卫部参与督促,其他由安监保卫部组织分析,生产技术部参与。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事故(事件)分析会,考核责任(牵头)部门500元;未按时上报不安全事件调查报告(报表),考核责任部门300~800元。

(三)不安全事件原因未分析清楚,分别考核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500元;防范措施无针对性或执行不力,每项考核责任部门200元;未对责任人及应受到教育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每人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

(四)发生不安全事件后故意隐瞒,对责任部门、外委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按照上限执行。情节严重者,按照上一个等级事件的有关规定处理。多次隐瞒者,按照有关规定的3~5倍进行考核,并考核责任部门或外委单位负责人1000~3000元。

(五)不安全事件原因分析时,责任部门或外委单位不积极查找自身原因、故意推诿、过多强调他人责任或客观原因,考核责任部门或外委单位2000元。

(六)对不安全事件原因分析透彻、防范措施执行到位,且未造成不良后果者,可以报公司领导批准,酌情降低一个事件等级进行考核。

(七)发生交通、消防、安保、职业健康及环境污染等不安全事件,比照上述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其他考核规定

(一)无故不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分析会,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

(二)无故不参加公司月度安全网例会,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三)不按公司规定认真组织班前会和班后会,每次对责任班组(轮值)处以200元的罚款(主要责任人按《反违章管理标准》处罚)。

(四)不按公司规定认真组织安全日活动,每次对责任班组(轮值)处以300元的罚款(主要责任人按《反违章管理标准》处罚)。

(五)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部门未能认真按公司要求整改完成,按每项对责任部门处以200元的罚款。

(六)对公司组织的安全宣传活动,不积极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每次对责任部门处以300元的罚款。

(七)工作时间内违反劳动纪律,每次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公司领导或职能部门抽查发现违纪者,考核责任人100~300元,并联责考核责任部门或外委单位负责人50元,联责考核班(值)长100元。

(八)设备检修质量、工艺、进度未达到合同要求,生技部及设备管理部门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考核。合同未明确规定者,按照造成的后果对责任部门或外委单位进行考核。

(九)凡打架斗殴、聚众闹事、酗酒滋事、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偷窃、违反禁区管理规定、出入证管理规定、损坏公私财物、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影响生产、工作、学习和正常生活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均属违反内部治安管理范畴,按《公司治安管理制度》进行考核。每次考核不低于3000元。

(十)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缺失(如未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主要管理人员考核500元/项次,职能部门负责人300元。

(十一)现场发现违章未制止,导致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安全专工考核500~1000元。

(十二)对其他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按公司《反违章管理标准》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三)外包工程项目发生事故、不安全事件或其他违纪违章情况,凡本标准未明确规定的,按照《外包工程和其他形式用工安全管理标准》或签订的安全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十四)违反文明生产管理规定者,按照公司《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五)违反公司其他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者,按照其他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一条?处罚以《处罚通知单》形式送达责任部门或责任单位,或以公司文件、安全通报等形式予以公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一)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制〔2011〕113号)

(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电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14年版)(中国华电安制〔2014〕264号)

(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2015年版)(中国华电安制〔2015〕326号)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一经发布生效,各级、各部门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对分管和归口的工作实行标准化管理,达到本管理细则的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第二十四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各部门书面申请、生产技术部、安监保卫部核实后报公司批准,人资部配合执行;各类事故、事件的责任追究由安监保卫部提出初步处罚意见,经公司批准后人资部配合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不作为处理和判定刑事、民事责任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4: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规划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篇5:电厂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生物质)

一、?概述电厂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的重要标志,是电厂建设工程创名牌、树样板、铸精品、达标投产一项基础性工作与经常性的工作。在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通过对生产要素(人员、设备、材料、机具)及环境(场容、卫生、保安)和安全措施的控制管理,创造和改善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使施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达到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工程的任务,为此,特制定本细则。二、?引用标准:1、?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2、?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电建[1995]543号;3、?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49号;4、?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5、?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电质监[20**]3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年版)》。三、?编制的依据文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2、*****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本工程《监理规划》;3.建设单位制定的本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四、?监理工程范围1、?根据本工程监理合同所约定的建设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工程范围承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2、?建筑和安装承包单位临建设施的安全文明施工;3、?建筑和安装承包单位大型机械的装、卸和使用的安全。五、?工程简况**市***绿色能源开发公司1*30MW火力发电机组工程位于**市**工业区内的工业用地之中;主厂房建筑、设备安装等全厂设施均由**省电力设计研究院负责设计;施工承包方是***十一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本公司北流市凯迪项目监理部。本工程是采用一台额定出力为30MW的抽凝式汽轮发电机,配一台1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燃料以秸杆等农林弃物为主;本工程厂区主要建设项目有主厂房、锅炉、烟囱、干料棚、冷却塔、供水、水处理、配电装置及相应的辅助、附属建构筑物等。六、?监理工作流程及监理目标1、监理工作的流程是:不符合安全要求,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2、监理目标:(1)督促承建单位杜绝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杜绝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和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2)要求承建单位做到人员重伤和轻伤事故的事故率控制在建设单位提出的目标范围。七、安全文明专业施工监理工作内容1、核实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文件资料;2、参与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工序和特殊作业施工技术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施工作业指导书等3、参与审查承包单位质量体系及安保体系。4、参与审查承包单位工程、分包工程开工申请报告。5、参与审查分包单位资质。6、审查特殊工种上岗证。7、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8、对现场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巡检和定期大检查,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考核。9、参与安全事故调查。10、?记录好监理日记,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安全状况的信息,做好本专业监理工作总结。八、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1、主管上级对本工程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批示和规定文件资料。2、本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4、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大纲。5、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承包合同书。九、施工承包单位提供审查的文件资料1、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本工程及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计划。3、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安全资质。4、本工程施工人员特殊工种证件。5、本工程各专业组织设计、各专业施工作业指导书。6、应提供审查的安全施工措施:(1)大型起重机械的拆装、位移和负荷试验;(2)特殊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3)杆塔组立;(4)预应力混凝土张拉;(5)汽机扣大盖;(6)发电机穿转子;(7)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8)大型电机干燥及耐压试验;(9)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10)锅炉大件吊装及整体水压试验;(11)高压线路及厂用电设备带电;(12)临时供电设备安装检修;(13)汽水管道冲洗及试压;(14)重要转动机械试转;(15)主汽管吹洗;(16)锅炉安全门升压整定;(17)汽机油循环;(18)燃油管道吹扫;(19)汽轮机、发电机试运;(20)多工种平面、立面交叉作业等;(21)安全月报、安全统计报表;(22)应提供审查的文明施工措施;十、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控制内容与要求(一)安全控制?督促承建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达到北流市标化工地目标。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督促承建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效的奖罚办法,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各项分包合同或协议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检查新工人上岗前培训。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书面记录须经受教育者本人签名确认。工人换岗时,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检查安全交底。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作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2、审核承建商的安全专项方案

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支模架、物料提升机、塔吊、基坑支护、施工机具、消防等专项施工方案,应全面、具体,并针对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场地以及气候条件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签字盖章后有效,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3、在安全控制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又应以人为安全控制的核心。因此,要督促承建商做到:

?1)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人。

?2)对施工现场人员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

?3)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进行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拖鞋,高跟鞋及凉鞋。?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从事电工、架子工、电焊(气焊)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卷扬机、搅拌机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市建管局认可的单位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统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培训领取的上岗证必须随身携带,以便检查。?5、安全检查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要求,并作书面记录,履行签字手续。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登记、复查、销项制度,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1)高处作业

?在无外脚手架施工作业时,从二层楼面开始,每层设置安全平网或防护挡板,再设一道随着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遇特殊情况无法设置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临街临道一侧外脚手架应张挂安全平网。(安全网必须采用市安监站认可的生产厂产品)

2)脚手架

??脚手架沿外墙四周连通,并与建筑物有可靠的拉结,以加强其侧向稳定。在外架搭设过程中,垂直运输用的物料提升机,需要同时跟上。外脚手架在沿道路一侧第三步架处搭设防护棚,宽度按要求设置,上面满铺竹脚手片。外脚手架完成后,必须用安全密目网围护。

??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搭拆外。由专业班组具有上岗证的工人,进行搭拆施工,严格要求三步架体一验收,整体架子和井架完工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别张挂合格证,方可使用。?在搭设脚手架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技术要求:?①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每层里外立杆均设水平拉杆,转角处立杆必须加密。

?②架体立杆距离墙体不超过20厘米。

③脚手架应设拉结点,同墙体内的予埋钢筋拉结,水平不超过7米,垂直不超过4米。

④脚手架必须设置护栏杆,踢脚杆。

?⑤?脚手架两端开始每隔7根立杆设置剪刀撑一组。?3)“三宝”“四口”防护?①现场进出大门应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标语,安全帽应正确使用、规范佩戴,系好帽带,不准乱抛、乱扔、用于坐和垫,不得使用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

?②现场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搭拆物料提升机、脚手架等高空作业时应系安全带,使用时高挂低用,高挂在牢固、可靠的物体上,使用后应专人负责妥善保养,经常检查,发现霉变、硬脆、断裂等现象应及时更换。

?③现场必须重视临边“四口”防护,用两色相间的钢管作护栏材料。楼梯踏步及平台临边必须设牢固的临时防护栏或篱笆;预留洞口、坑井的防护要有严密的防护盖板,1.5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洞口号上张挂安全网。阳台、楼面、屋面等临边防护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如果防护栏杆过高要挂安全网封闭,防护要严密。4)模板工程本工程采用木模,支撑系统采用钢管脚手架。支撑系统是模板支设安全的关键,施工时应按专项方案设置排距、立柱,不允许使用不合格材料。立杆底脚在地面设垫块,并设地笼,以防沉降不均。

?模板的拆除,必须在试块达到规范允许条件下,并得到我方审批后,方可组织拆模。拆除模板前,班组长应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在拆模范围内设立警戒区域,并设指挥员,拆模应按顺序拆除,严禁无规则拆模。模板拆除后,应对场地进行清理,分类堆放。

现场钢管、扣件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5)物料提升机物料提升机必须按标准搭设,安装前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合格后张挂《井架验收合格证》方可使用。操作定人、定机、定岗,必须持岗上证。

架体底座地基必须地面平夯实,安装在砼基础上,并采用地脚螺栓或轧桩紧固,架体边大于2m应采用双导轨。各类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吊盘必须装防坠落保险装置和上下限位装置,每层依靠时有灵敏可靠制动停靠装置。采用墙式应用刚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每增高6m加设一组水平拉结点固定在主体结构上。顶部悬臂内侧有加固措施,严禁与脚手架连接。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接地电阻≤10Ω。

物料提升机四周防护应严密,楼层卸料平台应稳固,两侧设0.9-1.2m两道防护栏或防护篱笆,进料口必须装有防护门或防护栏。底层进出口须安装安全门。进出料口装设安全门,两侧设不低于1m的安全挡板或网片防护,吊盘严禁乘人。底层及进料口搭设防护棚。?6)施工用电施工用电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架设。夜间施工危险、潮湿场所具有适度照明。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和堆放建筑材料等。脚手架与外电架空层线路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与10KV以下的架空层路边线,最小水平不得小于2m,否则必须采用防护措施,设置防护屏、围护片等进行全封闭,并悬挂醒目的警示牌。

??施工用电室外线路用绝缘电线沿墙或架设在专用电线杆架空敷设“三相五线”制,固定在绝缘字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使用橡胶绝缘电缆,室外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护套线,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

手持照明灯具,危险和潮湿场所以及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均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配电箱及开关箱采用铁质材料制作,导线从下底面进线和出线,并有防水弯,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控制在1.3-1.5m之内,门锁齐全,有防雨措施,下班时断电锁门。配电箱及开关箱内装设触漏电保护器,做到三级保护,末端触电保护器工作电流不大于30MA。金属外壳应接地或接零保护,断丝严禁用铜丝或其他金属代替使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各类电器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接地体使用L50×5角钢或Φ50钢管,2.5m长,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值满足规定要求。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配电箱处必须设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10Ω。7)搅拌机、电焊机、潜水泵等其他机具搅拌机搭设防雨操作棚,机体安装坚实稳固,排水畅通,各类离合器、制动器灵敏有效,钢丝绳、防护罩安全有效,料斗的保险挂钩齐全有效,操作杆必须有保险装置,停止作业挂上保险勾,有接地或接零保护,装设触漏电保护器,定人、定机,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经常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机身清洁。

电焊机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把线绝缘良好,有防雨措施。

乙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m,与氧气瓶不小于5m,有回火防止器,有保险链、防爆膜,保险装置灵敏,使用合理,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严禁在露天曝晒,皮管头子用轧箍轧牢,严禁使用浮动式等旧式乙炔发生器。

潜水泵电源应完好无损,设置单独触保器,重点加以管理。

平刨、压刨、电锯等机具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安装触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专人使用,设护手安全装置,刀口回弹防护措施,电锯设防护挡板或月牙罩,操作必须使用单相电动开关。

手持电动工具(振动器、打夯机、磨石机、砂轮机、切割机、绞丝机、电钻等),应具有防护罩壳齐全,橡皮线不得有破损,必须要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并单独配置灵敏有效的触电保护器。钢筋机械(切断机、调直机、弯曲机、冷拔丝机、点对焊机等)做好保护接地或接零,并装设触漏电保护器,传动部分要有防护罩。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压滚、插头等附近的钢筋断头和杂物。钢筋工棚内的电线不得随意拖拉,应固定悬空挂设。

射钉枪应确定专人使用,严格按先装钉后装药的顺序操作,不得用手掌抵住枪口。8)防护棚建筑物出入口、通道口、临边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和机械设备,必须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通道口、外挑不少于3m,棚顶应满铺脚手片或木板,必要时铺设双层,两侧必须封。6、事故处理现场发生一般事故按有关文件执行。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必须立即通报,并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在24小时内上报主管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按国务院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浙政(1987)22号文件精神规定执行。按照发生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和处理,并及时结案。(二)文明施工控制施工现场应当达到环境美化,场布合理,施工有序等文明施工标准。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处设置“五牌一图”和其他标牌1)工程场布图标明:工程建筑方位,生产、生活设施,各类材料堆场和机械设备设置区域,围墙、大门、进出通道、水电走向等。按施工三阶段(基础、主体、装饰)及时调整场布图。2)工程概况牌示意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设计、施工、质量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单位名称,工程层数、面积、总高度,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3)现场张挂“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起重机械十个不准吊”、“门卫、机械操作规程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标牌,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明2、施工围墙、道路、场地的设置1)施工现场周边设2.5m高围墙,围拦应严密,不缺档,内外刷白,书写标语,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占道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办好手续。2)进出大门通道必须畅通,有回车余地。大门应坚固、美观,大门内外有30M2以上的砼硬地面。工地出入口100米内无建筑垃圾,50米内无建筑污染。。

?3)现场内道路畅通、平整、整洁,无坑洼积水,重要部位地坪砼硬化。

?4)场内有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池,排水系统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保证污水不外溢,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工地排放废污水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

?5)作好安全保卫工作,按有关规定配备门卫值班人员,落实防偷防盗措施,办理治安许3、临设工程的设置1)应按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值班室、办公室等临时设施,采用活动房,内外墙刷白。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环境规定,并制定卫生制度,落实专人清扫,保持卫生清洁,防止四害孳生。2)食堂、宿舍、厕所、浴室等生活设施搭设在生活区。

食堂必须卫生清洁,符合“食堂卫生法”各项要求,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着白装上岗,食堂应设置冰柜,做到生熟贮藏分开。

??宿舍采用活动宿舍房,宿舍床铺搭设统一、整齐,采用统一的被褥、床铺。内外及床上用品应整洁、卫生,不乱倒污物和便溺。

生活区设浴室,不准露天场地洗澡。

厕所应符合有关卫生防疫要求,厕所内外墙刷白,设冲洗设施,落实专人清扫冲洗,定期喷洒消毒药水。高层施工楼层也设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便溺设施,保持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卫生。?

施工现场设茶水供应处,茶水桶应卫生清洁,经常消毒,防止疾病传染,并配备药箱和常用急救药物。4、环境保护施工作业现场采用各种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施工产生的噪声;在清理场地、外脚手架时应防止粉尘飞扬,污染周围环境;车辆进出,做到不抛洒、不滴漏,严禁污染道路;化灰池布置合理,灰浆严格控制不外溢,灰渣集中堆放不乱倒。夜间作业应符合环保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向工地周边居民公告,取得谅解。5、现场堆放1)按施工总平面图合理布局堆放各类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等,并按不同规格、品种堆放整齐,标牌分类标识。2)不同型号水泥应分类入库,不得混放。

3)扣件、预埋件等零散材料应设置围栏堆放。

4)塑钢门窗制品应有防雨措施,堆放整齐不乱。

5)基础挖土,土方及时外运,临时堆放不得越高1.5m。6、班组管理1)现场人员按规定登记造册,外来劳务人员的三证(身份证、劳务证、计划生育证)和暂住证必须齐全有效,经有关部门培训教育才能上岗作业,人员变动情况应及时掌握,并作好调整手续。进出人员及时注、销。

2)要求每天工完场清,废料清扫成堆,整理作业场所整洁有序。

?3)作业场所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设置遮挡设施或容器集装,并及时组织清理外运。

?4)遵守劳动纪律,杜绝“黄、赌、毒”情况发生。7、防火管理?1)承建商应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和消防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责任制。

2)重要部位(木工、油漆间、仓库、宿舍、明火作业区等)应有消防设施和隔离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人管理。

?3)使用明火作业,必须办好审批手续,并有专人监护。

?4)设置好消防给水系统,按要求配备灭火器。5)生产、生活设施(宿舍、食堂)应符合消防要求,无火险隐患。宿舍内不得私自垒灶和烧电炉烘煮食物、用灯具取暖烘物,电线不得乱拉乱接。十一、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北流有关文件搞好文明施工。

?1、现场监理将采取安装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着重加强对高处作业防护、脚手架、“三宝四口”、物料提升机、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机具等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发现隐患,应督促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

?2、在现场巡视、旁站监理中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好安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参与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的处理;

?3、现场施工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检查。

?4、随时取得气象预报资料,根据气象预报,提前作好防风、防雨措施,切实按措施严格执行实施,并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生产。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常备消暑物品;冬季做好保暖工作。十二、事前控制—开工准备阶段为实现本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而采取相应的措施,组织机构的落实和安全措施的审查,使现场设施布置和安排更合理性。1、?审查施工单位所编制的施工总设计、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对安全、文明施工有明确的条文要求,设置安全机构、明确安全目标,措施、设立文明施工的岗位,明确其职责,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规划与平面布置的合理性,符合大型吊车布置、旋转幅度、临时用电源布置,施工用水,消防水管道布置、污水排放等的要求,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良好条件。3、?要求承建单位结合本电厂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措施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制。4、?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划,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对于重要的临时设施,重要的施工工序和特殊作业,包括交叉作业和季节性影响的施工,均要编制安全施工措施,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提出监理意见。5、?对于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安全作业指导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提出监理意见。6、在审查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时,要求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有:(1)施工场地,施工机械,施工临建设施是否符合条件;(2)施工人员、特殊工种的上岗和培训计划已经落实;(3)是否进行了“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和“三交三查”(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措施)(查衣着、查三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查精神状态);(4)需要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已经编制并经过审查;(5)明确了安全责任。(6)对不具备安全文明条件的项目,报告建设单位不准开工。(7)施工厂区的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符合设计、消防通道的要求(8)施工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卫生,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机械道路设施完好。(9)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适当,特别注意厕所位置的布置,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有关管理制度、职责、规定编制齐全、布置合理统一。(10)施工用地下电缆走向应有明显标志,防止其他项目施工时损坏,临时架空线路应符合有关规定,整齐、美观。(11)督促承包商认真执行公司、工地、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体系的规定,对特殊工种应制定培训考核计划,工程开工应持证上岗。(12)对分包商在考虑其资质时或进入现场前要考察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和进入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要求,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十三、事中控制——施工、调试阶段本阶段是安全目标的分解,职责的明确与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和所采取措施的落实,进行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检查与考核等,主要的安全防范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气瓶爆炸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设备试验中介质泄漏对设备,人身的伤害。1.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常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巡视,特别在重要施工工序和特殊作业时,要进行旁站监理。2.总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大检查,参加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制度中对施工机具特别是大型起重设备管理制度是否完整,安全技术挡案是否齐全和及时安检,人机是否持证上岗。4.严把设备运输,存放,吊装的工序关,特别是特殊设备的运输和安装,如汽包、发电机静子和转子、主变压器等,上述工序都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审查后贯彻实施,如在锅炉受热面吊装期间应经常巡视检查。5.要求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掛在上方牢固可靠处。6.贯彻以安全预防为主,一些高空危险性施工须有安全自锁器或速差自控器保护。重点危险部位须有专人监护,建筑和安装交叉施工时,应作为重点进行管理,采取隔离和防高空坠落的措施。7.焊接设备集中布置,统一布线,锅炉入采用管道输送乙?、氧气时管道标志清楚,取气部位应设防火盖,防止漏气遇火发生火灾。8.脚手架由专业人员规范搭设,并经安监部门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脚手架的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9.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危险区域及危险品起吊,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及其它危险作业要求承包单位填写危险施工作业票。10.沟道、空洞要有安全可靠的栏杆或盖板,并有明显标志和安全警示牌11.若在紧急情况下,当出现危及人身安全和伤害时,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口头通知停止作业,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在当日发出暫停工令,并抄送建设单位。12.起动阶段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安全文明施工作为重点工作,各项起动试运措施已编制,并已审批;设备、管道表面清洁,各种设备、阀门挂牌,标识清楚。13.参加起动试运人员着装符合现场要求,并佩带相应的标志。14.试运过程中应特别重视停、送电操作票的签发,以防触电事故发生。十四、事后控制-----检查与考核1.?安全文明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建设单位组织的定期进行全、文明施检查,结合各施工重要阶段质量检验,监督检查时,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日常不定期的进行巡检。2.在施工过程中,对一些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的现象,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限期整改或立即纠正意见。3.每月由建设单位有关部门组织考评时,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参加,并统一填写建设单位的考核表。附件一:电厂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见表1。表1?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序号考核内容标准分考核标准考评分备注1各级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齐全,责任制及区域划分清楚,宣传栏目经常更换版面,并严格执行。职能部门经常检查,奖罚分明。帐、表、册、卡齐全8责任制不明确或区分划分不清。规章制度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执行不严每次扣1分未按规定检查每次扣2分。帐、表、册、卡缺一项扣1分2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正确、齐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进行“三交三查”,并遵照交抵进行施工8无作业指导书扣4分,措施不全每处扣1分,未进行交底或未开展“三交三查”扣2分,缺1人签字扣1分,不按交底执行扣2分3施工管线布置合理,现场消防设施齐全,各排水设施畅通。无占道和堵塞交通行为。现场有足够的卫生设施。现场安全工器具齐全8管线布置不全理扣2分,消防设施不齐全扣2分,排水不畅通扣分,违章占道和堵塞交通每次扣2分,卫生设施不足扣2分,现场安全工器具缺一项扣1分4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机械设备完好清洁,操作规程齐全,防护设施完好,起吊设备有使用许可证8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每次扣2分,机械设备带缺陷作业扣2分,机械设备不整洁或防护设施不全,每机扣2分,缺操作规程扣分,起吊设备无使用许可证缺一项扣2分5设备堆放场堆放有序,标识清楚。工作面“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物品堆放有序整齐安装设备表面无脏物8设备摆放不合理,无标识扣4分,安装设备现场脏、乱、差扣4分,设备、物品堆放不合理扣1~4分,施工责任不清扣2分6工施用电统一管理统一布线,通讯设施、施工照明布置得当,维护正常5电源盘柜无电源等级标志、有破损器件每处扣2分,线路布置不合理扣2分,无保护接地扣2分,电线破皮扣2分,用电设备不符合规定扣2分,施工人员操作不符合安全要求每人次扣2分,照明不全维护差扣2分7三级安全培训体系完整齐全,按规定及时组织学习考试,特殊工种及时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对分包单位和临时工加强管理5培训体系不健全扣,未及时组织学习和考试扣2分,特殊工种未及时培训每工种扣1分,临时工未进行培训一人扣1分,安全事故处理未贯彻三同时原则扣3分8沟道、孔洞、平台、楼梯栏杆等处有可靠安全防护装置和明显标志5无安全防护装置扣3分,无标识扣2分,安全设施不齐全每处扣2分,9脚手架由专业人员搭设并规范,特殊和大型脚手架挂牌5搭设不合理扣2分,未挂牌扣1分10危险作业有防护措施,高电压区、炉本体及交叉作业有隔离措施,起重钢丝绳有防割措施5无措施扣5分,措施不齐全每项扣2分,起重无防割措施每处扣2分11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3施工现场无防护用品每人次扣3分,使用不当每人次扣2分12施工现场无焊条头,木头、钢丝头、烟头等杂物,自行车、摩托车放置在规定统一地点8乱丢焊条和焊条头,木头、钢丝头、烟头等每处扣1~3分,自行车、摩托车乱放每车辆扣1~2分13加强成品保护,防止“二次污染”8每发生一起“二次污染”扣2分14施工工艺要求见相关细则10不符合每条款项要求各扣3分15对上一次检查的整改情况6未整改一项扣2分100注:综合分70分以下不合格,70分为合格,85分及以上为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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