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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缺陷分类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1、紧急缺陷

1.1变电部分

设备接头发热烧红、变色。

设备瓷件有明显裂缝。

设备内部有明显的放电声或异音。

设备的绝缘、温升等技术参数超过极限值。

主设备与地网没有可靠连接。

外绝缘有严重放电现象。

高、低压室、开关柜防小动物措施失效。

1.1.1变压器

冷却装置故障严重,影响出力或威胁安全运行。

分接开关操作卡阻或跳档。

铁芯接地电流不合格,串接电阻后仍不能满足运行要求,并有发展的趋势。

本体漏油严重或大量喷油。

套管漏油,套管油位超过下限,密封失效。

主变油箱进水。

潜油泵损坏,金属物可能进入油箱。

电气及油试验结果严重超标。

1.1.2高压断路器

操动机构有卡涩,运行中有拒合、拒分或误合、误分的现象,储能元件损坏,

液(气)压机构的压力超出闭锁限额,油开关严重漏油或大量喷油,不能保

证安全运行者;

开关短路开断电流不能满足运行要求,又无保证安全运行的措施,额定电流

小于负荷电流者。

SF6开关设备的SF6气体质量不合格,或有严重漏气,其压力低于制造厂

规定的下限。

真空开关的真空泡有裂纹或严重漏气者。

真空开关的真空泡失去光泽、发红。

液(气)压机构油(气)泵频繁启动,打压间隔时间小于10分钟,连续5次及以

上者。

断路器辅助接点、液(气)压闭锁接点失灵。

断路器绝缘拉杆脱落。

1.1.3刀闸、母线

瓷件有破裂,刀闸触头铸铝件部分有裂纹。

刀闸严重锈蚀,以致操作卡阻,不能正常停送电。

母线一串绝缘子串上零值或破损瓷瓶片数110kV3片、220kV4片、500kV

4片及以上者。

1.1.4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阻波器

漏(气)油严重或大量喷油。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失压、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本体滴油。

阻波器拉杆脱落。

1.1.5电容器、电抗器

电容器外壳严重变形、漏油或大量喷油、过热。

电抗器线圈严重变形,外绝缘有损伤。

设备严重漏油。

1.1.6厂房、构架、场地

厂房房顶及墙壁有漏水,并流落在运行设备上。

1.1.7直流系统

直流完全接地。

熔断器熔断或直流开关跳闸。

蓄电池组出现开路。

1.1.8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整定错误及整定值不符合整定单要求。

运行中的重要保护及自动装置因装置故障完全不能运行。

保护定期检验不合格。

保护原理有严重缺陷。

保护拒动或误动。

1.1.9远动通讯设备

装置各项运行指标达不到有关规程规定。

电源故障。

通讯设备故障、通道中断。

重要的遥测、遥信量不正确;遥控、遥调失灵。

?1.1.10计量系统

运行中的表计(含ERTU)有异声异味;

运行中的表计(含ERTU)严重发热、冒烟。

对于计量遥测系统,由于涉及计费问题,如关口表无备份,一旦出现如下缺陷,应列为紧急缺陷:

ERTU的A/D、时钟、MODEN等部件故障,自检报警;

电源失电报警;

ERTU与计量表计或主站系统无法通信;

ERTU的各功能不正常等。

?1.1.11消防系统

水喷雾系统发生误喷,可能造成电气短路;

七氟丙烷等气体灭火系统严重漏气或误喷,有可能对人身产生危害。

1.2线路部分

1.2.1架空送电线路

因线路本体缺陷,不能达到额定输送容量。

杆塔弯曲、倾斜、有裂纹,有倾倒的可能。

导地线断股、损伤到需要切断重接的程度。

拉线锈蚀、断股严重,随时有可能造成倒杆。

钢芯铝绞线:1、钢芯断股;2、断股损伤截面超过铝股或合金股总面积的

25%;

铝绞线:断股损伤截面超过铝股或合金股总面积的17%;

镀锌钢绞线:7股断2股;19股断3股;

金具有变形、裂纹或其它问题,随时可能导致导地线掉落。

线路通道或导线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要求,又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不

能保证正常安全运行的。

跳线连接点温度超过允许值,且有放电或变色。

导线上挂有异物,极易造成接地或短路。

一串绝缘子串上零值或破损瓷瓶片数110kV3片、220kV4片、500kV4

片及以上者。

塔基、护坡严重坍塌,随时有可能造成倒杆。

1.2.2送电电缆线路

电缆保护层受外力破坏或严重损伤。

电缆的保护管、沟盖板受损严重,直埋电缆暴露在路面,无保护措施。

电缆终端头、中间头、接头有严重过热现象。

电缆终端头套管有严重放电声,SF6气体套管内有明显放电声。

电缆线路回流线断开。

电缆头漏胶、漏油。

2、重大缺陷

2.1变电部分

设备触头及接头发热严重。

电气及油预试结果超标。

不能按铭牌运行且无批准手续。

35kV及以上设备试验超周期且无批准手续。

带电设备之间或对地距离小于规程规定未采取措施。

上级下达的重大反措项目在规定时间未完成。

主变消防系统、户内自动消防装置故障。

变压器室、电容器-电抗器组室、蓄电池室、SF6设备室通风设备失效。

外绝缘爬距不满足污区要求。

2.1.1变压器

达不到铭牌或上级批准的出力,温升及上层油温超过容许的数值。

本体漏油(五分钟内有油珠垂滴)。

经线圈变形测试,判断存在变形的情况。

铁芯接地电流不合格。

三卷变压器有一侧开路运行时未装过电压保护。

冷却系统故障,不能满足运行要求。

2.1.2高压断路器

液(气)压机构油泵启动次数超过制造厂规定值,启动间隔时间小于4小时,机构频繁打压。

操作次数、故障跳闸次数已超过规定,未进行解体检修者。

本体或套管漏油(五分钟内有油珠垂滴),需经常加油。

开关本体(包括瓷套)、操动机构、开关油等的试验结果超出预试规程或制造厂家技术参数要求者。

操动机构箱密封不严,又未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威胁安全运行者;

设备本体传动机构、操动机构箱存在密封缺陷,不能有效地防潮、防尘、防小动物进入。

达不到“五防”有关要求或五防功能失灵。

2.1.3刀闸、母线

刀闸未安装防止误操作闭锁装置。

刀闸操作不灵活,有卡阻,操作机构及机械传动部分三相同期、转动角度不符合要求,辅助接点接触不良。

一串绝缘子串上零值或破损瓷瓶110kV2片,220kV3片,500kV3片及以上;绝缘子盐密超标,爬距不满足要求。

2.1.4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

设备漏油(气)。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本体渗油。

2.1.5避雷器、避雷针、地网

地网十年以上未挖土检查。

地网有较严重腐蚀影响安全效果者。

接地电阻过期未测、避雷器过期未试者,接地电阻经测量不满足要求。

建筑物(特别是新的建筑物和天线等)处在避雷针(带)保护范围以外。

防雷结线及过电压保护装置配置不符合“过电压保护规程”要求。

避雷针严重锈蚀、结合部开裂或倾斜。

工作、保护接地失效。

塔式避雷针重要承力部位缺材。

设备接地引下线截面不符合有关规定。

2.1.6电容器、电抗器

电容器熔丝经常熔断。

设备漏油。

电抗器混凝土支柱有裂纹、支持瓷瓶有损伤。

电抗器线圈表面有树枝状放电现象。

2.1.7厂房、构架、场地

电缆沟有积水现象,盖板不全,进入控制室及高、低压室的电缆沟无防火材料堵砌。

下水道不通,有水淹设备的可能。

构架严重倾斜及有裂纹,基础下沉,铁件有严重锈蚀、露筋。

事故照明系统失效。

2.1.8直流系统

充电机故障达不到N-1要求。

蓄电池容量下降到80%额定容量以下,或不能满足开关分合闸要求。

?蓄电池电解液比重不合格。

蓄电池极板有严重变形,或有大量沉淀物。

蓄电池胀肚、漏液或发热。

直流间断接地但暂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各控制或保护电源间存在寄生回路。

各电压等级的控制或保护回路直流电源没有完全分开。

下级空气断路器或熔丝之间不能满足选择性配合。

2.1.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盘面、盘后不整洁,锈蚀严重,或名称标示不正确或不完整。

接线端子锈蚀严重。

超过检验期限时间达一年以上。

应装设未装设防潮装置或防潮装置失效。

各元件部件和二次回路等绝缘不满足有关规程规定。

二次回路接线不合理,或图纸与实物严重不符。

故障录波器不能录波。

两套主保护中有一套异常不能投运。

后备保护不能投入。

中央信号装置不发信或不正确发信。

2.1.10远动通讯设备

盘面、盘后不整洁,锈蚀严重,或名称标示不完全正确。

接线端子锈蚀严重。

各元件、部件和二次回路等绝缘不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各种装置、元件、部件的超过检验期限一年,特性和误差不满足有关规程规

定。

远动或通讯工作通道完全不能正常工作,必须马上转换到备用通道。

遥测、遥信量不正确。

2.1.11计量系统

对于没有站端监控系统的变电站,表计定检不合格或超期未定检。

热工仪表的报警触点接触不良。

对于计量遥测系统,由于涉及计费问题,一旦出现如下缺陷,应列为重大缺

陷:

RTU的A/D、时钟、MODEN等部件故障,自检报警;

电源失电报警;

ERTU与计量表计或主站系统无法通信;

ERTU的各功能不正常等。

2.1.12消防系统

变电站建筑物及设备之间或电气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不满足防火要求。

电缆防火封堵不满足国家电力局防火封堵工作标准。

消防给水不能满足水喷雾系统与消火栓系统用水要求。

水喷雾系统水雾喷头、雨淋阀组、消防水泵不能保证单台主变火灾时灭火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定期按要求进行检查和试验的,响应时间不能满足要求。

无人值班变电站火灾自动报警信号不能远传的。

消防设备不全,未定期检查及更换。

?2.2线路部分

2.2.1架空送电线路?

杆(塔)部件和零件不齐全,有严重腐蚀和磨损。

导线上挂有异物,影响安全运行。

钢芯铝绞线断股、损伤截面积占总铝股截面积的7-25%;架空地线断股、

损伤到7股断1股、19股断2股或锈蚀严重者。

电杆严重倾斜,倾斜度或挠度大于2%者;拉线断股或锈蚀严重,但短期内

不至于倒杆。

铁塔重要部位缺材,主材包钢和主要受力构件连接处缺螺栓占该处螺栓总数

三分之一以上。

杆塔或拉线基础被冲刷,破坏塌陷,使基础稳固受到较大影响。

一串绝缘子串上零值或破损瓷瓶110kV2片,220kV3片,500kV3片及

以上;绝缘子盐密超标,爬距不满足要求。

绝缘子串弹簧销子、导地线挂线金具上的穿钉和开口销子、螺杆有脱落可能;

跳线连接处螺栓松动,压板有温升,跳线对拉线或电杆的空气间隙小于规程

规定。

间隔棒歪斜、掉爪、松动。

分裂导线扭绞。

跨越、交叉距离不够。

电杆有多次裂纹,长度大于1.5米,宽度超过2毫米或多处露筋,对电杆强

度有较大影响。

接地电阻不合格。

均压环、屏蔽环脱开、严重变形。

保护区域内有大量违章建筑物,影响安全运行。

2.2.2送电电缆线路

因运行环境影响,不能持续以额定载流量出力。

电缆绝缘水平严重下降,达不到试验规程规定的试验标准。

电缆存在弯曲、受压等机械损伤,超出电缆设计技术要求。

电缆未可靠接地或接地方式不符合要求。

电缆年久运行外护层已有老化严重、锈蚀,影响安全运行。

电缆的支架和金具损坏。

电缆与煤气、水等其他管、线交叉、平行距离不符合规定。

电缆走廊状况很差,又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能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电缆护套接地电流太大,超出额定电容电流值。

篇2:10KV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状态。

2、按照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l)危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严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尚可,虽能继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l)值班人员发现设备危急缺陷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安全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采取临时措施。

(2)值班人员发现严重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安排计划处理。

(3)值班人员发现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危急和严重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发展成事故。

5、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除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楚处理日期和结果。

篇3:华能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尽快根除隐患,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要求生产系统各级人员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设备缺陷等级的划分

第二条处于运行或备用的生产设备,如:发电、变电、供电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第三条凡出现影响安全、经济或文明生产的异常情况,统称为设备缺陷。按发、供电设备影响安全生产的程度将设备缺陷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设备出现重大缺陷。有可能发生人身死亡、全厂对外停止供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事故等,此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第二类:设备虽有缺陷,但尚可继续运行或已影响设备出力,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停止运行。

第三类:一般设备缺陷。设备存在轻微异常,暂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停运,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四类:设备缺陷较轻微,可延至72小时以后停运,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五类:设备带缺陷运行可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第四条运行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立即报告值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针对缺陷及系统运行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设备健康状况恶化造成事故扩大。

第五条要求小缺陷随时处理,重大缺陷连续处理。如:电网电压大幅波动,风机全部跳闸或风机本身故障跳闸须到就地人为恢复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六条发生第一类设备缺陷时,可根据当时设备及系统情况迅速处理,并报告值长、风电场场长、公司主管领导;当发生第二类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报告值长和风电场场长,值长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防事故扩大(涉及电网缺陷要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七条在缺陷处理时,特别是安全措施复杂或有较高危险性的作业,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暂不能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由安全生产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技术复杂、难以满足安全条件的措施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进行缺陷处理作业时,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十条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时,必须全部办理工作票,严禁任何时候、任何人进行无票作业。需要进行电气操作时,还应填写操作票。

第十一条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消缺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工作现场;

设备具备启运条件;

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

检修交代记录齐全,其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第十二条设备缺陷处理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值班人员做好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并由检修人员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在设备缺陷通知单上注明缺陷消除时间及验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记中记录缺陷处理情况。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第四章设备缺陷统计记录

第十三条设备缺陷通知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归属分类、发现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检修人员姓名和时间、处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要认真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值长根据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维护人员进行缺陷处理。各风电场要对设备缺陷建立台帐,进行统计。

第十五条设备缺陷记录应保存完好定点存放,严禁任何人乱写、乱画,防止丢失,在进行交接班时作为一项交接内容进行交接。

第十六条每月5日前将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统计一次存档,同时上报缺陷月分析报告。

第五章设备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时发现一般缺陷时,认真填写缺陷通知单。

第十八条及时发现重要设备缺陷时,避免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并认真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可向公司申请奖励,经安全生产部审核、批准后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主要设备损坏或未酿成重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部审核、确认,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通报嘉奖。

第二十条不认真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通知单填写时出现错误),一次对责任人给予50元罚款。

第二十一条未能及时发现设备缺陷,一次对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如造成设备损坏,要根据所造成的后果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设备巡检到位,及时发现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给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给巡检人一次性奖励100~1000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设备缺陷单由各风电场负责统计,每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报安全生产部,批准后实施考核。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4:热工设备缺陷和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提高热工设备消缺质量,努力实现热工设备零缺陷运行,保障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设备缺陷管理。本制度所指的设备缺陷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或能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的状态。3规定和程序3.1规定3.1.1设备缺陷管理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响应、及时消除”的原则。3.1.2检修专责人须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制度,提高设备巡回检查质量。及时在ERP系统查阅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消除工作须做到及时、正确、安全、优质。3.2程序3.2.1缺陷分类:3.2.1.1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指危急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3.2.1.2一类缺陷: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按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3.2.1.3二类缺陷:指无备用设备,暂不影响机组运行,但对机组或设备安全经济性有一定的损害,且需对系统进行隔离或需停机停炉后才能消除的缺陷。3.2.1.4三类缺陷:指热工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3.2.1.5四类缺陷:即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的缺陷,包括:建、构筑物(门窗,给排水、屋顶、地面等)、设备标牌、保温油漆等缺陷。3.2.2消缺时间限定3.2.2.1零类缺陷原则上在发现后6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且须进行连续不间断处理至合格。3.2.2.2一类缺陷原则上在发现后12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且须进行连续不间断处理至合格。3.2.2.3二类缺陷原则上在发现后24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及时进行处理至合格。3.2.2.4三类缺陷不涉及停机的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安排处理至合格;需停机才能处理的缺陷,应在机组第一次停役时安排处理至合格。3.2.2.5四类缺陷如不涉及生产设备,应按照流程尽快处理,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对涉及生产设备的缺陷,参照三类缺陷执行。3.2.2.6以上消缺时间计算公式为:缺陷的创建时间-消缺工单完成时间。消缺时间超过24小时的缺陷将根据具体环节的时间进行考核,具体如下:白天时间段缺陷,每个缺陷环节响应时间超过2小时的,考核责任部门;夜班时间段缺陷,响应时间从白天工作时间算,往后推两小时,考核责任部门。3.2.3缺陷发现部门有关人员在日常设备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并核实无误后,须及时在ERP中办理工单、工作票进行消缺。3.2.4缺陷的确认、设备停运及缺陷处理3.2.4.1各班组在收到缺陷确认通知时,应认真、仔细的查看缺陷内容,杜绝随意退回、作废缺陷;经现场确认不是设备缺陷的缺陷单应选择“作废”;缺陷描述不清楚或责任部门错误的缺陷应选择退回。在退回、作废设备缺陷时必须填写原因,运行人员接班后要及时查看上班被“退回”的缺陷,并及时更改,重新提交。检修人员与运行人员对缺陷责任部门有争议的,由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进行仲裁。3.2.4.2各班组在缺陷确认后,要及时创建消缺工单,原则上现场任何消缺工作都必须有消缺工单和工作票;重大、紧急缺陷、夜间消缺视情况可先行消缺,后补工单。3.2.4.3消缺工作涉及到运行设备的,应在创建消缺工单时进行停复役工作的申请,只有在停复役申请批复后才可进行后续消缺工作。3.2.4.4对不能明显判断为设备缺陷时,应该确认后开工单、工作票进行缺陷的确认;对缺陷确认产生推诿的,由生技部专工进行仲裁,根据仲裁结果进行考核。3.2.4.5凡不具备处理条件的二、三、四类设备缺陷,部门须组织检修力量做好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备品备件,在ERP系统中注明暂时不能消除的原因。3.2.4.8缺陷处理时间延长,汇报当值值长,由当值值长申请相关领导批准。3.2.5设备缺陷消除验收和投运3.2.5.1三、四类缺陷一般可由运行人员组织验收。3.2.5.2消缺工单的工作票终结后,联系运行人员要及时对消缺工单进行验收,验收后,工单负责人要及时将工单完成。对运行部门验收与检修部门消缺产生分歧的,由生技部专业专工进行仲裁,根据仲裁结果将缺陷闭环并进行考核。3.2.5.4涉及到设备停复役的消缺工作,在消缺工作结束后,消缺工单负责人应在ERP系统中填写竣工信息,将停复役申请单闭环。3.2.6设备缺陷分析和统计3.2.6.1热工专职是设备缺陷分析和统计的责任人。根据缺陷情况和缺陷消除率提出考核意见。对重复发生的缺陷,部门应组织专题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并组织落实,对相关责任班组提出考核意见。3.2.6.2设备缺陷统计以月为单位,每月第一天的0:00作为上月设备缺陷统计截止时间。a)对于已经在规定时限内消缺完毕,但由于非设备原因无法完成试运行的缺陷,在试运行合格后,不统计为消缺不及时,若试运行不合格则统计为消缺不及时。b)属于跨月试运行不合格的缺陷,在下个月进行统计,在分析上报时注明。c)因缺少备品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处理完成的缺陷,经部门同意,报生产技术部认可,重新确定消缺完成时间。3.2.7因设备备件问题无法及时消除的缺陷,由班组提出计划外备件申请,检修部同意,报生产技术部主任审核,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送物资供应部进行紧急采购。备件到货后立即领取,安排缺陷处理。4职责检修部热工专职是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人,负责组织缺陷的分析、统计和缺陷处理的考核。负责组织协调各班组间配合消缺。5考核与5.1记录5.2.3对班组检查考核下列内容:

?考核内容扣分(款)标准1、月末缺陷积存数有存积缺陷项目,考核责任班组20元/条2、消缺不及时,影响设备运行正常工作日不及时处理,月度考核班组100元/条;非工作时段,消缺人员无特殊情况15分钟不能到达现场,考核班组100元/次;值班人员无故不及时处理,交接班必须对未处理缺陷进行说明,否则考核值班人员每人50元/次。3、同一设备缺陷当月重复发生检修质量不过关,导致缺陷重复发生的,考核班组100元/条。4、缺陷未作处理登录为“已消缺”正常工作日考核班组100元/条,值班考核值班人员每人50元/次。5、可处理的缺陷列入“待处理”无原因列入“待处理”的参照第2条按消缺不及时处理。6、已安排并有条件消除的缺陷未执行参照第2条按消缺不及时处理。7、待处理缺陷无整改计划待处理缺陷的责任班组未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条8、工作中无扯皮、推诿、拖延、怠工等现象缺陷单所填设备的责任班组如不经现场核查就推卸责任,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条,其他考核责任班组200元/条9、按规程与作业指导书程序执行图纸资料齐全,及时更新现场作业不携带作业指导书,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次。执行不规范如漏填、填错、无签字、执行漏项、跳项等考核工作负责人20元/次。图纸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更新,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班组技术员50/次10、备品修理有计划、有实绩,备品台帐清楚,保管得当备品采购计划由班组按照检修计划及备品库存综合考虑后上报并跟踪。未及时跟踪影响消缺考核班组100元/次。11、定期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严格,且有记录。检查路线规范,无遗漏巡回检查超周期、巡回检查不到位,应该发现的隐患未发现,考核班组100/次,不巡回检查,虚造记录200元/次。12、有维护试验周期表,定期试验执行严格无特殊原因超周期,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检验报告管理不善,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班组技术员50/次。13、检修厉行节约,用工合理,无返工浪费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14、设备台帐、记录簿按厂部规定设置,种类齐全,记录完整、工整、及时、准确。每次检查不合格,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15、班组上报有关工作材料不及时、落实工作安排不力考核责任班组200元/次。检修人员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重要设备损坏及机组非计划停机视情况给予奖励设备缺陷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处理,由检修人员采取特殊技术手段给予处理8,避免机组非计划停机视情况给予奖励

篇5:电气试验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在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了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即视为设备有缺陷,设备缺陷按其对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2.一类设备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造成停电事故者;

3.二类设备缺陷:性质较严重,对人身或设备有一定威胁,但可以坚持运行。列入星期、月计划处理还不致造成事故者;

4.三类设备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对运行影响不大,可以列入季度、年度检修或技改计划,能坚持长期运行者;

5.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报告生产科长,并根据生产科长评定的缺陷类别采取措施;

5.1对于一类设备缺陷,应立即根据生产科长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限制缺陷发展并将处理过程记入工作记录;

5.2对于二、三类设备缺陷应记入巡视检查记录、缺陷记录和工作记录,并根据生产科长的答复采取措施直至缺陷消除;

6.设备缺陷消除后,由检修人员和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缺陷消除记录,并由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将观察处理效果记入巡视检查记录;

7.设备缺陷消除后,巡检人员应在一个月内注意观察处理效果,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

8.从上报缺陷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检修计划到期仍未消除的设备缺陷,组长应再次上报生产科长并将生产科长的答复记入缺陷记录备注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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