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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检修班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电仪分场电气检修班所有职工。

2、管理职责

为强化班组管理,依法定制、从严治企,适应公司“安全、经济、高效、稳发”发展战略及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班组实际情况和公司下发的规定,进行了修订,请班组人员认真执行。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正点上下班,以公司规定为准,早出班组或晚到班组均视为早退或迟到,每查到一人次扣奖50元。厂职能部门查到的按厂里规定执行,重复或特殊时期发生的,对当事人加倍处罚。

3.2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调休单或年休单,分场主任签字批准.特殊情况除外,事后及时补办手续,说明情况。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着一律作旷工处理

3.3严格执行临时离岗请假的规定。临时离岗请假一律填写出门证,一式两联(一联考勤,一联存档)请假事由要充分、时间填写要准确,不得填晚早走或填早晚来,零星请假必须经班长同意主任签字批准,对未经批准或弄虚作假的,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对待,每人次考核50元。

3.4严格执行调休管理办法。调休必须经班长同意,由分场领导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若无调休,确需请假应按病、事假等办理手续并写明事由,每请一天病、事等假按个人日工资加当天出勤奖扣罚;按公司规定从月奖中兑现。

3.5在节假日有重大设备需抢修、事故处理或夜间遇有紧急消缺的,在接到通知而又无故不参加的,给予200元处罚。

3.6出工与收工。每天早晨开完班前会后且具备开工条件情况下,如无特殊情况所有参修人员必须立即出工,如不具备开工条件应进行准备工作,班组每发现一人次出工晚,考核责任人50元;班组要坚持早出工晚收工,正常情况下上午8:20前,下午上班半小时内班组要布置完工作出工;在大小修期间或某项工作工期要求较紧时,上班后要马上出工,收工时应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度安排合理掌握,不可以工作结束在现场怠工或工作进度未完成提前收工,凡发现出工晚收工早,每次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

3.7上班期间,严格执行其它厂规厂纪,不得睡岗、脱岗和串岗,每发生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经厂里发现,按厂规厂纪处理。凡在沙发上、椅子上闭眼或趴在桌子上均视为睡岗。无任何工作,未经请假离开班组达20分钟之久视为脱岗;不是业务联系到其他班组或场所视为串岗。

3.8工作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有违反,每人次扣罚责任人100元。凡工作时间打扑克、上网聊天、下棋者,扣现场参与人员200奖金。在电脑上玩游戏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200元。厂职能部门查到的按厂里规定执行,重复或特殊时期发生的,对当事人加倍处罚。

3.9严格执行公司节能要求,杜绝长明灯,长流水,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30元,被厂职能部门查到执行厂规定。

3.10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按原价的5~10倍罚款。

3.11凡无故不参加党政团工会等部门活动的每人次扣20元,强调理由,不服从班组工作使班组工作受到影响的,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3.12每月月初公布上月应出勤的天数,核算每位职工当月加班加点小时数、公休及请假天数,统计出每个人的出勤情况。凡发现瞒报、漏报的,考核考勤员50元。对达不到出勤天数的职工,每缺一天按其个人日工资加当天出勤奖进行考核。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仪分场负责检查与考核。

4.2依据本标准和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篇2:公司生产车间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公司生产车间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车间员工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开工前所有准备。迟到早退1~10分钟扣5元;11~60分钟扣10元;61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2.上班中途员工外出必须向车间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打卡正确登记出入时间,否则按旷工处理。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亲自提前提出,病假无假条按事假处理,不得事后请假或他人代假,否则事假按旷工处理,病假按事假处理。

4.事假一天扣款40元(每小时5元),病假需凭正规医院诊断书,不计工资。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超过时间按旷工处理。每月病假超过三天以上者,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5.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无故旷工一天扣80元(每小时10元)。当月旷工累计3日,全年旷工累计10日的,提请商务部予以辞退。

7.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或临时通知上班,不得无故推托,无特殊原因不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8.上下班亲自刷卡,不得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否则每人次扣10元。

9.下班前妥善处理当日生产的部件、产品,并清扫责任区。没有擦机台、清扫责任区者扣10元。

10.离开工作岗位或下班后没关闭责任范围内的设备、照明电源,下班后没关车间窗户者扣10元。

11.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违者扣10元。

12.员工不得在公司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买卖私人物品,违者扣10元。

13.工作时间,不得听音乐、玩手机,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通话时不得大声影响他人工作。违者扣10元。

14.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须会客时,应经车间核准在指定的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5.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违者扣10元。

16.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坐姿端正,不得脱鞋、翘腿、左顾右盼,违者扣10元。

17.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违者扣10元。

18.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闲聊、吃食物、随意吐痰、吸烟、喝酒、看书报、唱歌、吹口哨等。违者每次扣10元。

19.个人责任区内有食品、餐饮具、包、化妆品、毛巾、卫生用品、书报、衣物、鞋、内地面有散落零件等,扣款10元。

20.废品、废料未存放于指定区域,不合格品、待检品、返修品、合格品无清晰明显标识,扣10元。

21.工具(钳子、螺丝刀、电烙铁、通路仪)、工位器具(周转箱、周转车、零件盒)、抹布、拖布、包装盒、酒精等使用后未及时放回到原位,扣10元。

22.不在本班组责任区内工作时,工作结束后未及时将工作地点清理干净,扣10元。

23.合格部件、产品不按时入库,返修品不及时返修,不及时清理废品、边角料、工作垃圾(废包装盒、废包装箱、废塑料袋),在现场存放超过一天,扣10元。

24.未对原料、部件、产品做好防尘,防潮措施,罩上塑料袋或将其垫起,扣10元。

25.不爱护公共环境,随处乱仍果皮、纸团、瓜子皮等垃圾,扣10元。

26.按规定填写各种质量记录,在工序流动中不允许揉搓、沾湿、撕毁、损坏和丢失。违者扣10元。

27.不按规定使用放置工位器具、周转工具,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扣款10元。

28.各岗位妥善保管生产工艺文件(质量规定、操作规程),本岗位、责任区的文件丢失、破损扣20元。

29.不得怠工或煽动他人,不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扣20元。

30.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设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1.未经车间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加工,违者扣20元。

32.工作时间干私活,扣款20元,用公司原材料做私活的按原材料价值的2倍赔偿。

33.全体人员要爱护公司财物、消防器材、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34.有偷盗行为或擅自将公司财产占为已有者,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35.涂改工票数字及虚报情况和数字者,一经发现,按10倍数量处罚。

36.擅自拆除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使用非本人操作的其他设备,新员工未经培训擅自使用设备,扣款20元,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7.因个人原因影响生产进度、影响发货,扣款30~50元。

38.自责加工不合格品及将不合格品转序者,按其对后续工序及成品质量的影响程度扣款30~50元。他责不合格品转入本序而未发现且加工转序者,按自责处理。

39.因工作失误造成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事故者,视情节及认识态度及后果扣款50~100元。

40.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拔弄是非当面顶撞领导的视情况扣款50~100元,甚至提请主管领导解除合同。

41.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设备损坏以及原材料浪费的,视情节况扣款50~100元,并且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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