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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效益至上”的宗旨,争创无违章、无事故工地,实现***********稳定有序的安全生产局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外协安全资质审查

1.1内容主要包括

1.1.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承包的工程相符合。

1.1.2施工资质证书:经建筑工程管理局年审合格。

1.1.3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书:经过公证或工商局出具的法人或法人代表委托证明。

1.1.4安全施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1.1.5近3年来安全施工记录:在近3年的施工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人身死亡事故的证明资料。

2安全施工管理

2.1安全日常管理

2.1.1职工每发生一次违章现象,违章者个人离岗到安监部接受安全学习1-2天,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1.2未遂事故、恶性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者下岗5-15天,经项目工地安监部培训合格后上岗。

2.1.3外协施工人员发生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等违章现象,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将下岗培训1-2天。违章2次以上者将被驱除出施工现场不再录用。

2.1.4施工单位、专业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到记录齐全,有检查,有整改,有反馈。(具体表格可到安监部领用)

2.1.5班组每天进行现场施工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填周报表),每周六上午8:00交到安监部审阅。

2.1.6施工单位、专业公司对于安监部下发的不安全因素汇总单和安全整改通知单,按要求组织整改,并及时反馈。

2.1.7各专业公司负责人每月按时组织本部门的周一安全例会,总结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报安监部待查。

2.1.8各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项目,按时编制危险因素辩识清单,并制定出本单位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和措施、重大危险因素应急预防措施,每季度根据天气变化及工程实际进度编制季度危险因素、清单、措施,对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细化并做好应急预案。

2.1.9在项目工地安监部每周召开安全例会时,各单位安全员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本周与下周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各专业公司安全员根据例会要求对本部门施工项目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检查、整改、验证,并以书面材料存档。

2.1.10现场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经安监人员检查验证,并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2.1.11各施工单位、班组要认真开展周一的安全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上报安监部审阅签字。

2.1.12发生轻伤事故或其他未遂事故时,责任单位要及时报告工地安监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事故报表于3日内报工地安监部。

2.1.13所有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安监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严禁使用未满18岁和55岁以上人员进行施工,一但发现追究负责人责任。

2.1.14对无安全措施,未经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设施不完善的“三无”项目,严禁施工。

2.1.15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进行施工。

2.1.1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规范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特殊高空作业人员需配备双重保护。

2.1.17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酒后施工,一但发现立即下岗培训2?-5天。

2.1.18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凉鞋、拖鞋、短裤和背心,焊接人员严禁穿短袖衫从事焊接作业。

2.1.19焊工在作业中必须穿绝缘鞋并且戴有防护手套。

3、施工用电管理

3.1非电工严禁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

3.1.1施工用电必须由变压器内接出一次线到二次盘,严禁从变压器上直接接电气设备使用。一次线到空气开关压紧接头不能大于100毫米。

3.1.2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能大于5m,距离大于5m时应设流动电源箱,到固定电源箱的引线长度不能大于40m。

3.1.3现场所有用电线路必须经漏电保护器,并灵敏可靠。

3.1.4现场直埋电缆走向按施工总设计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边缘直接埋设,深度不得小于700毫米。电缆上方分别用黄沙、砖块覆盖,埋电缆处和拐弯处应在地面设明显标志,穿过道路时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深度不得小于200毫米,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时,高度不能低于2米,接头处应有防水和防漏电措施。

3.1.5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上岗证。

3.1.6夜间施工,照明严禁使用碘钨灯,金属容器、潮湿场所及管道内电压不得超过12伏,使用其他照明灯时必须有保护罩。

3.1.7电源线路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在竹木脚手架上架设时应设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架设时应设护栏。

3.1.8严禁一闸多机,严禁两孔插头代替三孔插头,严禁使用刀闸,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3.1.9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3.1.10手动操作开启式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形熔断器时,应使用绝缘工具。

3.1.11临时电源的布置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在直埋电缆的上方设表示牌。

3.1.12现场使用的电源开关、电源箱、电源盘必须有良好的防雨、接地措施。

3.1.13以上用电管理均由各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安监部监督检查。

3.1.14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

3.1.15采用接零保护的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设单独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作保护零线。

3.1.16同一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严禁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另一部分采用接零保护。

4高空作业

4.1.1高处作业的平台、步道、斜道等应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18厘米高的踢脚板或设防护立网,现场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等统一刷红白相间的油漆(间距为35厘米),步道两侧的踢脚板刷黄黑相间的油漆(间距为20厘米且呈45°倾斜)。

4.1.2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应设牢固的盖板或围栏,并悬挂警示牌。

4.1.3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检,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1.4高处作业时首先挂好安全带(必须做到高挂低用),衣着灵便,穿平底鞋。

4.1.5高处作业各层平台、步道及脚手架上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

4.1.6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4.1.7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骑、靠在栏杆上,更不允许躺在支道或安全网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4.1.8高处作业时,焊接的构件应电焊牢固,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用铁绑牢,设有防坠落措施。

4.1.9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拦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4.1.10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需要拆除时,应征得工地安监部的同意,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安监部人员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及安全设施。

5文明施工管理

5.1文明施工日常管理

5.1.1施工现场严禁流动吸烟、随地大小便等行为。

5.1.2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出入证,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正确佩戴由公司安监部门发放的安全帽,禁止穿高跟鞋、裙装,禁止赤脚或光背。并服从安监人员、业主和监理的管理。

5.1.3锅炉钢架要设置临时厕所,并派人定期进行清理。

5.1.4在汽机房、锅炉房零米地面组合场地等需设置垃圾箱,并定期安排清理。(由各施工单位制作,安监部统一标准规格)

5.1.5现场的氧气、乙炔瓶要集中摆放并设定氧气和乙炔笼,采取防碰、防晒措施。两瓶间距不得少于5米,明火距离不得少于10米。

5.1.6电焊机等小型机械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和防雨、防晒、防风沙等措施,无裸线。电焊皮线的走向要规范、有检验合格的标签。

5.1.7脚手架搭设必须要严格执行《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在当日内将剩余的材料清理干净,验收合格的在明显处挂牌。

5.1.8安装就位的各类转动设备、辅机、仪表等按规定搭设统一的防护棚,用油布覆盖保护,仪表盘柜、精密设备等施工完后,用塑料薄膜保护,电缆敷设过程中用油布或临时盖板覆盖保护。

5.1.9在已安装就位的设备周围油漆粉刷时要采用塑料布粘贴纸等隔离防老措施,保证不对设备和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1.10工地所有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必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OHS/CL06“安全设施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

6施工场地管理

6.1.1采取分区负责的管理办法,要明确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区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施工单位根据部门施工范围设置并根据工程进展及时进行调整。

6.1.2施工现场道路及道路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随意停放车辆或堆放材料设备。

6.1.3在现场道路拐角周围,不得摆放影响视线的材料设备,保证司机有良好的视野。

6.1.4施工现场范围内不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停放自行车、摩托车以及其他与施工无关车辆,外来车辆出入必须在警卫同意后方可出入工地大门。

6.1.5现场主要道路有专人清扫,为防止粉尘污染,必要时各施工单位需对施工场所进行洒水维护。

6.1.6施工区域和办公区域禁止来探亲家属和孩子进入。

7材料设备堆放

7.1.1各施工单位在组合场摆放材料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堆放,组合场中心设3米的通道,设备材料分区放置并挂牌表示,摆放材料要整齐有序,运至施工地点的待用材料要堆放整齐有序,为了不占用场地时间过长,停放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7.1.2现场拆除的脚手板及开箱板应在当日内及时收回,放置指定位置,周边设防护围栏并标识。

7.1.3现场器材堆放时应与建筑物的墙壁保持50厘米以上间距,且两端封闭。

7.1.4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和机器具必须按批准的施工平面布置存放,并且在各自区域内统一方向摆放,做到整齐有序,堆放高度应符合以下标准

a.砖堆限度为2米,要堆放整齐、稳固。

b.水泥堆高限度为12袋,地面应用木版架空垫起或浇灌水泥地面垫起,底部要采取防雨措施,尺寸为0.3米以上。

c.各种设备等如钢架横区1.3层层间应加垫木,高度不能超过2米。

7.1.5现场废料不得到处堆放,各施工区内的废料应集中废料场,施工区域的始终保持整洁有序。

7.1.6.强制执行谁干谁清,随干随清,工完、料净、场地清的文明要求。

7.1.7有车辆出入的仓库,其主要通道的高度不得小于2.5米,材料堆放间的通道1.5米。

7.1.8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及放射源等应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汽油、酒精、油漆及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材料应密封存放。在仓库区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作警示。

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8.1.工地实行“分区负责、专业管理”的考核办法,在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除隐患外),按其性质分别下发整改单、警告单或停工单(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的原则组织整改并处罚。严格整改后的反馈、检查、验收制度,实施闭环管理。

8.2.各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提前办理开工报告和施工项目作业指导书,经检查验收签字后具备开工条件后方可施工;各项工程暂停或结束后需要办理停工报告;并报项目工地安监科备案。

8.3项目工地安监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考核,并公示对各施工队伍的考核情况,对在管理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在考核中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处罚。

9.为强化项目工地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9.1每发生一次作业性违章罚款100-300元,每发生一次装置性违章罚款300-500元,每发生一次管理指挥性违章罚款500-1000元,每发生一次违反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罚款200-1000元。

9.1.2每发生一次记录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个工作日以内)和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罚款5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300-500元;其他责任罚款300元;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罚款1000-2000元不等。

9.1.3恶性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罚款1000-20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800-1500元;其他责任罚款500-1000元,对其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3000-5000元等。

9.1.4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责罚款2000-50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800-1500元,其他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施工单位负责人5000-10000元不等。

9.1.5凡违反以上各项规定的个人,还将对其单位第一责任复加连带责任。

9.1.6每季度考核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给予第一责任人或安全员500-1000元奖励,给予该单位1000-2000元奖励。

10本期工程竣工,对所有施工单位进行评比。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表彰并奖励10000-30000元

以上要求面向射阳工地现场所管理人员及施工队;请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工地制度,在管理内容有不全时按公司文件及安规和安全生产责任状执行。

篇2:电力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规范作业人员行为,树立现代企业形象。

4.1?各单位的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者,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必须在管生产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文明施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2?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应为本单位的文明施工责任区,负责搞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4.3?工程部负责材料设备的定置摆放的规划设计。

4.4?安监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5?内容及要求:

5.1?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施工特点制定具体的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5.1.1?主厂房周围外延20米范围内的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情况按“定置图”进行设备、材料和物资在该区域的放置。

5.1.2?在此区域放置的设备、材料必须经过安监部批准,本着当天放置当天用完的原则,特殊情况下,经安监部批准,最多可以在此区域放置一周。

5.1.3?经安监部批准进入厂房内部的设备、材料,必须按照“定置图”摆放,并在摆放区域用警戒绳圈出区域边线。

a.?汽机间、集控楼各层要画区域设定线,如通道位置、设备放置区域、材料放置区域、工器具(箱)放置区域等,并严格控制,杜绝放置混乱。

b.?锅炉间、煤仓间、引风、除尘间砼地面形成后也要划出区域设定线,控制好设备、材料等的放置区域。

5.1.4?放置在施工现场的各种铁房、箱、笼、容器等必须规矩,合理放置、并按要求着色、统一编号登记造册。

a.?铁房刷灰色;

b.?卷扬机棚刷兰色;

c.?电焊机箱刷红色(与奥太箱同色);

d.?装有乙炔、氧气瓶的铁笼刷红白色(竖道);

e.?安全围栏和孔洞盖板刷红白色、盖板中间编号;

f.?油罐刷黄色;

g.?集中供氧气输送管道刷蓝色,乙炔输送管道刷白色。

5.1.5?电源线、电焊线的敷设:

a.?电源线必须顺梁或柱敷设,平面布置整齐有序。

b.?电焊线敷设必须集中,采用固定端子、快速插头。

5.1.6?在编制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时,要结合总平面、附该工程的设备、材料、定置摆放图。

5.1.7?各种机械、工器具定专人管理。

5.1.8?施工中使用的电源、水源要定专人管理,发现损坏及时找专业单位修复。避免施工中的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5.1.9?施工现场的厕所由所在区域的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做到清洁卫生。

5.2?工完场清的要求:

5.2.1?当日收工前将剩余材料摆放整齐,垃圾、废料清离施工现场。

5.2.2?单项工程结束,施工现场彻底清扫,杜绝存放剩余的设备、材料。

a.?地下工程完工,立即土方回填,平整场地。

b.?砼工程结束,要将周转性材料彻底清离施工场所,如模板、木方、草袋以及结构上的毛筋、拉线等杂物彻底清离,继续施工的要摆放整齐。

c.?钢结构施工结束要将操作平台、安全绳、爬梯等彻底拆除。

5.2.3?设备、材料必须分类整齐摆放

5.2.4?在他人责任区施工的,必须保持整洁环境,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服从该责任区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

5.3?杜绝野蛮施工:

5.3.1?严禁随意在建筑上乱凿孔洞。

5.3.2?严禁私自挪用拆除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及其它安全设施。

5.3.3?严禁拆挪他人施工用的通道、爬梯、操作台、照明等设施。

5.3.4?严禁在建筑物、设备上乱涂乱画。

5.3.5?严禁随地大小便。

5.4?奖罚条例:

5.4.1?奖励:安监部每月根据日常检查,每周的综合考核,对文明施工工作有成绩、贡献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

5.4.2?处罚:

a.?各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厂区道路做到路面无存留砂土、杂物,否则视情节给予200-500元的罚款。

b.?材料、设备不按规定区域摆放或摆放无规矩、不整齐、视情节对其单位给予300-1000元罚款。

c.?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和用电设备长时间空载运行,对责任者给予每处罚款50元,视情节给予其单位每处100-500元罚款。

d.?乱拉私接电源线、电焊线、氧气乙炔管给予责任者每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对其单位给予200-500元罚款。

e.?挪用或损坏安全设施,视情节给予每处500-1000元罚款,并强制其恢复原状。

f.?在建筑物、设备上乱涂乱写、视情节给予责任单位或当事人100-500元罚款。

g.?在主厂房区域散、乱停放交通工具者给予50元罚款,其责任区单位给予每辆罚款100元的处理。

h.?对主厂房区域散乱放置的铁房、箱、笼、小型机具,对其单位给予每件100元累计罚款,并限期运到指定地点。

i.?零散放置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如模板、型钢、木方、钢丝绳等对其单位视情节给予100-1000元的罚款。

J.?施工场所的“五头”(烟头、盒;焊条头、盒;木头;废铁头、8#线;砖头、散碎砖头),对其责任者或责任单位给予每种头50-500元罚款。

k.?当日收工场地不整洁,视情节给予50-500元的罚款。

l.?单项工程结束,清理不彻底或没能立即清理,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1000元罚款。

m.?累计罚款达到1000元的单位,取消当月安全文明施工奖励。

n.?累计罚款达到500元的单位,扣发安全文明施工奖金的50%。

o.?受到罚款的个人,无资格享受文明施工奖励。

p.?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加倍处罚。

?5.5?规定中未涉及到的不文明施工行为视情节给予处罚。

12?文明施工方案

为了创造安全、文明、洁净的施工环境。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为主任,项目副经理、专业工地主任、安监人员组成的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现场文明施工要贯穿从施工组织设计到工程移交的全过程。我方将在施工前期做好规划准备,一切按程序、按规定有序施工,规范上、下工序的交接,杜绝蛮干,一切按已定计划进行,项目完工后不留尾工,无基建痕迹,不破坏环境,创建国内同类机组一流的文明施工现场。

12.1?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平面图,绘制本标段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图,将责任落实到各专业工地;明确各责任区的负责人和监察负责人。

12.1.1?按责任区划分图,设置醒目的文明施工小区管理标示牌。

12.1.2?创建汽机间、锅炉间、机炉集控制室为“文明施工示范区”。

12.1.3?在文明施工责任小区中实施封闭式施工,车间化、定置化管理。

12.2?平面管理定置化

12.2.1?按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合理布置场地,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的位置、建筑面积、建筑标准必须符合总平面规划。

12.2.2?在交通主干道上不得任意停放车辆、堆放各类材料设备和其他物品,保持交通道路的畅通。

12.2.3?绘制设备、材料摆放图,实行定置摆放。单项工程开工前,在作业指导书中明确设备、材料的摆放位置,履行报批手续后,按图摆放整齐;为了保持施工现场的文明整洁,当天内不可能使用的材料和安装设备,严禁进入施工作业场所。

12.2.4?设定材料堆放场地、待安装设备堆放场地、废料堆放场地、废油、其它废弃物堆放场地及有毒有害废物存放点。各类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各种材料设备堆放区域用标准围栏分隔,并挂分类标示牌(600×400),明确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受检状态、用途等内容。

12.2.5?组合场区域按总平面布置图用标准移动围栏分隔各专业施工区域。

12.2.6?按防汛要求,布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等外流或进入施工场所。现场排水在排入下水管网前设沉淀池,防止泥砂进入下水管网。

12.3?作业行为规范化

12.3.1?加强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有专业文明施工检查组、清扫小组,做到施工道路等公共场地每日一清扫,每周一大清扫。

12.3.2?强化“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各施工区域的施工人员及时清扫、清理垃圾废料,保持施工场所整洁,施工机具完好、干净并排列整齐;杜绝“五头”现象(即烟头、钢筋头、焊条头、木材头、砖头),保持现场整洁。杜绝烟头,采取施工现场禁烟;杜绝焊条头,采取焊工配带“小铁桶”,焊条头统一回收、统一处理。

12.3.3?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乱拉、私接电源线;严禁擅自操作各种机动车辆;严禁高空抛掷各类废弃物。

12.3.4?已安装完和待安装的各种管子封堵好,防止管道锈蚀或杂物落入。

12.3.5?因工程需要,必须拆除或挪动安全设施时,要办理由安全部门签发的作业票。作业票要明确项目负责人、施工部位、设施名称、设施编号、工作时间、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工程完工后必须立即恢复,经安全部门验收后,收回作业票。

12.4?安全设施标准化

根据工程的进展,同步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设施的制作、安装严格执行电力部《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的标准。

12.4.1?“四口”、“五临边”设置的安全设施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包括垃圾口)、预留洞口、建筑物的出入口;“五临边”指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楼面周边、斜道周边、卸料台外边。

a.?施工中正式通道、平台、围栏、维护结构未安装或不完善时,按部颁标准搭设临时通道;各种临边设固定临时围栏及挡脚板或围栏和立体围网;施工现场的孔洞安装围栏或盖板;在施工人员出入口上方设置严密的板棚。

b.?危险作业场所设置活动围栏;锅炉间、煤仓间、除氧间、电除尘等处施工时分层设置安全网。

12.4.2?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

a.?高处作业设置滑线安全网、安全水平扶绳、活动式带围栏的操作平台;作业及移动过程中操作人员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攀登自锁器、速差自控器。

b.?上下层交叉作业要设安全防护隔离棚。

c.?钢结构吊装中,每个节点或作业层都设置带围栏的操作平台。

d.?锅炉钢架、加热面等项目施工中,正式走台没有形成前,全部采用安全水平扶绳。

12.4.3?在锅炉间和煤仓间设置垃圾通道;锅炉间和汽机间的每层平台设置一个高层水冲洗厕所。

12.4.4?根据定置摆放图所确定的位置,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布置,二次线成束布设,配备快装接头,少占场地,方便施工。

12.4.5?主厂房临时消防系统,各层设有临时消防水栓,满足扑救火灾需要。

12.4.6?氧气、乙炔采用集中管道输送,主厂房内、组合场内取消氧气、乙炔气瓶。氧气、乙炔管道爬头加防火罩。

12.4.7?安全设施颜色:箱式变压器和便携式配电盘统一编号,涂天蓝色;临时围栏、孔洞盖板分区统一标号,涂上明显红白相间颜色;垃圾通道涂黄色;候梯棚涂安全绿色;焊机集装箱涂红色;卷扬机棚涂天蓝色;定置摆放区域界线用红白相间色;消防器材涂红色;高层水冲洗厕所涂白色。

12.5?办公、生活环境管理社区化

12.5.1?办公、生活区24小时门卫值勤,布置花、草、树、木,设置方针目标宣传牌、宣传廊,开展升安全旗的活动;在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名称牌、安全生产无事故日计数牌、职工守则牌、安全生产纪律牌、安全健康/环境方针牌;职工佩带胸卡,出入示证。

12.5.2?办公、生活区域内的设施实行标准化、统一化管理;各类车辆实行定置停放。

12.5.3办公、生活区设置厕所、生活废弃物分类存放回收箱和有毒有害废物回收箱,并定期清理;职工食堂、浴室、开水间要经常打扫;食堂、仓库达到无苍蝇、无老鼠、无灰尘,炊具、餐具每日一消毒,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并符合卫生部门有关规定要求。食堂下水设置隔油池,防止带油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食堂排油烟机设置滤油烟装置,防止空气污染。

12.5.4?实施环境卫生、公寓寝室卫生考核制度,定期检查评比。适时对公寓进行消毒和杀虫。

12.6?施工用电正规化

12.6.1?施工用电的布设

a.?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绘出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

b.?用电线路布线整齐、美观。电源盘至二次变电所的线路,采用电缆桥架或槽集中布设;施工使用的电动工具、照明等临时用电设施的电源线,均由插座电源箱引出,电源线布置“横平竖直”,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c.?组合现场直埋电缆的埋深不小于0.7米,转弯处在地面上设明显标志。

12.6.2?电气设备附近配备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

12.6.3?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插座箱应采用封闭式,统一涂色,统一标明序号,内外洁净,接地良好。移动式电源箱和绕线器安装漏电保护器。

12.7?减少扰民及防粉尘、辐射、噪音、中毒措施

12.7.1?对从事粉尘、辐射等有毒有害工作的员工,进行专门的岗前培训;建立员工身体检查档案;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12.7.2?为了减少和控制粉尘,在施工通道、场地及楼地面每天洒水一次,干燥季节每天洒水二次。

12.7.3?防辐射措施

a.?工程探伤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辐射区域内的施工人员,并用移动围栏、标志牌封闭辐射区域,设监护人。每次探伤后认真清点所带的物品,防止射源等有害物品遗留施工现场或丢失,避免对员工和公共人员造成危害。

b.?射源存放在专用的贮藏室内,采用“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本帐册、双锁、双人使用,严格消耗登记制度。

c.?发生射源丢失或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12.7.4?合理安排工期,保护现场及现场周围的环境,避免环境污染;施工阶段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减少噪音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和干扰。

a.?施工中全部采用逆变焊机并集中布置,在施工中设置声障板和隔离板,以减少噪音和弧光对外界的影响。

b.?使用新型低噪音的电动工具,如型材切割机、冲击电锤、空压机等。

c.?对起重机、运输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发出的噪音。

d.?在点火吹管时,使用消音器,消音器布置远离生活居民区,以减少噪音对公共人员的影响和危害。

e.?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必要时可采取佩带耳塞或头盔或轮流作业,尽量减少施工人员接触噪音时间。

f.?噪音较大的机械设备,严格控制作息时间,夜间二十点后、早晨八点前严禁进行作业。

12.7.5?大型吊车移动、运输大型构件时,设专人监护等措施,防止因碰坏路面、电缆及通讯线路造成对其他用户的影响。

12.7.6?消除粉尘及二次污染

a.?为防止土方工程中的扬砂、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施工中采用每天洒水的办法,

b.?为及时清除粉尘及细小的施工垃圾,现场配备工业吸尘器,已经形成的楼地面、通道每天至少用吸尘器吸尘一遍。汽机运转层,集控室每天至少吸尘三遍。

c.?对于污染较大的保温材料,运至现场前必须先拆除其包装,并及时回收,施工现场不得堆放过多的保温材料。为了防止施工过程中保温材料碎屑飞落,施工中采取铺设隔离罩的办法,使碎屑落入罩内,并及时清理。在汽机间保温施工中,必要时采取气流屏障法(空气隔离法),防止灰尘飞落到精密的设备中。

d.?防止二次污染保护施工成果。合理安排工序,减少或避免因工序不当而造成已完工程的污染。在保温油漆施工中,在作业区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防止油漆等滴落到施工完的地面、墙面、机械设备上;如在已完的墙面、地面上铺设塑料布,在已安装完的设备上加铝板制作的保护罩,责任分工为谁施工谁保护,安监部负责施工检查监督;在已经施工完的地面上倒运设备、从事电火焊等作业加设防护垫。

12.7.7?施工垃圾、废油、废酸等排放及处理

a.?施工垃圾清运到业主指定的排放场,运输垃圾等废弃物时,运输车辆用棚布遮挡严密,防止废弃物撒落而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

b.?废油设置专用存放桶,严禁随地乱到,定期收集统一处理;

c.?酸洗后的废酸及清洗水,先排入专设的中和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d.?生活污水经沉淀、滤油排入生化塘,防止污染河流;生活废弃物先分类存放在垃圾桶内,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e.?清洗混凝土搅拌设备、运输设备、浇筑设备的废水先排入沉淀池,然后排放或回收利用。

篇3:电力工程文明施工规定

1、文明施工是加强班组建设、提高安全程度、搞好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工作。

2、项目部每月开展一次文明施工的检查,各施工队在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活动的同时要开展文明施工的检查。

3、各级党、团和工会组织可结合自身工作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活动,并作为其考评工作的内容之一。

一、驻地

1、仓库(临时仓库)工器具、材料按规定堆放整齐稳定,易燃易爆物品分开放置,并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2、电源(临时电源)无乱拉乱扯和裸露现象,电报设备应有良好接地。

3、易燃、易爆、易触电、易坠落等危险场所应有警告牌,现场和驻地应有安全文明施工标语。

4、孔洞及易坠落等场所应设置可靠的围栏或盖板。

5、驻地宿舍、食堂及活动场所等布局合理,安排有序,整齐洁净。

二、现场

1、劳动组织合理,人员分工明确,并确定安全监护人。

2、认真执行安全措施,按施工方案布置施工,工器具、设备无以小代大和超负荷使用现象,材料堆放整齐、合理。

3、现场设立施工作业区、危险作业设有安全警戒区,并有安全围栏及醒目标志。

4、现场秩序井然,指挥灵敏,信号畅通。

5、对施工开挖余土合理堆放,在山坡设立挡土板,防止水土流失,避免淹没庄稼、树木,保护植被。

6、施工结束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人走场清。

三、人员

1、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遵照安全技术措施,按施工作业票分工作业。

2、上班前不饮酒,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工作时不聊天,打闹或看小说。

3、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强令民工危险作业。

4、施工作业时,经常检查现场安全,防范事故隐患,不擅自从事非本岗位、专业工作,不操作不熟悉的机具。

5、注意处理好与当地居民关系,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农作物的破坏。

篇4: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编制依据

1.1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政策。

1.2国家电网公司和**省电力公司关于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1.3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

1.4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5工程合同有关条款及规定。?

2安全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力实现人身伤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事故: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

杜绝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千人轻伤负伤率≤6‰;

杜绝交叉跨(穿)越停电施工引起的人身伤亡和负主要责任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

3安全管理职责

3.1指挥部

3.1.1指挥部应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手册,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督促监督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3.1.2由指挥部、监理、施工承包商等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组成“现场安全管理委员会”,施工单位应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2监理

3.2.1履行合同委托范围的安全职责权限,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的控制和旁站监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及整改意见。

3.2.2审查、核准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措施。

3.3施工承包商

3.3.1制定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在工程项目中实施。

3.3.2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负责,对安全负有保证职责。

3.3.3接受监理和指挥部的安全管理监督。

4安全管理内容

4.1安全监察机构

施工承包商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成立施工安全监察机构,并于工程开工前,报监理和指挥部备案。

4.2施工的安全管理

4.2.1施工承包商必须编制行之有效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技术和安全施工措施。

4.2.2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重大施工、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大件运输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符合编、审、批程序和时效。

4.2.3监理审查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大型安装、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大件运输(包括运输路径)等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组织、安全保证措施等。

4.2.4用于施工的工器具、设备必须具备合格证明材料和定期安全检验、标识,重要承荷设施、绳索、工器具必须做负荷试验。

4.2.5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票,高处作业、深坑作业、爆破作业、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等必须进行安全监护制。

4.2.6合理配备和使用施工安全设施、安全器具、安全防护用品。

4.3安全检查

4.3.1指挥部组织分部工程安全大检查。

4.3.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问题通知书”送有关施工承包商限期整改。发现重大或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同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4.4安全工作会议(例会)制度

4.4.1施工承包商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安全施工中的具体问题,检查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研究对策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

4.4.2安全工作例会形成会议纪要,有完整的记录并保管存档。

4.5对施工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4.1施工承包商应对施工分包商的安全全面负责,应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4.2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承包商,必须由其安监部门和监理对分承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4.3施工承包商对分承包商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指导、教育、考核的责任。

4.6安全奖惩及事故处理

4.6.1施工承包商应制定本工程的安全奖惩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对安全方面的好人好事进行表彰、奖励。

4.6.2施工承包商对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口头报告监理、指挥部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24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4.6.3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和主持;指挥部、监理、工程承包商参加并协助调查,配合开展相应工作。

4.6.4施工单位每月定期编写安全月报,反映本单位安全体系的运转情况和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相应对策,表扬宣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突出的人物和事件。

4.6.5指挥部的生产调度(协调)会、工程简报、安全月报,监理单位的安全月报中都要通报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提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限期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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