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规定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输电线路设备,是传送电能的重要通道。运行单位按有关规程对输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和监护,及时发现线路缺陷,并组织人员及时消除,确保我局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为了线路缺陷或隐患不致遗漏,线路巡视责任人在现场将缺陷记录下来,并进行整理分类,提供给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查阅处理,确保电网正常运行,特制立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一、缺陷分类输电线路设备超出设计和运行规范标准,就是输电线路的缺陷。设备缺陷分为线路本体、附属设施缺陷和外部缺陷三类,并按一般缺陷、重大缺陷、紧急缺陷三个级别进行管理。设备本体缺陷:指组成线路本体的构件、附件、零部件,包括基础、杆塔、导地线、绝缘子、金具、接地装置等本身的缺陷。附属设施缺陷:附加在线路本体上的各类标志牌、警告牌及各种技术监测设备出现的缺陷。外部隐患:指外部环境变化对线路安全运行已构成某种潜在性威胁的情况(如在保护区内新建房屋、植树竹、堆物、取土、线下施工车辆作业等对线路造成的影响)。一般缺陷:指线路虽有缺陷,但在一定期间对线路的正常运行影响不大,此类缺陷应列入年、季度检修计划中加以消除。重大缺陷:指缺陷对线路运行有严重威胁,短期内线路尚可维持运行。此类缺陷应在短时间内消除,消除前须加强监视。紧急缺陷:指缺陷已危及到线路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线路事故的发生。此类缺陷必须尽快消除,或临时采取可以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随后彻底消除。二、缺陷的管理(一)缺陷处理的一般要求1、一般缺陷:一经查到,如能立即消除,可不作为缺陷对待,如发现个别螺栓松动,当即已经用拧紧。如不能立即消除,应作为缺陷将其记录下来,并应填入缺陷记录中履行正常缺陷管理程序。2、重大缺陷:一经发现,巡视人员应立即报告班长、线路专责或生技科长,由线路专责或生技科长及时报告生产副局长审查,然后书面报告局生技部,局生技部核实后安排相关单位尽快处理消除缺陷。3、紧急缺陷:一经发现,应立即报本单位调度部门和局生技部、安监部,经分析、鉴定确认为“紧急缺陷”,应确定处理方案或采取临时的安全技术措施,供电局或线路维护部门应立即按所定方案进行处理。4、对不同级别设备缺陷的处理时限,应符合如下要求:(1)一般缺陷的处理,最迟不应超过一个检修周期。(2)重大缺陷的处理,一般不超过一周(最多一个月)。(3)紧急缺陷的处理,通常不应超过24h。5、对于重大缺陷和紧急缺陷,凡具备带电作业条件的,尽量安排进行带电作业消缺。(二)缺陷处理的流程

缺陷处理的流程是一个“发现(运行)处理(检修)验收(运行)”的闭环过程,并以传递“缺陷处理通知单”、完整填写“缺陷消除记录”的过程体现。1、巡线人员在巡线过程中发现缺陷,应立即记录到巡视记录簿上。若为重大或紧急缺陷,要立即报告输电班长。巡线完成后将巡线结果交输电班长,输电班长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1)重大和紧急缺陷:应立即向本车间领导(或车间专业工程师)汇报,在设备缺陷消除前,组织人员加强巡视,若缺陷严重到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必须停电时,应按电力事故处理规程执行。输电班长及时填写“重大、紧急缺陷处理通知单”,共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技部线路专责。(2)一般缺陷:由运行班组每月向车间填报一次缺陷月报表,由车间主管人员到现场核实汇总,填写缺陷月报,报局生技部。2、生技部线路专责根据缺陷的类别及情况,分为两类:(1)属小缺陷(如个别螺栓丢失)签署意见后退回运行班,在下次巡线时进行消除;(2)列入维修、检修计划,签署意见后转给检修单位。3、检修单位根据接到的“缺陷处理通知单”进行缺陷记录,并根据生技部线路专责提出的意见或要求安排缺陷处理,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写在“缺陷处理通知单”上,然后返还给生技部线路专责,同时在缺陷记录本上将该缺陷注销。4、生技部线路专责审核后再返还运行班,运行班安排有关巡线人员检查验收,若确认“合格”,应在验收人签字处签字并交还班长,班长在缺陷记录本上注销该缺陷,并将验收签字后的“缺陷处理通知单”转交给生技部线路专责,生技部线路专责复印存档后返还一份给检修单位。至此,整个缺陷处理的闭环过程全部完成(后附:输电线路缺陷管理流程图)。巡线人员检查验收为“不合格”,写明情况交还班长,班长审查后签上意见交到生技部线路专责,并重新按上述程序办理,直至缺陷消除。5、对在检修工作中发现的缺陷,由检修人员在现场将缺陷记录下来,由检修单位统一转交给生技部线路专责,再转至运行班,并纳入缺陷处理程序。6、“缺陷处理通知单”保存的期限,应为三年,以便出现问题时查明责任和原因。7、供电局每个月应对缺陷进行汇总统计、分类统计及缺陷分析,并在每月末将本月缺陷的发现、消除情况和原因分析上报生技部、安监部。8、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紧急缺陷应及时上报省公司生产技术部,如需即时停电处理的,在征得省公司生产技术部同意后方可办理停电申请。(三)特殊情况的处理1、对于发现的“外部隐患”,有些不是运行维护单位能够处理的可向引发外部隐患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发放“影响线路安全运行整改通知书”以督促其及时处理。2、对群众护线人员报告(反映)的缺陷,应由巡线人员或供电局(车间)线路专责到现场核实后,在现场进行记录,并纳入缺陷处理程序。四、对输电线路常见临修项目停电作业时间的要求(一)各类缺陷应坚持通过带电作业和计划检修予以消除为主的原则,临时停电消缺只适于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只有在不具备带电作业条件,或由于缺陷位置、周围环境使带电消缺作业具有极大安全风险时,才可申请输电线路临时停电,并按以下要求进行停电作业时间限制和考核。(二)各生产单位在申请线路临时停电之前或申请过程中,要同时做好现场作业方案的制定(包括作业方法、现场作业人员组织、现场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制定等)和物资材料、工器具准备、现场地面布置等准备工作。在调度人员发出现场“可以开始工作”的指令后,要尽快开始实质性的消缺作业,避免停电消缺时间过长。(三)下述“停电作业时间”是指从作业人员现场接到调度人员发出的“线路已停电,可以开始工作”的指令到现场作业人员向调度人员汇报“现场工作结束,线路可以恢复送电”之间的时间。(四)每条线路同一电业局运行维护范围内有多处缺陷需同时进行处理时,停电时间以其中处理时间最长的一处所需时间为准,不应累计计算。(五)输电线路常见临修处缺停电作业时间要求:1、绝缘子串(含金具)缺陷:(1)直线、跳线绝缘子串:500kV停电作业时间h≤4小时220kV停电作业时间h≤3小时(2)耐张绝缘子串:500kV停电作业时间h≤6小时220kV停电作业时间h≤4小时2、导、地线缺陷(1)导线不需开断重接,仅采用补修管或补修条进行修补停电作业时间

h≤3小时(2)单根导、地线需开断重接,但不需更换停电作业时间h≤10小时(3)更换单根导地线,长度在3km以内,并对弧垂进行适度调整停电作业时间h≤36小时(2天1夜)三、缺陷评判标准输电线路缺陷按下表进行分类和评判。表1:缺陷评判标准表序号缺陷部位缺陷描述缺陷分类1杆塔及拉线1、?自立式铁塔在不同高度内分散式缺斜材10(含)匹以下,以及缺相应数量的螺栓、螺帽和脚钉等。2、塔上(直线塔除绝缘子挂点以外)有鸟巢或异物。3、拉线下把缺一个螺帽。4、拉线受力不均。5、拉线下把被埋。6、电杆接头、塔材、拉线、拉线棒镀锌层脱落,锈蚀截面低于原值的20%。7、电杆纵向、横向裂纹0.2mm以内。8、砼电杆保护层腐蚀脱落、钢筋外露。9、“х”拉线的交叉点发生摩擦,并产生锈蚀。10、拉猫塔在同一高度缺斜材4(含)匹以下或整基分散式缺斜材8(含)匹以下。11、拉“V”塔的左右塔身分别在同一高度缺斜材4(含)匹以下或整基分散式缺斜材8(含)匹以下。12、砼杆叉梁接头锈蚀、混凝土局部裂纹、掉块、露筋。一般缺陷

?1杆塔及拉线1、主材弯曲变形、塔身倾斜,横担歪扭超过表4的规定。2、自立式铁塔缺斜材10(不含)匹以上20(含)以下。3、拉猫塔在同一段内缺斜材4(不含)匹以上8(含)匹以下或整基分散式缺斜材8(不含)匹以上12(含)匹以下。4、拉“V”塔的左右塔身分别在同段内缺斜材4(不含)匹以上8(含)匹以下或整基分散式缺斜材8(不含)匹以上12(含)匹以下。5、主材包钢及及主要受力构件任一段连接处缺螺栓和螺栓严重松动三分之一及以上,但不超过三分之二。6、同位双拉线下把缺螺栓二颗以上,但不存在丝杆上无螺帽现象。7、拉线断1股(少股)或2股(多股)。8、电杆接头、塔材、拉线、拉线棒锈蚀截面占原值的20%~40%。9、电杆纵向、横向裂纹0.3~0.4mm。10、两侧拉线受力严重不均。11、直线塔绝缘子挂点有规整型鸟窝,无鸟窝散落现象。12、线路名称及杆塔编号模糊不清或缺失。13、砼杆叉梁接头严重锈蚀、混凝土大量裂纹、掉块、露筋。14、拉猫塔和拉“V”塔的主材歪扭、变形。15、电杆大面积纵向、横向裂纹0.4mm以上。重大缺陷

?1杆塔及拉线1、一组拉线中有一丝杆无螺帽和一根拉线脱落。2、任何一组拉线下把螺帽丢失半数以上或联板螺帽丢失。3、拉线基础有明显上拔和沉陷,并在发展。4、塔上挂有较长的导体、线绳或其他异物,有可能造成接地短路。5、一般杆塔的拉线断2股(少股)或3股(多股)以上。6、拉猫塔和拉“V”塔的任何一根拉线(无论多股、少股)断一(含)股以上。7、电杆接头、塔材、拉线、拉线棒锈蚀截面超过原值的40%。8、直线塔绝缘子挂点有鸟窝散落短接绝缘子。9、自立式铁塔缺斜材20(不含)以上。10、拉猫塔在同一段内缺斜材8(不含)匹以上或整基分散式缺斜材12(不含)匹以上。11、拉“V”塔的左右塔身分别在同段内缺斜材8(不含)匹以上或整基分散式缺斜材12(不含)匹以上。紧急缺陷

?2导、地线

?1、钢芯铝绞线、钢芯铝合金绞线断股损伤截面不超过铝股或合金股总面积7%。2、铝绞线或铝合金绞线断股损伤截面不超过总面积7%。3、镀锌钢绞线19股断1股。4、导、地线上挂有小型无腐蚀性异物。5、导线轻微抛股。6、孤立档有接头。7、架空地线耐张塔楔型线夹尾线的绑线严重锈蚀或断开。8、各类管与耐张线夹之间的距离小于15米。9、接续管或补修管与悬垂线夹的距离小于5米。10、接续管或补修管与间隔棒的距离小于0.5米。11、相间弧垂之间或分裂导线弧垂之间不均衡。12、分裂导线发生绞线。13、架空地线严重锈蚀。一般缺陷

?2导、地线1、钢芯铝绞线或钢芯铝合金绞线断股损伤截面占铝股或合金股总面积7%~25%。2、铝绞线或铝合金绞线断股损伤截面不超过总面积7%~17%。3、地线钢丝7股断1股或19股断2股。4、绝缘架空地线的放电间隙变动、烧损。5、导线铝股严重抛股。6、相间弧垂之间或分裂导线弧垂之间严重不均衡。7、铝包带脱落。重大缺陷

?2导、地线1、钢芯铝绞线或钢芯铝合金绞线的钢芯断股。2、钢芯铝绞线或钢芯铝合金绞线断股损伤截面超过铝股或铝合金总面积25%。3、铝绞线或铝合金绞线断股损伤截面超过总面积17%。4、镀锌钢绞线7股断2股或19股断3股。5、线上挂有较长的导体、线绳或其他异物,有可能造成接地短路。紧急缺陷

?3绝缘子1、110kV线路一串瓷(玻)瓶中损伤1片。2、220kV线路一串瓷(玻)瓶中损伤1~2片。3、500kV线路一串瓷(玻)瓶中损伤1~3片。

4、瓷瓶金属部件一般变形或锈蚀,且锈蚀截面低于原值的20%。5、绝缘横担端部偏斜大于100mm。6、直线杆塔绝缘子串顺线偏斜角大于5°,小于7.5°。7、瓷质或玻璃绝缘子脏污或复合绝缘子严重脏污。

?一般缺陷

?3绝缘子1、35kV线路一串瓷(玻)瓶中损伤1片。2、110kV线路一串瓷(玻)瓶中损伤2片。3、220kV线路一串瓷(玻)瓶中损伤3-4片。4、500kV线路一串瓷(玻)瓶中损伤4-5片。5、瓷瓶串缺弹簧销,绝缘子槽口、钢脚、锁紧销不配合,锁紧销子退出。6、直线杆塔绝缘子串顺线偏斜角(除设计要求的预偏外)大于7.5°,或最大偏移值大于300mm,绝缘横担端部偏移大于100mm。7、瓷瓶钢脚、钢帽磨损、变形、严重锈蚀,且锈蚀截面占原值的20%~40%。8、均压环、屏蔽环锈蚀及螺栓松动、偏斜。9、绝缘子与绝缘横担有闪络痕迹和局部火花放电留下的痕迹。10、绝缘横担绑线松动、断股、烧伤。11、瓷质或玻璃绝缘子严重脏污。12、均压环明显变形。重大缺陷

?3绝缘子1、35kV线路一串瓷(玻)瓶中损伤1片。2、110kV线路一串瓷(玻)瓶中损伤3片。3、220kV线路一串瓷(玻)瓶中损伤5片。4、500kV线路一串瓷(玻)瓶中损伤6片。5、绝缘子(串)上挂有异物。6、绝缘子钢脚、钢帽磨损、变形、严重锈蚀,且锈蚀截面超过原值的40%。7、复合绝缘子伞群破裂。紧急缺陷

?4金具、附件及附属设施1、金具缺非关键螺栓,开口销或一般锈蚀。2、线夹或间隔棒紧爪内缺铝包带和胶垫施工不合格。3、防鸟设施损坏、变形或缺损。4、防振锤移位、脱落、偏斜、钢丝断股,阻尼线变形、烧伤,绑线松动。5、线路名称、杆塔编号字迹不清或缺失;相位、警告、指示及防护等标志缺损。6、塔脚保护帽龟裂、破损或垮塌。

7、各种检测装置缺损、丢失。8、接续金具温度高于导线温度10°C,跳线联板温度高于导线温度10°C。9、金具发生轻微变形、锈蚀、烧伤、裂纹,且锈蚀截面低于原值的20%。10、防撞设施发生龟裂,强度降低或无标识。11、塔脚保护帽被土石埋没。12、间隔棒掉爪、滑移。13、防撞设施不牢靠或倒塌、移位。14、塔脚保护帽严重龟裂、垮塌或缺失(设计本身没考虑的除外)。一般缺陷

?4金具、附件及附属设施1、受力金具明显磨损变形。2、大跨越导、地线阻尼线夹脱落不超过一个。3、接续金具温度高于导线温度10°C~40°C,导线压接管温度高于导线温度10°C~20°C,跳线联板温度高于导线温度10°C~40°C。4、金具发生变形、锈蚀、烧伤、裂纹,且锈蚀截面占原值的20%~40%。5、大跨越导、地线、阻尼线线夹脱落1个。6、导地线接续金具过热、变色、变形、滑移。7、接续金具温度高于导线温度40°C以上,导线压接管温度高于导线温度20°C以上,跳线联板温度高于导线温度40°C以上。重大缺陷4金具、附件及附属设施1、耐张塔上导地线引流线脱落或烧伤断股。2、大跨越导、地线、阻尼线线夹脱落2(含)个以上。3、子导线线夹未落位、未固定、金具严重锈蚀或缺件。4、导地线悬垂线夹的承重轴磨损超过1/4以上。5、金具发生严重变形、锈蚀、烧伤、裂纹,且锈蚀截面超过原值的40%。6、导线压接管、设备线夹松动或有裂纹。7、悬垂线夹的闭口销脱落。紧急缺陷

?5基础和接地1、一根接地引下线与接地网未连接、接地线被盗一根和水平接地网有外露现象。2、一般杆塔个别接地电阻不合格。3、塔基内地面有种植或土石堆积高于保护帽。4、接地焊接点外露在土壤表面上且未涂防锈漆。5、塔脚处有积水趋势引起塔材锈蚀。6、杆身引下线、接地引下线和接地网之间未能有效连接,连接板接触面积低于其总面积的50%或连接处呈点(线)接触,杆身引下线与架空地线未有效导通。7、接地装置锈蚀,且锈蚀截面低于原值的20%。8、基础地表区域形成洼地,有积水趋势且排水不畅。一般缺陷

?5基础和接地1、基础边坡不稳定、经常被冲刷、水土流失、塌方或已经严重积水。2、基础受到严重外力破坏。3、基础有倾斜,沉陷和一般基础有上拔现象。4、基础附近有险石、并可能造成塌方打伤基础或铁塔。5、雷雨季节除外的时间段内接地线一基全部被盗或断开。6、在杆塔或拉线基础周围的土石受到了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浸蚀。7、接地电阻连续五基不合格。8、接地装置严重锈蚀,且锈蚀截面占原值的20%~50%。9、基础立柱出现一般性裂纹或裂纹长度低于40cm,且裂纹深度低于10mm,装配基础轻微塌陷、钢筋外露但未出现锈蚀断裂。重大缺陷

?5基础和接地1、铁塔基础有明显上拔和沉陷现象,并在发展。2、经常遭受洪水冲刷和淹没,使基础外露出现不稳定现象或已经倾斜。3、基础立柱出现大面积裂纹或裂纹长度达到40cm及以上,裂纹深度达到10mm及以上,装配基础塌陷、钢筋外露并锈蚀断裂。4、接地装置严重锈蚀,且锈蚀截面超过原值的50%。5、雷雨季节期间接地引下线被盗或断开。紧急缺陷6通道1、防护区内有谷物场和不符合设计规定的小型建筑物。2、35kV线路杆塔基础外缘5米处取土。3、110kV以上线路杆塔基础外缘10米处取土。4、在杆塔基础范围内种植攀附性农作物。一般缺陷

?6通道1、导线对树木、建筑物、对地交叉跨越的距离小于表1规定1米以下。2、线路防护区附近有开山采石和易燃易爆仓库的距离小于表2和表3的规定。3、在线路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烧窑、烧荒或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供电安全的物品。4、塔吊转臂活动范围覆盖线路部份防护区,但未覆盖导线。5、35kV线路杆塔基础外缘2米~5米范围以内人工或采用小型机具取土。6、110kV以上线路杆塔基础外缘4米~10米范围以内人工或采用小型机具取土。7、在杆塔或拉线基础安全规程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重大缺陷

?6通道1、导线对树木、建筑物、对地交叉跨越的距离小于表1规定一米以上。2、建筑(施工)塔吊转臂活动范围覆盖导线。3、通道内钻探、打井、建筑或固定高大机具施工。4、导线正下方堆土、地面抬升导致对地距离减小到小于表1规定一米以内。5、在杆塔内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建车道。6、35kV线路杆塔基础外缘2米范围以内以任何方式取土。7、110kV以上线路杆塔基础外缘4米范围以内以任何方式取土。8、35kV线路杆塔基础外缘2米~5米范围以内采用大型机具取土。9、110kV以上线路杆塔基础外缘4米~10米范围以内采用大型机具取土。紧急缺陷

?表1: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物的距离序号被交叉跨越物名称跨越方式(最小允许距离(m)35kV110kV220kV500kV1居民区垂直777.5142非居民区垂直666.5123交通困难地区垂直555.594公用铁路至轨顶垂直7.57.58.514(16)5等级公路路面(1-3级)垂直778146非等级公路路面垂直778127通航河流至最高行水位的桅杆顶垂直22368不通航河流至百年一遇洪水位垂直3346.59电力线(至导线、避雷线)垂直334610电力线(至塔顶)垂直3348.511弱电线路垂直3348.512架空运矿索道垂直3346.513对树木自然生长高度垂直445814对树木最大风偏平行3.53.54715对果树自然生长高度垂直333.5716房屋垂直456917房屋平行3.5458.518对运输车辆顶部垂直222.519杆塔外缘至公路路基边缘(开阔地区)平行交叉:8m,平行:最高杆塔高20杆塔外缘至公路路基边缘(路径受限制地区)平行5558(15)

?表2:炸药储存点距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炸药量(T)0.炸药库型式距离(m)有土堤库或地下库地面库?

表3:爆破点距线路的安全距离爆破工种种类和方法距线路的最小距离(m)露天爆破土壤及坚硬岩石1裸露装药爆破法400(注1)2炮眼装药爆破法2003药壶式炮眼爆破法200(注2)4小洞室药包法3005深孔装药爆破法4006洞室装药法(大爆破)4007坑洞中爆破巨石400

注1:同时爆破的包括瞬发雷管和导爆索裸露装药的总量不应超过10公斤;?2:在山坡上顺下坡方向爆破时,距线路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300米。表4:塔身倾斜、横担歪扭、主材弯曲的最大允许值序号类别允许值1直线铁塔倾斜3‰(高塔60米1.5‰)2拉线铁塔倾斜塔顶4‰,拉线点高度2‰3转角及终端塔倾斜7‰4拉线门型塔横担在主材连接处的高差2‰5横担歪扭5‰6主材弯曲2‰

篇2:热工设备缺陷和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提高热工设备消缺质量,努力实现热工设备零缺陷运行,保障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设备缺陷管理。本制度所指的设备缺陷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或能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的状态。3规定和程序3.1规定3.1.1设备缺陷管理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响应、及时消除”的原则。3.1.2检修专责人须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制度,提高设备巡回检查质量。及时在ERP系统查阅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消除工作须做到及时、正确、安全、优质。3.2程序3.2.1缺陷分类:3.2.1.1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指危急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3.2.1.2一类缺陷: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按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3.2.1.3二类缺陷:指无备用设备,暂不影响机组运行,但对机组或设备安全经济性有一定的损害,且需对系统进行隔离或需停机停炉后才能消除的缺陷。3.2.1.4三类缺陷:指热工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3.2.1.5四类缺陷:即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的缺陷,包括:建、构筑物(门窗,给排水、屋顶、地面等)、设备标牌、保温油漆等缺陷。3.2.2消缺时间限定3.2.2.1零类缺陷原则上在发现后6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且须进行连续不间断处理至合格。3.2.2.2一类缺陷原则上在发现后12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且须进行连续不间断处理至合格。3.2.2.3二类缺陷原则上在发现后24小时内或批准停役后开工,及时进行处理至合格。3.2.2.4三类缺陷不涉及停机的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安排处理至合格;需停机才能处理的缺陷,应在机组第一次停役时安排处理至合格。3.2.2.5四类缺陷如不涉及生产设备,应按照流程尽快处理,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对涉及生产设备的缺陷,参照三类缺陷执行。3.2.2.6以上消缺时间计算公式为:缺陷的创建时间-消缺工单完成时间。消缺时间超过24小时的缺陷将根据具体环节的时间进行考核,具体如下:白天时间段缺陷,每个缺陷环节响应时间超过2小时的,考核责任部门;夜班时间段缺陷,响应时间从白天工作时间算,往后推两小时,考核责任部门。3.2.3缺陷发现部门有关人员在日常设备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并核实无误后,须及时在ERP中办理工单、工作票进行消缺。3.2.4缺陷的确认、设备停运及缺陷处理3.2.4.1各班组在收到缺陷确认通知时,应认真、仔细的查看缺陷内容,杜绝随意退回、作废缺陷;经现场确认不是设备缺陷的缺陷单应选择“作废”;缺陷描述不清楚或责任部门错误的缺陷应选择退回。在退回、作废设备缺陷时必须填写原因,运行人员接班后要及时查看上班被“退回”的缺陷,并及时更改,重新提交。检修人员与运行人员对缺陷责任部门有争议的,由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进行仲裁。3.2.4.2各班组在缺陷确认后,要及时创建消缺工单,原则上现场任何消缺工作都必须有消缺工单和工作票;重大、紧急缺陷、夜间消缺视情况可先行消缺,后补工单。3.2.4.3消缺工作涉及到运行设备的,应在创建消缺工单时进行停复役工作的申请,只有在停复役申请批复后才可进行后续消缺工作。3.2.4.4对不能明显判断为设备缺陷时,应该确认后开工单、工作票进行缺陷的确认;对缺陷确认产生推诿的,由生技部专工进行仲裁,根据仲裁结果进行考核。3.2.4.5凡不具备处理条件的二、三、四类设备缺陷,部门须组织检修力量做好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备品备件,在ERP系统中注明暂时不能消除的原因。3.2.4.8缺陷处理时间延长,汇报当值值长,由当值值长申请相关领导批准。3.2.5设备缺陷消除验收和投运3.2.5.1三、四类缺陷一般可由运行人员组织验收。3.2.5.2消缺工单的工作票终结后,联系运行人员要及时对消缺工单进行验收,验收后,工单负责人要及时将工单完成。对运行部门验收与检修部门消缺产生分歧的,由生技部专业专工进行仲裁,根据仲裁结果将缺陷闭环并进行考核。3.2.5.4涉及到设备停复役的消缺工作,在消缺工作结束后,消缺工单负责人应在ERP系统中填写竣工信息,将停复役申请单闭环。3.2.6设备缺陷分析和统计3.2.6.1热工专职是设备缺陷分析和统计的责任人。根据缺陷情况和缺陷消除率提出考核意见。对重复发生的缺陷,部门应组织专题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并组织落实,对相关责任班组提出考核意见。3.2.6.2设备缺陷统计以月为单位,每月第一天的0:00作为上月设备缺陷统计截止时间。a)对于已经在规定时限内消缺完毕,但由于非设备原因无法完成试运行的缺陷,在试运行合格后,不统计为消缺不及时,若试运行不合格则统计为消缺不及时。b)属于跨月试运行不合格的缺陷,在下个月进行统计,在分析上报时注明。c)因缺少备品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处理完成的缺陷,经部门同意,报生产技术部认可,重新确定消缺完成时间。3.2.7因设备备件问题无法及时消除的缺陷,由班组提出计划外备件申请,检修部同意,报生产技术部主任审核,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送物资供应部进行紧急采购。备件到货后立即领取,安排缺陷处理。4职责检修部热工专职是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人,负责组织缺陷的分析、统计和缺陷处理的考核。负责组织协调各班组间配合消缺。5考核与5.1记录5.2.3对班组检查考核下列内容:

?考核内容扣分(款)标准1、月末缺陷积存数有存积缺陷项目,考核责任班组20元/条2、消缺不及时,影响设备运行正常工作日不及时处理,月度考核班组100元/条;非工作时段,消缺人员无特殊情况15分钟不能到达现场,考核班组100元/次;值班人员无故不及时处理,交接班必须对未处理缺陷进行说明,否则考核值班人员每人50元/次。3、同一设备缺陷当月重复发生检修质量不过关,导致缺陷重复发生的,考核班组100元/条。4、缺陷未作处理登录为“已消缺”正常工作日考核班组100元/条,值班考核值班人员每人50元/次。5、可处理的缺陷列入“待处理”无原因列入“待处理”的参照第2条按消缺不及时处理。6、已安排并有条件消除的缺陷未执行参照第2条按消缺不及时处理。7、待处理缺陷无整改计划待处理缺陷的责任班组未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条8、工作中无扯皮、推诿、拖延、怠工等现象缺陷单所填设备的责任班组如不经现场核查就推卸责任,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条,其他考核责任班组200元/条9、按规程与作业指导书程序执行图纸资料齐全,及时更新现场作业不携带作业指导书,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次。执行不规范如漏填、填错、无签字、执行漏项、跳项等考核工作负责人20元/次。图纸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更新,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班组技术员50/次10、备品修理有计划、有实绩,备品台帐清楚,保管得当备品采购计划由班组按照检修计划及备品库存综合考虑后上报并跟踪。未及时跟踪影响消缺考核班组100元/次。11、定期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严格,且有记录。检查路线规范,无遗漏巡回检查超周期、巡回检查不到位,应该发现的隐患未发现,考核班组100/次,不巡回检查,虚造记录200元/次。12、有维护试验周期表,定期试验执行严格无特殊原因超周期,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检验报告管理不善,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班组技术员50/次。13、检修厉行节约,用工合理,无返工浪费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14、设备台帐、记录簿按厂部规定设置,种类齐全,记录完整、工整、及时、准确。每次检查不合格,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次。15、班组上报有关工作材料不及时、落实工作安排不力考核责任班组200元/次。检修人员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重要设备损坏及机组非计划停机视情况给予奖励设备缺陷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处理,由检修人员采取特殊技术手段给予处理8,避免机组非计划停机视情况给予奖励

篇3:电气试验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在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了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即视为设备有缺陷,设备缺陷按其对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2.一类设备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造成停电事故者;

3.二类设备缺陷:性质较严重,对人身或设备有一定威胁,但可以坚持运行。列入星期、月计划处理还不致造成事故者;

4.三类设备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对运行影响不大,可以列入季度、年度检修或技改计划,能坚持长期运行者;

5.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报告生产科长,并根据生产科长评定的缺陷类别采取措施;

5.1对于一类设备缺陷,应立即根据生产科长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限制缺陷发展并将处理过程记入工作记录;

5.2对于二、三类设备缺陷应记入巡视检查记录、缺陷记录和工作记录,并根据生产科长的答复采取措施直至缺陷消除;

6.设备缺陷消除后,由检修人员和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缺陷消除记录,并由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将观察处理效果记入巡视检查记录;

7.设备缺陷消除后,巡检人员应在一个月内注意观察处理效果,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

8.从上报缺陷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检修计划到期仍未消除的设备缺陷,组长应再次上报生产科长并将生产科长的答复记入缺陷记录备注栏内。

篇4:高压变电室缺陷管理制度

一、运行中的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设备缺陷可分为三大类:

1、危及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2、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然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

二、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严重缺陷应及时消除或采取措施,防止造成事故,并上报主管部门,需其他部门处理时,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处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三、有关领导应定期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篇5: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劣化、自然老化,或由于装置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情况。

二、按照缺陷性质可分为以下二类:

1、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会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

三、发现缺陷的处理与汇报

1、紧急缺陷从发现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无法停电处理的应采取紧急措施(转移负荷或限制负荷)并立即通知电气负责人或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紧急和重要缺陷未处理好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展成事故。

五、任何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簿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