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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机电领导干部上岗巡岗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为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各级机电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设备使用状况,及时发现设备存在隐患并快速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转。结合矿井实际,制订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机电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一、机电干部上岗查岗人员范围

机电领导干部上岗查岗人员主要指: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运输部部长、机电运输部副部长、机电队队长、副队长、主管技术员等。

二、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内容

1.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检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章操作情况,必要时可对操作人员“三知、四会”内容进行提问。

3.检查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及试验情况,查看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设备及机房硐室安全状况和卫生状况。

6.检查各种记录填写情况。

三、机电干部上岗查岗检查周期

机电矿长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机电副总工程师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机电运输部部长每月至少检查两次,机电运输部副部长每月至少检查三次,队长每月至少检查四次、副队长、主管技术员每月至少检查四次。

四、机电干部上岗查岗要求

1、各级机电干部要按照上岗查岗周期规定,进行上岗检查。

2、上岗查岗时,要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查岗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按照要求填写干部上岗查岗记录。

3、上岗查岗时发现的问题,要通知责任单位按“二定”(定人、定时)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将问题处理完毕后,向检查人反馈处理结果。

4、机电干部上岗查岗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通知责任单位处理。责任单位问题处理完毕后应向检查人汇报,检查人员要到现场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5、部上一级的机电干部上岗检查时,要把下一级机电干部上岗情况作为一个主要问题进行检查,对上岗次数不够的机电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6、对于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要积极认真的进行整改处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处理的,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篇2: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为规范公司的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依据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培训单元的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提高职工的安全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如下:

一、?新入职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1.?新入职公司的员工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发电企业员工有关要求。

2.?新入职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

3.?三级安全教育为厂(公司)安全教育,车间(部门或分公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三级。

4.?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

5.?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6.?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工作现场,不得进行生产工作。

7.?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行专业或特殊工种的培训练习。

8.?生产岗位不同专业的岗位变动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9.?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留三年。

二、?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进行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1.?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指:临时工、外包工,在生产场所从事承包工程的人员,到现场实习、试验、技术指导的外单位人员。

2.?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符合发电企业生产有关要求。

3.?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或分公司,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临时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工作的人员先由用工单位负责填写临时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工作内容,用工时段,审核用工人员状况数量符合工作要求,由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交安健环部(用工单位不确定的由联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5.?安健环部根据临时工作人员作业工作性质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后进行考试。并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登记表由安全教育讲课人,受教育人本人签字。

6.?安健环部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交用工单位进行进行部门或分公司安全教育(用工单位不确定的由联系单位负责安全教育),并安排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同时用工单位应根据作业工艺现场设备情况进行技术交底。

7.?临时工作人员在公司内部专业分公司间流动的应专业作业性质相同,到新的专业分公司必须进行分公司、班组级安全教育。

8.?在生产作业相关工作超过一年的临时工作人员,除了入公司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外,还必须同各用工部门职工一起参加安全活动、年度安规学习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录在案。短期在班组工作的人员应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9.?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有效期为一年。

10.?临时工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均必须有专用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保留二年。

三、安全教育的内容

1.?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国家、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管理知识,神华神皖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的安全业绩和历史经验教训,安全责任意识和行为理念,相关事故案例、违章考核等。

2.?部门车间或分公司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本部门车间的现场安全规章制度,车间生产特点和工作性质,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主要危险源及危害因素、作业危险点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予防人身伤亡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特殊情况的识别与处置,事故案例学习,紧急救护和消防安全知识等。

3.?班组安全教育内容:本班组的生产概况、特点、范围和作业环境,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健康事项,相关工作的危害识别与风险控制方法;本岗位常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安全操作要领和使用方法,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及正确使用方法。

四、特殊工种的培训、取证:

1.?特殊工种人员(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应由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培训、取证。

2.?来公司工作的外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健环部严格审查特种作业证,无证者不准从事有关工作。

3.?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到期限的应及时培训换证。作业证过期限人员不得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五、安全技能认证培训

1.?安全技能认证培训是指企业对员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安全技能进行培训、考核,并确认其安全资格的活动。

2.?安全技能认证培训要求企业建立和执行岗位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即企业应将员工取得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安全资格,作为员工上岗、转岗、晋升的必备条件,未取得相应安全资格的员工即安全技能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员工,均不得从事该岗位的工作。

3.?企业建立和执行安全资格复审和继续培训制度,应规定安全资格的有效期,员工的安全资格有效期满后,应参加继续培训和资格复审考试。

4.?发电企业的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对象可以划分为A、B、C、D、E五个类别,分别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认证,并要求获取对应的安全资格。

l?A类对象为企业的专职安监人员,需要获取A类安全资格。

l?B类对象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基建)负责人、总工程师、生产(基建)副总工程师(厂长助理),需要获取B类安全资格。

l?C类对象为企业的生产(基建)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车间负责人(含副职、主任助理),需要获取C类安全资格。

l?D类对象为企业的生产(基建)职能部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车间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检修班组长、运行值班长、技术员,需要获取D类安全资格。

l?E类对象为企业的运行、检修班组一般运行、检修岗位人员,需要获取E类安全资格。

5.?A、B类对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C、D类对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公司安健环部与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进行。E类对象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由所属部门或分公司进行。

6.?岗位变动的员工在岗位变动时,应通过安全技能培训和认证取得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安全资格。

7.?在安全资格有效期满时,应经复审重新取得安全资格认证。

8.?各类人员的安全技能认证培训应有专用记录档案。该记录档案分级管理,长期保存。

六、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每年结合安全规程学习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安全培训考试,对考试合格的人员,重新审发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并公布。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项安全培训由应由上级主管部门,企业所在地政府安监部门组织培训和考试。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企业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业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一般由企业所在地政府质监部门组织培训和考试,通过培训考试后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般为企业从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由政府部门国家受权的相应专业管理与监督机构进行。

5.?违章、事故责任者安全培训:公司发生二类障碍及以上、人身轻伤与人身严重未遂不安全事件的应进行违章、事故责任者安全培训。人员责任的由安健环部组织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设备原因的由设备管理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通过培训考试使违章和事故责任者重新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

七、?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针对电力系统和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组织员工进行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学习活动。

2.?根据情况组织员工参加的安全制度培训,对企业年度安全工作报告进行专题学习

3.?组织参加上级企业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兼职安全员培训班。

4.?组织员工开展人身急救(特别是触电急救)和紧急逃生技能的培训。

5.?针对专兼职驾驶员开展的交通安全技能培训。

6.?结合安全月,安全年,春、秋季安全检查重点内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安健环部

2012年2月14日

篇3: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1.1特种作业范围:

a电工作业;

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1.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1.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1.4)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电工、焊工必须持有国家资格证。

1.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超过期限不复审的,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1.6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公司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处理,对情节严重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篇4:大型设备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领导干部上岗检查是各级领导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大型设备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每月上岗检查一次;

二、机电副总,安全科长,调度室主任每月上岗检查两次;

三、机电科长,副科长每月上岗检查四次;

四、基层队长,副队长每月上岗检查十次;

五、基层队主管技术员每月上岗检查十次;

六、值班队干每日上岗检查一次;

七、机电科设备组,技术组每周上岗检查一次;

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必须了解设备运行情况,现场检查各种制度执行情况,并认真填写干部上岗登记薄备查。

篇5: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工作制度

1、领导干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岗检查,上岗时要认真填写干部上岗记录。

2、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每月上岗不少于三次。

3、机电科长、技术员每月到岗检查不少于二次。

4、干部上岗时,应检查值班人员对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5、检查保护用具、防护用具是否齐全。

6、检查各种记录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7、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或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必要时安排检修。

8、对值班人员违规现象及检修人员违章作业行为必须立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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