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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输线路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1:1?术语

1、安全警示:安全警示一般常用于施工地段,危险地段和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的隔离。

2、高空作业: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架空光缆:架空光缆是架挂在电杆上使用的光缆。架空光缆敷设方式可以利用原有的架空明线杆路,节省建设费用、缩短建设周期。架空光缆挂设在电杆上,要求能适应各种自然环境。一般用于长途二级或二级以下的线路,适用于专用网光缆线路或某些局部特殊地段。

4、管道光缆:通信光缆敷设方式的一种。管道敷设一般是在城市地区,管道敷设的环境比较好,因此对光缆护层没有特殊要求,无需铠装。

5、材料检验:通过观察、测量和试验确定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的过程和方法,是保证产品安全和寿命的必要手段。

6、光缆:它是利用置于包覆护套中的一根或多根光纤作为传输媒质并可以单独或成组使用的通信线缆组件。

7、光缆接头盒:主要是在适用于各种结构光缆的架空、管道、直埋等敷设方式之直通和分支连接。

8、光缆熔接:光缆熔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特别在端面制备、熔接、盘纤等环节,要求操作者仔细观察,周密考虑,操作规范。本文为您详细介绍了其中的步骤和实际操作技巧。

9、个人防护用品:为使作业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免遭或防止事故带来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2:1?风险评估

1、通信管井内作业有毒气体伤害:井下或其他封闭环境存在有毒气体,没有事先通风和检验有毒气体浓度。

2、管道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设施,造成交通事故。

3、管井下作业,路面没有设置安全警示设施或留人职守,井面重物打击伤害。

4、开挖位置附近已敷设供排水、燃气、电力线缆、通信线路等地下设施,作业无保护措施造成重大事故。

5、高空作业未按照要求佩戴好安全带。

6、没有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7、没有设置监护区域或无人监护导致人员高处坠落。

8、立杆人力不够,造成电杆倒下压伤人。

9、抬、立杆时用力不均,导致杆断伤人。

10、立杆开挖时(打洞)挖断重要光/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备。

11、电力线路下进行立杆作业,电杆与电力线的安全距离不够,导致人员触电事故。

12、天气潮湿,引起强电弧触电。

13、在系统割接、接续、测试时可能会出现失误操作。

14、施工区域动火,切割、烧焊、钻孔等火屑引起火灾。

3:1防范措施

1、做好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明确现场安全员。

2、下井前或进入其他封闭环境前要先用毒气测试仪或采用生物测试法进行检测。

3、在井下或其他封闭环境内施工要使用抽风设备,确保通空气流通良好。

4、作业发现有身体不适的立即停止作业。

5、发现有人中毒,采取正确措施,切忌盲目施救,避免二次中毒。

6、井下作业井口留人值守,施工前检查安全警示措施是否到位。

7、井口附近不要放置重物。

8、夜间设置警示闪烁灯或红灯。

9、向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区域市政设施分布情况。

10、对供排水、燃气、电力线缆、通信线路等地下设施做好保护措施和警示标识

11、制定“施工现场抢修应急预案”,备好人员、工器具、车辆等。

12、高空作业时,必须先测试是否带电,必须使用安全带保护,安全带围杆绳放置位置应在距杆梢50厘米以下。

13、在杆上作业应戴安全帽,必要时在杆周围设置护拦。

14、高空作业附近设置监护区域,专人监护。

15、立杆开挖时,查勘是否有重要光/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备。

16、在电力线下面或附近施工时,确保与电力线的安全距离或临时停电。

17、立杆前应观察地形及及周围环境,根据所立电杆的粗细、长短和重量合理配备作业人员明确分工,专人指挥。

18、在电力线下面或附近施工时,确保与电力线的安全距离,严防与电力线靠近。

19、应与高压线保持国家法律规定的安全距离。

20、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电力线及其附属设备。

21、施工全过程一定要佩戴安全帽。

22、新旧缆做好明确标识,待割接缆时必须两人现场核实、确认无误。

23、尽量避免触碰和踩踏现有线缆,视情况需要,对现有线缆用保护材料进行包裹保护。

4:1防范规定

4:1:1安全警示

1、在城镇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围栏等安全设施和设置警戒人员。必要时应搭设临时便桥等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行人或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管理。

(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交叉路口;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在跨越道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临时限行处;?架空光(电)缆接头处及两侧;挖掘的坑、洞、沟处;打开井盖的人(手)孔处;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区域两侧。)

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应及时撤除,清理干净。?

3、施工需要阻断道路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并请求配合。

4、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通航的河道、市区等特殊地段施工时,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警戒看守。

施工作业区内严禁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严禁非作业人员接近和触碰正在施工运行中的各种机具与设施。

5、在城镇和居民区内施工使用发电机、空压机、吹缆机、电锤、电锯、破碎锤(炮)等,有噪声扰民时,应采取防止和减轻噪声扰民措施,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施工。需要在夜间施工的或在禁止时间内施工的,应报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批准。

6、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

4:1:2人(手)孔、地下室内作业

1、应遵守建设单位、维护部门地下室进出、人孔开启封闭的规定。

2、进入地下室、管道人孔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查和监测,确认无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并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时,地下室、人孔应保持自然和强制通风。尤其在“高井脖”人孔内施工,必须保证人孔通风效果。

3、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期间,作业人员若感觉呼吸困难或身体不适,应立即呼救,并迅速离开地下室或人孔,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4、作业时发现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时,人员必须迅速撤离。严禁开关电器、动用明火,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

5、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地下室或人孔。严禁在地下室吸烟和生火取暖。地下室、人孔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

6、严禁在地下室、人孔内点燃喷灯。使用喷灯时应保持通风良好。

7、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时,地下室或人孔上面必须有人监护。上下人孔的梯子不得撤走。

8、地下室、人孔内有积水时,应先抽干后再作业。遇有长流水的地下室或人孔,应定时抽水。

9、开启人孔盖及作业

启闭人孔盖应使用专用钥匙。上下人孔时必须使用梯子,放置牢固。不得把梯子搭在人孔内的线缆上,严禁作业人员蹬踏线缆或线缆托架。

在有行人、行车的地段开启孔盖施工前,人孔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栏。晚上作业必须设置警示灯,作业完毕确认孔盖盖好再拆除。

雨、雪天作业时,在人孔口上方应设置防雨棚,人孔周围可用砂土或草包铺垫。

4:1:3登高作业

高处作业时,严禁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操作,相应施工人员必须是具备高处作业证书的专业人员,施工前仔细检查安全防护装备的性能是否良好,并严格按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全防护带、安全帽、工作胶鞋等安全防护装备必须佩戴齐全,严禁酒后、带病、疲劳、高温、过寒等情况下野蛮施工。

4:1:3:1上梯作业

1、应经常检查登高梯的完好性,是否牢固和平稳。凡是已经折断、松弛、破裂、防滑胶垫脱落、腐朽、变形的梯子,不得使用。使用单梯或较高的人字梯时,应有专人扶梯。有架空电线和其他障碍物的地方,不得举梯移动。登高梯所搭靠的支撑物必须坚固,并能承受梯上的最大负荷。上下登高梯时不得携带笨重的工具和材料。

2、登高梯上不得有两人同时工作。使用金属登高梯时,踏板必须做防滑处理,梯脚应装设防滑绝缘橡胶垫,施工人员应穿绝缘胶鞋。登高梯搭靠在墙壁、吊线上使用时,梯子上端的接触点与下端支持点间水平距离应等于接触点和支持点间距离的1/4至1/3。当梯子搭靠在吊线上时,梯子上端至少应高出吊线30cm,但高出部分不得超过梯子高度的1/3。(梯子上部装双铁钩的除外)。靠在电杆上的登高梯上端应绑扎U型铁线环或用绳子将梯子上端固定在电杆上或吊线上。在登高梯上作业时,不得一脚踩梯,另一脚踩在其他物件上面。不得用腿脚移动梯子。登高梯不用时,应随时平放。在电力线、电力设备下方或附近,严禁使用金属伸缩梯。

3、使用高凳前应检查高凳是否牢固和平稳。凳腿、踏板材质?应结实。上下高凳时不得携带笨重材料和工具。一个人不得脚踩?两只高凳作业。

4:1:3:2登(上)杆作业

1、登杆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杆有无折断的危险。如发现有腐烂现象的电杆,在未加固前,不得攀登。登杆时应注意观察及避开杆顶周围的障碍物。

2、登杆到达杆上的作业位置后,安全带应兜挂在距杆梢50cm以下的位置。利用上杆钉登杆时,必须检查上杆钉安装是否牢固。如有断裂、脱出危险不准蹬踩。利用上杆钉或脚扣上下杆时不准二人以上同时上下杆。

3、登杆时除个人配备的工具外,不准携带笨重工具。材料、工具应用工具袋传递。在电杆上作业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安全带保险环后方可作业。

4、杆上作业,所用材料应放置稳妥,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不得向下抛扔工具和材料。

5、在杆下用紧线器拉紧全程吊线时,杆上不准有人。待拉紧后再登杆拧紧夹板、做终结等。

6、升高或降低吊线时,必须使用紧线器,尤其在吊档、顶档杆操作必须稳妥牢靠,不许肩扛推拉。?

7、电杆上有人作业时,杆下周围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得靠近杆根),在交通路口等地段必须在电杆周围设置护栏。

4:1:4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

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绝缘工具。

在原有杆路上作业,应先用试电笔检查该电杆上附挂的线缆、吊线,确认没有带电后再作业。

2、在通信线路附近有其他线缆时,在没有辩明清楚该线缆使用性质前,一律按电力线处理。

3、在与电力线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等其他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在电力线下或附近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及设备与电力线接触。在高压线附近进行架线、安装拉线等作业时,离开高压线最小空距应保证:35kV以下为2.5m,35kV以上为4m。

5、光、电缆通过供电线路上方时,应事先通知电力部门派人到现场停止送电,并经检查确实停电后,才能开始作业。通信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将供电线擅自剪断。停送电必须在开关处悬挂停电警示标志,有专人值守,严禁擅自送电。在结束作业并得到工地现场负责人正式通知后方可恢复送电。不能停电时,可采取搭设保护架等措施,但必须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方可施工。

6、如需在供电线(220V、380V)上方架线时,严禁用石头或工具等系于缆线的一端经供电线上面抛过。此时,可在跨越电力线处搭设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后再拆除。作业中,放线车和吊线均应良好接地。如布放吊线,先在跨越电力线的上方做单档临时辅助吊线,待吊线沿其通过并全程安装完毕后再拆除临时辅助吊线。

7、遇有电力线在线杆顶上交越的特殊情况时,作业人员的头部不得超过杆顶。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得接触电力线及其附属设备。

8、当通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面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有关作业活动,保护现场,禁止行人步入危险地带。不得用一般工具触动通信缆线或电力线。应立即报告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指定专业人员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不得擅自恢复作业。

9、在有金属顶棚的建筑物上作业前,应用试电笔检查确认无电方可作业。

10、在电力线下架设的吊线应及时按设计规定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

5:1传输线路施工安全职责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保证所有参加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其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记入个人工作档案。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各工程施工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如实地报告。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时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4、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当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6、施工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7、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不同的专业需要,正确穿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6:1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传输线路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制定传输线路施工项目的总体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审批各施工组制定的安全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实用。

2.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各施工点的安全作业、文明作业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作记录并及时做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3.对工程施工成员进行工程施工的安全教育。

4.检查各施工组的车辆、工具、仪表的使用状况,并做出纪录,对违章的做出处理意见。

5.协助项目经理,协同技术负责人对工程施工的技术安全性进行评定。

7:1施工作业队安全教育

1、在行人较多的地方立杆作业时应划定安全区,设置围栏,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2、立杆前,必须合理配备作业人员。立杆用具必须齐全、牢固、可靠,作业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竖杆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明确分工。

3、使用脚扣或脚蹬板上杆时,应检查其完好情况。当出现脚扣带腐蚀、裂痕,弯钩的橡胶套管(橡胶板)破损、老化,脚蹬板扭曲、变形、螺丝脱落等情形之一时,严禁使用。不得用电话线或其他绳索替代脚扣带。

4、布放钢铰线前,应对沿途跨越的供电线路、公路、铁路、街道、河流、树木等调查统计,针对每一处的具体情况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布放时的安全通过,如钢绞线跨越低压电力线,必须设专人用绝缘棒托住钢绞线,不得搁在电力线上拖磨。

5、在杆上收紧吊线时,必须轻收慢紧,严禁突然用力。收紧后的吊线应及时固定、拧紧中间沿线电杆的吊线夹板并做好吊线终端。

6、在吊线上布放光(电)缆作业前,必须检查吊线强度。确保吊线不断裂、电杆不倾斜、吊线卡担不松脱时,方可进行布缆作业。在架空钢绞线上进行挂缆作业时,地面应有专人进行滑动牵引或控制保护。

7、拆除吊线前,应将杆路上的吊线夹板逐步松开。如遇角杆,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电杆弯角的背面。

8、在原有杆路上作业,应要求施工人员先用试电笔检查该电杆上附挂的线缆、吊线,确认不带电后再作业。

9、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绝缘工具。严禁作业人员及设备与电力线触碰。在高压线附近进行架线、安装拉线等作业时,离开高压线最小空距应保证:35KV以下为2.5m;35KV以上为4m。

10、当架空的通信线路与电力线交越达不到安全净距时,必须根据规范或设计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11、在电力线下架设的吊线应及时按设计规定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严禁在电力线路正下方立杆作业。严禁使用金属伸缩梯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

12、在跨越电力线、铁路、公路杆档安装光(电)缆挂钩和拆除吊线滑轮时严禁使用吊板。

13、当通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面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作业,保护现场,禁止行人步入危险地带。不得用一般工具触动通信缆线或电力线,应立即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指定专业人员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不得恢复作业。

14、在江河、湖泊及水库等水面截流作业时,应配置并携带必要的救生用具,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听从统一指挥。

15、在桥梁侧体施工应得到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圈定作业区,并设专人看守,作业时,应按设计或相关部门指定的位置安装铁架、钢管塑料管或光(电)缆。严禁擅自改变安装位置,损伤桥体主钢筋。

16、在墙壁上及室内钻孔布放光(电)缆时,如遇与近距离电力线平行或穿越,必须先停电后作业。

17、在跨越街巷、居民区院内通道的地段布放钢绞线、安装光(电)缆挂钩应使用梯子,设专人扶、守、搬移,严禁使用吊线坐板方式在墙壁间的吊线上作业。

18、在建筑物的金属顶棚上作业前,施工人员应用试电笔检查确认无电方可作业。

19、在林区、草原或荒山等地区作业时,不得使用明火。确实需动用明火时,应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同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

20、施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入高速公路施工现场时,必须穿戴专用交通警示服装。按相关部门的要求,设专人摆放交通警示和导向标志,维护交通安全。施工安全警示标志摆放应根据施工作业点“滚动前移”。收工时,安全警示标志的回收顺序必须与摆放顺序相反。

8:1传输线路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必须有指定的安全员。

2、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电、焊、登高、起

重、司吊等)。

3、施工场地应进行施工围拦架设,并挂设工程标志牌、安全文明标志牌。

4、在公路、街道、公共场所施工时,现场必须设置交通标志、防护

线及施工警示牌,同时做好现场的围护工作,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在市区进行管道施工时,须设置封闭型的围栏设施。

5、道路两侧施工,放置安全标识物,严禁施工材料占道摆放。

6、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7、对进场材料严格检验,发现不合格材料,绝对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如电杆、地锚石、铁件等)

8、严禁功能失常、带有故障、超期使用的机具、设备运入施工现场。

材料设备有可能在施工过程中陆续到齐,后到的材料设备必须检验合格。

9、在机械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10、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应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才可启

动施工。

11、工作前应检查机械、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12、直埋光缆接头应安排在地势平坦和地质稳定地点,避开水塘、河流、沟渠及道路等。

13、在站点施工时,严禁用裸露的线缆直接塞入插座内供电。

14、施工单位已设定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对所属单位承建项目每一施工环节的安全和质量进行监督。

15、每天作业前及施工中,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施工机械的检查。

16、对特殊地质达不到规定埋深的,要做水泥护墩保护,水泥护墩规格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17、严禁进局光缆与电力线走同一馈线孔,进局光缆须在馈线孔前作滴水弯,用卡钉固定,馈线孔要封堵。

9:1?工程验收工作职责分工

9:1:1建设单位工作职责

1、组织参建人员,对重要分项工程、隐蔽工程、试验的验收并进行审核,参加对重大施工技术问题的攻关和解决。

2、组织人员审查竣工资料,参加工程的初验,组织竣工验收;

3、负责起草与工程相关的合同及甲供材料、设备供货合同,组织与承包商、供应商进行合同洽谈及签定、队伍考察等准备工作,主办项目的招标具体事宜,会同公司各部门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招投标手续。

9:1:2监理单位工作职责

1、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业主及档案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3、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9:1:3参建单位工作职责

1、负责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配合建设、监理单位验收。

2、负责对工程验收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并达到验收标准。

3、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资料及建安决算。

9:1:4维护单位工作职责

1、负责参与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就工程建设质量,设备运行质量情况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2、负责初验后对网络资源更新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及资源更新。

3、负责初步验收后试运行期间的设备、网络维护工作。

4、负责发现、监督设备试运行期间网络运行质量及网络运行问题,及时要求设备厂商解决网络遗留问题。

5、负责竣工验收工作中对网络质量及运行情况的确认。

10:1相关参考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

3、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08年发布)

4、《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_国务院令第393号

6、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规〔2008〕111号

7、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YD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9、YD5121-2010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10、YD5123-2010通信线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传输工程监理规范(GC-GF008-2008)

1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传输工程监理规范(GC-GF008-2008)

1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传输工程建设规范(GC-GF007-2008)

11:1相关应急方案

1、《通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通信与广电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_29639-2013)

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5、《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6、《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7、《通信机房安全防火应急处理预案》

8、《通信机楼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2010]543号)

篇2:电气架空线路施工安全规程

4.5.1杆塔上作业

○1攀登杆塔作业前,应先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新立杆塔在杆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临时拉线前,禁止攀登。遇有冲刷、起土、上拔或导地线、拉线松动的杆塔,应先培土加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行登杆。

○2登杆塔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设施,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和脚钉、爬梯、防坠装置等是否完整牢靠。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禁止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攀登有覆冰、积雪的杆塔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3上横担进行工作前,应检查横担连接是否牢固和腐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绳)应系在主杆或牢固的构件上。

○4作业人员攀登杆塔、杆塔上转位及杆塔上作业时,手扶的构件应牢固,不准失去安全保护,并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损坏。

○5在杆塔上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或速差自锁器的双控背带式安全带,当后保护绳超过3m时,应使用缓冲器。安全带和保护绳应分挂在杆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构件上。后备保护绳不准对接使用。

○6杆塔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固定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栓牢传递,禁止上下抛掷。

○7在杆塔上作业,工作点下方应按坠落半径设围栏或其它保护措施。

○8杆塔上下无法避免垂直交叉作业时,应做好防落物伤人的措施,作业时要相互照应,密切配合。

○9在杆塔上水平使用梯子时,应使用特制的专用梯子。工作前应将梯子两端与固定物可靠连接,一般应由一人在梯子上工作。

○10在相分裂导线上工作时,安全带、绳应挂在同一根子导线上,后备保护绳应挂在整组相导线上。

○11杆塔作业完毕后,施工人员应检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不得将施工机具或随身工具遗留在现场、杆塔或构件上。

4.5.2杆塔施工

○1立、撤杆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要交待施工方法、指挥信号和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作业人员应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附近立、撤杆时,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并设警戒范围或警告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看守。

○2立、撤杆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禁止过载使用。

○3立、撤杆塔过程中基坑内禁止有人工作。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处于杆塔高度的1.2倍距离以外。

○4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倾斜、滚动的措施,如采用拉绳和叉杆控制等。

○5顶杆及叉杆只能用于竖立8m以下的拔稍杆,不准用铁锹、桩柱等代用。立杆前,应开好“马道”。工作人员要均匀地分配在电杆的两侧。

○6利用已有杆塔立、撤杆,应先检查杆塔根部及拉线和杆塔的强度,必要时增设临时拉线或其他补强措施。

○7使用吊车立、撤杆时,钢丝绳套应挂在电杆的适当位置以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吊重和吊车位置应选择适当,吊钩口应封好。并应有防止吊车下沉、倾斜的措施。起、落时应注意周围环境。撤杆时,应先检查有无卡盘或障碍物并试拔。

○8使用抱杆立、撤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下部应固定牢固,抱杆顶部应设临时拉线控制,临时拉线应均匀调节并由有经验的人员控制。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准左右倾斜。固定临时拉线时,不准固定在有可能移动的物体上,或其他不牢固的物体上。

○9整体立、撤杆塔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各受力、连接部位全部合格方可起吊。立、撤杆塔过程中,吊件垂直下方、受力钢丝绳的内角侧禁止有人。杆顶起立离地约0.8m时,应对杆塔进行一次冲击试验,对各受力点处做一次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再继续起立;杆塔起立70°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线;起立至80°时,停止牵引,用临时拉线调整杆塔。

○10牵引时,不准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受力桩。一个锚桩上的临时拉线不准超过两根,临时拉线不准固定在有可能移动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临时拉线绑扎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临时拉线应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承力后方可拆除。

○11杆塔分段吊装时,上下段连接牢固后,方可继续进行吊装工作。分段分片吊装时,应将各主要受力材连接牢固后,方可继续施工。

○12杆塔分解组立时,塔片就位时应先低侧、后高侧。主材和侧面大斜材未全部连接牢固前,不准在吊件上作业。提升抱杆时应逐节提升,禁止提升过高。单面吊装时,抱杆倾斜不宜超过15°;双面吊装时,抱杆两侧的荷重、提升速度及摇臂的变幅角度应基本一致。

○13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立撤杆工作,杆塔、拉线与临时拉线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表11-4所列安全距离,且有防止立、撤杆过程中拉线跳动和杆塔倾斜接近带电导线的措施。

○14已经立起的杆塔,回填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及叉杆。回填土块直径应不大于30mm,回填应按规定分层夯实。基础未完全夯实牢固和拉线杆塔在拉线未制作完成前,禁止攀登

○15杆塔施工中不宜用临时拉线过夜;需要过夜时,应对临时拉线采取加固措施。

○16检修杆塔不准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要拆除时,应事先作好补强措施。调整杆塔倾斜、弯曲、拉线受力不均或迈步、转向时,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拉线及其调节范围,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17杆塔上有人时,不准调整或拆除拉线。

4.5.3放线、紧线与撤线。

○1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做到通信畅通、加强监护。工作前应检查放线、紧线与撤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可靠的跨越架、封航、封路、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紧线前,应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导线与牵引绳的连接应可靠,线盘架应稳固可靠、转动灵活、制动可靠。放线、紧线时,应检查接线管或接线头以及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处有无卡住现象。如遇导、地线有卡、挂住现象,应松线后处理。处理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卡线处外侧,采用工具、大绳等撬、拉导线。禁止用手直接拉、推导线。

○4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时,人员不准站在或跨在已受力的牵引绳、导线的内角侧和展放的导、地线圈内以及牵引绳或架空线的垂直下方,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

○5紧线、撤线前,应检查拉线、桩锚及杆塔。必要时,应加固桩锚或加设临时拉绳。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做好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6禁止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松线。

○7放线、撤线工作中使用的跨越架,应使用坚固无伤相对较直的木杆、竹竿、金属管等,且应具有能够承受跨越物重量的能力,否则可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搭设跨越架应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8跨越架的中心应在线路中心线上,宽度应超出所施放或拆除线路的两边各1.5m,架顶两侧应装设外伸羊角。跨越架与被跨电力线路应不小于表5-2的安全距离,否则应停电搭设。

○9各类交通道口的跨越架的拉线和路面上部封顶部分,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10跨越架应经验收合格,每次使用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强风、暴雨过后应对跨越架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借用已有线路做软跨放线时,使用的绳索必须符合承重安全系数要求。跨越带电线路时应使用绝缘绳索。

○12在交通道口使用软跨时,施工地段两侧应设立交通警示标志牌,控制绳索人员应注意交通安全。

○13张力放线。

a在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采取张力放线时,牵引机、张力机本体、牵引绳、导地线滑车、被跨越电力线路两侧的放线滑车应接地。邻近75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放线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特制的金属网上,金属网必须接地。

b雷雨天不准进行放线作业。

c在张力放线的全过程中,人员不准在牵引绳、导引绳、导线下方通过或逗留。

d放线作业前检查导线与牵引绳连接应可靠牢固。

篇3:电力线路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对运用中电力线路进行调整、改造,必须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前,项目管理部门要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内容、技术方案、施工组织、安全管理等进行论证,并安排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须经项目管理部门、运行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认可,电力调度负责安排停电计划及送电方案。

2、所有电力线路作业和施工工作,工作单位必须提前向管辖电力调度提出申请并办理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要认真填写工作票,并负责办理工作票审签手续。电力调度当值正值调度员负责审签工作票,并做好记录。

3、在一条线路上工作,只设一名工作负责人。若一条线路上同时有几项工作,可增设若干小组负责人。但仅共做人责任与电力调度发生联系(接受调度命令、向调度汇报工作、提出申请等);小组工作负责人只与工作负责人联系(接受命令、汇报工作等)。

4、在一条线路上工作,需要相邻线路或其他线路(如同塔线路、交叉线路)采取停电措施的,可办理一张工作票,但要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中注明。

5、对两条或两条以上有电气关联的线路或有工作重叠的线路同时进行调整、改造工作,允许设一名工作负责人和若干小组负责人,办理一张工作票。

6、在电力线路上作业和施工,工作单位必须提前制定HSE作业计划书(或作业指导书),在危险部位、环节设专责安全监护人,并在工作票中注明。

7、需要变更电气设备双重名称(名称、编号,以下简称设备名称)时,电力调度要提前下达书面通知,通知中除要注明设备原名称、新名称外,还要规定变更时间。

有关部门、单位在接到设备更名通知后,要按照“三同时”的要求,提前做好设备更名准备工作(包括变电设备名称、电力线路杆号等)。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到来时,应立即启用新的设备名称,并做好运行及交接班记录。

8、因电力线路(包括架空和电缆线路)调整改造需要变更设备名称的,设备更名应与施工改造工作同时进行。一般地,宜以设备第一次停电后、确认工作许可之时作为设备名称变更时间。

在此情况下,电力调度员要向工作负责人、变电站值班员及相关调度下达设备更名命令,并做好调度记录。工作负责人、变电站值班员在接到设备更名命令后,要在工作票、运行记录中做好变更记录,并通知有关人员执行变更后的设备名称。

9、当线路工作不能在计划时间内按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在规定结束时间之前一个小时向电力调度省情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当线路工作因故中断时,工作负责人应向电力调度申请办理工作中断和转移,并做好现场安全保护措施。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已全部或部分拆除、或不能满足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在此工作之前必须重新办理调度申请和工作票。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发生变化,可继续执行办理延期手续后的工作票,但开始工作之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向电力调度申请办理工作许可,并检查现场安全措施与工作票所列内容相符。

10、需要线路带电后才能进行的工作(如核对相序、带负荷测试等)是电力线路施工改造的重要内容,必须在工作票中列明。

核对线路相序工作一般由工作(施工)单位负责。线路施工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在确保人员撤离、接地线拆除、无送电障碍后,可直接向电力调度申请线路送电,并通知工作班成员;在得到调度许可后方可进行核相。

需要调整相序时,工作负责人可直接向电力调度申请线路停电。在接到调度工作许可命令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按工作票所列内容重新设置安全保护措施,在检查无误后方可安排调相。

11、线路调整改造工作全部内容完成之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向电力调度办理工作终结手续;需在得到调度确认之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

12、电力线路调整改造工作结束后,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在三日内将竣工资料报送电力调度、运行管理单位和相关部门。

篇4:电气架空线路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电气架空线路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要求

①安装工作宜从上至下进行,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②凡两人以上安装或操作同一设备时,应建立呼唤应答制。

③放置或就位设备时,不应将脚放在设备的下方,防止压伤。

④使用扳手时,不准套上管子。

2)架设电线必须有专人指挥,明确信号。所使用的机具(如绞车、滑车、绳索、拔杆等)需经计算和检验后方可使用。

3)在六级以上的大风及雷雨、浓雾天气或精神不振、酒后,禁止立杆及杆上作业。

4)杆塔起立

①地面组装杆塔时,先选好场地,适当垫平,使杆塔不得滚动。

②在坑内放人电杆时,应使用带槽的滑板,不得用锹镐、棍棒等物代替。

③坑内有人工作时不难移动或转动电杆。

④起立杆塔离地面O.5~1m时,暂停起立进行检查,特别注意绳扣的连接部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立,当即立好,中途不得停下。杆塔起立到700时应减慢牵引速度,工地人员均应站在距起立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⑤不得使用锹镐、棍棒等不适宜的工具立杆,不得将叉杆、支杆等支撑在身体上。

⑥在市区、地方狭小或路堑、高岗、斜坡等地势不好的位置立杆时,应适当增加人员,并采取埋设木桩或用拉绳绑杆等措施,防止电杆倾倒或由坡上滚下。

⑦竖立杆塔时埋设的地锚,应根据不同地质及受力情况埋设牢固。利用树桩等代替地锚时,应详细检查确认坚牢没有拔出的危险方可使用。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扒杆顶及制动地锚四点需在一线上。

⑧在带电的架空电力线路和供电设备附近立杆或撤杆时,必须保证表15―9的安全距离。如不能保证安全距离,应先停电,并在线路两端接地后再行施工。

表15―9立杆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带电线路额定电压/kV20及以下35~110220

拉线距离带电路最外侧导线/m246

坑拉中心与带电线路最外侧导线的水平距离/m杆高加2m

5)架线

①放线前,应对线盘及线条进行详细检查,线条末端应固定在线盘上,以防放线时线条脱出伤人。放线盘应有可靠的制动措施,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以保证放线时转动灵活,转速适当。

②放线时,统盘支架要放稳,两个支架受力要均匀,线盘轴杆应保持水平,防止线盘倾倒。,

③放线时,放出的导线下面不得站人,线盘的边缘不得有突出的钉,看线盘人员的脚不得放入线盘底下。

④在市区、住宅区或跨越公路架线时,应派人看守,阻止车马通行以防压坏导线或伤人,跨越其他电线路时,需预先搭好越线架。

⑤在通航的河流上架线时,需在架线处的上、下游设人防护,必要时与通航部门取得联系,然后放一条紧一条,并绑扎牢固。

⑥紧线时应根据导线截面大小及地形情况,选择紧线工具和紧线方法。对不能承受紧线时导线张力的杆塔或横担,需打临时拉线,并随时注意检查拉线和杆塔的受力情况及有无变形。紧线器的尾线强度,应大于所紧导线拉力的强度,操作时,操作人员必须避开紧线器。紧线时必须将夹紧螺栓拧牢,以免滑动伤人。

⑦使用绞车紧线时,绞车上的绕线不得少于5圈,在其前方应装滑车,绞车的尾线应由有经验的人牵引,拉尾线的人应距绞车2.5m以外。

⑧在其他电力线上面或下面架线或撤线时,必须与有关部门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在其电力线路两端接地,方可进行工作。如必须在带电的电力线上面或下面架线。撤线时,必须保证表15―10中的安全距离和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⑨在带电的架空电力线附近架线,必须保证表15―10的安全距离,否则应停电接地后再行架线。

表15―10架线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带电线路额定电压/kV20及以下35~110220

最外侧结构与带电线路最外

侧导线的水平距离/m246

架设导线与带电线路的垂直

距离/m246

篇5:送电线路基础施工安全规定

1基本规定

1.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2现场施工人员应分工明确,互相配合,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

1.3所有工器具及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均应认真检查,确保运转良好。

1.4坑深超过2m时坑下作业人员应使用爬梯上下。

1.5严禁无证操作机械。

1.6坑内、坑外同时作业时,坑外必须设专人对坑内作业进行监护,坑外作业人员不得向坑内抛掷材料和工器具。

2.复测分坑及基坑开挖

2.1在测量交叉跨越带电线路时,应注意花杆或塔尺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m。

2.2在开挖过程中随时注意土壤边坡情况,如果发现边坡出现裂缝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适当加大放坡或对坑壁加以支撑。

2.3基坑开挖时坑边必须设立安全监护人,密切注意坑口土质变化,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坑下人员撤离。

2.4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在坑四周用硬质安全围栏,设置警示标志。在坑边工作或行走时,注意落脚处的可靠性,防止人员坠入坑内。

2.5坑口边缘0.8m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工具。掏挖基础应以基础扩大头边沿计算。

2.6挖掘机运转时,其回转半径内不得有人。严禁在伸臂及挖斗下面通过及逗留。严禁人员进入斗内。

2.7挖掘机开挖时,其工作处地面应内高外低,防止挖掘机滑入坑内。

2.8基坑开挖如不能及时浇制,应采取防止土体塌落的措施。

2.9开挖前应仔细查看施工范围内有无地下电缆、地下光缆及管道等设施。

3.运输安全

3.1大件材料和机具的搬运和移动,应有统一指挥协调,防止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坏。

3.2用载重汽车接送施工人员遵守下列规定:

1)?应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车厢拦板应牢固,拦板高度有低于1m。

3)?车上应指定安全监护人。

4)?不得超员,乘车人员的头、手不得伸出车厢拦板;车厢拦板上严禁坐人。

3.3乘车人员应注意躲避路边树木及道路上方的障碍物。

3.4各类拖拉机挂车不宜作为载人交通工具,如作为载人交通工具,应遵守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挂车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刹车装置必须可靠。

3.5重大物件不得直接用肩扛运:抬运时应步调一致,同起同落,并应有人指挥。

3.6严禁自卸车载人。

4.材料存放

4.1水泥堆放的地面应垫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2包。储存、堆放水泥应做好防潮、防雨措施,在施工现场水泥应堆放在地形较高处,底部垫竹架板、铺油毡,盖防雨帆布,四周挖好排水沟。

4.2钢材应设防潮遮雨措施,底部用圆木担空,上部用彩条布遮盖。

4.3汽油、柴油等挥发性物品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

1)?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容器必须密封。

2)?严禁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曝晒。

4)?醒目处应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

5.施工用电

5.1现场所用电器设备的接线应由取得电工证的人员担任,严禁私拉乱接;接线必须可靠,防止漏电伤人。

5.2低压施工用电线路的架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绝缘导线。

2)?架设可靠,绝缘良好。

3)?架设高度不低于2.5m.

5.3开关负荷侧的首端处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5.4熔丝的规格应按设备容量选用,且不得用其他金属线代替。

5.5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更换好熔丝、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5.6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的使用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超铭牌使用。

2)?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3)?严禁一个开关或一个插座接两台及以上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

4)?移动式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应使用软橡胶电缆;电缆不得破损、漏电;手持部位绝缘良好。

5)?不得用软橡胶电缆电源线拖拉或移动电动工具。

6)?严禁用湿手接触电源开关。

7)?作中断必须切断电源。

5.7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的场所,应设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应装设路灯。

5.8照明灯的开关必须控制相线;使用螺丝口灯头时,中性线应接在灯头的螺丝口上。

5.9电气设备及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

5.10机电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确认机电装置完整,绝缘良好,接地可靠,方准使用。电气设备所用接地体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6平方毫米的软铜线。

5.11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器火灾时应首先先切断电源。

6.基础浇制、养护及回填

6.1模板应支撑牢固,高出坑口的立柱模板应根据其高度或用斜支撑或搭设支架,使其不致倾覆或晃动。

6.2模板应用绳索和木杠滑入坑内。采用绳索人工起吊模板时,绳尾部应绕到木桩或角铁桩上,防止绳索在缓松时突然滑跑。

6.3基础支模时搭设的平台必须稳固可靠,竹甲板两头不得悬空,并用铁丝进行固定。

6.4绑扎钢筋时,作业人员应戴手套,绑扎回头应压平。

6.5地脚螺栓安装就位时,其吊点应绑扎牢固。

6.6搅拌机应设置在平整坚实的地基上,装设好后应由前、后支架承力,不得以轮胎代替支架,机械传动处应设置防护罩。

6.7搅拌机在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入滚筒内扒料。加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方严禁有人。

6.8搭设的工作平台应稳固,支撑牢靠,竹甲板应用铁丝进行固定。

6.9运送材料的手推车便道应平整,且无急转弯,倒料平台口应设置挡车措施,倒料时严禁撒把。

6.10使用电动振捣器时,电源橡皮线应绝缘良好,振捣器运转过热或暂停使用时应切断电源,且振捣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6.11雨雪天不宜在露天浇筑混凝土。

6.12拆除模板应自上而下的进行,拆下的模板要集中堆放。

6.13基础养护人员不得在模板上或在易塌落的坑边走动。

6.14基础回填土时,如采用机械回填,必须严格控制每次回填的土方量,且应四周均匀回填,防止基础发生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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