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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公司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总?则

一、确保公司建设工程按期、保质顺利竣工,特制定管理制度。

二、工程管理由总工程师牵头,工程部、材料设备部、经济管理部配合实施。

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一、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

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五、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

(二)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总平面图;

3、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4、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季节施工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安全技术措施;

8、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七、技术交底

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八、施工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九、设计变更

(一)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二)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图纸错误

2、合理化建议

3、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三)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四)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十、材料检验

(一)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材质单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

(二)指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三)建设单位、监理对材料、构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十一、技术检验

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十二、隐蔽验收

(一)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或很难进行再次检查;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以及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二)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查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

(四)隐蔽验收各专业人员都须参加,而且必须作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十三、中间验收

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十四、设备试运转

(一)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运转

1、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二)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三)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十五、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条件:

1、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档案齐备。

(二)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三)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十六、质量评定

(一)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二)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理单位核准。

十七、持证上岗

(一)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工作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

十八、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市建委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

十九、质量事故

(一)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二)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设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三)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家里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

二十、计量

(一)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二)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

二十一、分包工程质量

分包单位的资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由总包单位出具。

签证管理

一、管理职能

(一)常务副总经理负责签证工作的领导和审批。

(二)工程部负责确认工程签证的实物量。

(三)经管部负责审查工程签证的金额,确认材料价差补偿范围、种类及预算量。

(四)材料设备部负责确认价差签证。

二、办理签证的范围和依据

(一)下列情况可以办理工程签证:

1、施工单位依据设计院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图、洽商记录、变更通知而变更施工。

2、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引起的停工,返工损失。

3、施工单位应建设单位的要求从事施工范围之外的作业。

(二)办理价差签证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并实际用到工程上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

2、合同预算中对该品种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没有包死价格,并规定可以计算价差。

(三)造价增加小于等于2000元的项目只办理技术洽商,不办理签证。

(四)计算工作量时,必须同时计算增、减工作量。

再看下这个岗位职责是否对你有用处:

岗位名称土建工程师所属部门工程管理部

直接上级工程项目经理职务代码

岗位级别4岗职业发展工程项目部经理

工作职责描述一、前期阶段:1.参与项目前期规划方案论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会审。2.参与对拟开发项目技术调研工作,了解项目的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现有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情况,及实现“三通一平”的条件。3.参与项目宗地内原有建筑物拆迁计划的制定,并注重与工程计划相配套。4.负责项目宗地的地质勘探工作,地形、地貌的测量工作。5.负责项目宗地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依据项目情况,考虑“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主要内容有:临时道路、围墙的施工等。6.根据项目开发计划及各阶段工程安排负责向开发部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手续办理情况并提出建议。7.参与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委托书(专业要求部分)。二、设计阶段:1.参与协调各设计单位在项目设计中发生的设计交叉问题。2.参与设计过程中对项目目标成本、设计质量、设计进度的控制。3.参与对施工图纸的技术审核;参与对施工图纸预算的审核工作。4.参与开工证的办理工作和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工作。5.参与各设计委托合同的有关结算工作。6.参与卖场设计方案的研讨和卖场施工图设计委托合同的签订及施工图纸的技术审核。7.参与对监理公司、总承包商及指定分包商在招标前的考察和评定工作。8.参与监理公司、总承包商及指定分包商的招投标工作(包括监理规划、标书、标底的编制发标、收标及评标)。9.参与对监理公司、总承包商及指定分包商的合同的编制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主办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签订。10.负责编制项目管理方案,建立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参与编制部门作业指导书,主要工作有:1)项目配套设施的交用时间及施工计划。2)市政工程建设的计划表。3)临时配套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计划。4)项目各组团的施工方案和计划。5)售楼处、卖场的施工方案和计划。11.负责编写整理项目中甲供、乙供、甲定乙供等不同形式的材料、设备名细(本专业范围内)。三、施工、竣工验收及试运行阶段: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总体指导思想和目标,负责编制各阶段、各项具体施工及相关工作计划。2.参与甲供、甲定乙供材料、设备(本专业范围内)的厂家考察工作,整理出报告上报部门经理。3.参与甲供材料、设备(本专业范围内)的招投标工作(标书标准文本的编制、考察招标单位、及评标),整理出报告上报部门经理。4.参与甲供材料、设备(本专业范围内)的订购合同的有关工作(合同条款的拟定、谈判及合同签定)。5.负责并组织甲供、甲定乙供材料、设备(本专业范围内)的到货验收工作。6.建立现场的工程例会制度,统一协调项目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转下页)

工作职责描述1)编制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总设计。2)负责并组织对监理单位报送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方案的审核。3)负责并组织解决施工现场各专业之间的技术衔接问题。4)负责收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管理化建议,上报部门经理。5)及时办理现场的本专业的工程变更和洽商,审核上报部门经理。6)参与设计单位的技术交底及施工阶段各种与设计单位的联系工作及施工中设计图纸的审核工作。7)负责施工现场本专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现场实际发生情况的核定,并上报部门经理。7.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本专业的工程质量、进度的控制管理工作;参与相关工程成本控制的管理工作。1)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落实进度事项,确保项目按合同工期完工。2)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对项目进行过程监督;不定期检查现场工程质量和材料试验检测工作,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编制工程进度和质量月报,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技术方案。3)负责项目经济签证和主办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事项,组织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工作,负责项目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4)对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内部管理体制进行监督,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有效的施工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8.负责并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场容方面的管理工作。9.负责并组织协调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及各分包商之间的关系。10.监督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及各分包商对协议、合同的执行情况,并上报部门经理。11.负责并组织协调相关合作单位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12.负责并组织各阶段、各类工程验收工作(设计、消防、人防、质量监督站、物业),并完成相应手续或取得证书。13.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14.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竣工总结报告。15.参与工程项目最终结算的相关工作。16.负责并组织与乙方的工程接收工作(验收、手续),及成品管理。17.参与与物业公司的工程交接工作;参与在客户入住过程中与客户交接的工作。18.负责并组织工程的保修工作。19.负责并组织处理客户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20.负责项目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四、其它: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收集相关工程管理的产业政策、管理信息。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收集有关的新规范、标准和图集。3.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收集整理知名承建商和生产商的信息、资料。4.负责向公司内部各部门提供本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5.参与对各类合同执行情况的评审工作。

绩效标准与指标1、工期符合计划要求,质量达到合格以上等级,客户投诉率5%以内。2、签证工程造价控制在3%以内,能提出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造价或增加价值功能等措施。3、指导项目部工程管理人员工作,保持团队合作精神。4、在严格管理的同时,维持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良好合作关系。

篇2:电力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人身安全方面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局决定从年月日开始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全局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人身安全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局领导对全局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生技科、用电科、分别对配网、用电、系统的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见附表)。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生产。

3、生产班所要贯彻落实局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发生人身事故。

三、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局长:?1200元

2、其他局领导:?1000元

3、科室负责人、安监员:800元

4、班站所长、科室其他人员700元

5、班站所安全员:600元

6、其它生产人员:500元

四、人身安全风险奖惩标准

1、当年全局不发生人身事故,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金额发放人身安全奖。

2、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局不发人身安全奖,并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100%

(2)事故次要负责人80%

(3)事故部门的其它人员40%

(4)对应管理职责部门人员50%

(5)其它部门人员20%

(6)局领导40%

3、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事故部门全体人员不发人身安全奖,其余部门及人员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安全奖。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50%

(2)事故次要责任人40%

(3)对应管理职责部门人员25%

(4)其人部门人员10%

(5)局领导20%

4、发生人身轻伤事故,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人不丰安全奖。事故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次要责任人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安全奖。与事故对应的管理、联责部门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局领导按各人所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90%发人身安全奖。对有关人员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1)事故部门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每次30%,事故的次要责任人每次20%.

(2)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每长15%.

(3)事故部门的其他人员、对应管理、联责部门人员每次10%.

(4)其它部门人员、局领导每次50%.

(5)发生人身事故按上述条款执行外,还要按局有关规定考核。

(6)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完为止,不再倒扣。

(7)管理部门、联责部门发生人身事故,比照本办法对应条款执行。

(8)上述各条所列人身事故均指电力生产人身事故,若发生非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经调查分析后酌情处罚。

五、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收缴管理

1、局属各部门自行收齐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交局财务科。

2、财务科全部收齐后,造册登记,列专帐管理,并同时抄办公室、生技科花名单各一份。

六、人身安全风险抵押奖惩兑现

1、当年的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于下年初兑现。生技科根据人身安全情况造花名单报局办公,由办公室算清各有关人员受奖金额,造册后经主管局长批准,财务科进行奖惩兑现。多经部门奖惩兑现,奖金自理。

2、因人身事故被扣除了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人员,在每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兑现时应按标准补齐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3、当年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转作下年的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利息和扣除累计的人身安全担抵;押金,由局财务科列专帐作为安全奖励基金。

七、其他事项说明

1、职工离岗退还所缴抵押金外,若当年在岗时超过半年且未发生人身事故贶额发人身安全奖。若委超过半年发给半奖,若发生人身事故减半奖惩。

2、新上岗职工(包括未转正定级之前),应按相应金额缴纳的风限抵押金,兑现时减发并奖。

3、脱产学习在一年及以上者,不缴纳风险抵押金,也不进行奖惩,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者,但不足一年的,应按规定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兑现时减半发奖。

4、调换工作岗位者,当年抵押金奖惩兑现仍按原所在岗位执行。下年初办理变更手续,按变更后的岗位兑现奖惩。

篇3:电力工程安全监护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规范施工作业行为,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监护,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施工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2.1爆破作业必须划定警戒区,附近道路设多人监护,坑中点炮设专人监护,并鸣哨警示。

2.2铁塔组立、架线施工中必须设专人监护,高空、停电作业监护人员须责任到位,未有安全监护人员不得开始施工作业。

3.安全监护人员必须分工明确、责任清楚。

4.安全监护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否则严惩。

5.安全监护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有权要求停止施工,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6.施工人员必须尊重安全监护人员,接受并及时处理安全监护人员提出的问题。

7.安全监护人员必须由施工经验丰富的职工担任,并应熟悉施工技术、安全措施。

篇4:电力工程民工管理制度

1.总则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本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制定的依据:1.2.1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1.2.2华中电网《关于加强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补充规定》。1.3本办法中的民工是指有组织的,年龄在18—45周岁的健康男性青壮年,能够在技术工人的带领指导下,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合线路施工的劳务者。1.4在与民工队签定合同时,必须依据本规定。合同内容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昌桃线项目部制定的文明施工规定。2.民工管理:2.1民工队要有完善的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民工队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2.2工程队根据项目部的布置负责定期对民工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施工(生产)基本知识、专业安全规程及国家相关安全法规的学习。编制安全考试成绩、体检等内容的花名册,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冒名顶替。不准聘用无组织的民工、临时工。2.3项目部安监部门对聘用的民工队的成员应严格审查,严禁录用老、弱、病、残者,童工应坚决清退。2.4民工队伍中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项目部统一报公司安监部门参加培训、考试和体检,合格者由公司安监部门发放登高作业操作证,否则严禁登高作业。2.5项目部安监部门应组织民工队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应及时向民工队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2.6聘用民工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发放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2.7民工队及其成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在安全设施不健全或无安全措施,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工作。任何人不得指使或强令民工队及其成员违章作业。3.考核:3.1项目部对民工队应预交安全保证金(20人以内预交1000元、20—50人预交1500元、50人以上预交5000元,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50%,发现违章扣除20元/人.次)。3.2对于管理混乱、野蛮施工、事故不断的民工队应终止合同。对其严重违章,屡教不改的成员立即清退,不得重新录用。3.2民工队发生伤亡事故,应按规定调查、分析、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4.附则4.1必须严格控制民工队的施工范围,本工程不允许对民工有分包项目。4.2与民工队签订合同,应由劳资部门负责,技术、安监部门协助。4.3本规定由昌桃线项目部负责解释。

篇5:电力变压器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一、有人值班变电所每周对所内变压器巡视一次,无人值班变电所及室外变台每月巡视一次,并做巡视记录。

二、电力变压器巡视内容如下:

1、变压器的油面和标管内的油色是否正常,油面位置是否合格,有无渗漏油现象。

2、变压器的油温是否超过允许温度值,温度计是否良好。

3、高低压接线端子有无过热现象。

4、瓷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纹、碰伤和放电痕迹。

5、运行中的音响是否正常。

6、变压器室内的门、窗是否完整无缺、通风良好。

7、变压器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8、变压器吸潮硅胶颜色是否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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