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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厂危化品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危化品安全管理,使危化品安全管理更加制度化、系统化,特制订本制度。

2.0应用范围

本制度从生效之日起,适用于广州花都威的电子厂全体员工。

3.0内容

3.1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3.2本规定所指的危险化学品是指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

3.3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建筑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并定期保养,按规定检测。

3.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及外来人员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

3.5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无关人员不得搭乘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工具。

3.6生产装置和设备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易产生静电的装置和设备还必须设置除静电设施,并定期检查保养。

3.7从事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3.8危险化学品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对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防范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品不得混合装运和储存。

3.9公司仓库及安全组应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和防患应急措施,并提供保养和使用适合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服装。

3.10违反本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导致爆炸、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等事故的,报请司法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11危化品采取专人看护、专人发放、专人记录等。

篇2:危化品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危化品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组织职工学习安全基础知识,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二、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领取安全作业证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三、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的有关活动,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做法。

四、安全检查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边检查,边改进,制止违章作业,及时防范和整改隐患。

五、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六、仓库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烟卷等火种进入仓库。

篇3:(危化品经营)防中毒防腐蚀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经营)防中毒、防腐蚀安全管理制度

一、装卸搬运前应按规定佩带好防护用具,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避免磕碰。

二、对化学容器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容器密闭不泄漏。

三、检查运输车辆的安全状况,禁止超装、混装。

四、各类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

五、加强监控,发现泄漏等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蔓延。

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护意识。

篇4:经营销售(危化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经营)经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一、经营企业从事销售、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有关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工作。

二、经营企业必须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经营。

三、经营单位在出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对购货单位运输车辆的准运证及操作、押运人员的押运证件进行检查。无证不准售货,否则发生问题经营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经营单位必须严格区分危险品的性质。在雨天或高温、严冬季节运取货物的要严格控制,确保运输途中安全。

收银制度

篇5:危化品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杜绝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把反违章特别是反习惯性违章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对所有安全生产行为的管理。

三、职责:安全生产奖惩由安全部负责,人资部协助。

四、内容

(一)按违章情节分下列3个层次进行处罚:

1.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给予罚款或开除,其中出现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重伤以上(含重伤)伤害的,或造成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一年之内因违章待岗达到两次的。

2.对下列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待岗三个月以上的处罚。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轻伤或自身轻伤、重伤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违*火管理制度进行工业动火。

(3)违反规定运输、储存、使用易燃物品。

(4)带电作业、在邻近高压带电设施或在部分停电的高压电气场所未设有安全措施或未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5)驾驶员洒后驾车。

(6)未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7)安全监督人员发现违章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处罚。

3.对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2至10分的违章计分或50~300元经济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完好。

(3)不按要求组织、参加安全活动。

(4)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不规范或未采用漏电保护器。

(6)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线头裸露、保险丝不规范、开关无标识。

(7)未按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8)在公众聚集场所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未安装应急照明灯或应急照明灯失效。

(9)擅自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

(10)消防、灭火器材被遮档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

(11)有毒、有害场所,未按规定配备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具。

(12)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3)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4)上岗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等)。(15)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的标志,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出口。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18)特种设备防雷装置和设施,防静电接地装置,高压电工用具等未按规定检测、检验。

(二)有下列行为的给予奖励或晋升:

?1.对遵规守纪,一年内无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一线员工予以奖励50~100元。

2.对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隐患的行为给予奖励100~200元。

3.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并经公司采纳有成效的给予奖励300~500元。

4.对举报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人员给予奖励50~200元。

5.对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者,视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

连云港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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