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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涉及的所有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安全生产科为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生产场所和库房的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负责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2、仓库保管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3、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四、内容

1、易制毒化学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2、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

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货、卡相符。如资料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4、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5、检查储存量,根据库房面积、高度、货堆安全间距计算允许存放的数量,不得超量储存。

6、生产用易制毒化学品根据使用单位的日使用计划凭出库单出库,采取“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

7、仓库保管员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情况,管理台账要求完整、清晰,购买量、用量、库存量必须一致,做好盘存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向县公安局报送有关资料和报表。

8、使用单位要按生产的需要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确保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9、严禁借用和赠送易制毒化学品。

10、逐日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自查,遇有问题及时上报,检查要有记录。

11、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由安全生产科牵头会同仓库保管员、使用单位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12、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按照《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

篇2:危险化学品岗位责任制

一、法人代表:

1、法人代表是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负总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列入本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4、建立自上而下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网络,层层签订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年终要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二、总经理:

1、总经理是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

2、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管理意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健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队伍配齐、人员到位,必要的设施设备、工作经费配足。

4、落实专人管理、专用库房、双人双锁和如实登记进出库房等规章制度,确保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生产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开展经常性的安全自查、自纠,建立巡查记录制度,重点部位做到每日巡查,认真抓好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整改工作,遏制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有专人负责、有记录、有落实、有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达到无隐患的目的。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隐患整改完毕后要有完整的报告。

6、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抓好安全技能培训工作,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安全意识,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率达100%,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7、制定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以及被丢、盗、抢等方面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实施和演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组织施救,保护事故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妥善处理安全事故。

8、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各项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并抓好落实。

三、安全生产科(责任人:科长)

1、在公司法人代表及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监督、检查各科室、坑口、选厂、作业组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2、宣传、贯彻、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公司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抢险预案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对易制毒化学品保管员、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负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合理的发放和使用。

5、研究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监督、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隐患。

6、按照各项事故管理的要求进行安全事故的汇报,并监督、组织公司内的事故调查工作;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人员、设施、物资并组织演练。

7、负责公司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检验、更换的日常管理工作。

8、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突出贡献或有重大违章违纪行为的人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四、选厂(责任人:厂长)

1、在组织管理选厂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对选厂职工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经常检查选厂内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和使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科室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选厂安全员工作。

4、开展本选厂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改善劳动安全生产条件,提高设备、环境的安全生产水平,改善生产工艺,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的劳动安全生产条件。

6、依据国家有关标准配置的安全生产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及专用工器具、装置保持正常完好使用、保存。

7、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及文件要求,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定期组织接触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认真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8、不断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监督员工严格执行。

9、服从公司安全生产科的管理并接受其监督、指导。

10、依据有关标准及程序的要求,及时向法人代表、总经理、公司安全生产科报告本选厂有关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五、仓库保管员:

1、仓库管理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2、严格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手续,规范管理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数据,做到账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3、易制毒化学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4、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管理制度。

5、逐日巡视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安全生产科汇报。

六、使用单位(责任人:操作员)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2、按照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严禁挪作他用或转让、转借他人。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工作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4、能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如发生被丢、盗、抢等方面安全事故,要及时地如实向公司报告,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5、开展经常性的安全自查、自纠和巡查登记制度,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6、做到文明生产,保持岗位及环境整洁;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7、积极参加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各种安全活动,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会使用火灾报警电话和灭火器材。

篇3: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目的

为规范剧毒化学品管理,防止发生剧毒化学品危害事故,保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生产活动中涉及的所有剧毒化学品。

3、责任

3.1总经理负责剧毒化学品购买的审批。

3.2行政部负责剧毒化学品的保管、发放、建立台帐。

3.3综合管理部协助行政部进行剧毒化学品的保管、发放、建立台帐。

3.3各生产单位负责剧毒化学品的申购、领取、使用管理、建立台帐等。

4、程序

4.1申购

4.1.1由使用单位提出采购申请,报总经理审批,要明确剧毒物品名称、数量、用途。

4.1.2使用单位根据总经理的审批按国家规定进行采购。

4.2验收

剧毒物品购入后,须由使用单位、行政部、综合管理部三方共同验收。查看数量、包装情况、是否损漏、手续是否齐全等情况。

4.3入库保管

经三方共同验收后的剧毒物品由行政部、综合部人员一起保存入剧毒物品专柜。剧毒物品专柜由行政部保管,钥匙由行政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保管。行政部同时建立剧毒物品台帐。保管室要防止盗窃、火灾、洪水等,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4.4领取

由使用单位填写剧毒物品领取单,经总经理审批后,交行政部。行政部和综合部一起开柜发放。使用单位领取人员必须至少两人一起领取。领取完毕,行政部进行登记。

4.5使用

使用单位领取剧毒物品后,进行登记。使用时必须至少两人在场,使用情况也必须及时登记。未用完的剧毒物品须及时交行政部保管,程序和4.2、4.3相同。

4.6检查

行政部和综合部每月对剧毒物品共同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要及时记录。发现剧毒物品丢失,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篇4: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目的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2.2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有:醋酸酐、硫酸、甲苯、盐酸。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物管科;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中的安全管理。生技科、各车间。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4内容与要求

4.1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4.2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4.2.1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4.2.2运输路途中,必须有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4.2.3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4.3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4.3.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4.3.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4.3.3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4.3.4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4.3.5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必须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同时搬运生产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4.3.6易制毒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立即根据领料单据登入易制毒化学品台帐进行核销。

4.4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4.4.1使用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4.4.2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4.4.3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中必须有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投料计量必须经班长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4.4.4剩余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复核。4.4.5不再使用时,必须将剩余易制毒化学品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

4.5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4.5.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4.5.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5.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篇5: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范文

1、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6、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12、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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