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闸操作工作票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倒闸操作工作票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一、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

1、为防止误操作事故,变配电室的倒闸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

2、倒闸操作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应由公司分管领导监护。

3、高压操作应戴绝缘手套,室外操作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4、如逢雨、雪、大雾天气在室外操作,无特殊装置的绝缘棒禁止使用,雷电时禁止室外操作。

5、装卸高压保险时,应戴防护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站在绝缘垫上。

?二、倒闸操作的技术规定

?1、送电时,先合上母线侧刀闸,再合线路侧刀闸,最后合上油开关。停电时顺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

2、带联络线的操作:停送电时,同一系统要用开关进行并列、解列,不得用刀闸并列或解列。

3、母线停电操作:电压互感器应最后停电,送电时应先合电压互感器。

4、变压器停电:先停负荷侧,再停电源侧。送电时顺序相反。

5、拉开或合上刀闸时,应迅速果断,但不可用力过猛。操作机构有故障时,不得强行拉、合,操作完毕应检查销子是否到位。

6、室外跌落保险在停电拉闸时先拉中相,再拉下风向一相,最后拉余下的一相。严禁带负荷操作。

?三、操作票填写

1、操作票必须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填写。接通知时,受令人要认真复诵,审核无误,并将上级通知记入值班记录。

2、倒闸操作票应将下列项目填入票内:

①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

②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

③检查接地线是否装设或拆除。

④装拆临时接地线。

⑤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

⑥检验是否确无电压。

3、操作票必须由操作人在接受指令后操作前填写。经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操作。

4、操作票必须按操作项目的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颠倒或并项填写。

5、操作票应用钢笔和圆珠笔填写,不得用铅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6、操作票统一编号,按顺序使用。填废的工作票应注明“作废”的字样。已操作完的应注明“已操作”的字样。已操作的操作票应妥善保管。

7、填清操作任务、操作开始和终止时间,填清操作人、监护人、下令人的姓名,禁止代签。

四、倒闸操作的安全要求

1、操作票的执行

①填好的操作票,必须与系统接线图核对,经核实无误后,由值班人签字。

②操作前首先核对将要操作设备的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时由监护人唱票,操作人应复诵一遍,监护人认为复诵正确,即发出“对”或“操作”的命令。操作人方可进行操作。每操作完一项,立即在本操作项目前做“√”的标记。

③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操作票的顺序进行,严禁漏操作或重复操作。

④全部操作完成后,填写终了时间,并做好“已执行”的标记。

⑤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停止操作,立即向上级报告,弄清后再继续操作。切不可擅改操作票。

2、操作监护

操作监护就是由专人监护操作人操作的正确性和人身安全,一旦发生错误操作或危及人身安全时,能及时给予纠正和制止。在操作中对监护人有如下要求:

①监护人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②监护人在操作前应协助操作人检查在操作中使用的安全用具,审核操作票等。

③监护人必须在操作现场,始终监护操作人操作的正确性。不得擅离职守,参与同监护工作无关的事宜。

④每一操作步骤完成后,应检查开关设备的位置、仪表指示,联锁及标示牌等情况是否正确。

⑤设备投入运行后,应检查电压、电流、声音、信号显示、油面等是否正常。

3、送电操作要求

①明确工作票或上级指令的要求,核对将要送电的设备,认真填写操作票。

②按操作票的顺序与系统接线图核对。

③根据操作需要,穿戴好防护用具。

④按照操作票的要求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拆除临时遮栏、临时接地线及标示牌等设施,由电源侧向负荷侧逐级进行合闸送电操作,严禁带地线合闸。

4、停电操作要求

①明确工作票或上级指令的要求,核对将要停电的设备,认真填写操作票。

②按操作票的顺序与系统接线图核对。

③根据操作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具。

④按照操作票的要求在监护人的监护下,由负荷侧向电源侧逐级拉闸操作,严禁带负荷拉刀闸。

⑤停电后验电时,应用合格有效的验电器,按规定在停电的线路或设备上进行验电。设遮栏、挂标示牌等安全措施。

篇2:电力生产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1总则

1.1工作票制度是电力生产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防止设备检修过程中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必要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票管理的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1.3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建设单位,公司所属技术部,发电部及外包单位生产现场检修作业所使用的工作票管理.

1.4本制度的所有条款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94年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91年版)的有关规定,并且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1.5施工现场,生产现场的任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可不必办理工作票的作业项目见本制度2.1.9条),要求各施工单位,公司各部门认真执行.

2管理要求

2.1工作票使用范围

2.1.1公司的工作票分为四种,即:发电厂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其中,电气工作票又分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和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又分为热控第一种工作票和热控第二种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又分为一级动火工作票和二级动火工作票.

2.1.2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2.1锅炉本体,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清扫和检修;

2.1.2.2烟道的清扫和检修;

2.1.2.3炉墙和燃烧室的检修;

2.1.2.4送风机,引风机和一次风机的检修;

2.1.2.5主要汽,水,油,瓦斯,氢,风,烟系统上的设备及承压管道或阀门的检修;

2.1.2.6除灰装置,除尘器及冲灰(渣),输灰系统的检修;

2.1.2.7磨煤机,旋风分离器,给煤机及煤粉管道的检修;

2.1.2.8斗轮机,,运煤皮带,除铁器,原煤及煤粉取样装置,称重及测量装置等运煤系统设备的检修;

2.1.2.9在煤斗,原煤仓,各种水箱,井沟道内,容器内,槽箱内及管道上的检修或焊接工作;

2.1.2.10汽轮机,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及各油泵,水泵,阀门,各种热交换器及其热力系统的检修,凝汽器的清洗和检修;

2.1.2.11化学生产设备的检修;

2.1.2.12需要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安全,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2.1.2.13设备卫生清扫.

2.1.3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3.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1.3.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1.3.3检修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者;

2.1.3.4在高压室遮栏内或导电部分小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表1中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检查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2.1.3.5检查高压电动机和起动装置的继电器或仪表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2.1.3.6高压电气试验工作;

2.1.3.7电力电缆的停电检修工作;

2.1.3.8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1.3.9继电保护校验,需要做整组与一次设备联动试验时,若未与有关的一次设备检修或试验相配合者;

2.1.3.10在厂用380V母线及进线开关等处工作.

2.1.4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4.1带电作业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1.4.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柜,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1.4.3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2.1.4.4运行中的发电机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2.1.4.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2.1.4.6一次电流继电器有特殊装置可以在运行中改变定值的;

2.1.4.7对于连接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通道上或配电盘上的继电器或保护装置,可以不断开所保护的高压设备的;

2.1.4.8进入变电站或各配电室进行土建,油漆或清扫,通讯,装校表计等工作,且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1.4.9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范围.

2.1.4.10设备卫生清扫.

2.1.5填用热控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5.1检修维护温度,压力,流量,物位等测点一次元件和二次仪表,需要停运热力设备或降参数运行者;

2.1.5.2检修维护调试热控自动,保护装置和数据采集设备,需要停运热力设备,倒换热力系统或者降参数运行者;

2.1.5.3涉及机,炉,电大联锁保护的装置及其回路检修维护和试验.

2.1.6填用热控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2.1.6.1检修维护温度,压力,流量,物位,氧量等测点一次元件和二次仪表,不需停运热力设备或倒换热力系统者.

2.1.6.2检修维护调试热控自动,保护装置和数据采集设备,不需停运热力设备或倒换热力系统者.

2.1.6.3备用设备及其控制回路的检修维护和试验.

2.1.6.4化学补给水,凝结水除盐及其废水处理,输煤,除灰装置,除尘器及冲灰(渣),胶球清洗,输灰系统,制氢装置等热工程序控制系统及仪表检修工作.

2.1.6.5汽包水位电视,炉膛火焰监测器,高能点火装置等热工装置的检修.

2.1.6.6热工组态的在线修改工作.

2.1.6.7全厂消防报警系统检修维护.

2.1.6.8全厂工业电视检修维护.

2.1.6.9热控设备上(内)从事照明工作.

2.1.6.10设备卫生清扫.

2.1.7一级动火工作票动火区域(以动火工作票制度要求为准)

2.1.7.1油泵房和油罐区防火堤内;

2.1.7.2卸油站,污油池,油处理室.

2.1.7.3直接与油罐,氢罐内系统连接的管道,设备;

2.1.7.4汽轮机透平油储油罐及管道;

2.1.7.5制氢站内;

2.1.7.6锅炉燃油系统管道;

2.1.7.7汽轮机油系统周围5米内;

2.7.7.8氢冷发电机及氢系统周围10米内;

2.7.7.9油浸变压器内部.

2.1.8二级动火工作票动火区域

2.1.8.1油罐区内的水,汽设备及管道;

2.1.8.2汽机房零米,6.9米,13.7米层;

2.1.8.3煤粉仓,原煤斗;

2.1.8.4蓄电池室,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缆夹层;

2.1.8.5易燃易爆品仓库,油库;

2.1.8.6柴油发电机房内;

2.1.8.7集控室,网控室,工程师站,电子间,保护间,通讯计算机房;

2.1.8.8档案室.

2.1.9其他采用口头或电话命令的工作范围

2.1.9.1检修人员在一般照明回路上的工作应当办理工作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是必须经值长同意.

2.1.9.2电气检修人员接检修电源,临时电源应办理工作票,事故抢修时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是必须经值长同意.

2.1.9.3预计在4小时内可以完成的事故抢修工作必须经当值值长同意,由运行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并将情况记录在规定的记录簿上.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应填写工作票.

2.1.9.4事故抢修以及已经必须夜间进行的紧急检修工作,经当值值长同意后,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必须由运行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并将情况记录在规定的记录簿上,方可开工;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消缺工作仍然继续进行,应补办工作票手续.

2.1.9.5对上述可以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包括运行人员排除故障工作,仍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并按《安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票许可制度,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

2.1.9.6生产现场卫生保洁工作可不办理工作票.

2.2工作票的使用规定

2.2.1工作票的使用期限,值长可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确定一种工作票的完工时间.对关系到公用系统及主要电源和保护的二种工作票,开工前必须征得值长同意方可开工,工作完后必须汇报值长,并做好检修交待.恢复系统,值长做好记录.

2.2.2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2.2.3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2.2.4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票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票要用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应清楚,端正,不得潦草,不得任意涂改,严禁错字漏字多字等现象.

2.2.5为使工作票编号不发生重复,不连续等现象,工作票编号统一编写并打印在工作票上,工作票按照七位数字编号并以专业拼音缩写区分,电气一种票为DQ1;电气二种票为DQ2;热控一种票为RK1;热控二种票为RK2;热力机械票为RJ1(锅炉),RJ2(汽机),RJ3(燃灰),RJ4(化学);一级动火票为DH1,二级动火票为DH2.后面加年份两位数字和序号四位数字进行编号.如:第一份电气一种工作票为DQ1070001.

2.2.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确定:

2.2.6.1工作票签发人由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由技术部经理,经理助理,专业专工及其他外包公司领导担任,经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公布人员名单后生效.工作票签发人只能签本专业工作票,即电气只能签电气工作票,热机只能签热机工作票,热控只能签热控工作票;

2.2.6.2工作票负责人由业务技术上和组织能力上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担任,并经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主管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公布人员名单后生效;

2.2.6.3工作票许可人由运行主值班员和运行副值班员担任.工作许可人必须经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公布人员名单后生效.

2.2.7一个工作负责人同一时间只能承担一项工作任务.因抢修或其它紧急工作的需要,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需离开该工作现场,进行其他检修任务时,将工作票上交工作许可人保管,并做好记录,停止该工作,并重新办理抢修或其它工作的工作票;当工作结束后,需再次进行原工作时,与工作票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认所有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要求,方可开始工作.

2.2.8有计划的设备消缺,大小修等工作的一种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天交给运行主值班员,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四小时,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以前,送交运行主值班员,由运行主值班员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检查票面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任务和工作地点是否清楚,安全措施是否与实际相符,齐全和完善.安全措施漏项较多,不符合要求,可退回重新填写).必要时填写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记上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

2.2.9热控设备进行检修,试验等工作时,若需解除机组的主保护,在填写工作票前,应先办理"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手续,并同热控工作票一并执行.

2.2.10热机,热控工作票上需停电的设备,其停电联系单必须附在工作票上,如设备有其它工作未送电,须在工作票上交待清楚.

2.2.11工作票在设备的检修过程中,工作负责人持黑色字体票,许可人处留一份红色字体票,工作结束后,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收回,交本部门(专业)统一登记,统一保管.

2.2.12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2.2.13工作票延期和终结:

2.2.14工作票批准期限内工作任务不能完成,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

2.2.15一般检修工作应在批准完成期限前2小时向值长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

2.2.15.1大,小修的延期手续,应在调度批准的检修期限未过半时,提出申请并办理延期手续;

2.2.15.2每张工作票只能办理延期一次,电气二种工作票,动火工作票不得办理延期;

2.2.15.3检修工作完毕,由工作负责人持自存的一份工作票向许可人办理终结手续;

2.2.15.4办理终结手续时,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设备专责检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现场是否整洁,检修工具是否遗留,同时工作负责,点检员人应向工作许可人交待检修设备与检修前是否有异动,并说明设备检修后,运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2.2.15.5全部工作完毕,拆除安全措施后,经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由运行,检修专业各保存一份;

2.2.15.6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字后,如此时还有其他工作尚未结束,还需保留部分安全措施,可在"备注"栏中说明并签字,该工作票可以认为已执行完毕,办理终结手续;

2.2.15.7工作结终必须填写已拆除的安全措施,如拆除的地线,地刀并注明编号.

2.3个别特殊工作的工作票规定

2.3.1热控人员在网控,发电机和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上从事热控范围内的工作,不需要电气主设备停电者应办理热控工作票;如需要电气设备停电时,在电气人员办理工作票将该设备停电完成后,热控人员再办理热控工作票.

2.3.2电气人员在检修发电机,给水泵电机,送引风机电机等设备时,如需隔离关闭热力系统的阀门时,除电气人员办相关工作的电气工作票,还需热机人员办理热机工作票,作为电气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内容之一.

2.3.3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适用工作范围:除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有关规定外,在厂用380V母线及进线开关等处工作,应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2.3.4所有在我公司生产现场从事检修作业的外包单位,均应严格执行本工作票制度.

2.3.5外包单位进行检修等工作时不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时,应由技术部指定本部门人员作为工作负责人,并履行工作票手续,工作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工作监护制度.

2.4工作票的填写及说明

2.4.1工作票的填写要求

2.4.1.1工作票要用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工作票应尽可能用仿宋体书写,票面严禁涂改,勾抹,填写时要字迹工整,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2.4.1.2工作票填写中若出现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下方作"√"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工作票签发人(应改为工作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扁形红色印章或签名,以示负责.但对设备名称,编号或编码,动词不得涂改.

2.4.1.3工作票编号规定详见(2.2.5规定)

2.4.1.4工作内容(任务)和工作地点,应分别明确填写工作内容项目及从事工作的确切地点,如检修设备名称有双重编号,必须填写双重编号.

2.4.1.5工作票填写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准调度术语.

2.4.1.5.1开关:"合上""断开"

2.4.1.5.2刀闸:"合上""断开"

2.4.1.5.3地线:"装设""拆除"

2.4.1.5.4保护:"投入""解除"

2.4.1.5.5压板:"投入""断开"

2.4.1.5.6保险:"装上""取下"

2.4.1.5.7阀门:"关闭""开启"

2.4.1.6工作票计划工作时间中,年要写全,月,日,时,分应用双位填写,必须用零占位.

2.4.1.7检修单位,专业,班组应填写工作负责人所在部门,专业,名称要注明全称.

2.4.2热机工作票的填用

该票名为"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热力机械工作票",按以下要求进行填写:

2.4.2.1"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填写;"检修单位专业班组",填写说明见2.4.1.7.

2.4.2.2工作负责人,参加工作人数(共有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附页等,填写清楚,不能漏项(有附页,在附页栏处填写张数,如无填写"0",附页包括工作票附页,停送电联系单,动火票,危险点分析预控卡等).

2.4.2.3工作内容一栏,必须将所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分别写清楚,且只能填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

2.4.2.4"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在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写明必须关闭或开启的阀门(有双重编号的必须填写双重编号),如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必须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等)可靠地切断.若措施较多可使用附页,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白行,工作许可人要紧顶第一空白行加盖"以下空白号"章.

2.4.2.5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应注明"检修自理".凡是"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必须执行的,运行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注明,并由执行人(检修人员)签名后,方可开工.

2.4.2.6热力机械检修作业时需做停电措施的,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里注明在停电的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2.4.2.7"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一栏,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后,在措施执行情况栏先写明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再划一个钩"√".如使用安全措施附页,则该附页上必须写明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2.4.2.8"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由工作票许可人填写按以下要求填写:

2.4.2.8.1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截门不严等)需要隔离范围的措施;

2.4.2.8.2运行人员需要保证现场检修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措施;

2.4.2.8.3提示检修人员注意的安全事项;

2.4.2.8.4补充措施应逐条填写并注明序号;

2.4.2.8.5如补充措施较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

2.4.2.8.6如无补充措施,应在第一栏盖"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

2.4.2.9"工作票延期"一栏,当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应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2.4.2.10第14项,检修设备试运,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进行设备试运.在此过程中,严格执行《安规》有关项目,试运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恢复工作时间.

2.4.2.11"备注"一栏,填写安全措施中出现有关热力系统方面的内容(如关闭或打开某个截门等),或在工作票结束时,因某个系统正在检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项安全措施不能撤出.

2.4.2.12"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才生效.补充安全措施,工作班人员变动等可在备注栏内填写.

2.4.3电气一种工作票的填用(二种票参照执行)

该票名为"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按以下要求进行填写:

2.4.3.1"检修单位"填写"所在部门或单位";"专业班组"填写专业和班组名称.

2.4.3.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栏必须将所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分别填写清楚,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一份电气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厂用电系统的一个电气单元中,其中间用刀闸或开关与其他电气设备作截然分开的部分.该部分无论引伸到发电厂的其他什么地方,均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2.4.3.3"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一栏,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写清停电设备的名称,编号,以及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接地线编号,对于有双重编号的设备,必须填写双重编号.若措施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

2.4.3.4"安全措施"(由工作票许可人填写)一栏,工作许可人应按照措施的项目执行顺序逐项填写,不得以"同左"或打"√"形式作为执行项目,必须写明执行情况.

2.4.3.5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已)断开开关和刀闸及熔丝"栏应包括电压互感器熔丝和开关,刀闸的控制和合闸电源.

2.4.3.6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已)装接地线"栏其中包括接地刀闸,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的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应注明编号.若措施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如无应应在第一栏盖"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

2.4.3.7工作许可人每完成一项安全措施后,填写该项安全措施已做,当所有安全措施完成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若工作许可人认为安全措施不全,需要补充,可在该栏目进行补充.对工作地点带电部分,交待于工作负责人.

2.4.3.8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应注明"检修自理".凡是"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必须执行的,运行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注明,并由执行人(检修人员)签名后,方可开工.

2.4.3.9电气第一种工作票"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或提示检修员注意事项人"一栏,只能补充二次系统的安全措施(如取下二次熔丝等)和悬挂标示牌,设安全遮栏及注意事项等,一次系统的安全措施不能补充.如无补充或提醒,应填在第一栏加盖"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

2.4.3.10电气工作票中涉及机械部分的安全措施,可以填在备注栏内,签发人必须签名.工作许可人执行后,必须注明"已执行"并签名.

2.4.3.11"工作负责人变动"一栏.因工作关系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并进行签名,填写变动时间.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要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去.

2.4.3.12"工作票延期"一栏.工作在预定时间尚未完成,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和值长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填写延期时间,并分别签名.

2.4.3.13每日开工前,当值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完安全措施后,方允许开始工作.

2.4.3.14"备注"一栏,填写安全措施中出现有关热力系统方面的内容(如关闭或打开某个截门等),或在工作票结束时,因某个系统正在检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项安全措施不能撤出.

2.4.4热控一种工作票的填用(热控二种工作票参照执行)

该票名为"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热控工作票",按以下要求进行填写:

2.4.4.1"检修单位"填写"所在部门或单位";"专业"填写所在部门或单位的具体专业;"班组"填写专业的班组名称;"附页:张"一栏,填写附页的张数(包括补充安全措施,停送电联系单,动火票,危险点分析预控卡,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等附页),按照自然数字填写.如无附页,填写"0".

2.4.4.2"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共人"一栏,填写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姓名和参加该项工作的总人数.

2.4.4.3"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一栏,应分别填写工作的详细内容和具体地点,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

2.4.4.4"计划工作时间:"一栏:填写该项工作计划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2.4.4.5"必须解除的热控装置"一栏的填写由热控人员填写:必须有序号且按顺序填写被解除的保护或自动装置,当解除的保护危及到发电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时,须在附页上填写"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且应分别签名;

2.4.4.6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隔离措施"一栏的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且应按顺序填写,写明必须关闭或开启的阀门(有双重编号的必须填写双重编号);如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必须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等)可靠地切断.若措施较多可使用附页,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由运行人员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要求运行人员做的安全措施,"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均由运行人员签名;

2)要求热控人员做的安全措施,"措施执行人"一栏由热控人员签名,"措施检查人"一栏由运行人员签名.若"措施执行人一栏"热控人员和运行人员同时出现后,热控人员与运行人员应共同签名.

3)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较多的,可以使用"安全措施附页",但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安全措施附页"的张数,"安全措施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可以手书.

2.4.4.7"运行人员补充措施"一栏,由运行人员填写,若无补充,则在该栏目最开头填写"无补充"印章,不得空白.若有补充的安全措施,应逐条填写并注明序号;若补充措施较少,在补充措施后面加盖"以下空白"章,不得空白;补充措施较多时,可以使用"补充安全措施附页",但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附页的张数,"补充安全措施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可以手书."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填写与上述第2.4.4.6条中的要求相同.

2.4.4.8,"动火审批"一栏,由工作负责人根据设备检修工作需动火的具体内容和地点,按照《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填写动火工作内容和动火安全措施,按照制度审批.并在附页附动火工作票.

2.4.4.9"批准工作时间"一栏,由值长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检修工作的具体内容,填写批准开工时间和结束时间,以及批票时间.

2.4.4.10"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一栏,当所有的安全措施全部执行结束后,由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名,填写允许开工时间.

2.4.4.11"工作负责人变更"一栏,因工作关系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并进行签名,填写变更时间,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去,新的工作负责人在开始工作前,须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和签名.

2.4.4.12"工作票延期"一栏,工作在预定时间尚未完成,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值长申请延期,值长同意后,填写延期结束时间并签名.

2.4.4.13"工作终结"一栏,当所有的检修工作终结后,填写具体的工作终结时间,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热控系统已恢复,组织清扫施工现场,并经值长同意后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共同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并签名.

2.4.4.14"备注"一栏的填写:票面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尚需说明的在此处填写.填写安全措施中出现有关热力系统方面的内容(如关闭或打开某个截门等),或在工作票结束时,因某个系统正在检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项安全措施不能撤出."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才生效.补充安全措施,工作班人员变动等可在备注栏内填写.

2.4.5动火工作票的签发和审批

2.4.5.1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的单位提出,技术部经理或经理助理签发,负责消防人员审核,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2.4.5.2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的单位提出,技术部相关专业专工签发,负责消防人员审核,技术部经理或经理助理批准.

2.4.5.3动火工作票一式二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一份由运行人员收执.

2.4.5.4一,二级动火工作票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签发人,动火执行人,工作许可人必须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通知运行人员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易爆浓度是否合格,并将测试结果填写在动火工作票上并签名.每次开工前均应重新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易爆浓度是否合格并将测试结果填写在动火工作票上并签名

2.4.5.5动火执行人必须收到经审批且允许动火的工作票及可燃气体测试合格的结果,方可动火.

2.4.5.6动火工作终结时,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残留火种.

2.4.5.7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负责人.

2.4.5.8外单位在生产区域内动火,应由该生产区域的专业专工按动火等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3工作票的考核标准.

3.1凡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热力和热机部分)关于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有关条文及本规定的,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3.2工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

3.2.1工作票丢失;

3.2.2工作票无统一编号或手书编号,错编号者;

3.2.3票面填写不符合要求者;

3.2.4工作班成员与实际不符;

3.2.5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填写不明确或不符,电气工作票中设备未填写电压等级或双重名称;

3.2.6安全措施不完备或错误者.如:已装接地线无编号,接地点不明确;没有按规定装设遮栏和挂标示牌;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指明;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未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等)可靠地切断等;

3.2.7票面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符者;

3.2.8补充安全措施填写不正确或空白者;

3.2.9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班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等未办手续;

3.2.10办理结束的工作票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拆除未填写;

3.2.11字迹模糊不清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修改三处即为作废票);

3.2.12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或漏签姓名代签名;

3.2.13第一天开工,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3.2.14许可手续未办妥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

3.2.15转移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有关安全事项;

3.2.16工作现场没有工作票;

3.2.17工作现场没有监护人;

3.2.18工作现场随意变动安全措施;

3.2.19未盖"工作结束","工作许可","以下空白"或"作废"印章者;

3.2.20其他违反本规定的均应考核为不合格票.

4工作票的管理与统计:对于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的,按不合格工作票处理.

4.1工作票应有统一编号.

4.2工作票终结后,检修留存联(黑色票面)由检修人员负责收回保管;运行留存联(红色票面)由运行人员收回保管.

4.3"以下空白"印章由运行人员分别盖在检修填写和运行填写的措施最后一行,紧贴左侧.

4.4工作票开工前,由运行人员在工作票名称前盖"工作许可"印章.

4.5工作票终结后,由运行人员在工作票编号上方"工作结束"印章.

4.6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电气工作票,应分别盖上"工作结束",或"作废"印章;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热机,热控工作票,应分别盖上"工作许可"或"作废"印章,并妥善保存三个月(从次月起算).

4.7可以使用计算机打印的工作票.但使用计算机打印的工作票时,必须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名后,交运行人员办理;运行人员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必须手书.

4.8工作票由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管理.

4.9检修班组必须建立工作票登记本.工作票登记本应有每份工作票的编号,工作负责人,工作内容,许可开工时间和工作终结时间等内容,作废票应注明作废原因.

4.11发电部,外来检修公司及其他外包施工队伍每月2日前应将上月的工作票(包括"作废"工作票)收回.各部门每月2日前应对工作票进行统计分析,并将存在的问题记录在分析记录簿中,还要在月度安全分析会中进行讲解,将结果统计上报.

4.12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不定期抽查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并每月对各专业的工作票合格率进行考核.

4.13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每月5日前应统计出工作票合格率并考核.

4.14工作票按规定由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统一保存三个月.

工作票合格率计算方法:

式中:该月应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没有收回的票数

5工作票制度奖惩规定

5.1工作票使用部门月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不予考核,工作票月合格率每下降1%,按2n-1×100元对使用部门进行考核(n为对比99%下降的百分点数,取整).

5.2所有工作票月合格率达不到96%,工作票月合格率每下降1%,按2n-1×500元对安全质量部进行考核(n为对比96%下降的百分点数,取整)

5.3工作票使用部门月合格率达到100%,对使用部门按当月工作票总数×10元给予奖励奖励.

5.4所有部门的工作票月合格率达到100%,奖励技术部安全管理专业1000元

6附录(使用部门按照下列要求自行设计格式)

篇3:热电分厂工作票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保障生产现场检修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各级生产领导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全体运行、检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熟悉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热力和机械部分)中有关工作票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按工作的性质、内容,工作票可分有电气(第一、二种)及热力和机械工作票。各种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也称工作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应符合部颁“安规”的规定。

三、所有工作票应有编号、工作内容和地点及安全技术措施,应填写清楚,并正确完备。

四、填写申办的工作票应一式两份,办理开工手续后一份交给工作负责人,一份由运行值长保存。值长与值班负责人分别将工作票编号、工作任务、允许开工的时间登记在登记簿内及运行日志内,按值交接。

五、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和本厂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热力、机械工作票应由当值运行值长班长审核批准。

六、事故抢修工作不用工作票,但应履行许可手续,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七、计划检修和预定安排的检修工作,各单位一般应提前一天将填写的工作票(不包括电气二种工作票和一般的热力机械工作票)交给运行值长或班长,属临时安排的工作可在当天事先交给值长或班长,经运行班长值长做好准备后办理开工手续。

八、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开用一张工作票,如需进行另一项工作时必须将原工作票结束或交回运行班长后再办理新的工作票。

九、如一个工段的检修工作票内容涉及到其它工段时,工作许可人应与值长及有关工段运行岗位和所属设备管辖人联系妥当,并由值长下令做好全部安全措施后方可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

十、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如工作票到期而工作未完成,需要延长检修工期,应由工作票签发单位的签发人与值长联系说明情况,得到值长同意后由工作负责人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

十一、在检修工作的过程中设备需要进行试运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的安全,(注:如属于单独设备但与其它系统无关的或有关系统用开关、阀门等进行有效隔离的)并得到有关工段检修负责人或值长的同意,交回全部有关的工作票后由运行人员拆除安全措施方可进行试运,试运时检修负责人应在现场,试运后尚需在该设备上继续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若试运后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工作票。

十二、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工作许可人到检修现场检查,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现场、现场是否清理干净。由运行人员按工作票要求拆除全部安全措施后经检查确认已具备送电或启动条件进方可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票终结栏内签字,加盖或“已终结”“已执行”的图章。工作票履行终结手续后,工作许可人应在工作票和工作票登记簿内填写工作终结时间并报告值长做好应做的事。

十三、终结后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各自保存,月底交分厂工作票签发人,每月统计一次,至少保存三个月。

十四、工作票中应列的主要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票上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4)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5)经常对检修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2、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工作票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并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3)督促和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安全工作规程,杜绝野蛮操作;

4)负责检查工作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检修工作开工前对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事项;

6)工作班成员变动是否合适。

3、工作许可人(值长、运行班长或指定的值班人员)应对下列事项负责并不得签发工作票。

1)负责审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适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负责检查停电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哪些设备带电、带压、高温和有易燃易爆等危险;

5)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6)运行值班长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7)工作班成员应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不得任意拆除安全措施并应互相关心施工安全,监督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第二节锅炉工段

1、下列工作项目应执行工作票制度:

(1)锅炉本体、过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清扫和检修;

(2)烟道的清扫和检修;

(3)炉墙和燃烧室的检修;

(4)送、引风机和排粉机的检修;

(5)主要汽、水、油管道和阀门的检修;

(6)磨煤机、煤粉管道、粗、细粉分离器、给粉机的检修;

(7)除灰装置和除尘器的检修;

(8)在煤斗、煤粉仓,各种水箱,井、沟道内的检修工作;

(9)在容器内,槽箱内和在油系统管道上的焊接工作;

(10)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11)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2、安全措施按照《安规》规定填写。

第三节汽机工段

1、下列工作项目应执行工作票制度:

(1)汽机本体、调速系统及相关连接管道的检修;

(2)辅助油泵的检修;

(3)给水泵、疏水泵的检修;

(4)除氧器、生水加热器、疏水箱、疏水扩容器及淋浴加热器、机械滤塔、混床的检修;

(5)油箱、纯水箱、除碳器、中间水箱、酸、碱槽的清扫和检修;

(6)稀油站的检修;

(7)轴封加热器和轴封冷却器的检修;

(8)主要汽、水、油管道、酸碱系统管道和阀门的检修;

(9)在容器上的焊接工作;

(10)减温减压器和减温器的检修;

(11)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12)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2、安全措施按照《安规》规定填写。

第四节电气工段

1、办理工作票,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分厂和工段的有关规定。工作票类别、格式和内容按《安规》的规定执行。

2、有权办理工作票的运行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进行下述审查:

(1)工作地点、内容、设备名称、编号是否正确;

(2)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3)工作地点有无突然来电的可能;

(4)填写是否清楚、人员是否符合规定;

(5)工作时间是否与上级批准的检修期限相符合;

(6)签发手续是否完备;

(7)票面涂改是否超过一次。

3、审查结束认为合格后,值班负责人应在工作票上填明收到时间并签名,同时将工作票的号码和内容记录在“班长记录簿”和“工作票记录簿”上。若认为工作票不合格应将其退回,并在工作票左上角加盖“作废”图章。

4、工作票办理开工手续时,值班人员应将所做的安全措施在工作票上填写清楚,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交接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认为符合要求后双方签字,方可开工。

5、未办理开工或终结手续的工作票,由班长按班交接,并作有关交待。

6、在检修工作时间内,需要做试送电、保护装置动作试验、开关掉合闸试验等,应由工作负责人与其它有关检修工作班联系,征得其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试验。其安全责任有工作负责人承担。

7、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时,工作负责人应在“检修交待记录簿”和“班长记录簿”上,并在工作票的左上角盖“已终结”章,然后放入工作票夹内。

8、工作票办理结束后,必须拆除所有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调度命令执行的安全措施,按调度命令执行)如同号接地线为两份以上的工作票中所做的措施,应将工作票终结栏中“接地线共组已拆除”的横线上划一斜线,并在备注栏注明×号地线已转至第×号工作票,除此其它措施不予保留。

篇4:供配电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供配电设备(设施)。

2.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职责和权限

3.1工程部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2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监督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的执行具体情况。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4.1.1操作高压设备(设施)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着棉工作服、使用绝缘操作杆。

4.1.2操作低压设备(设施)时,必须穿绝缘鞋、戴棉纱手套、避免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4.1.3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需具备如下条件:

4.1.3.1有监护人;

4.1.3.2工作场地空间足够,光线足够;

4.1.3.3所用工具材料齐全;

4.1.3.4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棉工作衣、绝缘鞋。

4.1.4自动空气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复供电,不允许强行送电,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4.1.5电流互感器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不得用摇表测量带电体的绝缘电阻。

4.1.6变配电房拉、合闸时,应一人执行一人监护。

4.2供配电设备(设施)操作

4.2.1配电变压器停电的操作要领

4.2.1.1拉开各低压出线开关;

4.2.1.2拉开低压总开关;

4.2.1.3拉开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4.2.2自发电停电的操作要领

4.2.2.1拉开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4.2.2.2关掉发电机控制电源。

4.2.3配电变压器送电的操作要领

4.2.3.1合上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4.2.3.2合上低压总开关;

4.2.3.3合上各低压出线开关。

4.2.4自发电送电的操作要领

4.2.4.1合上发电机控制电源;

4.2.4.2合上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4.2.5在配电变压器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

4.2.5.1拉开高、低压两侧电源;

4.2.5.2验电,确认无电;

4.2.5.3两侧分别挂三相短路接地线;

4.2.5.4设高安全围栏,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高、低压开关处。

4.2.6在配电柜开关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

4.2.6.1拉开开关、有明显的开路点;

4.2.6.2验电,确认无电;

4.2.6.3挂三相短路接地线;

4.2.6.4设置绝缘隔板(与邻近带电体距离在6厘米以下者);

4.2.6.5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停电开关处;

4.2.6.6站在绝缘垫上工作,尽量单手作业。

篇5:某工地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定

1、设备安装

①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②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③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④剔槽、打洞时,必须戴防护眼镜,锤子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2、内线安装

①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②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具,应放人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投掷。

③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必须将沙子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④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⑤钢索吊管敷设,在断钢索及卡固时,应预防钢索头扎伤。绷紧钢索应用力适度,防止花篮螺栓折断。

⑥使用套管机、电砂轮、台钻、手电钻时,应保证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3、外线安装

①作业前应检查工具(铣、镐、锤、钎等)牢固可靠坑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按规定放坡。

②杆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员经常通过的地方,挖好后的坑应及时覆盖,夜间设红灯示警。底盘运输及下坑时,应防止碰手、砸脚。

③现场运杆时,遵守本规程有关的规定。

④人工立杆时,遵守本规程有关规定。

⑤电杆就位移动时,遵守本规程有关规定。

*登杆组装横担时,遵守本规程第有关规定。

*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遵守本规程有关规定。

⑥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遵守本规程施工用电线路中规定。杆上紧线侧向操作遵守本规程施工用电线路中的规定。

⑦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遵守本规程施工用电线路中规定。

⑧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km处,应设一次临时接地线,送电前必须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4、电缆安装

①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顶等代替。敷设电缆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执行,并设专人指挥。

②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必须做到:送电缆时手不可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③竖直敷设电缆,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④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则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0.

⑤汽车运输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头前方(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绳固定。

⑥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并应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电缆敷设完如剩余较长,必须捆扎固定或采取措施,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⑦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区施工电缆沟时,应设置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⑧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将地面进行清理,积水排净。

5、电气调试

①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伺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②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③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④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⑤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6、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①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严禁跨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②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应有人监护。

③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悬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④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验明设备或线路确实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⑤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必须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接地线。

⑥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⑦用绝缘棒或传统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应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⑧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⑨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量相适应。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⑩施工现场照明安装。遵照本规程是供照明中规定执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