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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集团公司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项目部(装备部、塑钢厂)、机关各部室: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平安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根据**集安字〔2012〕882号文件《**集团关于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指示精神,我们严格按照晋宏安字〔2012〕146号文件《宏圣公司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从8月10日至11月20日在分公司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范围

本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覆盖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装备部、塑钢厂),重点检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重点部位。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有效开展落实,分公司成立活动领导组。

组长:分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分公司副经理

成员:分公司有关部室负责人

分公司领导组负责对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室开展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管理部部长兼任,负责分公司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跟踪了解各单位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展情况;负责全公司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督导、检查、上报等工作。

三、活动内容

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建安分公司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的活动内容开展工作,并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集中组织学习、分析、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共性内容: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情况。

2、各层级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标准化对标、达标情况;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情况。

交通运输:组织开展"安全驾驶、平安出行"百日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情况:一是集中学习国家道路交通30号及近期下发涉及交通安全的相关文件和事故案例;二是在各单位深入开展规范行为、文明驾驶活动,坚决做到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违章驾驶,收车以后不留隐患;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对人、车、线路、场地要在司机管理、车辆维修、线路辨别、场地环境四个要素上细化管理,针对私家车要积极进行宣传、教育、指导和服务。

建筑安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设施和施工"三同时"落实情况;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整治情况;打击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非法违法情况;员工进场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及储存)场所整治情况。

特种设备: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塔吊、人货升降机、提升绞车等大型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验及管理情况。

四、活动方式和步骤

此次活动按照"各项目部自主活动、分公司督查指导"的方式进行。其中:

各项目部自主活动,要严格按照省、市、集团公司有关百日安全生产的通知精神和宏圣公司要求的内容,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整改措施。

分公司督查指导,在各项目部自主活动的同时,分公司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组办公室要对所有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对发现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将加倍处罚。

五、工作要求

1、各项目部要深刻领会此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重大意义,按照分公司的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来抓。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并要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工作。

2、各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学习8月份全国发生的三人以上死亡事故案例及相关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3、各项目部要在重点工程、重点部位悬挂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宣传标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全面发动,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要重点检查隐患屡查屡犯、安全不放心的部位和人员,特别是对地面建筑、道路交通以及零散作业、偏远区作业等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要坚决做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加强项目部班组日常的管理。要求班前会、安全例会、安全活动严格按班组相关制度运行,做到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

5、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要求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好的典型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都要在当月分公司安全例会上汇报,并将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在30日前报送安全管理部。11月10日前,要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和电子版报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汇总后及时上报宏圣安全部。

建筑安装分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篇2:电池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EE电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一、应急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应急指挥中心,总经办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归口部门,总经理、生产部副总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各部门主管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二、职责分工

1、总指挥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发生重大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公司领导汇报和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2、应急小组职责:

2.1工作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在半小时内报告公司应急小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2.3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2.4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5协助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2.6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司的正常生产。

三、应急遵循的原则

1、普及消防安全意识,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预案小组人员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2、在工作现场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执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3、对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4、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5、在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6、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7、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8、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四、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工作场所内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高层领导,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组赶赴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五、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所需车辆。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六、各类事故的预防

1、生产现场机械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防

机械事故现象是制造业常见事故,特别在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重大工伤事故,这就要求在机器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机械伤人的事故发生。

1.1机械操作的基本安全要求:

1.1.1公司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内必须佩戴好劳保用品。应按正规的操作流程操作机器,不得违规操作。

1.1.2车间管理人员需随时巡查工人的操作是否违规。

1.1.3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规定范围内,生产过程中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机械边沿,并不可妨碍通行。

2、触电事故的预防

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2.1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2.1.1一切线路设施必须按设备动力部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

2.1.2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1.3根据不同的工序,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

2.1.4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标志提醒员工。

2.1.5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3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在生产车间内堆放了一定数量的可燃材料,特别是原材料库房,这些材料如果处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极易发生火灾。因此,加强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才能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

3.1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3.1.1组织措施

3.1.1.1安全生产责任小组负责管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3.1.1.2总经办、生产部各主管要加强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小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3.1.1.3生产各车间、材料库房、成品库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3.1.1.

4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将到最低。

3.1.2管理措施

3.1.2.1电池车间要按规定放置氧气瓶的位置,在放置氧气瓶处挂醒目的火警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3.1.2.2烧焊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1.2.3宿舍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3.1.3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3.1.3.1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3.1.3.2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3.1.3.3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3.1.3.4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3.1.3.5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3.1.3.6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3.1.3.7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七、本预案的发布和修改程序

本预案经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审议通过,报总经理审批,由总经办发布。

篇3:省水利厅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

省水利厅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厅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厅机关及厅直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生产第一、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业务)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并落实“一岗双责”。厅机关各部门(单位)、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它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分管厅机关各部门(单位)、联系厅直各单位的分管厅领导对其分管和联系的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厅属公司、厅直电站、工程管理局等企事业单位,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其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由业务归口单位负责。

第六条厅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一)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水利行业发展规划。

(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措施。

(三)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落实厅机关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五)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建立考核奖惩体系,落实奖惩措施。

第七条厅规划计划处职责

负责需报经厅批准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中有关安全设施经费的落实工作。

第八条厅水资源处职责

指导全省水资源安全,对洞庭湖及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水资源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第九条厅建设与管理处职责

指导全省水库、山丘区闸坝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负责厅管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厅管以外的大中型水库,山丘区闸坝,一级与二级堤防、大型排涝泵站等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十条厅水土保持处职责

指导全省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厅安全监督处职责

(一)拟定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二)指导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厅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落实。

(四)负责组织厅机关、厅直单位以及市州水利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提出年度考核表彰奖励方案。

(五)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负责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厅后勤服务中心职责

(一)研究制定厅后勤服务方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措施。

(二)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导全省水利行业安全度汛工作,对大型水库、洞庭湖区堤垸度汛安全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行指导。

第十四条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职责

指导全省河道采砂防洪安全工作。负责洞庭湖治理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洞庭湖区主要堤防、涵闸及大型电排、主要内湖运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省水利工程管理局职责

指导全省人饮、灌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大型灌溉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Ⅰ至Ⅱ类(1000m3/d以上)供水工程和中央、省投资500万元以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局)职责

指导全省小水电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项目、装机0.5(含)万kw(湘西地区1.0万kw)以上水电建设项目、地方电网110kv及以上输变电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厅综合事业局职责

负责厅属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省水利水电重点工程办公室职责

指导亚行贷款城市防洪工程及所管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第十九条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职责

指导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工作,负责所管辖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工作。

第二十条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职责

(一)研究制定省水文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措施。

(二)负责全省水文系统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工作。

(三)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对水文事故隐患治理、应急救援装备等的投入。

(四)制订水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建立考核奖惩体系。

(五)负责水文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第二十一条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职责

(一)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措施。

(二)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按照有关规定、规程规范落实水利设计工作中安全生产有关设计规定。

(四)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

第二十二条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职责

(一)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及措施。

(二)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

第二十三条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职责

(一)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措施。

(二)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按照有关规定、规程规范落实水利设计工作中安全生产有关设计内容。

(四)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

第二十四条省水利水电施工管理局职责

(一)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措施。

(二)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省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省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公司和省水利水电机械施工公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实行月报、季报、年报等定期报告制度。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厅直各单位应当按时向厅安委会提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执法等统计信息和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总结、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半年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等材料。

第二十六条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厅直各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监督检查、督办落实制度,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厅安委会挂牌督办,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对拒不执行隐患整改指令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七条厅安委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和查处制度,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建立举报台账,规范受理处置程序。对受理的举报事项,要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厅安委会对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厅直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年终考核,厅直各单位对本级直管单位安全生产实行年终考核。厅直各单位每年应当安排适当的奖励资金,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九条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当年单位不能评优评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一年之内不得提拔任用。

年度内发生有伤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不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信息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第三十条本规定所指安全生产是指水利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厅机关及厅机关大院涉及消防、交通等安全工作由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实施管理;厅直单位、厅管企业涉及消防、交通等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有关规定,由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涉及的消防、交通等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工作资料应当同时报送厅安监处。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4: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第七章习题(2)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第七章习题(2)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篇

一、单项选择题

1.某煤业有限公司5号矿区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井下当班作业人员83人,经全力救援后,事故当场造成7人死亡,17人重伤,6人轻伤。事故发生20天后,重伤人员中有4人死亡,31天时有1人死亡,40天时又死亡1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起事故导致事故等级升级的死亡人数是()人。

A.7B.11C.12D.1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所以导致事故等级升级的死亡人数是7+4=11人,而不是11+1+1=13人。参见教材P213

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后,除应向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外,还应向()报告。

A.工会组织B.卫生部门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D.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参见教材P213

3.某省属国有铁矿发生一起提升罐笼坠罐的重大伤亡事故,根据有关法规规定,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工会和()派人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A.国土资源管理部门B.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D.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铁矿发生一起提升罐笼坠罐属于特种设备,重大伤亡事故上报国务院,特种设备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即国家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地方是质量技术监督局。参见教材P213

4.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多种类型,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是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导致。

A.无操作规程B.劳动组织不合理C.对工人培训不到位

D.人的不安全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结合前面安全管理知识。参见教材P216

5.某物流仓储公司叉车驾驶员刘某经培训合格后从事货物搬运作业,上班第一天即发生了翻车事故,造成刘某腿部骨折。事故调查发现了下列原因,其中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是()。

A.维修部未按期维修保养叉车B.搬运通道被挖断未设警示标识

C.刘某为表现自己能干超速行驶D.刘某刚上班,对作业环境不熟悉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考常识。参见教材P216

6.某乙烯化工有限公司储料库发生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但造成63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该事故调查报告应由()批复。

A.省级人民政府B.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D.国务院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6300万元属于重大事故,需国务院组织调查组,批复也是由国务院批复。参见教材P212和218

7.某市一个市政工程维修队在进行地下管道维修时,由该公司一名员工带领当天从劳务市场招收的3名劳务人员直接进入现场工作,1名先入井的劳务人员中毒晕倒,另外3人立即下井抢救,因没有穿戴任何防护设备,均中毒倒地,导致4人死亡。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是()。

A.不得招用临时工从事井下作业B.不准任何人再进入该井

C.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后上岗D.永久封闭出事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结合前面安全培训和实际的题。参见教材P217

8.原则上,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A.30B.60C.90D.12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217。经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需技术鉴定的,技术鉴定时间不计入该时限。

9.为了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必须对事故进行归纳和分类。依照事故的(),将事故分为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

A.责任B.后果C.原因D.性质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213。教材没有答案,考核常识。

10.下列()不属于一般事故。

A.一次造成1-2人死亡

B.一次造成1-9人重伤

C.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D.一次造成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212

11.下列()属于重大事故。

A.一次造成1-2人死亡

B.一次造成50-99人重伤

C.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D.一次造成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212

1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批准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B.监察机关C.公安机关

D.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218

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时,应由()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

A.事故发生单位B.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

C.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D.事故调查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217

14.事故调查组一般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行政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等部门的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不包括()。

A.查明

事故发生的经过B.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分析

C.做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决定D.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当是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职责9个。参见教材P216-217。

15.某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死亡9人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该事故应由()负责调查。

A.国务院B.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

C.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D.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死亡9人属于较大事故,应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此题考的是事故等级划分和事故调查工作的职责划分,特别是事故等级划分中的数据需要记忆。参见教材P212-215。

16.特殊情况下,特别重大事故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日。

A.7B.15C.30D.3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218

1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个等级。(09年真题)

A.二B.三C.四D.五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①特别重大事故;②重大事故;③较大事故;④一般事故。针对一些行业或者领域事故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参见教材P212

二、多项选择题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和有关部门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时,除上报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外,还应包括()。

A.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B.事故的简要经过

C.事故原因和整改计划D.事故责任和性质

E.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我们只是参考出题点,考的是调查报告的内容。参见教材P216-217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组除要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

A.认定事故的性质B.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C.提交事故调查报告D.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E.执行事故责任追究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道理同上题,我们只是参考出题点,考的还是是调查组履行的9个职责。参见教材P216-217

篇5: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具体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抓好安全生产目标落实。

4、组织制订和修订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5、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落实培训计划。

6、具体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做好工伤事故的抢救处理和上报工作。

9、完成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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