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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07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聘用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协助聘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掌握聘用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协助聘用单位制定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

  4、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事故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督促聘用单位落实整改。

  5、协助聘用单位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聘用制单位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轮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6、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篇2:冶金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冶金公司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2)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

3)组织审定本企业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4)参与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上的原因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5)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篇3:矿山工程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工程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在技术工作上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定、文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审批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的适应性和可行性,督促贯彻执行。

四、在检查施工和生产的技术工作时,负责安全技术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的安全技术问题,对主管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责任制教育,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对劳动保护工作、消除灰尘、噪音、改善劳动条件和预防职业病的项目制定具体措施,提出整改方案。

六、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篇4: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职责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安全管理责任制)

1.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定期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4.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5.主持或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6.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篇5:企业总工程师工作责任制度

企业总工程师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厂攻领导下,主管工厂的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不断推进企业的技术进步,领导总师办、研究所(含试制车间)、工艺科,总管全厂技术系统。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支持工程技术人员正确行使职权,协助落实好知识分子政策。

3.组织编制企业长远和近期技术发展规划,制定科研规划、技术改造规划,负责科研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技术改造计划实施中的技术工作。

4.领导有关部门制定技术攻关计划和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及质量改进措施计划,组织解决产品质量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质量管理的技术业务指导,协助厂长督促检查各项质量规划的实施。

5.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发展需要,领导编制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定期主持召开生产技术准备会议,检查督促并组织确保新品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计划的实现,以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

6.负责审批科研、新品及技术革新和工艺等的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总图、工作图设计及产品技术条件、关键件的工艺规程、专机设计总图、主持厂内各种技术鉴定会议。

7.领导年度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做到专款专用,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8.组织做好设备管理、节能技术、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技术工作。

9.负责建立健全全厂技术管理、科研和新产品开发管理等规章制度,协调技术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关键和重大技术问题。

10.审批全厂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的推广计划,组织科技、革新成果的鉴定,审查技术改进奖励方案,负责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领导科技情报档案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组织审批工厂标准,组织编制技术服务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宣传和技术问题解答等)。

11.领导科技外事活动,负责组织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合资、合作生产项目。

12.组织主持技术工作例会并督促检查和考核例会决议情况,保证生产经营过程中技术工作的完成。

(二)职权

1.对工厂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问题有决策权。

2.受厂长委托有权代表工厂签订技术经济合同。

3.有权组织制定技术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责任制的建立、修改。

4.对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引进技术、年度技术措施和设备修理、更新计划有审定权。

5.对不执行技术管理制度、违反技术规范的行为有权制止。

6.对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的使用、调动、晋升、调资、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应事先征求总工程师的意见。

7.对技术任务书、工艺平面布置和设计总图及技术标准有审批权。

(三)职责

1.对未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工作方面的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负责。

2.对由于领导不力,预见性不足未进行可行性分析、价值分析,导致新产品开发技术工作(包括产品品种、产品质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缺乏竞争能力或技术决策失误造成工厂重大经济损失负责。

3.对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计划、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设备进口、设备引进、非标设计和技措计划,未按计划完成负责。

4.对未能协调工厂技术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技术标准、管理制度混乱,技术文件不完整准确、归档不及时,造成工作被动负责。

5.对引进设备与技术未能及时组织消化投产,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6.对科技外事活动有失国格、人格,失、泄国家机密及工厂形象受到影响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7.对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解决不及时,影响产品质量或造成重大人身、设备等事故,影响生产计划的完成负责。

8.对推行产品质量升级规划、TQC计划质量措施计划完不成,造成产品质量事故负责。

9.对代表工厂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出现差错、失误,造成工厂经济损失负责。

10.对工厂技术文件、技术秘密的外传、失、泄密负责。

11.副总工程协助总工程师工作,并对总工程师布置的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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