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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质量事故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制造工程部质量事故管理办法

质量事故,是指产品在生产及仓储过程中发生质量不合格,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停产时间和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事故。凡属于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超负荷运转、设备维保不力、违反工艺标准以及监视不力等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称为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

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类。

1.一般事故

以下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1)松散回潮后在制品的水分偏离工艺要求水分4.5%;

2)松散回潮后在制品的温度偏离工艺要求温度15℃;

3)松散回潮工序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

4)储叶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

5)热风润叶后在制品的水分偏离工艺要求水分3%;

6)热风润叶后在制品的温度偏离工艺要求温度15℃;

7)热风润叶工序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

8)切丝工序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

9)储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

10)浸渍后烟丝出现一批(一锅)不合格;

11)成丝回潮后烟丝水分偏离工艺要求水分0.9%;

12)热端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

13)储成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

14)成品含杂且返工工作量不足2人日;

15)装箱时标识不清或者错牌号且数量不足10箱;

16)成品烟丝箱混堆且数量不足10箱;

17)成品烟箱暂存期间出现破损、受潮等影响包装质量的情形且数量不足10箱;

18)各工序在制品遭受一次性破坏且数量不足10kg;

2.重大事故

以下事故称为重大事故:

1)松散回潮工序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

2)储叶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

3)储叶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不足1000kg;

4)储叶柜进出错误但幸未造成配方混杂;

5)热风润叶工序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

6)储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

7)储丝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不足1000kg;

8)储丝柜进出错误但幸未造成配方混杂;

9)浸渍后烟丝出现二批(二锅)不合格;

10)成丝回潮后烟丝水分偏离工艺要求水分2%;

11)热端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

12)储成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

13)储成丝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不足1000kg;

14)储成丝柜进出错误但幸未造成配方混杂;

15)成品含杂且返工工作量超过2人日但不足10人日;

16)装箱时标识不清或者错牌号且数量超过10箱但不足50箱;

17)成品烟丝箱混堆且数量超过10箱;

18)成品烟箱暂存期间出现破损、受潮等影响包装质量的情形且数量超过10箱但不足50箱;

19)各工序在制品遭受一次性破坏且数量超过10kg但不足50kg;

3.特大事故

以下事故称为特大事故:

1)备料配方错误造成投料错配方;

2)储叶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10人日;

3)储叶柜进出错误造成配方混杂;

4)储叶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超过1000kg;

5)储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10人日;

6)储丝柜进出错误造成配方混杂;

7)储丝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超过1000kg;

8)浸渍后不合格烟丝超过二批(二锅);

9)成丝回潮后烟丝水分偏离工艺要求水分3%;

10)热端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10人日;

11)储成丝柜混入异物且返工工作量超过10人日;

12)储成丝时间偏离工艺要求时间造成在制品变质且数量超过1000kg;

13)成品含杂且返工工作量超过10人日;

14)装箱时标识不清或者错牌号且数量超过50箱;

15)成品烟箱暂存期间出现破损、受潮等影响包装质量的情形且数量超过50箱;

16)各工序在制品遭受一次性破坏且数量超过50kg;

二、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

质量发生事故后,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按规定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其他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调查分析,严肃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1.进行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1)思想重视,及时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和提出防范措施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数据。

(2)分析事故时,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走访有关人员,以便得出真实情况。

(3)分析事故不能凭主观臆测作出结论,要根据调查情况与测定数据进行仔细分析、判断。

2.认真做好事故的弥补工作,把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

3.认真做好事故的上报工作。

质量事故经过分析、处理后,工艺员应及时形成事故分析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前后经过。

(2)对事故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3)事故发生的原因。

(4)事故责任人的确认。

(5)对责任人的处罚措施或处罚意见。

(6)应吸取的教训。

三、质量事故的处理

质量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惊人的,杜绝和减少质量事故是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任何质量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责任者应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好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

刑事责任。

责任事故的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1、一般责任事故对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及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的相关管理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同时给予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2、重大责任事故对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及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的相关管理人员提出严重警告,并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对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同时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

1、特大责任事故根据事故分析小组的分析情况上报总经理给予相关责任人留岗查看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四、异议处理

因质量情况错综复杂,凡出现对上文异议及上文未能涵盖等情况皆由制造工程部解释处理。

篇2:生产紧急应变管理办法

生产紧急应变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保证紧急情况下顾客的产品供应,必须对公司内有可能发生的、影响生产的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如火灾、断水、断电、劳动力缺乏,关键生产设备失效等,规定应急措施和对策,维护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范围:

运用於公司内所有部门的所有生产活动。

三、名词定义:(无)

四、权责:

4.1管理部总务课及其它相关部门主管负责,按照规定组织制订并实施各类意外事件的应急措施计划。

4.2管理部总务课负责水、电、台风、火灾及地震等意外事件应急处理,其它部门提供协助。

4.3工程部负责关键设备的异场*况的应急措施制定与实施。

4.4管理部总务课负责劳动力缺乏状况的应急措施的准备与实施。

五、作业内容:

5.1火灾应急措施

5.1.1公司所有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及职工宿舍等建筑物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总务课应指派专人定期检查,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在有效的使用期限内。

5.1.2当火灾发生时,公司所有人员都有报告火情,服从消防委员指挥的义务。

5.1.3特殊情况下,如夜班等,带班的技术管理人员有负责组织关电、报警、灭火、抢救事主物资,人员和协助指挥疏散人员的职责。

5.1.4一旦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应立即电话通知总机及该位置所属部门的管理人员或消防责任人,相关消防责任人员视火情组织关闭电源,启动就近的报警开关并利用该位置所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进行灭火,将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5.1.5该位置所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协助消防责任人组织灭火、疏散人员,抢救物资,离安全出口最近的员工负责迅速把门打开并固定好。

5.1.6鉴别部门的相关消防责任人获知火情後,立即带上灭火器材赶赴现场参加灭火及抢救物资和伤员的工作。

5.1.7总机和保安人员获知灾情後,立即向全厂发出警报,消防委员根据火情决定是否拔打"119"

5.1.8保安人员,电工接到火灾警报後,立即关闭全厂总电源,并组织员工疏散,打开工厂大门,维护秩序,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便於消防车进入。

5.1.9办公楼人员按安全通道指示牌疏散到工厂大门的空地;仓库等其它部门按安全通道指示牌疏散到球场,宿舍发生火灾时,从宿舍楼两侧的消防通道撤离现场,到球场集中。

5.1.10特殊情况不能按上述方法进行,由消防委员长临时决定撤离路线,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疏散人员进行点名验数并记录。

5.1.11若火灾已被破坏一些生产设施,应视破坏程序而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

5.1.11.1工程部会同管理部立即组织内部或外部专业人员对火灾所影响的设备进行抢修,以最快的速度使其恢复正常。

5.1.11.2业务课应立即通知顾客,并根据顾客的要求,风险及利益等情况知会生管课排出优先顺序的应急生产计划,并按此应急生产计划实施。

5.1.11.3若重要生产设备损毁严重,无法修复,公司管理层要考虑以下对策:立即租赁、购买或在工厂内开辟新的生产场所,外协等措施。

5.2台风、暴雨(火灾)等应急措施

5.2.1特大台风、暴雨气象部门一般会提前通知,收到通知後,总务课负责向内部发出防台风、防暴雨通知,各部门主管组织本部门人员按要求做好所辖范围内的各类防范工作。

5.2.2台风暴雨发生时,各责任部门,门卫保安因24小时巡查工厂现场;若有发生漏雨或浸水现象,立即组织力量抢险排洪,并首先将危险化学品,完成品,钢铁材料及其它材料转移到安全地方.

5.2.3若已发生化学品泄漏,应尽快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防止其扩散,并报告当地环保局.

5.2.4如台风、暴雨、火灾造成厂房及破坏,按5.1.11.1-3执行。

5.3地震应急

5.3.1若地震在不可预知情况下发生;要视对工厂的破坏程度而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应按当地主管部门或专家们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为保证产品供货正常可按5.1.11.1-3执行。

5.3.2若地震在可知的情况下发生,应发生前将产品物料及化学危险品转移至安全处,并调整好相关生产计划,做好产品提前发挥工作。

5.4关键设备失效应急

5.4.1公司内关键及重要的设备,日常均按要求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且都有备件.

5.4.2各类设备购买时,均要求设备销售商提供长期维修服务,一旦出现公司内责任人员无法排除的故障时,应立即与设备销售商的服务结构联系。

5.4.3若设备修复需较长的工作时间,相关部门人员会同生产管理课有关人员调整生产计划,确保不影响产品的交货期。

5.4.4若设备无法修复,立即联络销售商;要求其提供(购买)新的设备.

5.5供应商零件供应短缺应急

5.5.1公司要求所有供应商有一定的库存量,若遇可知的变异(如地震、台风等灾害,生产场地搬迁等)应提前通知并共同作出的相应对策(如准备足够的库存量)。

5.5.2若发生批量/严重不良时,供应商应立即通知品质保证齐全,以共同确定对策,必要时公司派人员前去协助解决以确保正常生产。

5.5.3若供应商发生短期内无法正常交货的异常时,生管课根据生产情况及顾客要求,调整生产计划,将影响减到最低。

5.6劳动力资源缺乏应急

5.6.1品质部,工程部依据生管课下月的生产计划(草案)及相关信息,确认下月人员需求状况,需要增加人员时,经批准由总务课协助输入相关事宜。

5.6.2每年年底各部门依次年的生产,全年售预测及春节假期人员流动预测制作人员需求计划,需要时,由总务课安排在春节期前招工。

5.6.3对需大批劳动力而招聘又一时无法满足要求时,总务课将与此偏远地区地方民政部门联络,由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协助,安排成批劳务输出。

5.6.4因突发意外事故,例如食物中毒,一是马上送中毒

人员去医院治;二是根据顾客要求缓急程度不同,调整生产计划对工厂内进行人员调整,满足顾客要求。

5.7断电应急

5.7.1总务课与供电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如遇限制用电状况,提前做好自行发电工作。(柴油供应及发电机运行测试)

5.7.2如遇可知性异常供电状况,由总务课提前通知各部门做好相关准备。

5.7.3如遇可知性异常供电状况,由总务课通知生管课提前做好生产安排。

5.7.4如遇不可知供电异场*况(突然停电)总务课应马上发电,制造部应即刻会同工程部设维组检查刀具使用状况。

5.8断水应急

5.8.1因我司生产特点,发生意外断水时,对生产不会造成特别大之影响,且我司备有自掘深水井,一般状况下能满足生产及生活需要。

5.8.2生活用水可向专门机构购买并要求其送至厂内。

5.9油类、化学品泄漏,如少量滴落,直接责任人员要立即带好防护手套,然後用布或吸水纸吸干泄漏的液体,再清洁被污染的地面或其它物体表面。

5.9.1若发生大量泄漏,如危险品容器倾倒,直接责任人员要根据化学品特性穿戴必须的防护品,报告主管同时用沙土阻其流动,再通知转移人员和物品。

5.9.2当化学危险品引起人员身体不良反应时立即送医院救治。

5.10传染病预防

5.10.1定期对厂区进行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减少细菌及病毒滋生。

5.10.2如遇可知性传染病发生,须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发放预防药品或防护用品。

5.10.3如厂内发现传染病例,须及时进行治疗观察,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5.10.4如市面发生流行性传染病,在必要时须实施人员出入管制以减小职工外出感染机会。

5.11交付受阻

当交付运输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使交付受阻,司机应立即打电话回公司通知业务课,业务课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确认货物受损情况,同时迅速通知顾客,并将货物运回,组织人员进行全检,如果货物受损数量较少,取得顾客同意後,派车再次送货,如果货物受损严重,应立即调整生产计划,清点库存,组织生产再次送货。

六:相关文件

6.1质量手册第4.9节:程序控制

6.2生产控制程序

6.3消防组织架构

七:相关表单

篇3:工厂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厂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定对高压电力线路和高压电缆沟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有关厂和单位。

2、引用标准

《钢铁企业动力管理条例》。

3、职责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部组织监督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4、电力线路管辖范围划分

所有来自电业局110kV配电站的10kV高压电缆由动力厂负责管理与维护,并负责公司与电业局的电费结算工作。其他电力线路由各所属单位负责管理与维护。

5、管理内容与方法

为了保证钢铁生产正常的进行和供电、输电线路有较高的可靠性和不间断性,特制订本规定。

5.1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同意严禁在线路上私自接火用电。

5.2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不准种植高种树木,凡属危及供电安全的树木必须伐除,一般树木与线路边线距离应持5米以外,如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米时除外。

5.3严禁各种车辆(特别是拖拉机和吊车)碰撞杆塔、拉线、导线和其它供电设备。

5.4禁止利用高压线路杆塔、拉线栓牲畜及绑挂各种物件(如起重吊链等)。

5.5吊车一类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围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抬杆、转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5.6不准攀登杆塔,不准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不准往高压电力线路上投任何物品。

5.7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修建房屋和堆积柴草及易燃、易爆物品。

5.8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炮、挖沟和取土等作业,如确实需要在高压线附近进行以上作业,必须事先取得供电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5.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拆卸、动用高压电力线路的螺丝、塔材和拉线等器材。

5.10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允许,禁止在杆塔上架各种线路,否则运行单位检查发现时,可以随时断线拆除,并追查责任。

5.11电缆沟上禁止堆放各种笨重物件,并不得种树,如厂容需要在沟上实行绿化时,遇有电缆检修,电缆维护部门通知绿化部门给予清除,否则因施工需要损坏绿化不负赔偿责任。

5.12禁止电缆沟当排水沟使用,特别是工业废水带有酸性液体严禁排入,电缆沟最低处应设有泄水井。

5.13严禁笨重机械如载重车、推土机、大吊车、电铲等从电缆沟上方通过,如确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事先通知供电运行单位,如压坏沟盖、沟帮,应立即负责修理和赔偿。

5.14新敷设电缆若需利用现电缆沟时,必须经电缆沟运行单位同意后方准敷设。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沟内杂物,盖好沟盖,抹好沟缝。

5.15施工单位遇有线路及电缆沟影响施工时,应与线路运行单位联系协商解决,如发生主要线路、电缆拆迁,应将方案报设备部审批后执行。

5.16新架线路时,高一级电压不允许走低一级电压的电杆,必要时应提出方案报设备部审批。

5.17以上规定各厂、单位应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损失的大小,按章赔偿全部修理费用及罚款,罚款由线路运行单位开出清单向违章单位转帐,不准拒付。

5.18外单位在本厂作业时,发生损坏情况,线路运行单位开单向委托外工作业单位转帐罚款,由委托外工单位负责结算。

篇4:企业计量管理办法

企业计量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管理职责

3.1机构及人员设置。

3.1.1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3.1.2设备部是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3.1.3设备部动力组负责公司计量管理的日常业务工作。

3.1.4各厂、单位设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

3.2职责

3.2.1计量监督管理。

3.2.1.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维护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

3.2.1.2制定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各厂、单位执行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的情况。

3.2.1.3制定公司计量管理考核细则,负责对各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3.2.1.4制定计量员的工作标准,指导各厂、单位计量员搞好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

4.1计量器具配备

4.1.1公司生产经营中要按照工艺技术标准、规范及经营核算的要求配备计量器具。

4.1.2计量器具配备计划、选型由各厂、单位提出,报设备部审批。

4.1.3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需要,于每年9月份向设备部申报下一年度的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经设备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4.1.4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经公司批准后,由供应部负责采购。

4.1.5各单位在计量器具计划之外急需计量器具,应编制计量器具采购申请计划,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报设备部审批,供应部负责采购。

4.1.6新建、改建项目,在计量系统方案审查阶段必须通知设备部派员参加方案审查。

4.2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维护保管。

4.2.1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要制定出相应使用、保管、维护办法,确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保证计量器具有人管理,有人维护,有人保管。

4.2.2各厂除标准器具外的计量器具,由各厂负责维护、校验、保管。

4.2.3计量器具或计量检测系统,在交付使用时要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并建立相应的计量设备档案。

4.2.4计量器具因非正常原因造成损坏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应负责赔偿损失。

4.3计量数据管理。

4.3.1计量数据采取分级管理。进出公司、各厂的物料数据,由供应部负责采集管理。各厂生产消耗的物料、能源介质的计量数据由各厂负责采集、管理,并在每月26日向设备部报汇总后的各项计量数据。各单位内部工序间的计量数据由各单位自行管理。

4.3.2计量数据应以计量器具的计量数为依据,要保证数据的公正准确。

4.3.3设备部负责生产厂计量数据的核实工作,并向公司上报月度各厂物料、能源介质消耗报表(见附表)。

4.3.4发生计量异议,由计量异议提出单位向设备部提交书面报告。设备部负责协调、处理、仲裁。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4.4计量器具的标准检定。

4.4.1公司内所使用的计量器具都应进行有效的标准检定。

4.4.2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因故修理后,必须进行重新检定。

4.4.3公司最高标准,由设备部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定期送检,保证公司最高标准的准确性。

4.4.4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因故修理后,必须进行重新检定。

4.5计量检定人员管理。

4.5.1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从事的检定项目必须与检定员证书所标一致。

4.5.2计量检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有关的培训考核,保证检定人员证书的有效性。

4.5.3计量检定人员在从事计量检定工作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规程进行检定。

5、检查与考核

5.1公司计量管理工作按《计量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5.2设备部动力组每年组织2次对各厂矿部门的联合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否则加倍处罚。

篇5:冶金员工法律法规意识要求管理办法

冶金公司员工法律法规意识与其他要求管理办法

为提高全员法制意识和业务素质,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企业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程。

二:普及方法:

各分公司、职能部室要充分利用板报、矿山安全、班前班后会、安全生产例会,知识竞赛、手机短信、通勤车视屏、散发宣传资料等有效形式向员工广泛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及行业标准、企业管理制度,从而达到全员遵纪守法、按章操作,杜绝事故发生的安全生产目的。

三:对员工认知程度的识别方法

1、每年要进行一次全员法律法规考试,了解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

2、每季度对员工进行一次以技能抽查和问卷调查为形式的普查,了解员工的业务水平、应急能力,和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

3、每月初对上月发生或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评估,找出问题的根源,制订改进方式和措施,杜绝同类问题的产生。

四、提升计划及措施

1、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制时要将制定员工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计划。

2、根据季度调查、月度分析随时制定相应的提升计划和措施并及时实施。

3、每年要组织或聘请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员法律法规意识培训、考核。

4、建立有效的信息平台,了解员工的需求,利用《矿山安全报》与员工进行广泛宣传和沟通。

五、跟踪管理

1、安全信息科要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基层搜集了解法律法规的普及提升计划的落实情况。

2、对员工反映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督查追究科在指定专人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制订出相应的整改方案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

3、安全信息科和督察追究科要根据公司和分公司的工作计划、措施进行督查了解,确保企业政令畅通。

4、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应付支差的不良现象要及时提交经理办处置。

六、绩效评估与措施改进

1、安全技术科要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采取随访、问卷调查、考试、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2、标准化办公室要根据债效评估结果,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和建议,修订或完善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促进企业标准化建设。

2、2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识别与获取

一: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制度

1、公司设立公开电话(电话号码为)和并在各分公司设立建议箱,全体员工或社会各界如发现我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存在与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地方法令、条例、行业标准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相抵触、不完善或政令不畅的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开电话或意见形式反映。

2、职工将在工作中有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不理解,或要求什么法律法规咨询可以通过班前、班后会或向《矿山安全报》报投稿提问,公司将指定相关人员或部门予以详细解答或在矿山安全开辟专栏予以讨论。

3、每月要对员工或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识别和评审作为更新完善管理制度的基础资料。

4、经理办每半年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依法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一次内审,发现与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不衔接、不完善的的要进一步进行评审和更好完善,

5、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管理部门。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收集、汇总、解答员工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疑难问题和建议。

(2)每半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内审。

(3)向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提交内审结果并提出改进更新意见。

(4)负责下达更新后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发并负责跟踪调查其实用性。

(二、)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及其它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要耐心详答,做到有问必答,自己无力解答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每年6月30日前对前半年员工或外界人士反映问题及处理结果进行分类汇总,做好内审前期性工作。

(3)对本部门的相关资料要分类归档妥善管理,保证资料的连贯性。

2、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融入到标准化管理的规定。

一、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是要严格《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中要体现有关法律的主要条款并注明出处,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得以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在制定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三、在经营生产过程和安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四、每年度要进行全员安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培训,让广大员工明确自身的权益和义务,特种作业人员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五、要充分利用板报《矿山安全》、班前班后会、员工手册、手机短信、视频、传单等形式向职工广泛宣传已识别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政策法令。

六、部门及人员职责

2、4评审与更新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评审与更新制度

一、各级领导及职能部室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文件等途径随时了解事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与其它要求的动态。

二、当了解某一法律法规、政策法令与其它要求发生变化后,要及时向经理办公室反映,经理办公室通过向上级咨询、订购等方法在短时间内获得变化后的范本。

三、根据发生变化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更新企业所适用法律法规的清单,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新旧对比学习掌握变化内容及其内涵。

四、依照新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更新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及时融入标准化管理制定。

五、参加2.1相关程序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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