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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0)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企业(公司)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0

1、必须配备经安监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电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

2、禁止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

3、必须对供电设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进行接地保护,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4、必须给专业电工配备合格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5、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办理自备柴油(汽油)发电机,自备电源要装“双头四极”闸刀;严禁以流动方式给其他电网供电用户提供临时备用电源。

6、必须在电源或分路部位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线应套非燃管保护,熔丝不得用铁丝、铜丝代替。

7、严禁在电热器具的安全距离内摆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湿手接触带电开关、拔插电源插头及更换电气元件和灯泡等。

篇2: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用电管理中的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三专两闭锁制度是指: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口。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风电闭锁。

三专两闭锁----对局部通风机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对作业面实行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保证作业面通风和瓦斯浓度不超标。

篇3:企业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上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营业场所、办公楼待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位置,仓库的电器设备线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篇4: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生产车间、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或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相关的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补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篇5:港湾工程生产用电管理制度

港湾工程公司生产用电管理制度

1、各项目工程部的施工现场应配有至少一名持证电工人员,工地的生产、生活用电、设备的安装、用电线路以及开关的布设等有关电方面的工作,均由电工人员完成。

2、电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3、电工人员上岗时必须按有关规定穿戴,严禁酒后上岗。供电期间,当班机电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要密切注意电机、发电机、电控箱等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当班领导。

4、施工期间值班电工注意观察各用电设备的工作状况、接头、闸刀线路以及电源输出端的情况,有异常时,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必要时停机修理。

5、电工人员进行发电机操作须严格按《发配电操作规范》进行。

6、按机械保养规定或根据发电机说明书,定期对发电机组各部位进行保养,保持发电机组处于良好状态。

7、发电机附近不准挂烤、吹各种物品,以免妨碍操作或因之造成事故。

8、新增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或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9、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10、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

11、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不低于1KΩ/V(如对地220V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22MΩ)"的规定,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12、不可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无骨架的灯罩,灯泡与可燃物应保持一定距离。

13、变(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的通风。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如食物等)。

14、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15、当电线上穿过墙壁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当在电线上套有磁管等非燃材料加以隔绝。

16、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17、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电闸箱应配锁。

18、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19、每年雨季前要检查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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