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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重大隐患项目档案及其防范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化工企业重大隐患项目档案及其防范措施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制定本重大隐患及其防范措施。

1.2公司成立重大隐患及其防范措施编制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职责:

识别重点部位及关健装置重大隐患,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各自部门岗位隐患排查整改纠正;教育培训演练。

1.3重大隐患释义,是指存在于各生产活动中的,有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2、排查、控制及整改

2.1各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责任,在策划与实施阶段,均应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性分析,排查、确定生产过程可能发生的重大隐患,制定防范措施。

直接组织实施各部门对重大隐患排查,频次每周应不少于一次。

2.2各部门应采用科学、合理的重大隐患辨识方法,确认重大隐患。并要开展重大隐患安全评价,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档案。

重大隐患安全评价,应形成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隐患类别,隐患等级,影响范围及严重强度,隐患整改措施及效果等。

2.3重大隐患排查纳入定期安全检查范畴,由各部门组织实施。重大隐患整改要做到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

2.4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组织进行重大隐患排查与整改,公司进行监督、检查。

3、奖励与处罚

3.1对于在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中成绩突出,避免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部门或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2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隐瞒不报、未采取防范措施或监控、整改不认真,导致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对公司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责任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2: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适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第二条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检查和现场安全检查两部分。

安全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⒈检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记录及其会议决议的执行,贯彻,落实情况等。

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等。

⒊检查公司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⒈按照设施设备,储运,电气,消防,维护,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是否落实。

⒉检查公司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职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⒊检查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第一条安全检查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条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监查,内部检查是公司,企业内部各部门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

第三条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⒈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部门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分公司级安全检查,部门级安全检查和部位级安全检查。

⑴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⑵部门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⑶部位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各部门自行组织进行,每旬要求进行一次。

⒉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部门,岗位职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

篇3:冶金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冶金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各级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形式:

1、公司领导、分公司领导下井带班作业隐患排查;

2、公司组织开展的安全综合大检查;

3、分公司例行、综合及各种专项安全检查;

4、各业务部室(科室)巡回检查和专项检查;

5、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巡回检查;

6、生产作业现场班组长班中检查和作业人员自查;

7、上级部门专项检查和综合督查。

二、事故隐患的种类和级别:

1、根据企业生产特点,事故隐患种类分为:顶板、通风、中毒、爆炸、火灾、水灾、运输、机电、机械伤害、垮坝、漫顶等。

2、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事故隐患的危害大小和整改时的难易程度,将事故隐患分为两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事故隐患分级管理规定:

一般事故隐患由分公司生产车间、班组负责人立即组织落实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相关部室技术人员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分公司负责人具体组织落实限期整改。

四、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职责:

1、生产部负责制定矿山采掘、通风、提升运输、供配电、防排水、采空区处理等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方案,并指导整改。

2、技术部负责制定尾矿库、选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方案,并指导整改。

3、资产部负责制定矿山重点设备设施(如主风机、空压机、提升机、运输机械、水泵、供配电设备等)检修、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维修保养等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方案,并指导整改。

4、安全部负责制定民爆器材储存、运输、领取、使用及治安防范等管理整改措施,并监督使用单位落实整改。负责对分公司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其他相关部室负责制定本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隐患治理整改措施。

6、分公司经理对本公司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具体负责组织落实整改。

7、分公司分管副经理负责组织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事故隐患治理落实整改工作。

8、车间、班组负责对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治理工作。

9、分公司安全科负责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五、事故隐患上报及处理程序:

一般事故隐患现场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由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整改,安全员将整改情况上报安全科。

重大事故隐患必须责令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安全撤离现场,并逐级上报分公司安全科、经理和公司相关部室。接到报告的部门和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制定整改措施或方案。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作业人员可越级上报。

公司部室及外来人员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分公司隐患整改完毕后,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并将复查验收情况上报安全部,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六、建立事故隐患档案:

各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公司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分类建档。一般事故隐患进行“三定”(定整改时间、措施、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六落实”(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应急措施),并将验收整改结果存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实行闭合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分公司安全科每月20日将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公司安全部。

公司安全部每月将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的分析情况在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安监局。

七、事故隐患监督

一般事故隐患由分公司监督落实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由分公司安全科派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公司安全部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重大隐患必须在井口“隐患公示牌”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警示内容应包括隐患存在位置、危险程度、注意事项、整改进展情况等。

八、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所有员工均有权对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向公司或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经确认后对举报者给予100――1000元奖励。

九、责任追究:

1、各单位对本单位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认真检查,不得对事故隐患进行瞒报或拖延不报。否则,被查出对单位负责人按“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进行经济处罚。

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或不按要求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从重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4:冶金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

冶金公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

月日,**等人对*分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重大安全隐患:

经研究决定,现下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限你单位在*月*日前整改完毕,通过现场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安全生产指挥中心

签发:

年月日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验收通知书

月日,**等人,对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月日下达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整改情况如下:

经现场检查验收,你单位对下达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已按要求整改完毕,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同意恢复生产。

安全生产指挥中心

签发:

年月日

篇5:冶金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制

冶金公司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制

为强化企业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加大现场监督力度,预防事故发生,为企业安全生产创造良好作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行隐患治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追究方式:

公司到分公司安全检查时,根据“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按照“安全检查表”的项目内容,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要对分公司经理进行事前责任追究。(追究分公司经理,同时连带科长及车间主任)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停产或局部停产整改。事前责任追究的罚款,分公司经理必须在当月20日前交安全部,否则扣除该公司当月的安全工资。

三、分公司主要领导事前责任追究具体内容及办法:

(一)、通风管理

1、有人作业的场所风速低于规定标准30%的给予跟班经理撤职处分;低于规定标准50%的对其停职并罚款1000元;低于标准规定80%的对其罚款1000元。

2、通风构筑物有损坏存在漏风现象的,发现一处对跟班经理罚款300元。

3、井下有人作业时主风机不能连续运转或擅自停开风机的,给予分管经理和跟班经理停职各罚款1000元。

4、主风机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维护保养的,对分管经理罚款1000元。

5、有人作业的工作面CO浓度超过24PPM,对分管经理罚款1000元,超过48PPM对分管经理停职并罚款1000元,超过60PPM对分管经理撤职。

6、主风机未按规定进行反风试验的,对分管经理罚款1000元。

7、采场、掘进面通风设施配备不到位,发现一处对分管经理罚款1000元。

8、辅扇、局扇不按规定使用的,发现一台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

9、对暂时无人作业的或废弃的巷道应设立警示标志和栅栏。否则,发现一处对分管经理罚款1000元。

(二)提升运输管理

1、提升设备的安全后备保护装置不起保护作用,发现一个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

2、斜井钢丝绳断丝系数超过10%(竖井钢丝绳断丝系数超过5%)未更换,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断丝系数超过20%未更换,对分管经理停工并罚款1000元;断丝系数超过30%未更换,对分管经理撤职。

3、“一坡三挡”设施不能灵活使用,发现一个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不能使用的,发现一个对分管经理停职并罚款1000元;设施无专人看守的,对分管经理撤职。

4、竖井防坠器未按规定进行脱钩和不脱钩试验的;缺一次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防坠器不起作用,对分公司经理撤职。

5、各种信号装置不具备或不畅通,发现一处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

6、提升钢丝绳未按有效时间进行检测,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

7、提升运输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的,发现一处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

8、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发现一人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不按规定人数配备作业人员的,发现缺一人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

9、罐笼提升人员超过规定人数的,超一人对分管经理罚款100元。

10、钢丝绳与罐笼及各部件连接处磨损超过规定只标准未及时更换的;发现一处对分管经理罚款300元。

(三)电器设备管理

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测的,发现一台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

2、对特种设备未按时进行维护保养的,发现一台对分管经理罚款300元。

3、电器设备未安装保护装置或保护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发现一处对分管经理罚款300元。

4、电缆存在破损、明口、严重打折的,发现一处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特别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5、电器设备未安装防护设施,发现一处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防护设施损坏或不能起到防护作用的,发现一处对分管经理罚款300元。

6、特种工劳保佩带不齐全或不起防护作用的,发现一人对分管经理罚款100元;特种工无证上岗发现一人对分管经理罚款300元。

7、各种线路未按规范进行架设的,发现一处对分管经理罚款100元。

8、电器设备检修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作业的,发现一次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对分管经理罚款300元。

9、停送电作业未按工作票制度执行的,发现一次对分管经理撤职;未设置明显安全标志牌的,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

10、各种设备运行记录不齐全的,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对分管经理罚款200元。

(四)民爆管理

1、总库储存、运输、购买违犯规定的,发现一次对供应部罚款1000元,严重者给予撤职处分。

2、总库消防设施、监控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发现一处对分管部室罚款500元。

3、总库值班人员脱岗或缺岗,发现一人对供应部罚款500元。

4、井下发放站各种消防管理设施不齐全或不能使用的,对分公司分管经理罚款500元。

5、井下发放站储存、运输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现一次对分公司分管经理罚款1000元。

6、井下发放站管理混乱、帐目不清、值班人员缺岗,对分公司分管经理罚款1000元。

7、井下发放站存在帐物不符、违规发放的,对分公司分管经理停职并罚款1000元。

8、作业面临时储存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

10、民爆物品审批手续不完善,对分管经理罚款1000元。

(五)顶板管理

1、顶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处理的,对分管经理罚款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分管经理撤职。

2、顶板存在的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对分管经理罚款1000元。

3、对顶板安全检查不到位或隐患排除不彻底的,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

4、顶板发现重大隐患未及时停工整改的,对分管经理罚款1000元并撤职。

(六)防排水管理

1、地面防洪设施不完善、不畅通的,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

2、井下排水设备、管道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分管经理罚款1000元。

3、井下排水设施不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的,发现一处对分管经理罚款300元。

4、防洪组织管理机构不健全、不完善的,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

5、防洪物质、设备保存管理不到位的,存在丢失或损坏的,对分管经理罚款1000元。

(七)溜井漏斗放料管理

1、大块卡漏处理没有安全防范措施的,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

2、严重卡漏处理,分管经理未按规定在现场指挥的,对分管经理罚款1000元。

3、作业人员进入漏斗或溜井内作业的,对分管经理停职并罚款1000元,情况严重的,分管经理撤职。

4、天井、溜井、漏斗上作业人员无系安全带的,发现一人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

(八)尾矿库管理

1、未按规定进行报表,缺一次对分管经理罚款300元。

2、安全监测设施不齐全或损坏的,发现一个对分管经理罚款300元。;

3、防洪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发现一处对分管经理罚款300元。

4、未按规定进行筑坝的,对分管经理罚款1000元。

5、干滩长度及安全超高不符合标准,泄洪管道不畅通,对分管经理撤职处理。

6、坝体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对分管经理撤职处理。

7、尾矿库各种通讯照明等设备不具备或不畅通的,对分管经理罚款500元。

(九)其它管理

1、天井未使用吊罐法作业的,给予经理停职处分。

2、天井开工未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擅自开工的,对分管经理停职。

3、回收矿无生产部制定回收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分公司擅自进行回采作业的,给予经理停职处分并罚款2000元。

4、特殊作业人员擅自离岗或换岗,需培训人员时,培训费用由分公司经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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