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检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汽车总站检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落实《车站安全规范》,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检票。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7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工作标准
2.1落实《车站安全规范》,按照“四防”工作要求,检查用电设施设备,正确使用检票工作所配备的工机具,确保用电安全和检票数据的完整。
2.2按车辆核载人员进行检票,不得检超员票。
2.3向旅客宣传系好安全带等安全乘车常识。
2.4票据按时上缴,并办理交接手续。
2.5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应急演练。
2.6对检票记录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
3、安全考核
3.1未向旅客宣传系好安全带等安全乘车常识,扣10分。
3.2违反票据管理规定,扣20分。
3.3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4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的,扣20分。
3.5检超员票,扣100分。
3.6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二十九
篇2:车站出入库检验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汽车总站出入库检验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落实《营运车辆出入库检验规程》。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工作中杜绝“三违”。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8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按时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消防技能。
2.3按照《营运车辆出入库检验规程》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附品、GPS设备、安全带进行检验。
2.4车辆检验合格发放《车辆出入库检验合格证》,并按照规定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车辆出入库检验记录》;车辆检验不合格要求车辆进车间及时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重新对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发放《车辆出入库检验合格证》;未经检验车辆杜绝签发合格证,并做好记录。
2.5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演练。
2.6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不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扣10分。
3.3未按照上级和公司部署开展车辆检测、报送资料不及时,扣20分。
3.4车辆出入库检验及合格证发放台账、记录不全,扣20分。
3.5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预案演习,扣20分。
3.6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7检车不到位,存在漏检项,出具车辆合格证、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扣50分。
3.8未检车出具合格证、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扣100分。
3.9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
见附件三十三
篇3:交运出租车公司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交运集团出租车公司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履行出租车客运生产过程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出租客运生产安全。
1.3组织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1.8做好从业人员、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9做好驾驶员上岗考核工作。
1.10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1.1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上报和处理事故。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与本部门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3参加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
2.4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活动。
2.5每月对安全标准规范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6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基础管理,督促科室人员按时填报报表、台账、记录、总结、报告等资料。
2.7做好驾驶员上岗前资质审查、技能考核工作。
2.8督促落实出租车辆保险入保、理赔工作。
2.9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及时报告,执行上级命令。
2.10按现场规范要求,加强现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2.11参加出租车辆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落实“四不放过”处理措施。
2.12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13做好出租车辆二级维护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完善二级维护档案。
2.14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未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扣10分。
3.3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4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考核,扣50分。
3.6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7未及时做好机动车保险的入保、理赔等业务,扣20分。
3.8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扣20分。
3.9驾驶员上岗考核把关不严,扣30分。
3.10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足100%,扣30分。
3.11未落实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
3.12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安排运行任务,扣100分。
3.13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三十九
篇4:交运材料保管销售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交运集团材料保管销售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仓库内杜绝“三合一”(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为一体的场所)现象。
1.7采购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配置机件。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所采购机件必须确保质量可靠,符合车辆安全运行标准。
2.3做好配件分类管理台帐,单据、资料齐全、准确,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4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方法。
2.5保持消防器材和设施,消防标志完好有效,保证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2.6熟知应急预案内容,按时应急预案演习,保证预案启动后能迅速就位。
2.7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3、安全考核
3.1不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扣10分。
3.2未按要求做好配件分类管理建立台帐资料,扣10分。
3.3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4未保持消防器材和设施完好有效及保证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扣20分。
3.5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6在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等,出现“三合一”混乱现象,扣50分。
3.7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8采购的涉及车辆行车安全的机件以次充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扣50分。
3.9车辆因配件质量原因发生事故,扣100分。
3.10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三十八
篇5:车站维修车间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汽车总站维修车间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组织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3保证生产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标准。
1.4工作中杜绝“三违”。
1.5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6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
1.7履行落实应急预案职责。
1.8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2、安全标准
2.1每天召开班前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2.2车间内各种消防器材设备、用电线路、设备完好有效,安全防护用品和各类警示标志齐全,放置合理。
2.3组织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4组织制定、修订本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5落实车辆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2.6员工劳动防护用品规范使用。
2.7组织好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
2.8每月对本车间各岗位安全标准规范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9每天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
2.10杜绝未经允许驾驶维修车辆现象。
2.11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2.12组织并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演练。
2.13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14做好安全工作记录并按照规范化要求归档。
3安全考核
3.1安全规章制度、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未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扣10分。
3.3员工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扣10分。
3.4不组织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组织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5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6未经允许驾驶维修车辆,扣50分。
3.7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或制止,扣50分。
3.8从业人员违规操作,扣50分。
3.9未按规定对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考核,扣50分。
3.10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50分。
3.11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12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