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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某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公司(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卫(附件)

附件-3:门卫职责

二、生产操作安全

1、公司生产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管理原则。

2、对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

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制订《安全操作实施细则》或《生产流程员工作业指导书》,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定期宣讲培训;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4生产流程作业指导书

4、各部门主管、品检对本部门员工操作安全、产品安全负责。

5、制定并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操作培训课程。

三、消防安全

1、公司不定期举行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员工学习灭火器材、设备的使用、保养,并根据实际情况,举行演习。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保安负责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物料堆放占用疏散通道,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禁止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下班时,应清理开关箱内易燃粉尘,关闭电源。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严禁堆放易燃物品,定期排查火灾隐患。

5、生产车间、库房,配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栓、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5.1)主管负责定期检查本部门的消防设备、器材。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状态良好。

(5.2)严禁堵塞、遮盖消防器材、设备,或在消防设备上堆放物品

(5.3)消防设备存放区域必须保持有与安全通道连接的消防通道。

(5.4)任何情况下不可以将通道堵塞,或在通道内长期放置无关物品。

(5.6)每天要及时清理车间、通道、机位、线路开关箱、吸尘袋内易燃易爆物品,有机粉尘。

6、温度高的车间、空气有机粉尘含量高的区域,要定时通风换气、降低区域温度。

7、制订符合公司实际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参考附件)。

附件-5;《消防应急预案》

8、以下情况:

(8.1)在生产车间、仓库吸烟、用火,或处置易燃物品不当引起火警、火灾;

(8.2)上、下班不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造成火灾隐患;

(8.3)擅自搬弄消防设施、器材,触动消防水警铃;

(8.4)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

(8.5)私拉乱接电线,下班不关电源电闸;

视后果严重程度,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惩处。

9、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负责。生产、行政部负责整个工厂消防安全管理。

制定:审核:批准:

篇2:工厂生产管理管理制度(7)

工厂生产管理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均?、安全、文明生产的良好氛为,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冲压车间、装配一车间、装配二车间、模具组。

第二章生产车间管理

第三条着装管理:

1.本公司员工凡是上班时间进入厂区内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工作证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处,

2.本公司员工凡是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凉拖鞋、不穿背心、打赤膊、短裤、超短裙、吊带衫进入生产车间。

3.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不得理光头,染异色发;女职员不浓妆艳抹,金银或其他饰物

的佩戴应得当。

第四条劳动纪律十不准:

1)不准上班时间迟到、早退、代人打卡、旷工。

2)不准上班时间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干私活。

3)不准上班时间看报纸、杂志、小说等相关书籍。

4)不准在上班时间接受探访及车间接听私人电话。

5)不准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

6)不准在上班前饮酒或酒后不得进入车间,更不准酒后无理取闹。

7)不准在禁烟区吸烟。

8)不准散播谣言、造谣声势污辱同事。

9)不准讲粗话、脏话或顶撞上司,必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团结、帮助。

10)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

第五条现场管理

1.操作人员每日下班时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2.车间内使用工具、设备附件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整齐有序。

3.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4.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

5.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物料不按规定摆放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6.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或指定容器存放。

第六条质量管理

1.各车间主任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2.对生产中的关键过程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教育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要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三检:自检、互检、巡检)(要让员工明白后工序就是客户的原则)

4.各车间主任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放行。

5.各车间要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3.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防止生产工作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5.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第八条设备管理

1.各车间的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

2.坚持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即: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

3.坚持“六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

4.设备管理要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九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现场维护五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5.现场维护考核:

1)生产车间地面卫生是否维持干净。

2)物料摆放是否放在规定区域及物料摆放是否放得整齐,生产工具是否放置在工具箱内,作业台面是否杂乱无章。

3)物料状态是否标识完善(合格、不合格、待处理、待加工、待电镀)或(名称、规格、数量、产品状态)。

4)车间设备是否清洁,无油垢,无杂物和锈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车间主任直接给予10元/次,生产部门主管应对各车间进行不定期的现场6S巡视、监督、教导、培训等工作,如车间主管或生产部门主管因监督不到位造成现场管理混乱的将负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作降级或直接开除处理。

篇3:工厂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厂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的:为加强外来单位及人员到我厂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作业制度化管理。

内容:

1、进入我车间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正确使用、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2、由于施工单位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损失、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施工单位车辆、人员进出应听从我车间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管理。

4、施工单位人员严禁未经许可进出我车间生产、实验区域。

5、进出我厂的施工单位材料、物品,须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6、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必须告知我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由我车间安排供给;拆除水、汽管道及供电线路时,必须告知设备管理人员安排相关人员监管。若自作主张拆除及安装使用造成浪费及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负责。

7、暂住我车间施工工棚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我相关管理定,不许留宿不相关人员,违者必须按规定接受处罚。

8、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务必积极配合我车间管理人员,协调好各种事项,安全、有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施工项目。

9、具体安全方面规定及条款,由我车间与相关单位协商订立专项合同。

篇4:工厂生产事故管理制度(3)

工厂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三)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

(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三)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一)重大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上,同时产量损失费达一万元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5%,或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三)微小事故:

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四)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

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生产、技术、设备事故,由生产部负责;火灾、交通事故,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负责;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执行。

(二)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三)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

(四)发生重大事故,由生产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

(五)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生产部备案。

(六)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七)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八)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九)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十)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十一)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篇5:电器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某电器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三条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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