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生产管理管理制度(7)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工厂生产管理管理制度(7)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工厂生产管理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均?、安全、文明生产的良好氛为,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冲压车间、装配一车间、装配二车间、模具组。

第二章生产车间管理

第三条着装管理:

1.本公司员工凡是上班时间进入厂区内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工作证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处,

2.本公司员工凡是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凉拖鞋、不穿背心、打赤膊、短裤、超短裙、吊带衫进入生产车间。

3.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不得理光头,染异色发;女职员不浓妆艳抹,金银或其他饰物

的佩戴应得当。

第四条劳动纪律十不准:

1)不准上班时间迟到、早退、代人打卡、旷工。

2)不准上班时间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干私活。

3)不准上班时间看报纸、杂志、小说等相关书籍。

4)不准在上班时间接受探访及车间接听私人电话。

5)不准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

6)不准在上班前饮酒或酒后不得进入车间,更不准酒后无理取闹。

7)不准在禁烟区吸烟。

8)不准散播谣言、造谣声势污辱同事。

9)不准讲粗话、脏话或顶撞上司,必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团结、帮助。

10)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

第五条现场管理

1.操作人员每日下班时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2.车间内使用工具、设备附件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整齐有序。

3.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4.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

5.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物料不按规定摆放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6.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或指定容器存放。

第六条质量管理

1.各车间主任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2.对生产中的关键过程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教育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要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三检:自检、互检、巡检)(要让员工明白后工序就是客户的原则)

4.各车间主任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放行。

5.各车间要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3.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防止生产工作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5.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第八条设备管理

1.各车间的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

2.坚持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即: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

3.坚持“六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

4.设备管理要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九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现场维护五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5.现场维护考核:

1)生产车间地面卫生是否维持干净。

2)物料摆放是否放在规定区域及物料摆放是否放得整齐,生产工具是否放置在工具箱内,作业台面是否杂乱无章。

3)物料状态是否标识完善(合格、不合格、待处理、待加工、待电镀)或(名称、规格、数量、产品状态)。

4)车间设备是否清洁,无油垢,无杂物和锈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车间主任直接给予10元/次,生产部门主管应对各车间进行不定期的现场6S巡视、监督、教导、培训等工作,如车间主管或生产部门主管因监督不到位造成现场管理混乱的将负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作降级或直接开除处理。

篇2: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生产作业中人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缺陷,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顺利。

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制度、管理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防护设施等。

三、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1、主要负责人对每月工作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生产安全负责人每旬对工作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长班中要不定时现场巡查,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2、对检查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严格按“三定”要求组织落实,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账实行闭合管理,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档案工作。

3、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并向检查部门进行回复结果。

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一、坚决贯彻自行国家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劳动保护及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二、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劳动保护及职业危害预防知识,结合砖厂实际,进行实际讲习与演练,提高工人的自我劳动保护与预防职业危害的本领。

三、生产区内所有设备及电器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运输带、装载机等所有机械和配电室要按规定安装,并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四、电工、焊工及维修工按国家规定发放绝缘鞋、手套、有色眼镜、电焊服,烧窑工、皮带工、装袋工必须备防尘面具等。

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危害体检,对不适合人员应及时调整岗位。

六、所有购进的劳保用品必须是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的的产品。

七、必须为所有工人提供合格的劳保用品,并要求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八、厂内为工人设置的洗澡间,认真搞好食堂、宿舍、个人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一、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厂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必须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岗位安全生产标准。

二、厂内安全员、班组长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文化知识,熟悉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必要的事故抢救、应急处理措施。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四、员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主要内容包括:

1)新员工上岗前的安全三级教育,既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2)从业人员变换岗位或重新上岗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按照车间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程序进行教育培训。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使用新设备时,员工必须掌握新的安全技术操作技能。

4)班前班后讲明安全注意事项,讲评安全生产情况。

五、员工每年必须接受再教育,安全培训时间为20课时。

4、事故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为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处理、考核、管理等工作,达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的分类及分级管理

1、轻伤:指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生产安全副厂长。

2、重伤:按劳动部颁发的《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和《公司伤亡事故标准规定》的规定执行。由生产安全副厂长组织调查处理,报厂长。

3、死亡:指生产安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或经抢救在一个月内死亡者。由县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负责人、主要负责人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4、险肇事故:指可能造成人身事故,但由于防范措施得力或其他种种原因而幸免伤亡的事故。一般险肇事故生产安全负责人组织调查分析、处理,报厂长。

二、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1、发生事故后,要尽一切可能及时抢救伤员和厂里财产,制止事故发展和损失扩大。由于不负责、不积极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伤亡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要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在未获得事故调查部门批准前,不得人为地破坏或清理现场。要及时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查明情况,排查整改,认为现场没有危险后,方可恢复生产。

3、事故调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进行“串供”。事故责任人和现场有关人员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准弄虚作假。

4、事故分析要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分析到间接原因和管理缺陷等其他原因,真正分析清事故原因。

5、事故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进行处理,并落实好整改防范措施。

三、事故报告程序:

凡是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单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上报事故。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2、发生轻伤事故,班组长当天电话报告生产安全负责人,并三日内将事故经过、原因、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写出书面报告。

3、发生重伤事故,班组长1小时内电话上生产安全负责人,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由生产安全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

4、发生死亡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

5、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

四、事故处罚规定:

1、发生轻伤事故,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调查处理。

2、发生重伤事故,由生产安全负责人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处3000----10000元的罚款。

3、发生险肇事故,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大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3000---

--10000元的罚款。

4、发生设备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设备管理人员和生产安全负责人共同调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若因设备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事故,参照上述处罚规定执行。

五、事故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

1、各级领导和调查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得滥用职权。

2、事实求是收集、整理事故现场有关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要查清事故原因和分清事故责任。

3、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严格监督落实整改,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4、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要按照厂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做好安全管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认真搞好“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项目部以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每年与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责任、措施、经费,严明奖惩,杜绝事故发生。

四、凡新入厂的职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熟悉本岗位的工作环境、性质、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工器具及实施设备的特点,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及时向负责人反应安全隐患。

五、个班组长必须做好每天的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安全,不开工。

六、负责人每月至少到生产区去检查一次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对未及时整改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七、每月召开一次全厂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分析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先进、惩处落后。

八、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九、树立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员工救援演习,做好“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篇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十四)

1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4.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2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4.2.3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经常性检查

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6.2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6.3.2生产个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遵守有关设备及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规定。

6.3.3生产个人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6.3.4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这些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

6.3.5设备管理及使用部门应制定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检修应包括影响设备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种仪器仪表等。

6.3.6对设备的检修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6.4消防安全

6.4.1对存有火灾隐患的地点、部位、场所,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设置防火标志或标语,并配备消防器材、器具。

6.4.2应建立明火作业及安全用电制度。电器线路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严禁乱搭乱接。从事电气焊、烘烤作业时,应做好周围的防护措施。

6.4.3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贮存,并严格管理。

6.4.4所有仓库内贮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间隔和通道,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要责任到人,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应每一年、干粉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记录。

6.4.7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除检验救灾用于灭火外,严禁乱动、挪作他用。

6.4.8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检查、保养。

7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7.1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

7.2班前班组长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防护意识。

7.3各班组长根据员工身体状况分配生产任务。特种作业人员生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7.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7.6进入现场

作业必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安全责任目标管理

8.1生产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责任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于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8.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达到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9安全管理考核

9.1为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生产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卫生标准,按安全管理目标对生产单位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工作业绩并与个人工资挂钩。

篇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九)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种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隧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机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篇5:鞋厂生产管理制度(7)

鞋厂生产管理制度(七)

一.组织结构

本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为垂直式管理机构,对上级指示逐级向下传递,下级问题需逐级向上汇报.

部门沟通一般以平级沟通为准,下列特殊情况可按照越级呈报程序:

1.呈报直接上级未能及时解决或对问题解决不当.

2.直接上级不在现场,且问题严重或问题比较紧急.

3.上级主管需了解情况时.

4.任何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跨部门管理,特殊情况需请示本部门上级主管.

二.生产管理方针

1.生产部口号:

不接受不良

不制造不良

不下放不良

2.品质管理方针:

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质量立业,诚信为纲.

3.生产管理方针:

科学管理,流程优化.

立足创新,提升效率.

5.人力资源管理方针:

以人为本,规范管理,

“解决问题皆人才"

三.生产管理条例

1.生产计划要根据各车间的实际产能合理安排,同时要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及交货期等合理调配,当天的计划各车间要当天完成。

2.全面实施质量管理,要求每位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的工艺,做好自检自查。

3.创建一个文明、整洁的生产环境,推行“5S”运动,以人为本,安全生产。

4.科学管理,合理规划,提高员工品质意识、心理素质、劳动技能等。

5.实行自主管理,明确职责,各车间、工序、部门之间要互相监督,不得相互推诿。

6.各车间主管或仓库员要每天及时把各车间生产情况和不良品上报上级部门,其中包括人为操作造成的次品和材料不良及其它原因造成的次品。

7.各车间主管和仓库员要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

8.车间管理和仓库员接到生产指令后要及时追踪物料,做好产前准备,如有误差须及时反馈,不得耽误生产,如有影响生产而未能及时反馈,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各车间主管每天要及时向生产部汇报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人事状况等。

10.根据生产进度、产品质量、车间纪律、卫生等实行综合考评,以考核各部门负责人等,并与工资挂钩。

11.物料交接要有手续,有专人人签字,且做到型号、数据准确,当面点清,不得乱发乱收。

12.实行客户管理制度,层层把关,下工序是上工序的客户,不接受不良,不制造不良,不传递不良,以预防为主,把不良品控制在最少。如下工序或成品线上发现严重不良品,相关工序操作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13.新款试做要严格按试做程序操作,新产品试做如发现不良状况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另:裁断车间要核准用量,如实际用量与核算的用量不符,则要向相关部门汇报,并汇同核算出标准用量。

14.新款生产,车间管理必须召开工艺会,并到现场指导员工操作,确保产品质量。如在生产中发现工艺问题要及时处理,查出问题所在、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方可生产。

15.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不得违背、顶撞管理,不得怠工或煽动他人,不得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30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500元并开除出厂。

16.公司内员工不管是计件还是按月计算工资,每天上下班须按时,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违者按厂规处理。

17.公司内任何员工不管任何理由都不得带头闹事、停工、罢工,如有不公之事,可向上级申诉,等候处理。如有行为不端者开除出厂,并处500元以上罚款,耽误生产,造成重大损失者须赔偿,严重者送公安机关查办。

18.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管理申请并安排顶位后才可离开岗位,但最长不得超过10分钟,擅自离岗或超时者罚款5-10元。

19.如要出厂必须办理出厂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0.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时,通知加班人员不得借故不来,违者按旷工处理。

21.上班时间须遵规守纪,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违规操作,违者罚款处理。

22.下班时间必须服从安排,有秩序撤离,不得喧哗奔跑。

23.各车间品检人员要严格把关,决不允许把不良品流入下工序,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24.各车间员工在每天完成当天任务后,不得马上下班,须把当天的返工鞋返好及时补上配码。如未能完成当天任务,影响交货者,相关人员一律罚款50元。

25.各车间要跟踪生产进度,按配码生产,如因安排不当造成生产不顺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6.员工在操作中如造成不良品,按原价赔偿,并按拼补规定处理。(拼补须按规定时间完成。)

27.着装整齐,尊重厂牌,违者罚款10元。

28.杜绝浪费,节约光荣,如发现浪费按10倍处罚。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厂规,以厂为家,团结拼搏,与时俱进。

四.现场管理制度

1.保持现场秩序,创造亮丽的工作环境。

2.车间管理人员负责制订车间规范要求和卫生值日表,并监督实施。

3.所有物料须定点定位,明确标示,且摆放要整齐。

4.在制品需按其状态区分放置,合格品与不合格品要有标识,不得混放。

5.所有物料(含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须堆放有序,保持通道畅通。

6.做好“5S”活动。

A.常整理:留下必需品,搬掉无用品,使生产办公用地整齐有序。

l分类摆放:常用的物品放置于方便拿取处,非常用品放置于箱柜内,过期资料归档封存,现有资料整齐叠放于夹盒内。

l摆放有序:生产线用的箱架柜车摆放与工作台平行或垂直,同类物品摆放高度一致。

l数量适当:生产线堆放位置标识清楚、明确,地标线明显,所有物品摆放要方便生产、方便操作、方便办公,并依照物品使用频率确定摆放地点,做到要用时顺手可及,非使用的一目了然。

B.常清洁: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无垃圾、无杂物、无污垢。

l建立班前班后清扫制度。

l卫生死角定期清扫。

l定期对设备清洁、维护。

l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公德,杜绝污染源,做到不乱扔纸屑、垃圾,不随地吐痰,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

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当事人和直接

管理者的责任,并根据情节予以5-20元的罚款。

五.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1.生产工艺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要求所有人员不得擅自违章操作。

2.严格按照工艺标准操作,车间管理和品管人员要做好首件确认工作,认真比对样品和资料。

3.作业者要先了解工艺操作标准和技法,遇有不清楚事项要及时向上级询问再作业。

4.新款上线要召开工艺会,并及时做好流程安排。

5.车间管理要保管好相关产品的工艺书、生产指令单、样品鞋等资料,严禁流失、泄密,丢失一只样品鞋赔偿100元。

违反上述条款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屡次违反者罚款10-100元。

六.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做到专人专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用电安全,人人有责。每次插入插座前须识别电压等级,没有标识的严禁插入;开关电源按规定操作,防止事故发生;人走机关,人离电灭。

3.作业时要按防护要求着装。

4.生产现场严禁烟火,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5.危险物品要按规定要求保管和使用。

6.做好消防工作,各部门主管要负责辖区的消防设施完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栓周围1米内严禁放置物品。

7.实行岗位责任制,各部门主管为该部门消防责任人,并负责宣导本部门的消防知识,落实相关制度。

违反上述规定者,轻者警告,严重者罚款、开除。

七.质量赔偿规定

1.各工序员工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思想和态度,上工序对下工序负责,下工序监督上工序,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具体赔偿规定内容如下:

A.材质问题、皮疤、松面等可凭原物到仓库交换。

B.工艺操作问题(包歪、面破、里破、缺料等)原则上谁做下去谁负责。

C.赔偿标准(单位:元):

D.如在成品中发现问题不能返工的,成品验收按成本价予以赔偿,相关的管理、品管负连带责任。

E.在半成品中发现不能返工的,由直接责任人按成本价赔偿,如问题严重等情况则还需追究部门管理人员的责任。

F.出现问题除赔偿外,视情节罚款10-100元。

八.生产流程安排及各部门间交接规定

(一)生产计划安排及奖惩规定

1.生产计划的安排:

生产部门接到指令后,务必以最快的速度安排工作计划,合理调配,并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反馈情况及时调整。

在面料、里料等物料后下发生产指令、跟踪单,并注明时间。

各车间计划完成时间安排如下:

采购:原则上以一个班次为期限,特殊材质除外。

裁断车间:下料、批皮两个班次,当天至少按配码批次完成80%以上。如有尾数,第三个班次的前两个时内必须完成。

针车车间:在针车的整个生产流程中规定二天的时间(六个班)周期完成

成型车间:一天内完成(含拼包)

注:各车间生产周期虽有一到二天,但当天的生产任务必须完成80%以上交仓库。

如有急单另行安排。

2。紧急配码及拼包限时如下:

裁断:1小时,针车:4小时,成型:3小时。

3.生产限时完成奖罚规定:

A.超减小时:(按月平均累计)

1)裁断、针车、成型主管每小时1元奖罚,依此类推。

2)裁断、针车、成型各车间仓库员每小时0。5元奖罚,依此类推。

B.订单交货期每提前或延误1天(按月累计平均计算):

1)采购、中转仓主管、生产部相关人员按每天10元奖罚。

2)遗失生产指令单、跟踪单每张处罚10元。

C.奖罚依据:生产指令单、生产跟踪单。

(二)产前准备及物料交接规定

原料仓:根据生产指令单,在产前准备好面料、辅料、大底、中底等相关物料;材料入库要核对色卡、工艺书等,不得有误;如有异状需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厂部汇报。

下料车间:根据生产指令单领取材料,并对冲料数量进行清点、配套,核准后填写好《鞋包交接单》,按计划交到中转仓。

中转仓:根据指令单的计划数清点(全点)下料车间交来的鞋包,如有少数则由下料车间第一时间内补齐,再签单。

针车仓库:对中转仓领出的鞋包实行大捆全点,小捆抽检的方法进行,如有少数则以一罚十处罚中转仓点数员工。针车仓库员在装袋时发生的少数则由车间拼补。

中转仓:根据指令单对每日的计划进行跟踪,且对针车交的鞋包根据针车开具的《鞋包交接单》进行全点,如有少数,以每只5元处罚针车验收,并限期完成。每天必须要按计划将生产物料(鞋包、大底、中底、鞋跟、包头主根、烫底等)配套备好。如有耽误则要及时反馈,如未及时反馈而引起生产误工,由中转仓主管负责。

成型仓库:按生产计划单提前到中转仓领取第二天的生产物料,如有变化必须第一时间向上反映。

成品仓库:按指令单进行配码装箱,发现数量不够需及时反馈给成型主管、仓库员等相关人员,以便及时发货。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