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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总监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公司生产总监责任制

一、基本职责

1.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所属部门实施科学的、有效的管理,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及其他工作任务,使生产系统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对部经理负全责。

2.根据公司销售计划及市场销售状况,制定各时期的生产计划,组织、实施、分解、落实到所属各部门,并监督考核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调节生产计划,完成生产任务。

3.全面推行生产现场及所辖工作地的“5S”管理和MWD三级计划管理,严格执行ISO管理体系标准,确保质量目标、环境目标、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4.全面制定和落实公司、生产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考核机制,做好生产系统文件档案的存档工作,使生产系统各项管理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5.定期组织生产系统的各类会议(生产调度会、班前会、班后会、分析会、落实会、表彰会等),全面落实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监督得部门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查找、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向部经理汇报,并拿出处理结果或建议。

6.负责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物料控制、生产工艺、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产品加工质量,使产品生产达到工艺指标、物耗指标,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

7.监督考核生产系统所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员工的工绩考核,充分发挥和调动全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的选拔优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及专业人才,为企业的发展和进步积蓄后备力量。

8.负责所辖区域所有废料的有效管理、充分利用生产物资和能源,保持良好的生产环境、操作环境、卫生环境,使生产系统健康稳步地向前发展。

9.负责各分厂和所辖区域的设备、设施、工具、用品、维护保养工作,提高其使用年限。并教育属下爱护公物,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

10.根据产品和加工工艺,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工艺改造活动,实现科学化、流水化作业的生产方式,提高产品的加工质量、生产效率、节能降耗,不断提高生产效率的工艺水平。

11.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会议及各项活动。每周向总经理汇报本周工作,并提出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供总经理决策参考。

12.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总经理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为企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力量。

二、主要权力

1.生产系统的动作监督权。

2.生产全面协调的权力。

3.生产系统改进的建议权。

篇2:主任工程师(质量总监)质量管理责任制

⑴组织编制项目的质量计划,报上级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⑵定期组织质量人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⑶参加图纸会审。

⑷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交底,质量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保存。

⑸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在执行前及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⑹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自检、专检和交接检,保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⑺负责各种原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验收,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

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程序,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验证。

⑼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具体执行《程序文件》中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程序。

⑽组织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将验证情况上报上级质量部门。

⑾组织项目部质量、材料、试验等有关人员编制汇总项目质量情况月报及质量分析。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总监

安全总监在总经理的领导下,配合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具体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协助总经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并组织落实。

(2)协助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协助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组织编制本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与部署,并督促实施。

(5)协助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7)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安全生产相关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8)直接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9)协助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开展“安全生产月”、现场观摩会,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10)协助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意见。

(11)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并督促实施。

篇4:安全生产总监安全责任制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中铁四局的有关要求,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本工程项目经理部经理,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与组织落实。

3、根据中铁四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日常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下令停工整改。

4、按照国家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在上级企业、地方政府对本工程项目所发生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时的业务配合工作。

篇5: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监督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

3、组织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危险源的识别、分析和评价,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行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5、参与编制项目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方案,合理布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6、参加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电力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7、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巡查,督促隐患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8、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组织作业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达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督促主责部门及时上报有关活动资料。

10、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迅速参与抢救。

11、归口管理有关安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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