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员工要掌握了解管理范围内及本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
2、单位应当请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评价和监测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或者超标时,立即采取措施,上报主管领导,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4、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5、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
6、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及时向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及向本单位员工公布。
篇2:某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1公司主要负责人
1.1设立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1.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1.3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4督促、检查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1.5保证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1.6组织建立并实施公司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2公司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
2.1明确对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2.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
2.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2.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3公司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
3.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3.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4职业危害岗位
4.1员工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公司有关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2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3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
4.4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5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5职业健康管理部门
5.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职业危害防治的法令、法规、规定、标准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制订、修订和健全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规程。
5.3对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篇3:公司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职业病报告制度
公司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及职业病报告制度
1、聘用作业人员时,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2、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种类、后果及其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4、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将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情况等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篇4:公司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制度
公司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按照安监总局48号令《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及时向所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4、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①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②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③工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④工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⑥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5、公司应当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①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②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③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④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出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篇5:石油销售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石油HB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HB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从事劳动的员工。
第三条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以及国家、集团公司等相关管理规定。
第四条专业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二)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公司综合办公室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四)公司综合办公室全面监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五)各部门负责配合综合办公室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六)财务部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所需费用进行预算支付。
第六条应急管理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第七条主要目标及危害因素
公司要根据各自作业场所确定各自存在危害因素的主要目标和危害因素类别。
第八条工作要求
(一)培训
公司综合办公室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二)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在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禁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三)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1、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
(四)应急物资管理
1、公司应根据各自实际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并设有专人管理.
2、防爆区作业应有可燃气体检测仪,定期检测或保养,确保作业安全。
第九条监督与处罚
(一)公司应督查库站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和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二)公司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